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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一 《辅行诀五脏用药法要》整订稿 …… (221) 附录二 略论《汤液经法》与张仲景论著的关系…… (247) 附录三 张大昌先生《处方正范》…… (257) 附录四 张大昌先生《三十六脉名义略述》…… (326)
第一章 五脏补泻草木方例 用药释义
药物味属的五行互含,是《辅行诀五脏用药法要》(下简称《辅行诀》)主要学术特点之一,它是在《内经》天人合一思想指导下,用取象比类的方法,对所用药物性能的概括和归纳。
具体而言,药物的味属是根据药物的散、软、缓、收、坚的功用,分别概称辛、咸、甘(淡)、酸、苦五(六)味。而此五味中之辛,与四季之春天阳气宣发温和,植物的生发萌动之象比类;咸与夏季之水火蒸腾,植物得以润泽,枝叶柔软繁茂之象类比;甘(淡)与长夏之湿热蕴涵绵延,植物雍容舒缓之象类比;酸与秋季清肃凉爽,湿热收降,植物成熟收割之象类比;苦与冬日水火内潜而寒凝冰坼,植物之坚闭入藏之象类比。这些味与自然现象的类比,是五味从属于木、火、土、金、水五行的根据,使五味有了其五行属性,即辛木、咸火、甘(淡)土、酸金和苦水。这种药物效能所规定的五行属性,是药物作用的主要方面,故某味即某行所主,如辛为木所主,咸为火所主等。
然而药有万种,味只五类,一药又可兼数味而有多能。其物种基质、生成的自然条件、生长习性、品物形态、药用部位、炮制过程、口尝味道、色泽气息、特别性能等方面的差异,是形成药物味同功异的根本原因。因此在医哲五行分类的基础上,各行再分化出五行味属的方法是必要和可行 的。这种分类方法,可以表示同类药物之间的性能和功效的差别,是药物学以五味为中心理论体系基础上的深化,是由综合法向分析法进步的尝试,对理解药物味同功异区别使用的问题有所助益。
《辅行诀五脏用药法要》药性探真
由于脏象、六淫、七情学说都可以用五行学说归宗,脏气法于四时之气的理念是脏腑辨证的基础,六淫之邪即四时不正之气,情志活动即五脏之气盛衰的表现,因此人体病证亦不外五行生克制化的失常而有所偏颇,药物对某种病证的功效,亦可认为是其五行特性的作用,据此而确定其五行名位。
陶氏手订《神农本草经》(下简称《本经》)之后,晚年又推出此更为深化的学说,应当说是一种进步。正是这种五味五行互含理论,丰富了陶氏体用化的医哲学术思想,成为经方组方用药规律的根基之一,在当今中医理论研究进退维谷的时期,对启发中医方药学的研究思路,仍有一定的积极意义和价值。掌握陶氏药物五味五行互含位次名目,对理解《辅行诀》补泻方例君、臣、佐、使的按需所取,有决定性的作用;同时对《辅行诀》与《本经》药物味属记载有所差别的情况,也有了比较合理的解释;并且对药学的五味理论的提高和发展有所裨益。
本章对《辅行诀》五脏补泻方例所用诸药,依拙作《〈辅行诀五脏用药法要〉整订稿》(见附篇)五味五行互含名位推论,参考《本经》和《名医别录》(下简称《别录》)为主,旁及《本经疏证》(下简称《疏证》)、《本草纲目》(下简称《纲目》)等诸家本草相关内容撰成。间有参考其他论著处,文中亦予以标出。
第一节 肝木辛味门
肝法于春,其气温而宣散,主风,性疏泄,喜条达而恶抑郁,位在胁,在体为筋,其德散,辛者能散,为肝所主之味,即肝之用味。
辛味又为脾之体味,所谓脾之体味,实际上是辛温散之性在脾的体现。脾土为纳散水湿之所,水饮、津血、精液皆水湿之类,即所谓脾散精,运化水湿的职能要靠辛味之疏散来完成。
辛味又为肺之化味,所谓肺之化味,实际上是辛味宣泄舒达作用在肺的体现。肺主一身之气,司呼吸,为水之上源,主皮毛,为维持人体新陈代谢的重要脏器。浊液、废气、糟粕的排出,要靠辛味之宣泄来完成,如二便和汗液的排泄、呼气功能、气机的舒畅等,都是肺脏或其腑所司,这些功能不济则陈腐不去,而新气不生,所谓“辛者,新也”。肺气化象于秋,万物成熟之时,植物新的果实成熟,莫不符合于此,此即肺之化味为辛之据。
一、桂枝(木中木)
《本经》谓牡桂:“味辛,温,主上气咳逆,结气,喉痹,吐吸,利关节,补中益气,久服通神,轻身不老。”
《别录》谓牡桂:“无毒,主心痛、胁风、胁痛、温筋通脉、止烦,出汗。生南海山谷。”
《本经》谓菌桂:“味辛,温,主百病,养精神,和颜色,为诸药先聘通使,久服轻身不老,面生光华,媚好常如
童子。”
《别录》谓菌桂:“无毒,生交趾、桂林山谷岩崖间,无骨正圆如竹,立秋采。”
此药在《本经》《别录》中均称之为桂而有牡桂、菌桂之别,皆载其性味为辛温。《别录》载前者“生南海山谷”,后者“生交趾、桂林山谷岩崖间”。《唐本草》已另出桂枝一项,谓其味甘辛。
《别录》牡桂主治文中有“胁风”、“胁痛”、“温筋”、“出汗”等;《本经》主治文中有“主百病”、“为诸药先骋通使”。《吕氏春秋》谓:“桂枝之下无杂木”。《纲目》引《雷公炮炙论》云:“桂钉木根,其木即死”①;又称“《尔雅》谓之桜②者,能侵害他木也”。《本草经集注》云:“桂得葱则软,树得桂则枯”。
《别录》主治文中病位之“胁”为肝之位;病状之“风”,为肝之邪;所温之“筋”,为肝之体;可使汗“出”,均肝之病。
《本经》又谓“主百病”、“为诸药之先骋通使”,《纲目》引宋朝经学家陆佃(1042~1102,字农师,越洲山阴人,北宋神宗时为尚书右丞)所著名物和训诂书《埤雅》云:“桂犹圭也,宣导百药,为之先聘通使,为执圭之象也”。圭为古代帝王或诸侯在举行典礼时拿的一种玉器,可以区别爵位的等级。执圭,亦为爵位名称,陆佃所云之意为桂可宣导百药,如同执圭的通使,言其适用范围之广,并有一定的权威,是百药的控制和支配者。这也应当是《伤寒论》中由桂 枝为主的桂枝汤被誉为群方之冠的缘由之一吧。
纵观上述资料,可见桂之辛,为肝所主之味,主治病证在肝木,其对诸木具有统摄和决定的作用,虽说如此,仍有其克星,如陶氏所云“桂得葱则软”,葱当是其克星。葱是五菜之一,为肺金之菜,可使桂变软,乃肺金克制肝木之象。桂在木中位同霸主而受克制于肺菜,可见其为属木而纯正者,五行互含名位为木中木甚当。
《唐本草》中桂枝已与桂分论,言其味甘辛,甘为脾土主味,故桂枝又可属土;《唐本草》牡桂主治文中有“补中益气”,谓桂味“甘辛”,主治中有“温中”、“心腹寒热冷疾,霍乱转筋”等中土之证是其征。《辅行诀》阳旦汤以桂枝为君,而该方为阳土剂(详见《伤寒论阴阳图说》学苑出版社,2008),可佐证其理。《本经》牡桂主治有“心痛”、“通脉”、“止烦、出汗”,仲景治胸痹方用之,现代多谓其能振奋心阳,其皮色赤紫,其性温热,又当与心火密切相关,可类属心火。既有治中土之功,又具疗心证之效,其五行互含之名位又可称之为土中火。
桂的药用历史悠久,使用范围广泛,有“百药之长”之誉,为经方用药为数不多而又极其重要的药物之一。但是由于其品种多多,产地不一,所用桂皮有干枝、老嫩之差,“去(粗)皮”与否之别,采集时间的不同,各个历史时期诸家应用传承和使用经验的异同,以及文献资料传抄的舛错和佚失,历代医家和整理文献者的认识和理念的革新,乃至因自然环境和社会因素所致的物种变迁等方面的原因,导致经方中桂的名实问题的困惑,尤其在桂枝的“去皮”与否,用嫩枝抑或用干皮去粗皮?至今仍是莫衷一是,各种说法争奇斗艳,论讼不已。比较有说服力的论据莫如出土或现存的古代实物。
笔者所见到的资料极少。马王堆1号汉墓(公元前168年葬)出土的小片桂实物(浙樟),为已去皮的板状桂皮。又有资料说日本奈良时代的756年,孝谦天皇把从唐进口的桂心等药物献给东大寺,现存的当时进献目录上载有桂心的名称,其实物至今仍保存在正仓院,调查实物的结果为大小不一的板状或管状桂树皮,而且都削去了木栓层(外粗皮)。
笔者认为,经方中桂类药名有桂、桂枝、桂心之不同,现存文献中的名实已不易准确认定,有待日后出土文物或资料证实。其中桂为桂类药的统称,包括桂枝和桂心,桂心包括桂树的枝条皮去外粗皮者和树干皮去粗皮者。
桂枝之名出现很早,《吕氏春秋》(成书于前239年)“桂枝之下无杂木”一语可证。此固然是说桂的枝叶所荫之处无杂木生长,意不在桂枝的药用,但至晚在陶弘景时代已作药用了。《唐本草》桂项下云:“今案,桂二种惟皮稍不同,若菌桂老皮竖枝无肉,全不堪用,其小枝皮薄卷乃二三重者,或名菌桂,或名筒桂,其牡桂嫩枝皮名为肉桂,亦名桂枝,其老者名牡桂,亦名木桂”。“此二种”指菌桂和牡桂,《说文解字》云:“牡,畜父也,从牛,土声”;“菌,蕗。从竹,雨声。一曰博棋也”。《本经集注》中的牡桂所指为不结果实的桂,畜父即雄性的牲畜,树亦有雄雌之分,不结果者为雄,即牡。菌蕗为细长节稀的适于造箭的竹子,菌桂当指形象这种竹子的桂。《唐本草》菌桂项下已云“今俗中不见正同如竹者,唯嫩枝破卷成圆犹依桂用,恐非真菌桂也。《仙经》乃有用菌桂,云三重者良则判非今桂矣,必当别是一物,应更研访。”桂皮卷成圆筒状,则非嫩枝皮不可,老枝或树干之皮不可卷成圆筒状,更不可卷成二三层之筒状物。可见唐初即有嫩枝皮作药用者,但仍不是唐前之菌桂,似是今 所称之肉桂。经方中桂枝究为何物,仍不能十分确定。
笔者认为不易确定的问题不必苛求,立足现实,观察现用品物的临床实效是最重要的。一般而言,现代所用的桂确是气芬芳而味甘辛,桂枝味薄而肉桂味厚,桂枝治上发表,肉桂温下治里是有效的,正符合《内经》“气薄则发泄,气厚则发热”之训和“本乎天者亲上,本乎地者亲下”唯象学理。同时古今环境和生活习惯的变迁,人的病证亦不会一成不变,因此,即便现代通用之桂类非确是古代经方中所用者,也与事无妨。刻意追求经方桂类的名实,倒不如在临床实践中多费些精力价值更高些。
二、姜(生姜木中火、干姜木中水)
《本经》谓:“干姜味辛,温,主胸满,咳逆上气,温中止血,出汗,逐风湿痹,肠澼,下痢,生者尤其良。久服去臭气,通神明。”
《别录》谓“干姜大热,无毒,主寒冷腹痛,中恶,霍乱胀满,风邪诸毒,皮肤间结气,止唾血。生姜味辛微温,主伤寒头痛,鼻塞。咳逆上气,止呕吐。生犍为川谷,及荆州、扬州,九月采。”
姜原产于热带多雨的地区,现国内中部、东南部、西南部及山东省均有栽培。姜的生长对湿度、热度和土质的要求甚是乖舛,长期干旱则茎叶枯萎,姜块小而干瘪,水湿过多,排水不利则徒长而姜块腐烂;遇霜冻则枝叶枯死,姜块不长,高温则姜块亦不长,故夏须予遮荫,秋热则无姜;植于腐殖多的黏土沮洳之地则姜块产量高,但姜辛味淡,植于腐殖少的沙燥地,则产量低,但姜辛味浓。
农历四月取姜母种之,五月生苗,苗生四至五个叶时, 将母姜块取下,谓之老姜,至中秋前后,新姜开始长出,谓之子姜,因姜芽色紫,故又叫紫姜。霜降时则枝叶枯萎,姜已辛味浓厚,可作姜母,来年作种用。前此之姜嫩,亦可采收,但辛味不浓。
姜气芬芳,味辛辣,孔子《论语》中即有“不撤姜食,不多食”的记载,对食姜的利弊有了深刻的认识。《吕氏春秋》有“和之类者,阳朴之姜”,可见先秦时期对姜的质量,已有了蜀地阳朴产者为优的认识。《本经》中已提出姜“生者尤良”,可知汉代早期药用虽仍生干相混,但已有了生干分途的萌芽,《伤寒论》中生姜和干姜已分用,说明汉末对生、干姜的药用不同已有了成熟的认识。《别录》中已将生姜从干姜条下分离出来,是对《本经》时代生、干混用和分用对比使用经验的总结,是临床实用的需要。《辅行诀》中生、干姜不但分别使用,而且理论升达到了二者五行互含位次各异的高度,把生姜定为木中火,干姜定为木中水。
姜无论生干皆为辛味,属性为木无可异议,二者分属火水不易理解,况且传统认识多以姜色黄治脾胃病而属中土药,与火水不谋,陶氏是如何推论的?值得进一步思考。
首先应当说姜属脾土药亦与理不背,但却与陶氏以本脏用味为属性之制不符。姜味辛,脾土之用味为甘,辛乃脾土之体味,肝之主味。陶氏是以火土一家,心主火土和水土合德理念而论姜的五行互含属性的。关于心主火土的命题,拙著《伤寒论阴阳图说》和《辅行诀五脏用药法要研究》(学苑出版社,2009)中已有详说,有兴趣者可参考有关章节,至于水土合德的理念,在此简要说明如下:
五行之中水土的关系至关重要,二者必须相辅相成,互相协调,合力为一才能对世界万物有所恩泽,即所谓水土合 德。二者的关系并非仅有相互制约的方面(土克水)。如胃土能纳水谷而消磨,脾土能渗湿而健运。所纳之水,所渗之湿皆为水气之属耳,而由肾主,水为肾所主而收纳于胃;精为脾土所健运之水谷精微所化,而肾为藏精之所;肾之腑膀胱系州都之官而为出水(溺)之道,溺为胃所纳水之浊者;肾水之功在于润泽,而水精四布之施在于脾之散精。脾肾之间这种我中有他、他中有我的密切关系,是维持人体造化,水液代谢正常的重要因素,即水土合德。在《辅行诀》中,甘味既是脾之用味又是肾之体味,将水土合德的理念不着痕迹地概括于斯,真乃大音稀声、大象无形之手笔。
由于《辅行诀》中贯穿着火土一家、水土同德的理念,在姜的五行互含归属方面,不依土论亦有至理在焉。但是如何将姜一药两位而置,不妨进一步推而求之。
众所周知,《本经》姜是不分生干的,不过也确有“生者尤良”一语,陶氏所附之《别录》中已有生姜一项。《本经》谓姜“久服去臭气,通神明”一语,可能是陶氏将生姜视为木中火,干姜视为木中水的根据之一。臭气为腐败污浊之气,肾气腐,浊阴之气走下窍,肾司二阴,位于下焦,屎、尿、虚恭均污浊臭气之物,干姜功在理中下二焦,当有肾水下趋之性;心主神明,开窍于舌(舌非窍,当为开窍于口,舌在口中,口为脾胃之窍,符合火土一家之说),位于上焦,神明乃清阳之气所钟,口舌之津,亦为清甘之物,清阳走上窍,生姜味清淡爽口提神,功在中上二焦,当有心火炎上之性。
生、干姜之别,在于生者长于走表趋上,发汗散外寒,通鼻塞,止呕吐;干姜守而不走,长于温中下治内生之虚寒,止泄蠲饮,胸满咳逆上气,止唾血。
汗为心液,鼻为肺窍,发汗即散心液,通鼻塞即宣肺 壅,呕吐为胃气逆走上焦,止呕吐即清肃逆于上焦之邪,亦即振奋心肺正气,称生姜为木中火,正是火土一家之标榜。
元阳藏于肾水中,动则为相火,阳火发热,肾水中之热化则为湿热而居土中,故有土中之火为相火之说。肾中阳热不足则生虚寒,阳不化水则为饮;土中火衰则泄利;饮凝而为寒痰,上入于肺受热则为热痰;痰壅肺气不畅则胸满咳逆上气;唾为肾液,肾中阳气不足,唾液失其恋系不能摄藏,挟血上泛从脾土之窍口中出而为唾血。干姜主证多与肾胃有关,即所谓“肾者,胃之关”,称之为木中水,正着水土合德之理念。
干姜和生姜本出一物,生姜嫩而所秉天地气化不全,肝主之辛味淡薄;干姜为老姜之干燥者,秉天地之气化足,老尔弥辣,辛味浓而厚。由于气之薄厚不同,所趋上下表里各异,而分属木中火和木中水。
五行之中,水火本是一对阴阳,是一温度和燥湿度的问题。如把水火看作一个太极,则火在上为阳,为热,为天气,水在下为阴,为寒,为地气;天气主寒热,地气主燥湿。
五脏之中,心与肾所系之经脉均名之曰少阴。手在上应心,心为在上主火为阳脏,阳多阴少则其经脉名手少阴;足在下应肾,肾为在下主水为阴脏,阴多阳少当称足太阴,但地气服从于天气,天地之气阴阳反作(详见《伤寒论阴阳图说》),故亦依阴少阳多论,而其经脉名之曰足少阴。同名少阴而有手足水火之别,显示了阴阳的对立统一。
姜的生成所秉天地阴阳之气的乖舛现象,正是生干分用的根本。生姜禀夏火之气生苗,须遮阴而长,收采于秋分前后,得姜之本气不全,辛味少而气薄而性温,老姜成于晚秋,收采于霜后,得本气全而辛味厚而性热。姜块之辛味成于秋,秋气主燥(天湿地燥),姜块喜燥恶湿,《辅行诀》秋 金之化味正是辛,姜所主证中属肺、阳明燥金之经(足阳明经胃,手阳明大肠)属痰湿水饮者亦复不少,此中格物知性之药理观和天人合一之辨证方法,颇是值得令人深思。
另有一生活小常识亦可证姜块喜燥恶湿之性。生姜不易保鲜贮藏。将鲜姜块插在大枣树枝的棘刺上,姜块可冬不冻,夏不烂,风不干,色转碧,味更鲜。究其理,枣树抗旱力强,农林家有“淹梨旱枣”之谚,枣树逢雨水少之年则结果多,正与姜喜燥恶湿相合。插姜块于枣针上,姜可借枣树之燥气以承其生气而不干不腐,日久则色呈浅绿,味更鲜美。
三、附子(木中土)
《本经》谓附子:“味辛,温,主风寒咳逆邪气,温中,金疮,破癥坚积聚,血瘕,寒湿痿躄,拘挛膝痛,不能行步。”
《别录》谓附子:“甘,大热,有大毒,主脚疼冷弱,腰脊风寒,心腹冷痛,霍乱转筋,下利赤白,坚肌骨肉,强阴又堕胎,为百药长,生犍为山谷及广汉,冬月采为附子,春采为乌头。”
附子多生于南方,喜温和湿润的环境,怕高温和水涝,宜在肥沃的砂质栽培,忌连作,在此诸多方面与姜有相似之处。
附子以四川江油市(原江由县)所产者为道地品,该地种植附子有近两千年的历史,以彰明镇产者质量尤属上乘。传统技术为每年冬日下种,次年出苗,7月初采收,若逾期不收,则附子根块会自行腐烂于地下。同时,采收后二至三天内若非是连日晴天暴晒,则附子亦会烂掉,俗有‘过夜烂’之称。
《辅行诀五脏用药法要》药性探真 12
他处所种植者,种植采收时间不如此严谨,一般在立冬后取种块植入或沙贮育苗,次年春移苗,6月下旬到8月上旬,最晚在8月中旬采收,采收稍晚可提高产量。他处所植附子,虽无逾期不采收则腐烂的特性,但其药能性质则大显逊色。
附子生长采收的时间特点,表明其生成过程与天地阳气渐长同步。种植于冬,采收于夏(或早秋),由冬至夏接受了自然界由冷渐至热极的全过程。尤其江油的种植采收时间,几乎是完全符合阳气由初生到至极的时间规律。《周易》理论有“冬至一阳生”和“夏至一阴生”之说,冬至和夏至分别是大地接受太阳光热最少和最多的时间,附子在其时发芽、生长、繁茂乃至药用根块的成熟,恰恰经历了这一时期,正是附子“物竞天择”,纯阳大热之性的形成,正与自然界阳气渐增过程同步,真可谓天之阳气微,则附子之阳性弱,天之阳气盛,则附子之阳性强,其性得天阳之气而雄厚,当是附子有天雄名谓的原因吧。
江油附子采收于七月上旬,正是立秋前之暑季,而小大二暑节的实际气温,高于阳极阴生的夏至。太阳光热最强的夏至日,气温不如立秋前的暑日高,是因大地有积蓄热的作用所致(详见《伤寒论阴阳图说》),暑乃湿热兼挟之气,在四季中的夏季末段,即由夏至到立秋阶段。在季节五行学说中,称之为长夏,配属于土,在《内经》脏象学说中为脾之象。根据脏气法时的原理,可以认为脾之气亦是湿热兼挟。
湿是水得热而气化的现象,热是火的作用和能量,有一分水可化一分湿,有一分火即发一分热。脾本主湿属阴,所系之经脉名为太阴,太阴者,大阴之意,故脾为三阴长,至阴之地。阴气最多处之热,由于水中之火而生,为阴中之 火。此火潜藏于肾中,即肾中之真火(元阳,命门之火),动而外显则龙雷之火(贼火,伤人之火),用于脾中则为相火(相辅心君之火)。
江油附子采收于长夏,禀暑热之气雄厚,得脾土之气最全,此时已是“一阴生”的夏至日后之二节,阳有所消,阴有所长,乃阳中有阴之时,附子亦当如是,为阳多阴少之体,称其大热则可,谓其纯阳则非,《别录》附子主治文中即有“强阴”之说。此“阴”固然可理解为阴器,强阴为增强性事能力,但性事能力的增强,没有阴精血液的充沛是不可能达到的,故附子虽以助阳称著,亦有强阴的作用。
或问:脾气法于长夏,经脉称太阴,太阴为大阴,附子当其时而成,何不为阴寒之性,而为大热?答曰:此是由于天地气,天气为主导,地气从之,天地之气,阴阳反作,水为地之阴气,视为天之阳气(详见《伤寒论阴阳图说》)。
《本经》谓附子味辛,温,功用有“温中”一项,《别录》谓附子味甘,大热。主治文中有“心腹冷痛,霍乱转筋,下痢赤白”等中焦脾胃证。
附子成熟于脾土长夏之季,主治多种脾胃之证,味辛为肝木之主味,味甘又为脾土所主,尽管其皮黑质重,有当归属肾水之嫌,但核之以“水土合德”之理念,陶氏将其命名为木中土药,也是顺理成章的。
《辅行诀》中泻脾汤中以附子为君,干姜为佐臣(与君药药量相等、味相同者,即佐臣),是把附子列为木中土,干姜视为木中水药,可见陶氏姜水附土的理念。同样,治外感天行之小玄武汤(与仲景真武汤同)亦姜附并用,玄武乃镇水之神,属肾家方剂。其中干姜用量三两,附子用量一
《辅行诀五脏用药法要》药性探真
枚,据陶氏《本经集注》“附子,乌头若干枚者,去皮竟,以半两准一枚”计,则干姜用量六倍于附子,干姜为玄武汤之温药之重昭然若揭。但是,在现诸传抄本《辅行诀》,外感天行六神方小结均有“玄武者,温渗之方,以附子为主”一句,有与陶氏干姜为木中水,附子为木中土理念不符之嫌,“附子”当是“干姜”之误。
四、细辛(木中金)
《本经》谓细辛:“味辛,温,主咳逆头痛,脑动,百节拘挛,风湿痹痛,死肌,久服明目,利九窍。轻身长年,一名小辛。”
《别录》谓细辛:“无毒,温中下气,破痰,利水道,开胸中,除喉痹,龜鼻,风痫癫疾,下乳结,汗不出,血不行,安五脏,益肝胆,通精气。生华阴山谷,二月、八月采根阴干。”
细辛,为马兜铃科多年生草本植物,以其形味得名,《本经集注》云:“今用东阳(今东阳市,在浙江省东南部)、临海(今浙江有临海市,由台州市代管)者,形段乃好而辛烈,不如华阴(华山之阴,今华阴市,在陕西省,位秦、晋、豫结合部)、高丽(韩国历史上‘后三国’所改之国号)者”。宋代《本草图经》载:“今处处有之,然它处所出者不及华州者真,其根细而味极辛,故名之曰细辛”。现代以辽宁所产者为优。
历代本草中多有记载药用其根部,二月、八月采根阴干用。《本经集注》云:“其根物多以二月八月采,谓春初津润始萌,未冲枝叶,势力淳浓故也。致秋则枝叶就枯,又归流于下。今即验之,春宁宜早,秋宁宜晚,其花实茎叶,乃各
随其成熟耳”。
该药口尝味辛麻舌,属肝木无所异议,但《辅行诀》将其五行互含属性定为木中金的道理,尚须推敲。
《本经》谓细辛“主咳逆、头痛、脑动,百节拘挛,风湿痹痛,死肌,久服利九窍,轻身长年”。
《别录》谓主“温中下气,利水道,开胸中,除喉痹,龜鼻,风痫癫疾,下乳结,汗不出,血不行,安五脏,益肝胆,通精气”。
上述诸证,除咳逆、喉鼻之证、汗不出系肺或肺之窍及其所主之卫气有关外,他证似与肺金无关。但是其他病证,亦不外气血津液的运行不畅之证,而肺主一身之气,气血津液运行不畅,亦可与肺有关而咎于肺金。如肺主肃降,气之不下,可责在于肺;肺为水之上源,水道不畅,有因于肺者;气为血之帅,血之不行有因气之不行者;胸为肺所在之地,胸中气结、乳结不下可因肺气之不通而成;它如头痛、痹痛、死肌、癫痫风疾、九窍闭塞、精气不通等证,亦可是风寒痰血、水湿壅塞脉络官窍所至,可与肺相关。细辛气味芳香而辛烈,可畅通气血,温化痰饮,治咳嗽痰喘,称之为木中金名副其实。
细辛之所以有木中金之性,笔者认为还与其形体有关。细辛为多年生草本植物,根茎直立或横走,李当之云:“细辛一根一叶相连”,雷公云其“凡使捡去双叶,服之害人”。一般而言,植物多是一根多叶,但此物却一根一叶,甚是特异,偶有二叶者,则被视为“非伦”,与正常者不相当而不入药用。
植物之根大者多是叶小,根细小则叶阔大,根把从土壤中所吸收之水分养料上输干枝及叶,叶子将生长过程中所生 之废气(氧气)排出,并吸收空气中有用之气(二氧化碳),根与叶是维持植物新陈代谢的重要部分,类比于人,则肾如根,肺如叶。
细辛之根细,叶较阔大,叶柄可长达3~18厘米,叶片呈肾状或心形,长4~10厘米,宽4.5~13.5厘米,寇宗奭曰:“叶如葵赤黑色”,如此根细小叶阔大的形态,说明细辛药用性能的形成,与叶之关系尤大,况且其采时在叶未长和叶已枯之二月或八月,叶之气质多收藏于根中即药用部分之根,多含肺金之气质,其味辛属木,含有较多的肺金气质。由于叶可类比肺金,故细辛的五味五行互含名位当为木中金。
第二节 心火咸味门
心气法于夏火,其气热。水至柔至软,受热则化为湿气而蒸腾,极则水竭而燥。水聚则咸,虽寒亦不凝固(如海水之咸而不凝)。心主血脉,性显明,其德软,贵流动而不止,位于胸,在体为脉。脉中之血,本涵营载养之液,与水同类,咸者能软能润,使脉软而血流不息,故为心之主味,即心之用味。
咸又为肺之体味,所谓肺之体味,是咸软之性在肺金的体现。肺属金而居上焦,其气凉,湿气如雾而为水之上源,为肾水所生之处。水就下之性要靠肺金肃降之气以实现,因热湿化之水,得其趋下之势而归于肾。换言之,肺中之水因咸而不凝而下流,为其气肃降之重要根据,故咸为肺之体味。
咸又为肾之化味,所谓肾之化味,是咸味软坚之性在肾的体现。肾主闭藏,水坚闭内藏则不流而外燥,火坚闭内藏则外寒内热,故肾之气化为水火潜藏,然水不流生咸,火潜藏生温,咸温之水不凝,不凝之水性润泽,乃肾家气化之常,是故咸为肾之化味,咸者能润,即燥极则润之理。
一、牡丹皮(火中火)
《本经》谓牡丹:“味辛,寒,主寒热,中风瘛疭、惊痫邪气。除癥坚瘀血留舍肠胃。安五脏,疗痈疮”。
《本经》牡丹之味非咸,所见其他本草书中也无味咸的记载,陶氏定为咸味,而且居火中火之位,作为咸味之主。陶氏谓牡丹味咸且属火中火的根据应该是《本经》牡丹主治符合咸者能润,润则柔软,心德在软及火土同治的理念。
《本经》牡丹主治文可分三句读。主寒热,中风瘛疭、惊痫邪气为一句,其中寒热一病,在《灵枢》中有专篇论述,有皮寒热、肌寒热、骨寒热之分。皮寒热有鼻口干燥,汗不能出症状;肌寒热有毛发焦而唇槁腊,无汗出症状;骨寒热有焦虑不安,汗出不止,重者(死证)有牙齿枯槁。诸症状均为寒热毒气留于脉而不去,致使缺乏津液,甚或枯竭之燥证,其治法当用能润之咸润药。牡丹皮能治诸证,即可称其味咸。
���代的中风病是指风邪所致的一类疾病,它非单指如现代所谓的脑卒中(脑血管病)。因风为阳邪,性急、善动、发泄、多变、伤阴、耗津、胜湿,善兼挟他邪,故凡起病急,病情变动不居,或肌体拘急、强直、痉挛之证,均属中
《辅行诀五脏用药法要》药性探真
风证的范畴,当然现代所谓的脑卒中亦包括在其中,其所指范围甚广,为百病之长。如前所述瘛疭、惊痫等均是中风证。
由于阳邪伤阴胜湿,耗散阴液而生燥,此内生之燥又可与风邪相助为虐互为因果,所谓血燥生风,阴虚风动,即是如此。故风虽有内外之分而皆可致燥,燥又可生风,风、燥互不相离。盖风在上,为在天之气,乃气温变化之象;燥为地之水气亏乏,为湿度变化之象。风燥相合,是天地之气相互影响的结果。就人体而言,肝木主风,阳气升发之象;秋金主燥,阳气降下之象。而金木一家,互易为理(详见《伤寒论阴阳图说》),咸为肺金体味,可润其燥而息其风;咸为肾水之化味,可资生肝木之阴而止阳气之动(风)。一生一制,恩威兼施,风证之治,一咸味可以当之。牡丹皮能治中风诸燥,以咸论其味甚是切合。
“除癥坚瘀血留舍肠胃”为第二句。脉中血液本流动之液体,遍及各处,肠胃为手足阳明经脉所系之脏,阳明经名燥金之经,燥为其经气,其手足经脉所系之腑肠胃之气亦燥,此胃腑之燥,当系心火之热在胃的正常作用,使胃具腐熟水谷的能力,是火土一家的表现,与邪气之燥迥然有别。燥邪当指使胃纳入水谷之物和离经之血(瘀血)坚硬原委,即“脾恶湿,胃恶燥”的燥气。如《伤寒论》之胃家实证之大便燥结,口舌干燥等,皆燥邪致病症之象。脉中之血留于胃肠,或挟有形之物而坚硬,即癥坚瘀血留舍肠胃。牡丹皮可治此癥坚瘀血,当是因其咸润可除燥邪。《脾胃论》《医宗金鉴》《兰室秘藏》《麻证集成》等书中均有治胃火牙痛或出血的清胃散方,尽管清胃散方药有多个,其药物组成不完全相同,但均有牡丹皮一味。可见其润燥治“癥坚瘀血留舍肠
胃”是有临床效果的。
第三句为“安五脏,疗痈疮”。牡丹皮色赤入心,可治心所主之血脉病,可软坚开结;性寒凉(《别录》谓其性凉),故善清热凉血;《内经》云“诸痛痒疮皆属于心”,痈疮乃血热壅结之病,丹皮之清热凉血散结者用之甚宜。
心为十二官之主,丹皮既可治心火之病,亦可疗胃土之疾,基于火土一家之说,则牡丹皮可治心症之全,而无论是用于胃或用于心,都是取其清热凉血、软坚散结,性能润燥致软。它有助于心欲软之德,亦体现了心法夏(立夏至立秋)火,及胃法长夏(夏至至立秋)之阳土恶燥用事,乃可主宰心火之全面用事者,故称之为火中火药。
二、大黄(火中土)
《本经》谓大黄“味苦,寒,主下瘀血,血闭,寒热,破癥瘕积聚,留饮,宿食,荡涤肠胃,推陈致新,通利水谷,调中化食,安和五脏”。
《别录》谓大黄“大寒无毒,平胃下气,除痰实,肠间结热,心腹胀满,女子寒,血闭胀,小腹痛,诸老血留结”。
《本经》所载大黄之味为苦,《别录》及其他本草亦未见有记为咸味者,亦未见有云其味甘者,但陶氏却称其为火中土药,其理亦有待探析。
从《本经》所记大黄主治文看,与《本经》牡丹皮的主治极为相似,二者均主寒热、瘀血、癥瘕、肠胃、安五脏等病证,尽管二者有牡丹皮所主之瘀血在肠胃,大黄所主之瘀不拘处;牡丹皮能安五脏,大黄则云安和五脏之不同,以前段推衍牡丹皮之法,得出大黄为咸味的结论是不成问题的。况《疏证》曾云:“大黄行火用之品”。《辅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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诀》心火之用味正是咸味。具体推导,参阅牡丹皮文即可,兹不复述。
关键是大黄有土性而为火中土的根据是什么,仍须进一步探析。
首先依大黄气色而论,当属土。《疏证》云:“大黄色黄气香,固当为脾药,然黄中通理,状如繇纹,质色深紫,非火湿于土中邪?”邹润安虽未得读《辅行诀》,亦与陶氏的认识略同,可谓不谋而合。
其次,大黄主水饮,除痰实,而痰饮均与脾土之运化不利有关,大黄不但可荡涤肠胃中之宿食,通利水谷,还有调中化食作用。调中,即是调脾胃,化食即是消磨水谷而运化之,这是脾胃协调才能完成的,故大黄非但治胃,亦能治脾,作用于全面的中土,云其性属土是顺理成章的。
再次,大黄能安和五脏,用字较牡丹皮多一“和”字,此和字有和平、和顺、调和之意,符合中土包容其他四行而静谦的脏象理念。
综上所述,大黄亦与牡丹皮同为心火中土同治之药,牡丹皮色赤如火,偏治血证,故称火中火。大黄色黄,心与脾胃兼治,重在脾胃,故称火中土。
三、葶苈子(火中金)
《本经》谓其“味辛,寒,主癥瘕积聚,结气,饮食寒热,破坚逐邪,通利水道。”
《别录》谓其“苦,大寒,无毒,下膀胱水,伏留热气,皮间邪水上出,面目浮肿,身暴中风热痱痒,利小腹,久服令人虚。……生藁城平津及田野,立夏后采实阴干,得酒良。”
《疏证》引《图经》云:“葶苈冬即萌芽,初春生苗叶,高六七寸,似荠,根白色,枝茎俱青,三月开花微黄,结角子扁小如黍粒,微长,黄色。”
葶苈冬日发芽,芽是种子胚所生,胚芽之后生根,根是新一代的开始。葶苈种子冬日水寒之气盛时发芽,扎根,初春苗叶长出,三月子粒形成,其子当有如春风木之气质,而性宣发疏散。药用葶苈于立夏后采收,又当有夏火急速之特性。尤其胚芽于冬日寒水当令之时所扎白色之根,为肺金之色,新一代的葶苈是基于寒水之气,靠肺金之气而成长,子必秉肺金之气质。
又因葶苈子成熟于火热当令之时,经历了由水润下而寒燥(寒水极则坚燥)到火炎上而软的全过程,这也是寒水坚固之态变为湿蒸气态的变化过程,在此过程中,寒凝坚固者得金之清凉而液态,再得火热之克制而气化。因此可以说药用葶苈子之性如火之急,但功用在于柔软;有金气之质而锐利。总之葶苈子生成经历的时序过程,是基于寒水,根于肺金,茂于肝木,成于夏火。
应当着重指出的是,寒则水凝,可类比肾水之坚藏,然肾水之坚之藏,绝非坚固不化,其藏亦非僵死不动,仍蕴有生化之基,如植物种子之胚,它是先天到后天的动力,是寒水不凝的原因,是寒水活化生命的表现,用五味表述这种机能,取能润之咸味名之甚当,所谓“肾苦燥,急食咸以润之”意正如此。陶氏葶苈子定位火中金,完全符合其成于夏火之用,根于肺金为本的特性,同时也符合性急切而捣穴犁庭,通利水道的作用。
《本经》所载葶苈所主诸证与大黄主治庶几相同,唯葶苈子主结气,饮食所致寒热,在大黄则云调中化食(亦主寒 热); 葶苈子破坚逐邪, 在大黄则云推陈致新; 葶苈子通利水道, 在大黄则通利水谷。葶苈子泻水饮, 可使水自上而下降, 治在上中二焦; 大黄虽亦主留饮, 但偏主瘀血, 治中下二焦之证。尽管如此, 仍不妨碍我们用推导大黄五味五行互含位次的方法, 得出葶苈子为火中金药的结论。为免繁琐, 具体推论细节从略。
四、泽泻(火中水)
《本经》谓泽泻“味甘,寒,主风寒湿痹,乳难,消水,养五脏,益气力,肥健,久服耳目聪明,不饥,延年轻身,面生光,能行水上。”
《别录》谓“咸,无毒,补虚损,五劳,除五脏痞满,起阴气,止泄精,消渴,淋沥,逐膀胱三焦停水。扁鹊云‘多服病人眼(疑有脱字)’。生汝南池泽,五月八月采根阴干(畏海蛤文蛤)。叶味咸,无毒,主大风,乳汁不出,产难,强阴气,久服轻身,五月采。实味甘,无毒,主风痹,消渴,益肾气,强阴,补不足,除邪湿,久服面生光,令人无子,九月采。”
《疏证》引《图经》云:“泽泻春生苗,多在浅水中,叶狭而长,似牛舌,独茎直上,秋时开白花,作丛似谷精草,秋末采根暴干”。又引张隐庵曰:“凡石草水草皆属肾,其性主升。盖天气下降,地水之气上升,自然之理也,凡物之本乎上者性升,本乎下者性降。泽泻形园而无下行之性矣。春时丛生浅水之中,独茎直上,秋时开白花作丛,肾之肺药也,《易》曰:‘山泽通气’,能行在下之水,随泽气而上升,复使在上之水随气通调而下泻,故名泽泻。”
泽泻生于沼泽,禀地水之气,其药用在下之根部,原本 类比人之肾,《别录》谓其味咸,《本经》云其性寒,亦可类比人之肾,可滋润以除肾之所苦(肾苦燥),是泽泻有助于肾气化之常。然得肾阴水之气者,能上交于心(即《本经》所谓之‘起阴气’),济心火而雾化,心火灼煎之饮邪无由以生,复借肺金之凉降露化,而循水道下归膀胱排出。采药于五月夏火当令之时,取心火之正用而力全之意;八月采者,借水趋下之势消排污垢停结之阴邪(痰饮)。此当为其滋泽阴水而又从上焦泻下水饮功力之所在,亦即其利水而不伤阴之谓。
泽泻一药,升阴液而降痰饮,乃助人体水液上下运动,促进水液代谢、心肾交济之品,水液代谢正常则体健无疾而长寿。肾得润泽则其窍耳及肝窍目得养而聪明,心火主血脉,其华在面,得水之调济则面色光泽;脾土为上下交济之枢纽,阴精四布则脾健而耐饥,污浊痰饮去则身轻(《本经》“能行水上”,当为轻身之喻)。《本经》所谓久服之种种益处,信非虚妄。
观泽泻之性味功用,味咸而调济心肾水火,谓之火中水药,理所当然。
五、旋覆花(火中木)
《本经》谓旋覆花“味咸,温,主结气,胁下满,惊悸,除水,去五脏间寒热,补中下气”。
《别录》云:“甘,微温,冷利有小毒,消胸上痰结,唾如胶漆,心胁痰水,膀胱留饮,风气湿痹,皮间死肉,目中曦,利大肠,通血脉,益色泽。其根主风湿,生平泽川谷,五月采花,晒干,二十日成。”
《疏证》引《图经》曰:“旋覆花二月生苗,多在水旁,大似红兰而无刺,长一至二尺茎细叶似柳,六月开花如菊,
园而复下,七八月采花。”
《辅行诀》旋覆花之五行互含属性为火中木,《本经》载其味咸已有明文,咸为心之主味,属火无所异议,而肝主味辛,虽有后世如宋《本草衍义》亦有“味辛、甘、苦”之说,并称其“行痰水,去头目风,亦走散之药也。”“其性冷利流动不滞,自能流通气化,而宣窒塞,固非专项以升散者见长。”论述,但似不可确切的认定其属肝木之性,不妨进一步探讨之。
人身之气化之常,必金木交互,水火既济,中土以斡旋之。后天之阴阳以肝心主升为阳,肺肾主降为阴,肝木肺金交互以成生杀之始末,心火肾水相济以成升降之征兆,此两对阴阳的交互相济运动,以非阴非阳之脾胃中土为枢纽。
心主血脉,肝藏血而气升散,升则上,散则外;肾主水液,肺主气而气收降,收则内,降则下。此升散收降,内外上下即气血津液运行之机,不外一张一弛,一曲一直,循环往复之道。五行之中,木曰曲直,号称将军,性急而张而直,出谋虑,欲缓而弛而曲。故血脉与水液之升降散收运动,与肝之关系至为密切。
《本经》《别录》所载旋覆花所主之证,不外血、水瘀而结聚之证,上至头目胸上,下至胁下少腹,外达皮肌,内达脏腑,尽管病邪胶结伏留,亦可通利而除之,正是借其升降散收曲直之力而能为。特别是人体之升降出入是以中土为枢,故《本经》又言其“补中”。
本草书多有称“诸花皆升,旋复独降”者,笔者认为此说稍有偏颇。诸花皆升,缘于花类质轻上行,但旋复亦花类而质轻,故亦可上行而治头目胸上之疾。
言其降,亦非无理可循。旋复生于二月春季,开花始于5月夏季至8月秋季,《本经》称性温,《别录》称微温,又云冷利。《别录》记采药用旋覆花在5月,《图经》则为7、8月(本草书尚有7~10月为花期之说)。云其采于5月者得夏火之气,当是从性温或微温的根据,但《别录》又言冷利,似与其微温之说自相矛盾。究其所以,温或微温从具春气而言,为其性舒升能直之所以,冷利是从其有秋气而论(采于庚月即7月者,或8月甚至更晚者),为其性趋降下能曲之所以。书据《尔雅》及《说文》,云旋覆花又名盗庚,历代释者以其“夏开黄花,盗窃金气也”,“未秋有黄花,为盗金气”为解,笔者认为,医学中以黄象土,白象金,不如以“其花始于夏,终于秋,窃有冷利曲降之性”为解更为适宜。
其实温或微温之温字,与冷利之冷字,仅从温度意义而言均为不寒不热之谓,冷又似是介于寒凉之间者。在医学中,温与凉却分属于春木和秋金,春木阳气趋于升发曰温,秋金阳气趋于下降曰凉,于是此温此凉(冷)已非仅是温度问题,具有温升发凉收降的阴阳含意。而旋覆花味咸,本心之用、肾之化味,于水火之交济循环有助益之功,其曲直之性可使水火升而旋复,归结于下,《周易·系辞》云:“屈伸相感而利生焉”,《别录》称其性用“冷利”一词,恰合旋覆花之名实。
旋覆花之用,仲景方有治心下痞硬噫气不除之旋覆花代赭石汤,治肝着及半产漏下之旋覆花汤。心下痞为痰水气结升而不下;肝着和半产漏下,为肝或所关之胞宫部位有瘀血停着下而不升。诸证得旋覆花之旋而动者,即复其升降运动之序而证除,故二方均以此为主药而效不旋踵。
第三节 脾土甘味门
脾土法于长夏之气,其气暑,湿热俱盛,其性滞缓,可包容其他四行,位于中,为金木和水火两对阴阳之中点(分界),在体为肉,其德缓,甘者能缓,为脾之主味,即脾之用味。
甘又为肾之体味,所谓肾之体味,是水土合德的体现。水性趋下而渗入土中,土能渗而容纳水湿,乃土水相克之事。但土中之水,借阳气之蒸腾化湿,散精上输于肺,复经肺之凉降为水而达肾,虽称肺为水之上源,其根本仍在于脾。五脏以本原为体,功能为用,肾水之根本在脾,甘为脾之主,肾之体味非甘莫属。故水土二脏合德,乃人体水液代谢之道。
甘又为肝之化味,所谓肝之化味,是脾土味甘在肝中的体现。肝者将军之官,在志为怒,怒伤肝;主风,风性急而善动。怒者必少虑,风则能胜湿,性急多动则不能和缓宁静而润泽(脾土主思虑,主湿,性缓而静谦),正是克制脾土之能事。然摄生之道,贵在勿伐天和,勿伐无过,否则将亢而自伤,致气化不利而自病。故《内经》云:“肝欲散,急食甘以缓之”;《难经》云:“损其肝者缓其中”。肝木气化必以脾土之主味甘缓为顺,此亦《金匮》“见肝之病,当先实脾”之说教而已。
一、人参(土中土)
《本经》谓:“味甘,微寒,主补五脏,安精神,定魂
魄,止惊悸,除邪气,明目,开心益智,久服轻身延年”。
《别录》谓:“微温无毒,疗肠胃中冷,心腹鼓痛,胸胁逆满,霍乱吐逆,调中,止消渴,通血脉,破坚积,令人不忘。一名神草,一名人微(时珍谓微字为蒼之讹字),一名土精,一名血参,如人形者有神。生上党山谷及辽东。二月、四月、八月上旬采根,竹刀刮,曝干,无令见风”。
《纲目·人参·集解》引弘景曰:“上党在冀州西南,今采者形长而黄,状如防风,多润实而甘,俗乃重百济①者,形细而坚白,气味薄于上党者。次用高丽者,高丽地近辽东,形大而虚软,并不及上党者。”
《纲目·人参·释名》曰:“时珍曰:人蒾年深,浸渐长成者,根如人形,有神,故谓之人蒾、神草,蒾字从浸,有浸渐之义。……其草背阳向阴,故曰鬼盖,其在五色,色黄属土而补脾胃,生阴血,故有黄参、血参之名。得地之精灵,故有土精、地精之名。……《礼·斗威仪》云:下有人参,上有紫气。《春秋·运斗枢》云:摇光(北斗七星之一,位于斗柄的最末端,即最顶端)星散而为人参,人君废山渎之利,则摇光不明,人参不生。观此,则神草之名,足可证也。”
《本经》云人参微寒,《别录》则谓微温,乍看差异甚大,实则略同(可参前旋覆花段),均为非寒非热之意。二书同为陶氏一人手订,寒温有别必有其因。
分析其主治可以发现,《本经》所载之补五脏是补阴(脏为阴,腑为阳)为主;安精神,精为肾所主,神为心所主,安精神即安心肾之谓;魂藏于肺,魄藏于肝,定魂魄即 是理肝肺;开心、惊悸并为心证;智为肾志,益智即是益肾;目为肝窍,明目即是益肝。虽云补五脏却独未涉脾。从性记为微寒,以寒能治热,心属火、藏神、为十二官之主的理念识之,则可以认为《本经》是从治心火的角度而论人参的。
《别录》所载人参主治文中,肠胃中冷、心腹鼓痛(鼓当是鼓起或隆出之意)、霍乱吐逆等证均为中焦虚寒之证,治用大建中汤,理中汤(丸),九痛丸,干姜半夏人参汤等方,皆含有人参;胸胁逆满,亦由中焦气化不利而上冲胸胁,厚朴生姜半夏人参汤可治,其中亦含人参;治中焦气机痞塞之半夏泻心汤,治虚劳之薯蓣丸,均为脾胃不调证,方中均有人参;治坚积之鳖甲煎丸中有人参,是用其补中以斡旋升降出入而消破之。可见《别录》所载人参主证为中焦脾胃证,是取其温补中土之力。
小柴胡汤加减法中有“若渴者,去半夏,加人参、括蒌根”,阳明病“服桂枝汤,大汗出后,大烦渴不解,脉洪大者,白虎加人参汤主之”。均为取人参调中补中,以助津液之敷布而止消渴。
至于谓其通血脉,令人不忘,亦是取其微温,使血脉得温则行而通利。同时,血脉又为心所主,血脉通利则对心所感知的事物有所记忆,如《灵枢·本神》所谓“心有所忆谓之意”,从而令人不忘。
总观《本经》《别录》所载人参之主治,虽曰微寒微温分途而施,就寒热而论实为不寒不热之性。以寒为阴,热为阳推断,则非阴非阳,阴阳莫测。据《素问·天元纪大论》“阴阳不测谓之神”而论,则人参之性为神,又名神草,并非虚妄。
就人参之生态喜恶而言,乃喜阴湿而恶燥热,如时珍所言背阳向阴,当以性阴而论,故历代本草多言有补阴之功,不言有补阳之力,似与其“神”性不符。我们不妨进一步辨析之。
《本经》人参所治大抵是脏病为主,《别录》则多为腑证,而以天地阴阳类脏腑,则脏为地阴,腑为天阳。据天地阴阳反作之理(详见《伤寒论阴阳图说》),则地之阴即天之阳。而人参生长于地,为多年生植物,生长缓慢,如五行中土之性缓,且背阳向阴而长,乃得地阴之气而成者,若以天阳统之则应为阳,《礼·斗威仪》“下有人参,上有紫气”之语,因紫气为阳,乃尊贵之气,已道出个中道理。鉴于尊阳卑阴思想之常情,则人参之性当从阳,故《别录》以阳性之微温称之。尽管如此,仍不能脱离非阴非阳而有“神”之实质。其有五行中中土之特点,而五行之土,为它四行之中界,亦即神之所在。
《本经》人参主治多为心火证,《别录》主治多为脾土证,这种情况正是古今文经学之争的折射。《本经》成书较早,反映了西汉今文经学的理念,《别录》成书较晚,内容与古文经学有关,陶氏时代则古今经学之争已趋平息,心属火属土之说兼并同用,集而为一则为《本经集注》。
在陶氏时代,火土一家、心脾同治的理念已然流行,心火主神明之说被继承下来,与脾土为神的说教并存不废,《辅行诀》火脏有二的设制,一主心,一主脾,巧妙地解决了这一问题,同时反映在《本经集注》中,这需要引起学者注意的。
至于“摇光星散而为人参”,是古人把人参类比作摇光星一样重要。摇光为北斗七星中斗柄之顶端,北斗七星在古 天文学中有其特殊的重要作用,谓“斗为帝车,运于中央,临制四时,分阴阳,均五行,移节度,定诸纪,皆系于斗”。根据斗柄围绕北极星旋转所指方向定四季,更是古代童幼皆知的常识。作为斗柄顶端的摇光星,当更是备受尊崇,使人产生神秘感。由于斗柄所指方向在一年中的圆运动,是摇光为圆心,于是摇光便有了与四季对应五行如中土意义,本草家们把它与人参联系起来,进而与脾土相类比,是很具逻辑思维的。至于“人君废山渎之利,则摇光不明,人参不生”,则不如以统治者为人参的消费者,不给采参者相应报酬,不去采挖难以采集的人参为解较为实际。这也充分说明了人们对人参价值的极端推崇和神化。
总之,人参一药,从其生长所需条件及气(微寒微温)味(甘为脾主之味),主治病证(心火脾土)等方面,都与阴阳不测谓之神的脾土相关,同时也寓有火土同治的理念,为治脾土证最常用的药物,故《辅行诀》将其列为土中土药,为助土用之主。
二、甘草(生甘草土中金、炙甘草土中火)
《本经》谓甘草“味甘,平,主五脏六腑寒热邪气,坚筋骨,长肌肉,倍力,金疮肿,解毒,久服轻身延年。”
《别录》谓其“无毒,温中下气,烦满,短气,伤脏咳嗽,止渴,通经脉,利血气,解百药毒,为九土之精,安和七十二种石,一千二百种草……生河西川谷积沙山及上郡,二月、八月除日采根,暴干,十日成。”
甘草的生长习性,喜光,耐寒,耐热,耐旱,宜沙质土壤,产于甘肃、内蒙古、陕西等地为主,以乌拉尔甘草质优(乌拉尔山脉属俄罗斯,为亚洲和欧洲的分界)。
《别录》所称之“河西”,当是指黄河以西地区,“上郡”在今陕西榆林市南。“二月、八月除日采根”,其“除日”非是通俗所指的腊月三十日,而是古代占卜择吉所称的“除日”。即以十二神与黄道、黑道,与月支相同的日子起建,顺行第二支为除日。如子月丑日为除日,午月未日为除日等。十二值神依次为:建、除、满、平、定、执、破、危、威、收、开、闭。二月为卯月,即以辰日为除日;八月为酉月,即以戌日为除日。可见古人对采药时间要求是何等的严格。
十二值神各有吉凶宜忌,除是清除之意,据云除日宜吐故、清洁、沐浴、求医、安葬等,诸事似多与人的卫生保健相关,采药自是医事的一个重要环节,在此日进行,或有一定积极意义。
采甘草的两个除日,一在仲春其苗未发,津气未耗之二月,一在中秋枝叶将枯,津气归根之八月,当是取其药气之全,值得注意的是,两个除日的十二支系(辰和戌),以五行核之,均为属土之日,而甘草之性与土相类,为历代本草之共识,在此除日采收药用甘草,能使其更具土气的作用,古人之意,或当如是。
《疏证》谓:“甘草春苗夏叶秋花冬实,得四气之全,其色之黄,味之甘,迥出他黄药与甘之上,以是协土德,和众气,能无处不到,无邪不祛。此所谓主五脏六腑寒热邪气也。土为万物母,无论妍蛮美恶,莫不生于土,及其败也,又莫不归于土,化为生生之气,则所能能解百药毒,安和七十二种石,一千二百种草也。人之气犹物之气,和顺者,其妍美也,急疾者,其蛮恶也,盖化急疾为和顺,经脉自然通调,血气自然滑利,于是肌骨坚,肌肉长,气力倍矣。”
由于甘草具土之中和之气,为九土(九州之土地)之精,
《辅行诀五脏用药法要》药性探真
颇有坤土厚载之德,有升有降,可上可下,走外走内,治寒治热,能补能泻,亦和亦缓,曲尽中土之王道,无所不利,有众药之王和国老之誊。而提出这种认识者,正是《辅行诀》的作者陶弘景。如《纲目》引陶氏云:“此草为众药之王,经方少有不用者……国老,即帝师之称,虽非君而为君所宗。国老者,甘草之美称也,甘草调和众药,堪称国老矣。”从陶氏对甘草的誉称可知,定甘草性味属土是顺理成章的。
甘草有脾土中和之性,具有如前所列升降、上下、内外、寒热、补泻等多种双向作用,显示了其性和缓之土德,和非阴非阳的状态。但是任何事物的非阴非阳都是相对的,都是事物运动过程中的即时现象,甘草中和之性的另一方面,是也必然有其阴阳的趋向性。以阳为主导而论,升、上、外、热(温)、补皆属阳之象,降、下、内、寒(凉)、泻皆属阴之象。这种趋向的具体应用,体现在甘草的生、炙分用,即生者性凉,炙者性温。
温热、上升、外显与火性炎上、惮散发热相类而属心火,寒凉、下降、内收与金秋之气相类而属肺金。故《辅行诀》中炙甘草为土中火,生甘草为土中金。
甘草为土中火,体现了土火一家的关系。心胞代心行气受邪,其经脉系于手厥阴,其火乃相辅心君之火,可称相火。脾主湿,其经脉系于足太阴,为三阴之长,土中之火,火为湿中之火,即阴中之火。二者同气相求,合一而治,甘草炙炒,借火气而成温性,且皮赤内黄,色兼坤离,称土中火药,无所不可。
甘草以河西者为地道之品,有九土之精之称,九土为九州之变辞。《尚书·夏·禹贡》载大禹时天下分为九州,即:冀、兖、青、徐、扬、荆、梁、雍、豫,以豫州为中心,各 洲之土壤质色有异,如徐州者为红色黏土等等,而河西位在西北,属豫州,其土壤为最上等的黄壤,黄为土色之正,可称九州土地之精华,而雍州(梁乡)甘草皮红内黄,以黄居多,故雍州产者优良。甘草能解诸毒而有九土之精之称。
河西之地位在西北,乃高寒之地,风沙干燥的条件下,甘草可以繁茂生长,必具强力的抗旱生机,而有自身防燥的气化能力,又因河西位在西北,为江河之上源,自此而下流归海,其气寒凉,甘草虽为中和之土性,亦当感其气化而有斯性,《别录》谓其止渴,虽未言生炙,亦可见其一斑。此亦甘草生用性凉之所以。
天人相应,脏气之五行类比,肺应属金,位于西,在上焦,主一身之气,其气燥而清肃收降,苦气上逆,为水之上源,正与属中土之脾,主营裹血,气缓而湿,温和升清,与水(在下之肾水)同德者相对,二者燥湿相济,温凉互补,升降得宜,气血通调,才能维持人体气血津液的代谢正常,脾才能持平无过,充执厥中。
脾与肺这种关系,是通过经脉的关系实现的。二者所系之经脉均为太阴而有足手之异,各自的腑所系的经脉则均为阳明,亦有手足之不同。脾为足太阴,肺为手太阴,二者均是多阴之经,同气相求而为湿土之经;胃为足阳明,大肠为手阳明,二者均为阳盛之经,同气相感而为燥金之经。由于经脉的手足相连,脉络贯通,保证了脾肺气血津液的交通既济,相互为用。生甘草虽为脾土之药,亦具肺金之用,称之为土中金药,乃理之当然。
三、茯苓(土中水)
《本经》谓茯苓“味甘平,主胸胁逆气,忧恚惊邪恐悸, 心下结痛,寒热烦满,咳逆,口焦舌干,利小便,久服安魂养神,不饥,延年,一名茯菟。”
《辅行诀五脏用药法要》药性探真
《别录》谓茯苓“止消渴,好睡,大腹淋沥,膈中痰水,水肿淋结,开胸府,调脏气,伐肾邪,长阴,益气力,保神守中。其有抱根者名茯神,平,主辟不祥,疗风眩、风虚,五劳,口干,止惊悸,多恚怒,善忘,开心益智,安魂魄,养精神。生泰山山谷大松下,二月、八月采,阴干。”
野生茯苓乃寄生于赤松或马尾松根部之品,无苗叶花实,《疏证》引刘潜江云“茯苓本古松灵气,沦结而成。”谓茯苓是多年古松所具有的神灵之气,沉没入于地下,结聚而成。又引卢子繇谓:“其精英不发于枝叶,返旋生气吸伏于踵,一若真人之息。”认为茯苓虽寄生于松,但其生机并非是吸收松枝叶之营养,而是将松的生生神灵之气,回收抟结于根部而成茯苓。这种情况,象修道有成之人的胎息,不是用鼻呼吸而是用脚,即《庄子》所谓“真人之息以踵”以达真气内结的形式。
茯苓之所以称为茯苓,乃是其能潜伏收藏古松神灵之气于地下之意,此亦《史记》称茯苓为“伏灵”的缘由吧。茯苓有离松根而生者是得松灵气之全者,抱根而生者谓之茯神,又谓之茯苓拔,乃得松之灵气不全者。
茯苓由古松之灵气抟结而成,必具松之灵气的特质。所谓松之灵气,应当是一种能产生松之生命和气质,而又难以理喻的神奇能量。所谓灵,应当与松的特点有密切关联,所谓难以理喻,是用常理难以解释。古代分析事物常用阴阳来解释,不可理喻即是难以用阴阳分析,即非阴非阳,即是神(《素问·天元幻大论》和《易经·系辞传》皆谓“阴阳不测谓之神”)。松树四季常青,茯苓有四时神药之称,茯苓之性 与松之灵气相关。要想了解松之灵气,首先了解松之特性。
松树品种多多,在我国分布甚广,不同的地理环境,所生长的不同品种的松树,生长习性和质地有所差异,其所禀之灵气也会有所不同。这也是茯苓品质优劣的原因之一。如《别录》所载者为出自泰山者,即与今世以云南产者为优有所不同。据说云苓之名出现在康熙时代,以云南产者为优之说亦当始于是时,现代人工种植者遍及各地,以河南产者最多。
松类树木分布地区的广泛和品种的多样,是“物竞天择,适者生存”的结果,另一方面,则说明松类有适应多种土壤和各种气候条件的“灵气”(用现代词语可作“基因”?)
一般而言,喜光、耐旱、耐寒(如樟子松可在零下40~50度的环境中生长)、耐热、质坚、耐贫瘠土壤、凌冬不凋、常青不老(广西壮族自治区贵县南山寺殿后,有一株达3000年树龄的松树,虽历经风雨寒暑,一直苍劲挺拔,繁茂苍郁,在崖上刻有不老松三个字)、不易朽蛀(《经疏》引弘景云“性无朽蛀,埋地三十年,犹色理无异”)等共同特点,均为其灵气所至。
松树有坚贞不屈,顽强长存,浩然高洁,适应各种恶劣环境,无拘自在的神韵风姿,正是其灵气作用之所在。此无形之灵气,满盈而旋伏于根,潜藏于地下,沦结为有形之茯苓。
所谓的灵气,与神共存,神为心所主,心法夏火,脾法长夏,长夏本在季夏而属中土,土火一家,故中土亦为神之所在。心火象太阳在天,脾土象土在地,茯苓寄松根成在地下,乃从地下渗之水位而象肾,所得乃天地灵气,与心脾相关,乃心火之正阳(午火之气)与脾土之阳(未土之气)。
由于“在天为气,在地成形”,茯苓有形之物,与脾土密切程度尤重,故味甘淡,属脾土,又因其皮色黑位在下而属肾水,《辅行诀》称其为土中水药。
茯苓得心神之灵气,则可治恚、忧、惊、恐、怒等魂魄意志之证除而保神,得脾土之灵气,则可制肾水之泛滥,即所谓“伐肾邪”,且水土合德,其同主持水液代谢而升清排浊,一切痰涎内生,小便不利、寒热烦满、胸胁逆气、水肿淋结、消渴口干、咳逆风眩诸证可除,水液运行正常则阴气长而益气力,因而益寿延年。由《本经》《别录》所载茯苓之主治考之,名土中水药亦甚是切合。
四、薯蓣(土中木)
《本经》谓薯蓣“味甘,温,主伤中,补虚羸,除寒热邪气,补中,益气力,长肌肉,久服耳目聪明,轻身,不饥,延年,一名山芋。”
《别录》谓“平,无毒,主头面游风,头风眼眩,下气,止腰痛,补虚劳羸瘦,充五脏,除烦热,强阴。秦楚名玉延,郑越名土諸。生蒿高山谷,二月、八月采根暴干。”
薯蓣味甘,性平,不凉不热,多黏滑汁液,而不燥不腻,守中固精,补而滞不甚,不偏阴不偏阳,和缓滋润,一派中正和平之气,归属脾土所主用味甘,自当无所异议。诸家本草多从其治脾肺肾而论。《辅行诀》却将其列为土中木药,即与肝木有关,自有个中道理,试析之。
脾土与肝木乃相克关系,即所谓木克土,但问题的另一方面,也存在反克的关系。这种反克关系,先师张大昌先生称之为“反横”(见《张大昌医论医案集·医哲心法》),即土横木,即我们通常所谓的木疏土关系。《辅行诀·五行互 含用药图》,不着痕迹地表达了五脏之间隔位相克和反横的关系。如脾土和肝木是相克关系,肝木之化味,是能助肝血、魂收藏于体之酸味,和助肝疏散、条达、宣发作用之辛味,合化而成的缓和肝急之甘味。此肝之化,即肝象春之温煦、和风细雨、万物生发之气化。换言之,肝之气化是被它克制的脾土作用在肝的表现,即反横关系的现象。
就病理而言,《经》云“病起于过用”,甘味在肝有缓其疏散、升发过急,和缓其所主之风性急迫的作用,即可治风邪之类的疾病。甘为脾土之主味,而脾主湿,肝主风,二者的关系不但有我们通常所说的风能胜湿,即木克土的一面,还存在湿能定风的一面,即反横的关系。风证有阴虚生风,阳亢生风,血虚生风,血燥生风,血瘀生风,热极生风等等,无论何风,滋润都是必要的,甚至是主要的方法。
因此,味甘多汁性润的薯蓣适宜于风证,故《别录》谓其主之头面游风,头风眼眩;仲景大薯蓣丸以薯蓣命名,当是方中主药,所治为“虚劳诸不足,风气百疾”,薯蓣治风之理自在其中,值得深思。
至于《本经》《别录》所载薯蓣治耳及腰痛,强阴等,当是其与肾有关。仲景书中肾气丸中用之即是此意。依《辅行诀》五味五行互含而论,当是甘味又为肾之体味之故,是土水合德说的体现,已离本段主题,暂不详论。
第四节 肺金酸味门
肺气法于秋金,其气收降而清肃,主一身之气,其气燥(凉燥),为水之上源,开窍于鼻,司呼吸,在体为皮毛,其 德收,酸者能收,故以酸为其主味。
酸又为肝之体味,所谓肝之体味,实际上是酸在肝木中的具体表现。肺主治节,肝疏散不节则过用而自伤而病,得肺用为体则发泄有度而不自伤而病。
《辅行诀五脏用药法要》药性探真
酸又为心之化味,所谓心之化味,实际上是酸在心火中的具体表现。心藏神,为十二官之主,心气散惮而显明,神易耗散不收,不能归藏于内而气化乖戾,得肺用之化,则神气内藏而气化常利而十二官安。
一、麦门冬(金中金)
《本经》谓麦门冬“味甘,平,主心腹结气,伤中,伤饱,胃络血绝,羸瘦,短气。”
《别录》谓其“微寒无毒,(主)身重,目黄,心下支满,虚劳客热,口干燥渴,止呕吐,愈痿蹙,强阴益精,消谷调中,保神,定肺气,安五脏,令人肥健,美颜色,有子,久服轻身不老不饥。”
《疏证》引《图经》云:“麦门冬凌冬不凋,叶似莎草,长及尺余,四月开淡红花如红蓼花,实圆而碧,如青珠,根黄白色,有须在根,如连珠形。”
诸家本草,均无麦门冬为肺所主之味酸的记载,《辅行诀》将其列为金中金药,即肺所主之酸味中之主药,其因何在?我们不妨从二个方面探求其意之所在。
一是其生态形色:麦门冬四季不凋,其叶隆冬愈茂,长及尺余,其顽强的生命力当与叶系之发达强盛有关。而人之肺,象植物之叶,有与外界交换新陈代谢气体,代谢水液之用,故麦门冬有助于肺金之气而属金。
其根为药用部分,质柔而润,色兼黄白,柔润为水之德 用,乃肾水之象,黄为脾土之色,白为肺金之彩,《经疏》云其能“吸土中精气上滋茎叶。”此根部之肾水之德乃吸脾土之精气而成,可上滋肺金,换言之,麦门冬有使肺金精气源源不断的作用。
其四月开红花,实形圆色青。初夏开花而色红有心火之象,果圆象水之形而有木色之青,具有水木相生及木火相生之机,水生木则萌发不已,木生火则繁荣茂盛,致使其凌冬不凋。植物多为花落结果,花淡红而果圆绿,颇具反生反克之情趣,此或为其生命力顽强之故。
《疏证》引刘潜江曰:“麦门冬四季不凋,然采其根必在夏至之前。”其时正是初夏至夏之中,正值花期,药用之根秉承本体之火气较多,但此火气是将反火为木为水之火,即将趋于肺金所生之水和所克之木,具有减肺金荫子之劳和制约其肃杀过亢而自伤之虞,有保全肺金之造化而为属肺金之味。
二是其主治功效:归纳《本经》和《别录》所载麦门冬所主治病证,腹中结气,伤中,伤饱,心下支满,胃出血,呕吐,等皆为胃腑壅塞,气机下行受阻之病证;口干燥渴,羸瘦,短气,虚劳寒热,身重,目黄,皆脾气散精,上输于肺的功用障碍,肺之精气不足而气血津液的敷布量减少,人体各脏腑、肌肤、官窍、四肢百骸因之失荣,或因失荣而邪客之证。
麦门冬可治上述诸证,自是其能使胃气下行,以除胃所纳食之壅塞;能收气血津液于肺以充敷布之源。如《疏证》谓“麦门冬之功在提拽胃家阴精,润泽心肺,以通脉道,以下逆气,以除烦热。”又如饥不能食症,饥是人体缺乏荣养的自救反映,不能食是胃中壅满的现象,治之者多可用叶桂 (字天士,号香岩,公元1667~1746年)之益胃汤,该方中麦门冬为不可缺少之药,可见麦门冬有降下胃气和收精气于肺的双重作用。
麦门冬有此特性,诸如《本经》《别录》所云消谷调中,强阴益精,保神,定肺气、安五脏,久服轻身、不老、不饥,令人肥健等功能,自在情理之中。
然而中焦脾胃之经脉称为太阴、阳明,肺与大肠之经脉亦以太阴、阳明称之。以六经论,太阴为湿土,阳明为燥金,麦门冬之特性既可助胃、大肠之降下,又可收提脾中精气于上焦,与肺主肃降之性切合,陶氏谓其性属金甚当,结合以其生态色味属金的理由,称之为金中金药是理所当然的。
二、枳实(金中水)
《本经》谓枳实“味苦,寒,主大风在皮肤中,如麻豆,苦痒,除寒热结,止利,长肌肉,利五脏,益气轻身。”
《别录》谓其“酸,微寒,无毒,除胸胁痰癖,逐停水,破结实,消胀满,心下急痞痛,逆气,胁风痛,安胃气,止溏泄,明目。生河内川泽,九月、十月采,阴干。”
《疏证》引《图经》云:枳木如橘而差小,高五七尺,枝间多刺,叶亦如橘,但橘叶两头尖,枳叶有两刻耳。春生白花,至秋成实,八月采。
古代枳实、枳壳均称枳实,唐代甄权(540~643)《药性论》已提及枳壳之名,《开宝本草》始正式分条而载。
宋代寇宗奭《本草衍义》云:“枳实、枳壳一物也,小则其性酷而速,大则性环详而缓,取其疏通决泄愤,地方但取其败风壅之气,古用枳壳大义如此。”
枳实之名当取枳之果实之义。果嫩时个小而内实,老则 大而有瓢,干则壳内有空。《图经》云“至秋成实”,“八月采”,是用嫩小之果,即枳实;《别录》称九月、十月采者,是较老成之大果,即枳壳。
由于积分布甚广,产地所跨纬度甚大,南至河内,北至新疆,都有生产,由于地域寒温之差,结果迟早也必有差异,故枳实、壳之别不当以采时而定,宜以大小老嫩而分。现代所用之枳壳,有谓采于大暑前后质良者,仅以采期与古枳实相近,即认为今之枳壳即古之枳实,尚需考究。
枳之品种多多,据云现代所用者以酸橙之果为正品,倒是符合陶氏将枳实列为金中水(酸中有苦)的情况。品种不同,味可有异,《本经》与《别录》味有苦、酸之别,气有寒、微寒之差,当缘于此,或并有产地的因素。无论如何,陶氏将枳实列为金中水药,在《本经》与《别录》所载枳实气和味的资料中已有其根据。因为《本经》之味苦和气寒,均属陶氏肾水,《别录》之酸和微寒(凉)均属陶氏之肺金,二者兼而并存,即是金中水。问题是为何称为金中水药,而不云水中金药?我们不妨试为辨析。
就《本经》和《别录》所载枳实之主病证而言,大风在皮肤中,如麻豆,苦痒及胁风痛,属风证;止痢和溏泄、停水、胸胁痰癖均为水(饮、痰)湿证。概言之,枳实之主证,只是风、水二字(湿、痰、饮均为水受寒热影响之变态)。
其长肌肉、令人肥健、安胃气、利五脏、益气轻身、明目,鉴于脾胃为后天之本,脾土可括其他四行的理念,脾胃健则五脏调和,精气充而肥健、身轻,目得精气之养而视物明,诸功效之要在于其有调平脾胃的功能。
其除寒热结、破结实、逐停水,表述了其通利疏导,攻 逐坚实的迅猛之势。朱丹溪云:“枳实泻痰,能冲墙倒壁,滑窍泻气之药也。”亦切合此药之性情。
风与水本系自然界的重要组成部分,风系空气流动的形式,是因异地温度不一而气压差别的平衡过程。它性至柔而无所不入,随顺、善行而数变,无定向,见四时,和则利养万物,暴则摧残生灵。故风有寒、热、燥、湿随附之异,四方八维上旋下冲方向之差,柔媚和缓与刚烈急速之别。其流行于地面之上,为在天之气,万物能适宜者得其惠泽,不适者受其摧毁。
人体生命由脏腑经络之气运行来维持,气行则生,气止则亡。由于肺朝百脉,司呼吸,主一身之气,其势趋下而收降,与肝之主藏血,势上冲而疏散之肝相互制约,使气血津液循其升降出入之道,即所谓金木交互之局,此脏腑经络之动,即惠泽人体生命之风。
若因内伤七情,饮食不节,虚劳损伤,或外感风邪,致使气机郁结,而水液津血饮食等有形之物附而着之,升降出人之序紊乱,脏腑经络之气运动乖逆,此局之风谓之邪风。邪风乃使人致病之风。
风乃气之动,肺主气而又关于主风之肝,故治风邪可用肝体肺用之酸味。先师张大昌先生《阴阳六气稿》(见《辅行诀研究·上篇·第二章·第四节》)治风法提出:“酸胜风”一语,治风寒、风热均不舍酸味之品,从风属肝,为肝体酸收力不足以制其辛散(动)之用着眼,可谓传承经方治风旨意之语。
人之五脏五行阴阳属性,肝象春木属阳主生发,肺象秋金属阴主收降,二者为一对阴阳而主持阴阳升降的平衡协调,即所谓金木一家,金木易位(请参《伤寒论阴阳图 说》),金之体即肝之用,探究本草经典和陶氏药学中枳实治风之药理,可见此说之一斑。
酸味在陶氏五脏体用化理论体系中,属肺之用,肝之体,心之化,对各脏气有不同的价值和意义。
肺秋金之气,凉而收降,其用即是内收敛藏长夏土之湿热化之气,使湿热归藏于内。其收湿即是祛痰水,藏热即是清心脾之火。
酸为肝春木之体味,体者,本体、本源、本质之义,春木之本为冬寒之气,是冬藏寒气渐转温暖的过程,在此季冬藏之寒,渐被春木之辛散功用所消,进而再转为夏火之气,所以酸为肝之体味,有减缓肝用过亢生火而病的作用,《内经》云:“病起于过用”,肝体酸可防之。盐山张锡纯及近年主圆运动说者,认为白芍、乌梅主敛降肝火,皆得此体用之妙者。
酸为心之化味,化为变之极,夏为热之极,是由春温之气渐致热度增高的变化过程,及致热极,则产生质的改变,即转化为凉(夏括长夏在内,长夏是热极变凉的过渡阶段)。同时心德之软,显明彰达,火势之炎上,均需酸收(轻度的坚闭)监之以防自戕,使心所主的血行畅通无损。
治内风之法,世人有“气顺风自止”、“活血风自散”、“火降风自息”、“镇(平)肝息风”、“化(祛)痰息风”、“滋水(阴)涵木以息风”、“养血息风”等法则,究其实际,亦均与气、血、火、水相关。而使心肝肺三脏的脏气调和,也是诸法的治疗目的。
如前述风之特性,其邪风之病,病因、病位、时令、挟邪等等名目繁多,如枳实所主之大风在皮肤,皮肤为肺所主,在表,易受外邪之侵,但其疹如麻豆,又当是内有结
《辅行诀五脏用药法要》药性探真
积,郁而生热。苦痒更是热甚而病涉心火(诸痛痒疮皆属于心)。枳之酸收津液,消痰水,散结下气,寒可清泻心火,皮(枳壳系果皮)可走皮行表,确为对证之药。其所主之胁风痛,当是肝所属之胁部不定时痛的证状,病位与风在皮肤者,位异而理同,故皆可用枳治之。
《本经》将“大风在皮肤中”列为其主治之首,可见其当是治风证主药之一。现代多用于肠胃病,以下气除痞,消痰实结聚为用,对其主风之功有所忽视。这应是对此药的经典理论理解不深的缘故。笔者深得先师张大昌先生之教诲,用此药治疗风块疹、荨麻疹、隐而未出之痒疹每每取效。
宋代许叔微《普济本事方》治胁风痛之方多有用枳壳者,余常仿用之,确有效验,更体会到药学经典之精奇,从而也加深了对陶氏将枳实列为酸味药义理的认识。
水是潮湿之气因寒而凝结,或冰雪因热溶解而成的液态物质,故水有气体、固体、液体三态。其性得热则蒸腾为气而在上,得寒则凝固为冰而沉降收藏在下,温(凉)则液化在中而上行下达,故水在人体布及三焦,无处不有,运行变化不息,是人体生命的重要物质之一。
肾为先天之本,主水液,脏藏中焦水谷所化之精微以上承之,腑纳上焦肺所注之腐浊以排泄之。其精微得阳热化气而上承以济心火,则心火不致亢而燥悍致其失柔,其所潜藏心火之阳热,可温其脏水不致凛冽而过于坚凝,此即所谓心肾一体(一对阴阳)、水火既济的生理关系。
脾为后天之本,主运化。水饮(谷)入于其腑胃,腐熟消磨,经小肠之泌别清浊,其精微者,由脾传输布散至全身,归藏于肾,糟粕部分,经大肠传导排出;其废浊之水湿亦由脾协同肺之收降,归于膀胱而排出。脾对水湿和精微的 这种作用,称之为运化或渗湿,与肾主水、司二便的功能,共同维持着人身藏精和水液的代谢平衡,即所谓胃为肾之关,土(脾)水(肾)合德。
水为肾所主,肾位在下焦,规定着其势趋下的特性,下之极为肾,为水闭藏(即肾德在坚)之所,其升降出入的运动,表现在上焦心火与中焦脾土的影响。其与心火既济,与脾土同德为理,是肾水在中、上二焦不同形态的原因。
由于肾水之主味为苦,陶氏用其为心火之体,肾水之用,脾土之化,表述了它在不同时位上的意义。心之体,即是心火之本体为寒水,是心火由寒水之极渐次量变而来;脾之化,即是脾土湿热至极,必有蒸热(暑气)转为肺金凉降之质的变化;肾之用,即是水行至肾为其归宿,其润燥助津液之功,正是保证肾水之特性和作用所必需。
肾水之主味为苦,苦味又为心体脾化之味,与水之运动和代谢息息相关,故治水者当不舍其苦。
从枳实主大风在皮肤中之经文入手,综观其主治为风水二字,并得出治风不离酸、治水不舍苦的规律,同时也证实了先师所推出“酸胜风”一语确是见道之言。应当指出的是,风在天而水在地,我国传统文化认为天为阳,地为阴,天气为主,地气为从(请参《伤寒论阴阳图说》)。
枳实主治风水之证,以证测味,当属酸苦之味,更因酸苦二味之属性有天地之别,据天气为主,地气为从的原则,其所治之证,虽有水湿痰饮结聚如麻豆,但仍是以风邪为主,故枳实当称之为金中水药,而非水中金药。
三、芍药(金中木)
《本经》谓芍药“味苦,平,主邪气腹痛,除血痹,破
坚积,寒热,疝瘕,止痛,利小便,益气。”
《别录》谓其“酸,微寒,有小毒,通顺血脉,缓中,散恶血,逐贼血,去水气,利膀胱大小肠,消痈肿,时行寒热,中恶,腹痛,腰痛。”
《疏证》参《图经》《纲目》云:“芍药十月生芽,正月始长出土,色红,渐大渐转而青,作丛,茎上三枝五叶,似牡丹而狭长,高一二尺,夏初开花,其色不一,结子,入药用根。”
明代缪希雍《神农本草经疏》(下简称《经疏》)芍药条下引张元素云:“主泻肝,安脾肺,收胃气,止泻利,固腠理,和血脉,收阴气,敛逆气。”其疏项首句云:“芍药禀天之阴,而兼得甲木之气。”
古本草书中赤白芍混用,宋代《图经》始分载,以白色者名金芍药,赤色者名木芍药,沿用至今。赤白功用之分,在于白走气,赤行血,白补赤泻,白收赤散。笔者临床体会认为,二者功用略同,惟略有气血、补泻、收散之偏颇而已,鉴于白色属金的理念,以白芍为金中木药更切合名实之义。
芍药生芽之期,时在寒冬气藏之季,与一般植物“立了冬萌芽不生”的规律不同,正月出土而即繁茂,夏初开花而结子,亦与一般的植物春生、夏长、秋收的规律有异,它这种冬生、春长、夏收的特性,正是其药用价值之所在。
果实籽粒,是植物一年中生长后期的产物,有作种繁衍下一代的作用,用来维持物种的延续,保持其品质的传衍,一般在秋季成熟。秋之气收,夏之气长是其常,而芍药在夏长之气当令之时开花结果,是其本身之收气不当至而至,是秋收之气亢盛有余的表现,这种特性,陶氏在《辅行诀》中 称之为“酸”,为肺金之用味,亦系肺金之主味。
植物的发芽生根,是其生命的开始,一般是在春木生发当令之时,但芍药之发芽生根却在阴寒凝泻之冬藏时期,由于一年之中,春夏属阳,秋冬属阴,即所谓之“禀天之阴”,此时发芽生根,是其根芽春木生发之气亢盛有余,这种特性,陶氏在《辅行诀》中称之为“辛”,为肝木之用味,亦系肝木之主味。特是其根正是药用部分,既有其整体秋金收气之本质,及秋金所属之白色,又具有局部所特有的肝木生发之气,即所谓“兼得甲木之气”,称为金中木药甚是合理。
从《本经》和《别录》所载芍药所主的措辞来分析,不外两大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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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气、缓中、止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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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血痹、通血脉、逐贼血、散恶血、破坚积、利小便、利膀胱大小肠、去水气、消痈肿、邪气腹痛、中恶、腰痛、时行寒热、寒热、疝瘕。
其中益气、缓中、止痛概指药物的功能和疾病的治法而言。
一般而言,益气即是补气,笔者认为二者不尽相同。气是物质运动的形式,物质不运动时不可称为气。如脏腑是物质的实体,只有在生命过程中的运动中才能体现出诸脏腑之气的不同。脏腑之气一旦虚损,就要用补充脏腑之气的法则去治疗。如肾虚者补肾,心虚者补心以补充其质的亏缺,然而质的充盈只是使脏腑之气恢复的基本条件,气虚者还需要运动力的支持才能达到,这种增强动力的方面,对补气是有所助益的。增强动力,就药物学而论,无非是升降出入、走表趋里、散收疏敛等,芍药之所以有益气的作用,正是其味酸能收,加强内收之力的功效。另一方面,气之虚损原因, 还在于其损耗散失过多,而酸味收而性涩,对减少气的耗散会有一定的作用,所谓:“无塞不补”对气虚证亦有助益,舍此进补,补药将如入无底之器,永无盈满,与事何益?故收塞为补益的重要方面。
还应认识到,人体之气名目多多,阴阳五行、脏腑经络、营卫气血、精液津水等等各有其气,不一而足,可谓之无处没气,而肺为诸气之主宰,酸为肺金之用味和所主味,故酸味之芍药,概言益气,而未言益何气。
缓中,是针对中焦失缓的一种治疗法则。《辅行诀》云:“脾德在缓。故《经》云:“以甘补之,辛泻之,脾苦湿,急食苦以燥之”;“肝德在散。故《经》云:以辛补之,酸泻之,肝苦急,急食甘以缓之,适其性而衰之也。”
“缓”与“急”相对,脾缓之德用在于“甘”,失缓当用甘味,何以味酸之芍药能以“缓”之?
脾失缓为用虚体实,就本脏调治体用,法当助用或抑体,助用则迳取甘味药即可,若抑脾体以平衡之,则当用酸味,因脾之体味辛,即肝之用味,用肝之体味酸以泻肝,即能抑肝之用亢,亦即抑脾之体,而达成脾之体用平衡,使其缓德恢复。此亦即可为《难经·十四难》“损其肝者缓其中”的注脚。李东垣云:“损其肝者缓其中,当用四物汤,以其内有芍药故也。”乃得芍药缓中之意者。
由此可以认为,五行学说中之木克土之局,即是肝用(脾体)亢而脾用虚,用肝之体味酸药即可“收胃气”之失缓,如芍药、乌梅、山楂、鸡内金之属;木能疏土则是肝体亢而肝用虚,以肝之用味辛药可疏散中土之壅滞,使脾之甘缓不致过度,如姜、半夏、木香、桂枝之属。
既然芍药为酸味药,其性收涩,却又言其主因“不通”
所致的痛证,如此治法岂非有与病机不利之嫌?
《经》云:“诸痛痒疮皆属于心。”痛证是人体心对致痛因素的感觉,心主神明,如神志昏迷则无痛觉。陶氏把酸列为心之化味,即是心火体用互相作用的运动之极,将出现心火本身质的改变,由火热变为水寒,由显明惮散转为收降肃潜,而此收降肃潜正是肺金之用的特点,故此酸味又是陶氏肺金之用味。
皮肤的痛觉最为灵敏而为肺所主,肺藏魄,魄有镇静之用,故人体对痛觉的耐受力,又与肺用(心之化)息息相关,心化肺用不足则耐痛力减,反之则强。故心化肺用之酸味芍药,可以止痛。这是止痛法则的一个重要方面。
从痛证的病因分析,痛由脏腑经络的不通所致,之所以不通,乃是其间有淫邪或气、血、津、液、痰、食的阻滞,或是气、血、津、液亏少,脏腑经络失荣而致运行不畅,即所谓不荣则痛。然不通致痛,气血之郁(瘀)痰饮皆为不循经而离其运行脉道者,芍药之酸收可使之归于经脉,使郁(瘀)积聚消除而痛止。不荣致痛者,收敛气血津液于经脉之内,既可减耗又可充脉,经脉自得荣养而痛止,是通过补气达到止痛的方法。
芍药治疗不通和不荣致痛的机理,符合木曰曲直,曲直作酸的经训。治不通,在于能疏散致痛之邪,治不荣,在于能止耗充脉,即益气养血。
认识到芍药益气缓中止痛的机理,对理解其所以能治疗诸证大有帮助。如前述芍药所主诸证,不外血、水、食、寒及邪恶之气所致者。其证名前所系之除、破、利、通、散、逐、去诸字,说明其治法皆适用疏散利导之法。疏散乃肝之用,酸为肝之主味,以曲直为用,直则可伸可疏可散,芍药 有此疏散之功,可称为具肝木之气。其以曲为能,曲则可收可下,诸致病邪气得芍药之收,则瘀血积水(痰饮),顺经而行,得芍药之下,则大小肠膀胱中之浊污得以传导而出,而诸证自愈。
《辅行诀五脏用药法要》药性探真
还应指出,诸证之邪多属阴。如气与血为一对阴阳,气为阳血为阴;火与水为一对阴阳,火为阳,水为阴;寒热为一对阴阳,热为阳,寒为阴;正邪为一对阴阳,正为阳,邪为阴。而芍药所主证的病邪多属阴类(寒热一证非是纯阴),即所谓芍药能收阴气。正如其在阴寒凝结之冬寒之季可发生根芽,从阴寒角度看则是阴寒被其收藏,被闭藏之阳得到畅发而运行,收阴与畅阳,乃是此事的两个方面,并不相背,论芍药之性当如此着眼。对万物的生机而言,以阳和为顺,阴盛为逆,故又曰芍药敛逆气。
综上所述,可见芍药味酸属金,又具肝木畅阳疏散之性,而陶氏称之为金中木药不无根据。
四、山茱萸(金中火)
《本经》谓山茱萸“味酸,平,主心下邪气,寒热,温中,逐寒湿痹,去三虫,久服轻身,一名蜀枣。”
《别录》谓“微温,无毒,(主)肠胃风邪,寒热疝瘕,头风,风气去来,鼻塞,目黄,耳聋,面疱,温中,下气,出汗,强阴益精,安五脏,通九窍,止小便利,明目,强力,长年……九、十月采实,阴干。”
《疏证》引《图经》云:“山茱萸木高丈余,叶似榆,二月开白花如杏,四月结实,未干时如酸枣赤,既干皮甚薄,中有核。”
《纲目》引甄权曰:味“咸平,大热。”“治脑骨痛,疗 耳鸣,补肾气,兴阳道,坚阴茎,添精髓,止老人尿不节,治面上疮,能发汗,止月水不定。”引陶弘景曰“出近道诸山中大树,子初熟未干,赤色,如胡颓子,亦可啖,既干,皮甚薄,当合核用也。”又引雷教曰:“使以酒润,去核取皮,一斤只取四两已来,缓火熬干方用,能壮元气,秘精。其核能滑精,不可服。”
张锡纯《医学衷中参西录·山茱萸解》谓“……其核与肉之性相反,用时务须将核去净,近阅医报言核味涩,性亦主收敛,服之恒使小便不利,惟破尝之,果有涩味者,其说或可信。”
山茱萸药用为其成熟之果实,其果成于孟夏,致季秋孟冬始成熟,历经夏秋两季,得夏火之全(括长夏在内),并秋金之收气,夏火之极即转秋凉,此正是《辅行诀》心火化味之义旨,继得秋金收敛之气而口味甚酸,此陶氏视其为酸味之所以然。特别是成于秋末冬初之物,不但味酸而且色深赤,颇具火化之色泽,在秋凉转冬寒之际,呈红艳之彩,乃有火性之显明,故称之为金中火药。
张锡纯氏极力推重此药之回脱敛汗之功,屡屡重用此药治疗危重之疾,张氏经验丰富,信其言之有证,究其理当系固脱因其收敛,止汗在其为心之化味而收心之液。然而如前《纲目》所引甄权却有发汗之说,又当何解?
当汗不汗者,必因其人疏散之功用不足,而疏散之德用在于肝,其德用之正常与否,又与其质体密切相关,以陶氏学理论之,肝之用辛体酸,辛散功能正常与否与其体之酸收协和与否相关。辛散过亢之多汗固然可取酸收以敛之,津液不足者,虽肝用有疏散之能,亦难为此无米之炊而不能发汗,只有通过肝之体味酸收津液,辛散才能起到发汗的作 用。故笔者认为甄氏所谓其能发汗,当指需发汗而津液不足者,即陶氏助肝体(即陶氏所称之“泻肝”)之法可以发汗。山萸茱之止汗,在于其味酸为肺之用味,其发汗在于为肝之体味,实际上这也是陶氏“金木交互”用药法则的具体体现。
由于“诸风掉眩皆属肝”,肝主风,而山茱萸之果始结于春,味酸又为肝之体味,可承平肝辛散过度之风证,又可收津液以助辛散发汗,故《别录》主治中有肠胃风邪、头风、风气去来、面疱(上焦风热)等“风”类病。
山茱萸结果于春,历夏及长夏,至秋未成熟,是禀夏(括长夏)气化较多而成长者,其气质当有适应火土气化以利其生存的特点。禀夏火之热则可温中,可适长夏之湿则可除水下气、心下邪气、逐寒湿痹、去三虫(虫为湿热之病,《诸病源候论》卷五十谓三虫系长虫、赤虫、蛲虫,分别指现代之蛔虫、姜片虫和蛲虫)等中焦脾胃病。基于陶氏火土同治的理念,可以认为陶氏虽只称其为金中火药,而名不及土,其治土之意亦在其中。
由于心火肾水是一对阴阳,山茱萸禀火之气化而又具酸收下行之性,故有使心火下交于肾阴,保证水火既济,阳平阴秘,而有补肾气、强阴益精、止小便利、添精髓、治脑骨痛、疗耳鸣耳聋的作用;肾水强则肝木得荫,属宗筋的阴茎则强,属肝之窍的目则明。
酸为肺之用味,肺主呼吸开窍于鼻,肺用足则鼻息通利,山茱萸酸助肺用,故可治鼻塞;可祛湿,湿邪去则阳不被遏阻而畅达,则阳道得兴;可温中,中焦得温则可斡旋气血津液而不滞塞,使九窍通利,脉气得定,强力而长年。
据前所引资料,陶弘景云“多合核用之”,雷敦则云“核能滑精”,张锡纯则云“核与肉性相反,用时务须将核去净”,但其后又云有言核味涩收敛,可使小便不利者,并亲尝其味确有涩味,对核的使用持置疑的态度。笔者对核的作用亦未试用,不知所从,有待实验而定论。但目前习惯用净萸肉。
综上所述,可见山茱萸的使用,《本经》与《别录》主治并非在肾,几乎与陶同时的甄权与雷教,则以肾为主,可见陶氏当时或稍后,对此药性能认识的思路已有所不同,主治范围有所扩展,从中可体会到药学理论发展的踪迹。
五、五味子(金中土、金中火)
《本经》谓五味子“味酸,温,主逆气,咳逆上气,劳伤羸瘦,补不足,强阴,益男子精,养五脏。”
《别录》谓其“无毒,除热,生阴中肌……八月采实,阴干。”
《疏证》参《唐本》《图经》《纲目》云“五味子初春生苗,引赤漫于高木,其长六七尺,叶光圆似杏叶,三、四月开黄白花,类莲花状,七月成实,茎端作房,如落葵子,大如篓子,生青熟红紫,中有核似猪肾。以根种者,当年即旺,若二月种子,须次年乃旺。”
《疏证》引刘潜江云:“五味之皮肉,初酸后甘,甘少酸多,其核先辛后苦,辛少苦多,然俱带咸味。大约五味咸居之中,酸为胜,苦次之。而生苗于春,开花于春夏之交,结实于秋,是发于木,盛于火,告成于金也。气告成于金,酸味乃胜。是肺媾于肝也。肺媾于肝,肝因媾肺而至脾,脾仍合肺以归肾。”
五味子因五味俱全而得名,但以酸苦为多,如刘氏所言,其告成于金故酸味多,即肺金之用味多,故陶氏列为肺金药。然其甘味本较少,何以陶氏却称之为金中土药,而不从较多的肾用味苦而名为金中水药?
首先应当看到,五味子兼具五味,本身已具备五行中土兼统其他四行的特点,称之有土之性是顺理成章的。其次如刘氏所言,其有肺媾于肝之象,即此物的特质体现了陶氏金木交互的学理,是发于木告成于金的过程,即《素问》“金木者,阴阳之道路也”,而这个过程必由土为中介始能完成。酸味本身即兼有肺用肝体两职,这种体用两职之分界即土。
如刘氏所言:“肺媾于肝,肝因媾肺而至脾”,同理可推,五味子还应具有既济水火的学理。如刘氏所言其“盛于夏”,《图经》《纲目》言其子“生青熟红紫”皆属心火之象,而《图经》《纲目》所言其子“中有核似猪肾”,是五味子之形质色彩,又是属肾水之象,其由心火而肾水的成熟过程,何尝不如《素问》“水火者,阴阳之征兆也。”这种水火既济的运动,亦必由脾土为媒介始可完成。正如刘氏所言五味子之苦味的多少是仅次于酸味,而苦味既是心之体味又是肾之用味,同时也是脾土之化味,其成熟过程中亦必有中土的参与,其本身具有中土之性是无需置疑的。鉴于土在五行中有包容其他四行,为万物之始,又为万物所归的特殊地位和性质,在其以酸味多而属金的基础上,而将五味子命名为金中土是有其深刻意义的。
正因五味子是以酸味为主,而酸味正是“苦气上逆”的肺所宜“急食”之味,且其名金中土药,本身即具益土生金之意,可使肺气肃降而生源不竭,故《本经》将“逆气,咳 逆上气”列为主治之首。用其降逆气,不仅指肺气不降之咳喘上气等证,还应包括其他气机上逆之证,如降冲气、止呃逆均为临床所常用。
所治其他病证,如劳伤羸瘦、补不足、养五脏等多为劳损病,这些劳损病的治疗大法,不外既济水火、交互金木,而五味子一味兼擅其能。但应当注意,虽其五味俱全,毕竟有所偏颇,多酸苦而少它味。而酸苦二味正合《素问》“酸苦涌泄为阴”之说,其势趋下而归肾,肾在下属阴,因此功效偏重于肾而补阴。因此又特别提出了强阴、益男子精,《别录》也提出了“除热,生阴中肌。”细究其“除热”,所除当是阴不恋阳之浮热,如都气丸所主之烘热面赤等证;“生阴中肌”一语,似与陶氏认为其有脾土之性的认识有关,因为脾主肌肉,是《经》家之训。
五味子之五味分布不匀,如刘氏所谓之皮肉中酸多甘少,核中则苦多辛少,咸味则分布各处。现代研究亦有核中富有降转氨酶物质的说法。故用作汤剂时,以打碎为宜。
值得提出的是,五味子在火土论心补泻方剂中,有以火中木而论之处,究其根据,当是其虽然咸味不重,却分布遍及皮、肉、核各个部位,而且药用五味子当是成熟者,况其盛于夏,禀夏火之气而成于金秋,其成熟时之色为紫红,颇具心火色彩,云其具心火之性,无可厚非。至于称其有春木之性,则可认为系其苗始于春,其子不成熟时为青色,虽春木所主辛味较薄,其气为春木之温而非夏火之热,更非秋金之凉,仍具春木之本质。如此看来,陶氏将其又称为火中木药,是可以理解的。
《辅行诀五脏用药法要》药性探真
第五节 肾水苦味门
肾法于冬寒水之气,其气寒,其性收引,位于下焦,为水火之脏,在体为骨,骨生髓,其德坚,苦者能坚,为肾之主味,即肾之用味。
苦又为心之体味,所谓心之体味,是水火交济的体现。肾水上承于心,心火下潜于肾,乃天地阴阳气交之事。此气机升降运动,以中土为之枢转,而心火与脾土又同为一家(心火中包容有脾土),就此义而论,则心肾交济实亦即水土合德之别辞。此升降运动是维持人体清升浊降,精气津液内藏,使水火蒸腾,维持人体生命活动能力的重要方面。
苦又为脾之化味,所谓脾之化味,是肾水用味苦在脾中的体现。脾胃者仓廪之官,在志为思,主湿,性缓而静谦,可容纳消磨水谷而运化精微,使所化之精闭藏于肾;性缓可纳渗水湿,与肾共主水液之代谢;其思可制约肾志之过恐。此即脾土克制肾水而又与肾合德的双重关系。如肾为先天之本,脾为后天之本,先天之本要靠后天之本不断补充,后天秉承先天之资质,脾土之化即肾水之用,乃人体气化活动之根基,亦至关重要之事。
一、地黄(水中水)
《本经》谓干地黄“味甘,寒,主折跌绝筋,伤中,逐血痹,填骨髓,长肌肉,作汤除寒热积聚,除痹,生者尤良。久服轻身不老,一名地随。”
《别录》谓其“苦,无毒,主男子五劳七伤,女子伤中, 胞漏,下血,破恶血,溺血,利大小肠,去胃中宿食饱,力断绝,补五脏内伤不足,通血脉,益气力,利耳目。生地黄大寒,主妇人崩中血不止,及产后血上薄心,闷绝,伤身,胎动下血,胎不落,堕坠跪折瘀血留血,衄鼻,吐血,皆捣饮之。……八月采根阴干。”
《疏证》引《图经》云:“地黄二月生叶,布地似车前,叶上有皱而不光,高者及尺余,低者三四寸,其花似油麻花,紫红色,亦有黄色者,其实作房如连翘,中子甚细,沙褐色,根如人指,色黄。”
《疏证》引刘潜江云:“地黄之用在《本经》即首归其功于血,夫血本天一之真阴,资中五之土气以生者也。夫万物莫不资生化于土,唯此味之取精于土者最专且酷,故种植之地,土便焦苦,十年后方得转甜,得谓此味不专主中焦之营气哉!(《乘雅》云,种地黄一年其土便苦,次年止可种牛膝,再二年可种山药,足十年土味转甜,始可复种地黄,否则味苦形瘦不堪入药也)。”此《乘雅》当指明代卢之颐所著《本草乘雅半偈》。
《疏证》又云:“予尝治地黄醴饮先君,醴尽而地黄枵然如故也,暴之令干,则其质轻虚,剔而破之,则其中脂液已尽,在外层者,悬空包裹如括萎之壳,其在内者,纵横牵引,如丝瓜之筋,因是悟地黄之用,在其脂液能荣养筋骸血络,干者枯者能使之润泽矣。”
地黄根块之质以脂液为主,此脂此液可完全融合于醇酒之中,为液态物质之精华,其性属水自在情理之中,同时也决定了药理功用。据《本经》《别录》所载,有填骨髓、长肌肉、久服轻身不老、男子五劳七伤、女子伤中胞漏、益气力的作用,可以说明其与人体精津营血相类,可滋补人体精
《辅行诀五脏用药法要》药性探真 ……58
血之不足。
地黄之脂液,乃吸取土壤中之营养而成,而地黄植物本身,吸收土中营养能力之大,是其他药用植物难以达到的,种植地黄之地,竟然十年始能复原!尽管现代对地黄不宜重茬种植的现象,有诸多解释,如关于病虫害、土壤微量元素和营养成分的改变、根系分泌物引起自身中毒等原因,但是最根本的原因应当在于地黄“取精于土者最专且酷”,使土中有益于精津营血物质吸收殆尽,归藏于根块之中。这种特有的功能,恰是肾主坚闭收藏的作用,从这一意趣而论,地黄作为肾水苦(苦者能坚)味的代表,是当仁不让的。
地黄之花在茎干之顶端,色紫红,在顶象天,色红象火。天与地对,天为阳,地为阴;水火相对,火为阳,水为阴;上下相对,上为阳,下为阴。故地黄之花属天阳之色味。地黄之根块在地之下,最得土中精华多脂液而色黄,黄又为中土之色,此或即以地黄名地黄之故。
特别是肾为水火之脏,为真阴真阳潜藏之地,所谓真阴,乃火中之阴,即在天之阳火中之阴水,在人则为在上心火中之阴水,地黄根中之阴液精津,乃花中阴水下交所生。由于天为阳,数以奇为阳,以一数为至元纯阳,故天阳即天一,而地黄脂液之生,深契天一生水之理。
人体心阴下潜而生肾水,而精、津、血均水液之类,心所主之血液,必有脾土所藏之营始显其用,肾所主之精亦系脾所运化水谷精微而成,津液更是由脾而敷布,因此心阴下潜而生肾水的作用,必有脾之参与始能完成。与此类比,地黄接收天一之真阴以为水,亦是通过吸取土壤之阴津精液而得以实现,即所谓“坎水藉厚土之德以资万物。”地为坤(与乾为天相对)属阴,偶数为阴,故地黄脂液之成,亦符
合“地六成之”之说。
由此可知,地黄根块的生成,与人体五脏肾属水,及五行学说中“天一生水,地六成之”若符合节,陶氏名其为水中水药,虽义深理奥,但确有实据,绝非空玄之说。
基于水为万物之本源的理论,且已被现代科学所承认,除上述地黄主治补益阴精营血津液的功用外,它如诸出血、瘀血、寒热积聚、胃中宿食饱,及动胎、耳目、大小肠诸病,均可因真阴复常而致乾生坤育,五脏得以资生,生生化运行不已而愈,不烦细析。
至于地黄有生、熟、鲜之分,似是后世之事,但《本经》中已有“生者尤良”四字,可证其时已有熟地黄的使用,学者当于无字处悟其情。笔者每以生者凉、鲜者寒、熟者温、而有活血化瘀、清热凉血、温经补血之偏掌握使用,庶几无所差池。
二、黄芩(水中木)
《本经》谓“味苦,平,主诸热,黄疸,肠癖泄痢,逐水,下血闭,恶疮,疸蚀火疡,一名腐肠。”
《别录》谓“大寒无毒,疗痰热,胃中热,小腹绞痛,消谷,利小肠,女子血闭,淋露下血,小儿腹痛……其子,主肠癖脓血。生秭归川谷,及冤句,三月三日采根,阴干。”
《疏证》引《图经》云:“黄芩苗长尺余,茎干粗如箸,叶从地四面作丛生,类紫草叶,细长青色,两两相对,六月开紫花,根长四五寸,色青黄,老则中空。”
黄芩味苦气寒,苦能坚善藏,寒类冬水之气,皆肾水之性用。热乃火象而为心所主,得其苦寒则归藏于肾,故可治诸热;“诸痛痒疮皆属于心”故可治少腹绞痛、火疡、恶疮、 脓血;小肠为心之腑,心火除而小肠得利;又因心法于夏火之气,长夏亦包容在其中故火土一家而同治,长夏脾土热中兼并有湿,湿热得其苦寒坚藏则胃中热、食谷不消、肠癖泄痢、黄疸可除;肾坚藏之用不逮,则诸经下归女子胞中之血少而不行,或胞中之血及肾脏膀胱之尿不得固摄而淋露而下,故又可治女子血闭和淋露下血。黄芩所主病证,皆可从肾之坚藏不足而论,故陶氏以肾所主之苦味论之。
至于为何陶氏又称其为水中木,而具肝木之性,仍须进一步分析。
首先应看到黄芩之叶、根皆具青色,且根具青色者少见。青本肝木之色,具有阳气萌动,生机盎然之象。如此而论,苦寒坚闭之黄芩,也具有助长生机的一面,即具有春木之气的一些特征,显示着五行学说水生木的母子关系。
《素问·阴阳应象大论》云:“肾主骨髓,髓生肝”,肾藏精,肝藏血,髓为精之聚,精髓化生为血故肝肾为相生之母子关系,而精为气不耗而归于肾者,精不泄归于肝而为精血,是精与血均源于气,干支学说以壬癸配北方肾,甲乙配东方肝,后世医家肝肾同源、乙癸同源之说当指此而言。
然而乙、癸均为阴干,所配当是脏而非腑,即是肝、肾而非胆、膀胱,尽管胆与膀胱亦同属木和水,那是甲木和壬水,属阳干系列。其肾肝之阳的关系又是如何呢?
肾中之阳为元阳,其气温煦,膀胱州都之官,其中所储之液必得其温煦始能气化而出,如老年人多有小便不利之疾,因元阳气衰而致者为多。元阳之用,惠及全身,其能量被后世称之为相火,谓其始于命门(《难经》以右肾为命门),寄于肝胆,运行于三焦。所谓始于命门,即相火源于肾中元阳;寄于肝胆,即托付、依靠,存在于肝胆,这也是
肾水生肝木的另一层面。
正因肝肾有如上所述相生、同源的关系,在病理和症状方面也必然有所折射,而二者息息相关,用药也应与之相适。虽然肾主闭藏与肝主疏散相远,而病情则肝肾相兼。如黄芩所主之疸、痢等湿热之证,既要坚藏其湿热,又应畅达其肝胆、肠中之滞邪和经脉气血,才能使肝胆得以通利,郁热解散,肠中积滞得以消除,而腹痛止,水谷消,脓血得以排下。黄芩这些功用,足以证明其具有肝所主的疏散性能,陶氏称其为水中木药,昭示了这一特性。
三、黄连(水中火)
《本经》谓黄连“味苦,寒,主热气目痛,眦伤泣出,明目,肠癖腹痛下痢,妇人阴中肿痛,久服令人不忘,一名王连。”
《别录》谓其“微寒,无毒,(御览引云:主茎伤,《大观本草》)”五脏冷热,久下泄癖脓血,止消渴,大惊,除水,利骨,调胃厚肠,益胆,疗口疮。生巫阳川谷,及蜀郡,太山,二月、八月采。
《疏证》参《蜀本》《图经》《纲目》云:“黄连苗高一尺,叶似甘菊,一茎三叶,凌冬不凋,四月开花黄色,六月结实似芹子,色亦黄。根有两种,一种粗而无毛,有珠如鹰爪,坚实,色深黄。一种无珠,有毛而中虚,黄色亦淡。”
《疏证》引徐迥溪曰:“苦属火,性皆热者,常理也,黄连至苦而反至寒,则得火之味与水之性,故能除水火相乱之病。水火相乱者,湿热是也,是故热气目痛,眦伤泪出,目不明,乃湿热在上;肠癖腹痛下痢,乃湿热在中;妇人阴中肿痛,乃湿热在下者,悉能除之矣。凡药能除湿者必增热, 能除热者必不能去湿,惟黄连能以苦燥湿,以寒除热,一举而两得焉。”
陶氏将黄连称之为水中火药,与徐氏“火之味水之性”之说,虽论据不一,而结论是一致的。徐氏以苦为心火之味,所宗当是《素问》五味所入之说,与肾无涉,其与肾的关系,是通过其性寒,可治热表达的。陶氏所据乃《素问》五脏五味苦欲说,有一味涉三脏(体、用、化)的关系,且据苦能坚闭之性与肾主坚藏联系起来,视为肾之用味,即肾所主之味,同时也是心之体味,表达了心肾两脏水火相克,水能灭火,寒能除热作用。
黄连之花、子、根均为黄色,其具脾土之色尤为明显,其治湿之功当与此有关。鉴于陶氏火土一家,心脾同治的理念,水中火药黄连治湿之义自在其中。长夏属土,热中挟湿之暑气当令,长夏本是夏之后期阶段,黄连除热乃对心火而治,则亦去暑之湿,谓之苦能燥湿。脾土乃五行中阴阳不测者(详见《伤寒论阴阳图说》),乃可与心共为主神志,故久服黄连可令人不忘。
黄连不但可治湿热证,因苦为脾土之化味,故尚可调胃益肠,脾土之窍口中生疮;其泻火即是存阴,故又可止消渴;心火为肝木所生,子病除则母气安,故可益肝之腑胆而止大惊,疗其窍之目痛、眦伤、淚出;妇人阴为肾所主,骨亦肾所主,肾用强则骨得利而阴肿痛除,均可用黄连取效。
四、术(水中土)
《本经》谓术“味苦,温,主风寒湿痹,死肌,痉,疸,止汗,除热,消食,作煎饵久服,轻身延年,不饥。一名山蓟。”
《别录》谓“甘,无毒,主大风在身面,风眩头痛,目泪出,消痰水,逐皮间风水结肿,除心下急满,及霍乱吐下不止,利腰脐间血,益津液,暖胃,消谷,嗜食。一名山姜,一名山连,生郑山谷,汉中,南郑。二月、三月、八月、九月采根暴干。”
《疏证》引《图经》云:“术叶叶相对,上有毛,方茎,茎端开花,淡紫碧红数色,根作桠生。”
《疏证》云:“术之为物,开花于初夏,结实于伏时,偏于湿气弥漫之际,显其有猷、有为,确可知其入脾胃,能内固中气,外御湿侮矣。”
《经疏》云:“术得初夏之气以生,其味苦,其气温,从火化也。正得土之冲气,故《别录》益之以甘,表土德也,故无毒。其气芳烈,其味甘浓,其性纯阳,为除风痹之上药,安脾胃之神品。”又云:“术《本经》无分别,陶弘景有赤白两种。近世乃有苍、白之分,其用较殊,要之俱为阳草,故祛邪之胜,而益阴之效亏。药性偏长,药无兼力,此天地生物自然之道也。……术燥肾而闭气,肝肾有动气者勿服。刘涓子《痈疽论》云:溃疡忌白术。以其燥肾而闭气,故反生脓作痛也。”
术分两种,始于弘景,而其手订之《本经》《别录》中均无记载。此《辅行诀》五脏补泻方之补脾汤有白术之名,外感天行六神方之玄武汤中称术,亦不言赤白,至于赤术之名,则全卷未尝一见。由此可知陶氏虽有赤白二术之分,其使用似以白术为主,玄武汤中之名,保留了《汤液》原名,而补脾汤中之名,则是有当时已赤、白分称的表现,也符合《辅行诀》书成于陶氏晚年的考证结果。
陶氏将术列为水中土药,应仍是赤白混称者,或当时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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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赤白有分,但有重白轻赤的倾向,是苍术与白术的差异开始被发现的时期,看来陶氏对术的研究,在当时是很深刻而且是很先进的。那么,其视术为水中土的原因何在呢?笔者推测,大概是出于以下几种考虑。
一是据《本经》术味苦,《别录》味甘的记载,而在陶氏五行体用化理论体系中,苦为肾之用味,甘为脾之用味,而术兼此两脏之用,而称之为水中土药。
二是据术的主证,即《本经》和《别录》所载的主证分析,均为水湿之类,对于这个问题,邹、缪二氏本草著作中都有详尽的辨析,因文多不引,读者诸君,有兴趣者可取原书细读自明。而水为肾所主,湿为脾所主,尽管二者有体象的不同,但无质的差异,故称之为水中土药。
三是五味与肾水与脾土脏器的关系。肾主水液,水趋下,为水气、水湿变化汇集之处,主持一身水液的代谢平衡,因其气寒而呈凝固状态,即所谓“肾德在坚”。坚在此有两义,一是坚闭,即汇集水液,二是坚固,喻如汇集之水因气寒而呈固体状。而此坚固之水相对液、气态之水则为燥象,其不能起到润泽四肢百骸、五脏六腑的作用亦为燥证,此即所谓“肾苦燥”。是以肾中之水要不凝,达液、气状才可起到润泽全身的功能。在五味中,唯咸味可润,即咸味可使肾中寒水不凝(如海水之咸而不冰),即所谓(肾)宜“急食咸以润之,至津液生也。”此咸味在陶氏五味体用化理论中,为肾之化味,即肾正常气化之味。肾的正常气化,是由其体用交互运动变化所生成,即肾之体味苦与肾之用味甘的交互作用所化生,鉴于肾之体味即脾之用味甘,苦味与味甘互相作用才能生化出咸。此甘味恰是表达脾土作用之主味,术兼具肾水体用之味,称其水中土药,其冠以水字,甚
合逻辑。
关于苦味,则既是肾之用味,又是脾之化味。化味之义,乃体用交互变化之极所生,即苦味的生成,是由脾土之体辛与用甘交互作用而成。其用味甘性缓,有弛缓、松缓之义,有助于脾土“其德缓”的作用。因松弛迟缓乃可容纳而不紧束,即制约肾气寒所致的收引、坚闭之过,容纳水液之亢盛有余,即土能克水,脾土主湿之义;脾土所纳之水,经过与其体味辛的宣散作用,得以渗利,即所谓“脾能渗湿”,此渗湿功能,实际上是通过其化味苦的作用而实现的。因为化味苦之性能坚、能燥,其能坚是指其增强肾的闭藏作用,将脾中过度之湿收藏坚闭于肾,能燥是指脾中之湿因之得到渗利;渗为水趋下之势而归入肾之事,故又有苦者能下之说。肾水坚闭之用,来源于脾土之化,又有相生之义,总之,脾土之克制肾水,又增强肾之坚闭,此克中有生、相反相成的关系,便是水土合德的含义所在。
陶氏认为术为水中土之五行互含定位,充分显示了其功用主治的深奥医理,可以说完全切合水土合德的理念,是该理论在药性学说中的具体运用的成功典范,值得进一步继承和发扬。
五、竹叶(水中金)
《本经》谓:“竹叶,味苦,平,主咳逆上气,溢筋急,恶疡,杀小虫。根,作汤益气,止渴,补虚下气。汁,主风痰。”
《别录》谓:“篁竹叶,大寒,无毒,除烦热风痉,喉痹,呕吐,消毒。皮茹,微寒,主呕呃,温气寒热,吐血,
崩中,溢筋。生益州。”
《疏证》引《齐民要术》《图经》《志林》《纲目》云:竹类甚多,入药唯取篁、淡竹、苦竹三种。篁坚而促节,体圆质劲,皮白如霜。苦竹有白有紫。甘竹似篁,即淡竹也。江河之南甚多,北则鲜有。冬春苞节土中,闻雷则发,旬日即落箨(笔者注:竹荀上一片一片的皮)而成竹。茎有节,节有枝,枝复有节,节有叶,枝必两,叶必三,愈近根则节愈促而管益厚。根有雌有雄,雌多荀,当自根下第一节观之,传动产隻者为雄,双者为雌。其根喜向西南行,西南方向之根芽嫩,东北面之根芽老,故植竹者取根之西南者易于成活,栽园之东北隅,耐湿耐寒,然不宜水淹,淹即死,故但得复以泥,而不可浇水也。
竹子品种多多,据云全世界(欧洲、美洲无原生竹)有1200或称1500、1800多种,我国40多属,有280或称500多种,遍及各地,以江南为多。《本经》泛称竹叶,竹字在《说文》曰:“冬生草也,象形,下垂者,簪箬也,凡竹之属皆从竹。”“簪,草也。”王筠以竹(篆体)为草之倒文,殆象竹叶下垂为释。《别录》则特指篁竹叶,《说文》曰:“堇,草也,根如荠,叶如细柳,蒸食之,甘,从草,堇声”。《康熙字典》曰:“簠,竹名,本草簠竹,坚而促节,体园质劲,皮白如霜,大者宜制船,细者可为笛,取沥,并根叶皆入药,《集韵》同。”
由于竹之种类繁多,分布地域广,及物种变异等等因素,《本经》与《别录》所载竹的名称,很难确定是现代的何种品类。《别录》已明言“生益州”,则当时是以现代的四川盆地和汉中盆地一带所产者为地道药材无疑。
《疏证》引古本草数种,分三种,其中《齐民要术》的 作者贾思勰生于东魏末,卒于北魏,约成书于533年至534年,恰是陶氏去世的前二、三年,可证《辅行诀》时代已有苦、淡之分。但因品种繁多而辨之不易,明代《本草蒙荃》云淡竹叶:“竹类甚多,难指何物是,惟尝笋味淡者为然。竹,雷竹、水竹(按:《本草钩元》引苏颂曰“淡竹今呼水竹,有大小两种”),味淡兼甜,治病第一,竹、竹味纯淡,采亦宜用,苦竹、紫竹苦辣而膻,不堪入药。”并引宋代苏东坡之说:“淡竹者,对苦竹而文,除苦竹之外,皆淡竹也。”
可见竹叶苦、淡之分应在于其笋之苦、甜,不是单指现代的苦竹、淡竹之叶。另外,近年有资料认为苦竹叶之叶脉是平行的,淡竹叶之脉呈网状,值得考定。
至于《别录》称之篁竹叶,笔者认为应当属淡竹叶之有如堇草之竹者。竹部之字,多有形声字。如菩字,《说文》曰:“苇也。从草,音声。” 箔字在《说文》则为“竹筈也”。其草字头之菩,指一般草类的苇,竹字头之筈,则指如苇的竹类植物。其草、竹是意符,音是声符。竹字头之筈是指像苇子的一种竹类植物。同理可推,篁是指像堇草的一种竹类植物。而堇在《说文》中解为“堇草,根如荠,叶细如柳,蒸食之甘。” 则尽管《说文》中无此篁字,也可推知它是一种如堇草的竹类植物。
据前所引《康熙字典》所载篁竹细者可为笛的记载,《说文》“冬生草也”一语,甚是确切,与现代所云竹为禾本科植物意义相同,而且冬生二字,似是表达了竹生于冬的特点。
生者,生发之谓,竹生发于笋,笋发于竹鞭上,冬日在土中,逐渐形成节、节间、节隔、笋箨、侧芽和居间分 生组织,到出土前笋的节数(也是全株的节数)已定,至早春遇雷雨则破土而出,可知竹之鞭乃其地下茎,鞭笋即竹根之新芽,其根生鞭之时必在冬季,如此解冬生二字,当比以枝叶冬季不凋而青解更为得体,四季常青者比比皆是,而冬日生根芽者鲜,更突出竹之特性。尽管出笋之季不是单在春天,而夏秋皆有,但给人印象最深,最能表达其特性者仍是春笋,称其冬生,实是表达了它的出类拔萃之处。
《辅行诀五脏用药法要》药性探真
正因如此,陶氏在冬季属水思想的指导下,把“冬生草”竹列为水性之品是顺理成章的。竹叶在上,质感坚硬而下垂,颇有位高而水势趋下之象,基于我国西高多山,东低有海,水向东流的特点,及西方属金,金质地坚硬的理念,认为竹叶有金之性亦不无道理。这或者是陶氏将竹叶定为水中金药的基本思路。
现代研究者发现竹叶提取物有明显的抗自由基的活性,具有抗血栓形成和抗心肌缺血的作用,作为心脑血管病的保健品,可与现所盛行同类产品银杏叶制剂媲美,认为是现代药学的一大发现,殊不知《辅行诀》中对竹叶的应用,已包含在对此类病的防治之中。如大补肝汤和大补心汤中皆有此味,而临床实用证明,大补肝汤治疗现代所谓的脑血管病,大补心汤治疗现代所谓的心血管病都是有显著疗效的(可参《辅行诀五脏用药法要临证心得录》学苑出版社,2011),只是其理论上不言自由基和血栓、缺血,仅以水中金三字概其药理而已。
先师张大昌先生常说:“有其事必有其理,事在理必在。”竹叶有如此神奇之处,必有其独特的药理作用。如何深刻认识和升华其理论,是进一步掌握其性能而更好的使用 的前提。而提高认识的前提,仍应是用传统的天人合一思想去分析和总结。分析它的生长特性和特点,用天人合一的阴阳五行理念归纳之,其药理作用庶几可明。只是竹之品类多多,其间形质生态差异亦必然存在,故仅参考一些资料,从其共处着眼,不从细处论说,或可对探索其药理之概要有所帮助。
竹之为物,奇特之处多多,约有以下数条尤为突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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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长速度极快:首先从笋说起,笋是竹芽出土时之谓,所谓“旬内为笋,旬外为竹”;“清明一尺笋,谷雨一丈竹”。笋之造字从旬,即是此义。笋是竹生长最快的时期,有资料云,每天可长一米左右,一月可长至十几米;繁殖旺盛期,一般每小时可长46厘米(每日约1000厘米);生长茂盛期,每小时约长25厘米(每日约600厘米);下雨时是旱时的86.4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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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出土时已定形:竹在土中生长阶段即笋期,其节、节间、节隔、笋箨、侧芽数及居间分生组织已定,出土后不再增新节,只是节间距的拉长,新竹形成后,竹杆的高度、粗度和体积不再有明显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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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根喜向西南行:凡植竹,正、二月引根,鞭必西南而行,所谓“东家种竹,西家生笋”。
竹根喜向西南行的特性,可用来指导栽植竹的技术。由于竹的此种特性,其竹根西南方者比东北方向者嫩而多,而植竹所用之根芽,以鲜嫩而壮者易成活且苗亦壮,东北方向者根老芽而衰,不易成活或活亦不壮。
- 生命周期长,开花即亡:晋代戴凯《竹谱》引《山海经》云:“药必六十,复亦六年。”其注谓“竹六十年一易根,而根必生花,生花必结实,结实必枯死,实落又复生。”
《辅行诀五脏用药法要药性探真
现代资料谓其开花周期长短不一,由于品类的差异,有1年、十几年、30年、32年、80年、最多120年之不同,但开花结实,当年即枯是相同的,而且不论哪年生出的竹子,不论植竹地域的远近高下、气候环境或土质条件不一,只要根鞭的年龄相同,则在同年开花结实而枯死。
除上述竹的四个特点外,尚有冬伐之竹不蛀,得铁繁茂,怕水不怕石,怕松不怕压等特性。我们不妨依上述特性,再深入地分析一下它是否可称水中金药。
其未出土时已定形的特性,也是其名冬生草的根据,其笋发于冬而在地下,而且已具备全竹之雏形。是竹在冬日已具全部生命的活力,只是积蓄于内,藏于地下而不发。与植物春生夏长,秋收冬藏的一般规律有所不同。植物的生长收藏规律是阳气阴液运动变化的规律,冬季阴液阳气内收,春季始生发萌动,夏季始蓬勃繁茂,秋季开始老化衰落,而竹却是冬日阳气阴液闭藏之时生发萌动,颇有反生之机,其生机之顽强,抗逆性之大显而有之,这应是其四时不凋,生命周期特长,可达六十年之久的基本因素。尽管如此,它仍是在地下发芽,受自然闭藏气化的制约,不能破土而出,只是郁曲不展,潜龙勿用之象,它是阳气阴液闭藏之时具有生命活力的代表,以时象而论,即可称之为冬水之物。
及至春季惊雷蛰动之时,郁曲不伸之竹芽乘势破土而出,得以大展生机蓬勃之本能,然春季虽主生发阳气,而其时气化属少阳,仍不足以完全达竹长养之需,故得雨水之助以配竹强大的生机(阳气),始可有日长一米的迅猛现象。春季之竹,是在自然生发气化当令之时,已臻夏季长养阶段,所需要的是大量的阴水和阳热。自然气化生发之时而有 长养之物,仍是反生之品物。故《易·说卦》云:“天地定位,山泽通气,雷风相薄,水火不相射,八卦相错,数往者顺,知来者逆,是故易逆数也,雷以动之……”,又云:“万物出乎震,震东方也……动万物者莫疾乎雷”,又云:“震为雷……为苍茛竹……其于稼也,为反生。”《易》学将竹列属震卦,是因其生态时势之象,完全符合雷动之疾速,反时令之势而生长之象。
由于竹的长养需大量的阴水和阳热之气,而此大量的阴水阳热之气化,是长夏所主之湿热气化,而此湿热气化,在《易》学中属坤土所司,位在西南,时在夏秋之交最盛。而竹根喜向西南行的特性,正反映了竹这种喜湿热之气的需求。当然,同一株竹的根,实际情况不一定两个方向者相差特别明显,但方向不同的气化应当是有所区别的,物种对某种气化的特殊需要是存在的,如向日葵之花随太阳而转,现代科学已知系其生长素与叶黄氧化素共同作用的结果,而竹根喜向西南行,也必有其内在原因,有待研究和证实,不可以暂时所谓的“现代科学”尚无法解释,从而产生非之或不承认的态度。
应当指出,竹根所喜之向西南,在《易》中是长夏湿土与秋金交界之地,是由长夏之湿热转为秋凉之时,而长夏本寓于夏火之中,竹的逆生特性使其在春季即已进入夏火显明的生长阶段,同时由于长夏湿土为夏火之后期,竹之根喜向此时位延伸而长,是喜此时位之气化特点。
《素问·五常政大论》云:“土曰备化”,有“土含万物,无所不备,生生万备,无所不化”(张景岳语)之象。竹根既喜之,则有与此相近的质地,而有生生万备,无所不化的倾向,即可长期维持在这一备化之气中生存,这或是竹生命 周期可数十年,或逾百年的性能基础,钟坤土厚载备化之德,生生不息而使然。
植物之花,为结果之前提,结果标志着生长周期之末或生命即趋衰亡。竹之生态,春木之时为长养,以生、长、化、收、藏之序,致夏火之时即达繁茂之极,已致“化”态势,而西南正处坤土备化之时位之末,由于主备化之长夏为夏火之后期,则竹在夏之后期,即处秋金审平当令的生态。之后秋季当令之时则呈阴极(或称重阴)顺静的势态,阳气(生气)衰极而生机衰微,甚或凋亡。
竹在自然之气备化而万物繁茂之时位,而呈秋金审平而生机趋于收降的势态,有秋金审平之特别气质,即有真金之性,其药用叶,又可与肺金类比;其名冬生草,在万物归藏之冬水时期而发芽,是有冬水以生的特别气质,具真水之性,称之为水中金药是恰切的。
《本经》《别录》所载竹叶所主诸证,与其水中金之属性无不切合。
水中金者,为水中富有金性者,水性寒克火,金为水之母,质重而肃杀趋下,可制肝木之风痉。因其趋下,故可主咳逆上气、风痉、呕吐;因其性寒制火,故可除烦热,治心火所生之恶疡疮毒;虫为湿热所化,其收降肃杀之金气,可清肃如长夏之暑湿即所以杀虫;喉痹为风热痹于肺之窍,热消风止则痹除;“溢筋急”一证,笔者认为当系血管充盈,跳动紧急之证,如现代医学所谓的颈脉怒张,常见于心功不全者,而竹叶对心肌缺血的作用,已被现代医学所证实。溢筋急,当是古人细致的临床观察中,对这一证状形象的描述。
第六节 从火土同治论心病 草木方例用药简释
从心属土火论心病补泻方例用药共十三味,其中五味子、牡桂、干姜三味,是前二十五味中所有者,其中干姜五行互含之名位尚符心病用药之法,牡桂又可属土中火,五味子又可属火中木,及其余诸药均需再为之探索诠释,力求名位有据,理事沟通。然此诸名位所据乃原作《整定稿》先入之见,论理难免有所牵强之处,望学者鉴之是盼。
一、通草(木中土、木中水)
《本经》谓通草“味辛,平,主去恶虫,除脾胃寒热,通利九窍血脉关节,令人不忘。一名附支。”
《别录》谓其“甘,无毒,疗脾疽,常欲眠,心烦哕,出声音,疗耳聋,散痈肿,诸结不消,及金疮、恶疮、鼠瘘,踒折,鼽鼻息肉,堕胎,去三虫。一名丁翁。生石城山谷及山阳,正月采枝,阴干。”
《疏证》参《唐本》《图经》《纲目》云:“木通蔓生,茎干大者至径三寸,茎有细孔,两头皆空,含一头吹,则气出彼头。和每节有二三枝,枝头有五叶,颇类石苇,又似芍药,二叶相对,夏秋开紫花,亦有白花者。结实如小木瓜,长三四寸,核黑瓤白,食之甘美。其茎亦有紫白二色,紫者皮厚味辛,白者皮薄味淡,实一物也。”
《纲目》木通下引宋代苏颂(1020~1101年)曰:“今泽、淮、汉中、江淮、湖南州郡亦有之……其茎干大者径三 寸,一枝五叶……其枝今人谓之木通,而俗间所谓通草皆今之木通,而俗间所谓通草,乃通脱木也,汉方所用通草皮,皆今之木通,其通脱木稀有用者,或以木通为葡萄苗者,非也。”
从上述文献可知,通草之名历代有所变化。汉代之通草,宋代即称木通,《别录》之通草产地石城,在今之江西,即今之川木通类,它属毛茛科小木通、绿球藤等植物的木质茎。淮木通是马兜铃科大叶马兜铃、淮通马兜铃的木质茎。现代通常所称的通草,即通脱木,该植物也称木通,属五加科灌木或小乔木,原产于华南和台湾,苏颂之前的初唐时陈藏器已有论述。它们与20世纪闹得沸沸扬扬的致肾中毒使衰竭的关木通,根本不是一类物种。关木通产于东北等地,属马兜铃科植物。现发生木通中毒致肾衰死亡的事件,是近代对木通产地、品种使用不遵古典物种、产地,盲目扩展同名异物的结果。对关木通中毒事件我们应当引以为训,使用古方药物,一定要谨慎从事,考辨名实。
木通是著名的十剂学说所用药物之一,所谓“通能祛滞,防已通草之属。”在《辅行诀》中,当为木中土和木中水药。今试为辨析如下。
首先应当看,《本经》言其味辛,辛为肝木之用味,即肝木之主味。辛者能散,其所主诸证,如通利九窍、血脉、关节,诸结不消,疮肿脾疽,耳聋,声不出等证,及十剂中所治的滞证,皆是其辛者能散的功用。其所散之物,当是人体津液营血滞塞结聚不行者。其具备如木之条达通散而恶抑郁的特性,称其基本性质属木是当仁不让的。
再从其所通利官窍脉络关节之瘀滞来看,大致不外水液和营血两端,方如八正散之通利水液,当归四逆汤之通利营 血皆用木通,体现了木通可兼通血与水的特性。
“水乃血之母,血乃水之精,源同派别者也。”(《疏证》引刘潜江语)云其同源,是水与血皆为水谷所化。水谷受纳腐熟消磨于胃,运化散精布津于脾,糟粕之排降始于胃,精微之化生转输出自脾,脾胃的升降出入是水与血流通畅与否的根本因素,一旦脾胃气化失常,升降失序,则水血积而为患,如《灵枢·百病始生》云:“凝血蕴里而不散,津液涩渗着而不去,而积皆成矣。”
属土的中焦脾胃乃水与血之本源,能治血与水积滞壅塞窍、关节闭塞不通之药,必然具有与脾胃之气化相类之特性,故木通在属木的基础上,兼具中焦脾土之性,何况其色黄又属脾土之色。《别录》已载其味甘,本系脾土之用味,《本经》载其味辛为脾土之体味,已兼具脾土之化机,称其为水中土药当之不愧。
又药用木通所用为植物茎干木质部分,其与同属祛滞代表药防已对比,防已药用部分为地下根的木质,其作用是由下而上,木通则是由上而下,由上而下,与水势趋下相类;且其口尝之味为苦,早在《吴普本草》中,已有通草味苦的记载,苦系肾水之用味,与《别录》味甘合看,已具肾水体用兼备化生之机;其所治水血之结聚,皆液体之类,水为血之母,血有血水之名,已有血为水类之义,故此木通在属木的基础上,称之为木中水药实亦不为过。
总之,木通属木是就其性能散而言;又属土,乃是就其主治证的机理而论;又属水,乃是就其所主之病邪类别而称。
二、淡豆豉(木中火、水中木)
《别录》谓:淡豆豉“味苦,寒,无毒,主伤寒头痛,寒热、瘴气,恶毒,烦躁,满闷,虚劳喘吸,两脚疼冷,杀六畜胎子诸毒。”
《辅行诀五脏用药法要》药性探真
《疏证》引《纲目》云:“造淡豉法,以黑大豆,六月内淘净,水浸一宿,沥干蒸熟,取出摊席上,候微温,蒿覆,每三日一看,候黄衣上遍,不可太过,取晒,簸净,以水拌干湿得所,以汁出指间为准,置瓮中筑实,桑叶盖厚三寸,密封泥,于日中晒七日,取出,曝一时,又以水拌入瓮,如此七次,再蒸过,摊去火气,瓮收筑封即成矣。”
《纲目·大豆豉·发明》引弘景曰:“豉,食中常用,春夏天气不和,蒸炒以酒渍服之至佳。依康伯法,先以醋、酒浸蒸曝燥,麻油和,再蒸曝之,凡三过,末椒、姜调和进食,大胜今时油豉也。患脚人,常将渍酒饮之,以滓傅脚,皆瘥。”时珍曰:“陶说康伯豉法,见《博物志》,云原出外国,中国谓之康伯,乃传此法之姓名耳。其豉调中下气最妙。黑豆性平,作豉则温,既经蒸署,故能升能散,得葱则发汗,得盐则能吐,得酒则治风,得薤则治痢,得蒜则止血,炒熟则止汗,亦麻黄根节之义也。”
豉,作调味食品,由来已久,早在东汉末北海(今山东寿光、高密一带)刘熙(字成国)所著《释名》谓:“豉,嗒”也,五味之调和需之而成,乃可甘嗜也。故齐人谓豉声为嗜。同代的《说文》载:“豉为配盐幽菽者,乃成豉也。”对照前引文献,可知古之豉有淡、咸两种,咸作调味用,入药取其淡者。故《本经》中无药用豉的记载,而《别录》中也只有淡豆豉。如《纲目》引弘景曰:“钱塘者香美而浓, 入药取中心者佳,”所指亦为淡豉。其中又引唐代陈藏器云:“蒲州豉味咸,作法与诸豉不同,其味烈。陈州有豉汁,经年不败,入药并不如今之豉心,为其无盐故也。”可见盐豉致初唐才始入药。陈氏“(咸豉)作法与诸豉不同”,及“(豉汁入药不如豉心)为其无盐故也”之说,说明咸豉入药的初始时代之上限,应在初唐。这一情况,符合现存世诸《辅行诀》传抄本有用咸豉的情况,与藏经洞本《辅行诀》整订于是时的考证相符。同时也是因陶氏时代入药多用淡豉,而治心方中豉与盐分用,计作两味药,方符合治心方的用味数,笔者曾依此作为整订《辅行诀》原作有关豉的根据。
从古本草记载来看,豉的制作原料为菽,即豆类,而豆类在《内经》中属肾水之谷,基于肾水色黑、性寒、位在下的理念,则以黑豆为正品。《别录》亦依其原料之本体之性而称苦寒,《辅行诀》则又据此而名归水类药。
豉为黑豆与青蒿、麻油、桑叶、椒、姜等芬芳辛窜之物一起,在盛夏饱经湿热郁蒸,发酵生出黄霉之物,其质由沉重变为轻虚,其气由腐(《经》云肾气腐)转香,其势能由趋下趋内变为升腾宣发,其性味也应是由苦寒变为辛温。其轻虚则升举,气香则宣发畅散,趋外趋上则发越,味辛则能发散,温则生发。其中气温味辛是诸变化的综合表现,而温乃肝春木的气化特点,辛乃肝木的用味,即肝木所主,故《辅行诀》将淡豆豉视为具木性之药,并以木类药名之。
豆豉之味,古本草文献均不言辛,现代中药学多将其归入辛味药,且已载入《中国药典》,大概是基于葱豉汤治外感表证,可发散表邪之实效而来。其味辛之说究竟起自何时何人,限于笔者手头资料之不足,尚不可得而知,但是其有 解肌发表,宣郁除烦,治一切有形无形之壅胀满闷,及停结不化之证,是确实有效的,它这些作用,无不符合《内经》“辛散”之理,因此陶氏又将其列为属木性之药不无道理。陶氏撰作较早的《别录》称其味苦,是从其本原料而论,晚年所著《辅行诀》列为辛味,是从酿制后的实用疗效推论,从而可见其学与年俱进,学术不断进步的求实变化。
陶氏还认为淡豉具有火之属性。大概是陶氏认为火性炎上,散惮而急,为温热之盛极的理念,而作豉之法复用七次,可谓饱收湿热,有湿热至极之性,极度之气必有极度之功,其大力升散宣发之性,与火之炎上惮散相类。其主治阴阳毒结,寒热逸侵,暑湿交感,饮食不去,山岚瘴气等卒急如火之证,以及其善治属心气郁而不发之虚烦,之所以能治此诸证,当是其与诸证病邪有同类相感之作用而易入其邪中所致。
其治虚烦之机理,当是豆本肾水之谷,属阴精之体,豉虽是经酿制者,当仍具其阴精之性,而其上升之性又易于上承心火以济之,使心肾交济而虚烦除,此是其宣发心阳之外,尚可使肾阴交济心阳的另一除烦机理。其所以主虚劳喘吸,亦当为其有交济心肾之用之故。
至于其与阴阳、湿热、瘴气、恶毒、寒热、饮食之结同类相感而治之,其机理甚为玄奥。在此笔者仅述一事,以备读者参悟。
先师张大昌先生,治诸癌症常用豉取效。笔者曾问难曰:“现代医学谓,黄曲霉菌为导致癌症的病因之一,豉发酵遍生黄苔者,或当是含有霉菌毒者,为何反用于癌症有效?”师曰:“凡生命之体,皆湿热所成,湿热乃生命之源,癌细胞之生命力极强,以我们中医视之,亦不过关乎湿热二 字作怪而已。豉乃肾水之谷饱受湿热之气酿成,其气香而去腐,其宣发畅散可去其结实,其平顺可化其顽恶,其谷气可养人之正,古人食豉之风由来已久,其解郁散毒之功早已被人们所认识,《别录》已载其主‘恶毒’,即如今之癌证之属。以湿热之品愈湿热之病,如解铃还须系铃人,此之谓也。”笔者对此师训铭记于心,每当思之,愈感言之中肯,回味无穷,以寻常谷物之酿制品,化解如此凶顽恶疾,临证时确亦受益匪浅,师弟陈志欣用此药治癌,亦颇有心得。
综上所述,淡豆豉在五行属性上可分别属于水、木、火三行。言其属水,是从其原料本质;说其属木,是按其酿成后之特性;称其属火,乃据木与火为阳热阴湿之气量化程度之别,实即是木生火之过程所推衍。
《辅行诀》从火论大小泻心汤,豉为佐君之臣,以味苦而论,即取其助火体即为泻心;以其有助肾水上济心火之用(即木性),以佐助泻心,故称之为水中木药。
《辅行诀》从土论大小泻心汤,豉仍为佐君之臣,以味辛而论,即取其助土体即为泻心(土);以其有助肝木以制约脾土(木克土)之用,即为泻心(土);同时助肝木之用实即已具火炎上而惮散①之性,故称之为木中火药。
三、升麻(土中金、土中火)
《本经》谓升麻:“味甘,主解百毒,杀百精老物殃鬼,辟瘟疫瘴气,久服不夭,轻身长年,一名周麻。”
《别录》谓其“苦,平,微寒无毒。主邪气蛊毒,入口皆吐出,中恶腹痛,时气毒疠,头痛寒热,风肿诸毒,喉痛
《辅行诀五脏用药法要》药性探真
口疮。生益州山谷。二月、八月采根,日干。”
《疏证》引《图经》《纲目》曰:“升麻,春生苗,高三尺以来;叶似麻黄,叶并青色;四五月著花,似粟穗,白色;六月以后结实,黑色;根如蒿,根多须,外紫黑,内白,紧实者佳。”
升麻药用部分为其根,而其根外黑内白,根据黑属阴白属阳的传统理论,升麻应为阳在内阴在外之药。此阴阳在人体的位分相反。
阳本升发宣畅之性,外有沉降内收之阴束之,则郁积在内。升麻生长过程中,旺盛期开花色白,乃阳精得以宣畅之象,衰老期结出黑色之果,乃阳精归附于阴之象。而此畅阳归阴的过程,全在于其根的功能,换言之,升麻之根有畅阳归阴的特性。
从升麻的主治病证看,不外两端。一曰解毒,宋代之前多有记载;二曰升阳,后世医家倡之。
升麻所解之毒,不外热、火、寒、疫、蛊及食物之毒。所谓毒,是一些对人体有害的因素,是扰乱人体阴阳气血津液有序运转的因素,当然也包括如前所述之阴在外阳在内的错位之式。而且毒本身还有对人身作用强烈、急剧的含义,所谓中毒,多是性质暴戾,发病突然,病情急重者。
如此看来以具有善于畅阳归阴作用的升麻,解除外阴内阳的暴戾之毒所致的急重之病,是有其道理的。古本草所载升麻所主诸证,是临床实践的记录,对一些不易理解的病因或神志失常证,称之为“百精老物殃鬼”是可以理解的。
正因为升麻对人体诸多急剧发作,痛苦较大的一些病症有较好的疗效,《本经》中才将其记作“甘”味药,从而也赋予它具有“阴阳不测”之“土”的基本特性。甘为脾土之 用味,其缓解急重之痛苦之意亦自在其中,服用口味较苦之升麻却有甘美之情,称其味甘实不枉然。
关于升麻之味,近年亦有新说。有关资料称:早春把幼嫩(展叶前)的升麻茎制作后食用,清香可口,略带苦味。奇妙的是,吃一口升麻,再吃一口小米粥,则变苦为甜。原来小米内的糖类与升麻的阿魏碑酸和异阿魏酸,发生水解反应,而生成蔗糖和果糖之故。
最近笔者做了个简单的试验:用升麻 10 克、小米 10 克、升麻和小米各 10 克,分别加水 60 毫升,各煎取 25 毫升,装入玻璃杯中。结果可见纯升麻煎取液呈黑色,纯小米液呈米黄色,二者混合煎取液为米黄微黑色,凉后尝之,升麻液味苦,米液味淡,混合液味淡微苦。再取 1 毫升升麻小米混合煎取液,加入 2 毫升纯米煎取液,则苦味全消。证明小米确有使升麻苦味变淡(甘)的作用。而且用米的比例越大,升麻的苦味越小,可以完全消除升麻的苦味。
《别录》谓升麻无毒,陶氏时代的先民可能也有如此生活小常识,而认为是本品甘味的可能。
至于后世医家谓其能升清阳,实已寓于其解毒理论之中。其根之内白,所开之花色白,此白为阳精之象,根在下而花在上,即有使阳精之气上达之机,阳精上达与升清阳,语虽异而义理同。正因其能升举清阳,所以治气陷于下,脏器下垂,气虚下陷等方中用之。
同时其根色白在内,花色白在外,也显示其具畅阳外出之机,故无论是外感郁热毒邪之斑疹,还是内伤杂病之发斑,都可随其主药而治之。经方升麻鳖甲汤治阴阳毒发斑,宋代《和剂局方》之升麻葛根汤治抑遏之疹毒,升麻之畅阳外出之治皮肤斑疹之功想而可知。而诸斑疹乃表现在皮肤, 传统医学之皮为肺之所属,且肺所主之色为白,对升麻根内和花色皆白而治皮病的现象,陶氏认为升麻有肺金之性,称之为土中金尚属合理。
至于陶氏又认为升麻可称土中火药,大概是因诸毒多为邪郁生热,热极似火,火性急迫惮散,故势急剧而漫延,升麻之所以能治之,必是亦具有如火急之性,故又称其为土中火药。
或问:火之性惮散,升麻之性宣畅,是与火类同,似与火证不宜,将作何解?
答曰:火曰急曰惮散符合斑疹特点,其急由升麻之甘缓对之;其惮散可由其如上述之金性对之,因金秋之气收降之故,况肺金之用味本酸,而此酸为心火之化味,所谓“心苦缓,急食酸以收之。”其属火之性,亦具心气化主收之义。具体对热病而言,则是有收摄阴液使热不生燥之用,或曰《别录》所载之味及实际口感均有苦味,苦为肾水之味,可坚藏火惮散过度生弊之势。故此称升麻为土中火药无妨。
四、栀子(水中木、水中火)
《本经》谓栀子“苦寒,主五内邪气,胃中热气,面赤,酒皰皷鼻,白癞赤癞,疮疡。一名木丹。”
《别录》谓其“大寒无毒,疗目赤热痛,胸心大小肠大热,心中烦闷。一名越桃。生南阳川谷。九月采实,曝干。”
《疏证》参《图经》《山谷诗话》云:“栀子木高七八尺,叶似兔耳,厚而深绿,春荣秋瘁,入夏开小白花,大如酒杯,六出,中有黄蕊,甚芬芳,结实如诃子,生青熟黄,中仁深红可染帛。一云染栀子,花六出,虽香不浓郁。山栀子花八出,一株可香合圃。入药用山栀子皮薄圆小,刻房七棱 至九棱者佳。其树喜湿而畏寒,故园中宜穿井频灌溉之,冬月于北面厚夹篱以蔽风寒。”
栀子为常绿灌木,花可供观赏,还可作为食品,凉拌炒食均可,果实可以作黄色染料,入药所用为其果实。现有资料证明,其种植有水养法,用其树干带根或枝条浸入水中即可,枝条亦可生根便于移栽。岭南一带有用树干带根水养作观赏花者,可照常生长、开花、结果,故栀子还有“水横枝”之别名。
栀子之生态喜潮湿,常须灌溉,又可水中养植,其靠水中之精华生长为主,可谓为禀水气而成,具有属水性质,其药用可使郁火屈曲下行,符合水性趋下之性,故《辅行诀》将其列为水性药。
然而其盛长于南方温度较高之地,又畏寒冷,“冬月于北面厚夹篱以蔽风寒”;其果之质甚是轻虚,如火势之惮散炎上;果仁之色又鲜红如火;故又可认为其具火之质色,而称之为水中火药。
药用栀子为其果实而位于上,其果当系从根部所吸水中之火之精微上输而成者,水本趋下遏阳之物,而水中火即被郁而难发之阳火,其果仁色鲜红质轻虚而在上,必是栀子有可使被郁遏之阳得以宣发上升之性能,此阳上行至果为至极,极则生变而转趋下,故栀子又有畅发被郁遏之阳热,使之屈曲下行,这种上升至极而转下趋之势乃水之性,而其宣发上升之性本属于肝木,故栀子又可称为水中木药。
《本经》谓栀子味苦,苦在《辅行诀》中为肾水之用味,又为心火之体味,为肾水之用味本身即是肾水寒可制火热,故栀子可治诸火热证;为心火之体味,本身即体现了心火之本源为被肾寒水所遏郁于内之火热,故栀子可治郁瘀之热。
五、元参(火中土)
《本经》谓元参:“味苦咸,微寒,主腹中寒热积聚,女子产乳余疾。补肾气,令人目明,伤寒身热。一名重台。(恶山茱萸,反藜芦)”
《别录》谓元参“无毒,主暴中风,支满狂邪忽忽不知人,温疟沥沥血瘕,下寒血,除胸中气,下水,止烦渴,散颈下核,痈肿,心腹痛癥,定五脏,久服补虚明目,强阴益精。一名元台,一名鹿肠,一名正马,一名咸,一名端。生河间川谷,及句冤。三月、四月采根,暴干。(恶黄芪、大枣)。”
《纲目》张元素谓:“玄参乃枢机之剂,管领诸气上下,清肃而不浊”。
元参味咸,乃顺心欲软之味,故可称之为有火之性。至于云其有土之性,诸文献所载似无着落,唯张元素“元参乃枢机之剂”七字正合此意。因元参以滋阴降火,交通心肾称著,而非其具上下调和,使气机升降有序,不可有此功能。而升降气机,调和上下,正是脾土之功,故可以认为元参亦有属土之性而可以称其为火中土药。本药可用于从火土同治论心病方中适用,如现代所用之脉络宁注射液主要成分中即含有元参,已用于缺血性心脑血管性疾病。
六、酢(金中水)
《别录》称酢为名咸,一名醋,谓其“味酸,温,无毒,主消痈肿,散水气,杀邪毒。”
《疏证》引《纲目》云:“米醋,三伏时用仓米一斗,淘净蒸饭,摊冷,作黄晒簸,水淋净,别以仓米二斗蒸饭和 匀,入瓮以水淹过,密封暖处,三七日成矣。”
《纲目·醋·释名》曰:“酢音醋,醯音兮,苦酒。弘景曰:醋酒为用,无所不入,愈久愈良,亦谓之醯。以有苦味,俗呼苦酒。丹家又加余物,谓为华池左味。”
醋与道教有不解之缘。在东晋与南北朝道教中,炼丹的道士为炼好丹,便掌握了酿制醇酽,即气味浓厚之醋技术,这种醇酽制造技术要求非常严格,以陈者为佳,有三岁苦酒之称,葛洪(284~364)《抱朴子内篇》又有千岁苦酒之名。《齐民要术》中,载有北魏著名道家崔浩(381~450)由其母卢氏口授而成之《食经》,制千年苦酒方法的已有脱失的佚文两条,所用谷物原料均是豆类,其中大豆所制者名大豆千岁苦酒,小豆为原料所酿者名小豆千年苦酒。豆为《内经》五谷之肾谷,其性苦,所酿之醋似应即是陶氏所谓之有苦味者,即苦酒。
道家炼丹术中醋的应用,对物质的氧化、溶解方面起到很大的作用,对古代化学的形成和发展有重要意义。作为从事炼丹实践二十余年的陶弘景,对醋的性质该是了如指掌,运用纯熟的。尤其是陶氏之生年距葛洪与崔浩之卒年,分别仅差113和6年,并同是道教中人,故葛洪而崔浩,而陶弘景,炼丹常用品苦酒的制作方法,很可能是一脉相承的。因所用原料为属水的苦味,是将其列为属水的个中原因。
苦酒酿制于三伏,是古代酿制的时间要求,现代酿制已不拘此时,但是古人对此时间性特别重视,尤其是道家的“醇酽制造”应更是要求严格,具有科学实验精神的陶弘景,对苦酒特性的认识也必然会从其酿制季节时间上考虑。苦酒酿制于三伏,此时是历经初、中二伏之后的最后十天。谚云:“三伏不尽秋来到”,表达了三伏这十天还没过去,立秋 节就到了的一定规律。立秋标志着秋天的到来,天气由溽暑湿热之气转为秋金肃降清凉。此时用湿热加于谷类之法酿制的苦酒,更具饱受湿热而转化为收降肃清之机,可肃杀湿热壅郁所致的各种病症,如《别录》所载其主治的痈肿、水气、邪毒证。况且苦酒口感味酸,酸味在《辅行诀》中属肺金之用味,即肺金之主味,陶氏认为其有金气之特性,是很自然的。
总之,陶氏将苦酒定为金中水药,应该是基于其制作原料和酿制最佳时间,及其口尝之味而决定的。
七、栝蒌(土中土)
《本经》谓栝蒌根:“味苦,寒,主消渴,身热,烦满,大热,补虚安中,绝续伤。一名地萎。”
《别录》谓栝蒌根“无毒,除肠胃中痼热,八疸身面黄,唇干口燥,短气,通月水,止小便利。一名果羸,一名天瓜,一名泽姑。实,名黄瓜,主胸痹,悦泽人面。茎叶,疗中暑。生宏农(按:宏农,古代郡、县名,在今之陕西省)川谷及山阴地。入土深者良,生卤地者有毒。二月、八月采根,暴干,三十日成。”
《疏证》参《图经》《纲目》云“栝蒌三、四月生苗,引蔓,叶如同甜瓜叶而窄,作叉,背面俱有白毛,六七月开花似葫芦花,浅黄色,实结花下,大如拳,生时碧如瓜,至九月黄熟则如熟柿,内结重萎子扁,攒簇萎中,壳褐色,仁绿色,多脂作青气,根直下生,入土深者愈良,年久者至长数尺,大数围,秋深掘者有粉,夏月掘得便多筋络无粉,不堪用。”
栝蒌根与实在现存本草书中分载,以《别录》最早,其
实用已见于《伤寒论》中。《辅行诀》所用为栝蒌实。
栝蒌之性质与土有密切关系,云其根“入土深者良”并言“生卤地者有毒。”同时其含粉量又与季节有关,深秋得者有粉,夏月得者多筋络而无粉,不堪用。栝蒌实为其果实,由根吸收土中营养而成,土之深处可谓地之阴处,深处之养分当是土之阴精,栝蒌之根得其养则“良”,是此根之性即地之阴性。此阴性物质储于根,如萎之能容,所容者地之阴精之物,故又名之地萎。
根中阴精之物上输而开花,继而成果,故其根果之性皆可以阴制阳,而有止渴、除热、润燥之功。
此阴精之物在根中当是以“粉”的状态出现,栝蒌根以粉多为好。春夏之气化升腾,阴精上输为在上之花果营养之用,花果在上象其整体之天,大概是其又名天花粉之义。六七月正值栝蒌开花时期,根中之阴精多被上输以供开花结果,故采之则粉少而筋络多,深秋果已成熟,气化转为收降,根部所吸取地之阴精,被储于此“萎”中,而此时采之,则粉多而质佳。
五色之中,赤白属阳,青黑属阴,黄居其中。栝蒌根色白属阳,象肺;果色生则碧,熟则黄而有黄瓜之别称。碧为阴中之阳,黄为中土之色,体现了阴将转阳的过程。可谓具脾土之性,而称其为脾土药。
就栝蒌实本身而言,药用为成熟者,其子壳色褐而仁色青,皆属阴色,其脂液筋络则色黄而赤,当属阳色,合而观之,则非阴非阳之色;其脂液筋络之味甚甘,有糖栝蒌之誉,其子仁之味书载有云苦,有云甘,笔者曾亲尝其味,确有苦味,脂液筋络味甘属阳,子味有苦味而属阴,合而观之,则为非阴非阳之味,即为中土之味,看来经方中用栝蒌 实,多注明“捣烂”,除了考虑其子壳不破难煎之外,还有令其充分合和,发挥中土特性这一深义。栝蒌实一物,无论从色彩还是从味别上推论,也都应以属土而论。
总之,栝蒌实之五行属性,从生成过程和色味而论,都可谓之颇具中土之性,故陶氏云其为土中土药,不无道理。
八、牡桂(土中火)
见本章第一节。
九、干姜(木中水)
见本章第一节。
十、薤白(水中土、水中金)
《本经》谓薤“金疮疮败(笔者按:疮败,腐烂不利,日久不愈的疮),轻身,不饥,耐老。”
《别录》谓其“苦,温,无毒,归于骨,除寒热,去水气,温中,散结气,作羹食利病人,诸疮中风寒水气肿,捣涂之。生鲁山平泽。”
《素问·脏气法时论》谓:“肺色白,宜食苦,麦、羊肉、杏、薤皆味苦。”
《灵枢·五味》谓:“五菜,葵甘、韭酸、藿咸、薤苦、葱辛。”
《疏证》参《衍义》《纲目》云:“薤八月栽根,正月分莳(笔者按:莳,移栽种植之义),最宜肥壤,数枝一本则茂而根大,叶状似韭,韭叶中实而扁,有剑脊,薤叶中空似细葱而有棱,至滑泽,露不能贮,二月开细花,紫白色,根如小蒜,一本数颗,相依而生,五月叶青,则掘之,否则内
不满也。”
肾水之气化特点为坚闭,有纳气、藏精,主骨,生髓的作用。肾气坚闭则气不耗而归于肝为血,血不耗归于肾为精,精不耗归于骨而为髓。《灵枢·五味》以薤为心病宜食之菜而味苦,苦为肾之用味,可补充肾用之不足,助肾之闭藏以减气血阴精耗散之用,从而可利病人,抗衰老,轻身延年。陶氏以苦味属肾水之用味,即肾所主之味,故《辅行诀》中薤白列为属水之药。
其性温可祛寒,阴精足可上济心火之体而除热,寒热除则气血畅而不博结,运行流畅而滑疾不著,故《千金·食疗》谓其性滑,从而金疮不肿不腐不败而愈。
《诸病源候论》云:“凡疮之初,因风湿博血气,发于皮肤,故生也。久不瘥,多中风冷水气,若中风则噤痉,中冷则难瘥,中水则肿也。”又云:“凡患诸疮及恶疮,虽风湿博血气蕴结生热,蒸发皮肉成疮,若能触水露气动经,十数年不瘥,恶疮瘀黑作痂如霜瓠皮,疮内肉似新,故名露败疮也。”由此可见《本经》《别录》所载薤白治疮,言不同而事理相通。先师张大昌先生,治癌方中时有用薤取效者,当是取义于其治败疮(恶疮)之义,值得深思。
薤白为其根块,其成熟采收于仲夏,是时在夏至前后,恰值夏火与长夏土之交,其前10余天属火,后10余天属土。
此前薤虽已生成,但“内不满”,必待此时药性充满始堪“掘”而取之,说明药用薤白是得火土之气之化而成,具有火土之性质。基于心属土火和土为中焦脾胃的理念,土火一家则可用于心证之胸痹而温中,脾土可以制肾水而渗湿,则薤亦可“去水气。”具水坚藏之性又兼俱土(火)之性,
《辅行诀五脏用药法要》药性探真 90
故陶氏称之为水中土药。
薙栽于金秋八月,开花有白色,当是具有金秋之本质,但秋金之气收涩,而薙之性却为滑利,证明其颇具使金收之气转为长养备化之机。金性肃杀,万物生机衰败,如薙所治之疮,使本具之肃杀之气转为长养备化,是薙之所以能愈败疮之因由。本属水性之品,却具由金而土反生之机为其特性,而这种反生之过程,又是历经了夏火之时,是克制了夏火之气而成,具有反克夏火以达成备化之脾土,其金气之盛由此可知。就其原本之金气而言,称之为水中金药,亦无不可。
薤为肾菜而味苦,坚闭减耗而藏精生髓,故谓之性属水;采薤于火土气化之交,具中土(心火)温而备化之德,故称水中土药;具金秋气化之本源,有金气盛而反克夏火,反生中土之势能,故又可称水中金药。
十一、白戸浆(金中金、金中火)
此药名《本经》《别录》均无记载,《别录》中载有浆水之名,亦未载性味主治等内容。
《说文》谓截:“酢酱也。”
《玉篇》谓戴:“释米汁也。”
《博雅》谓载:“浆也。”
《周礼·天官·酒正》“三曰浆”注曰:“戩之言载也,米汁相载也。”郑玄注谓:“浆,今之戩浆也。”
《别录》载有“浆水”之名。
《疏证》谓浆水:“炊粟米熟,投冷水中浸五六日,味酢生白花,名曰浆水。煎枳实栀子豉汤、矾石汤,服蜀漆散、赤小豆当归散、半夏干姜散、白术散,皆用之。谷少水多, 多从少变,其义为谷化于水,水行谷气,故凡病谷不从水化,及水谷不能化物者用之。”
《伤寒类方》说:“浆水即米泔水,久贮味酸为佳。”
《医方组剂》说:“浆水乃秫米和曲酿成,如酢而味淡。”
《灵枢·五味·脏病者宜食》谓黍为肺脏病宜食之谷,味辛。
《纲目》引嘉谟曰浆水曰“浆,醋也。炊栗米熟,投冷水中浸五六日,味酢,生白花,色类浆,故名,若浸致败者害人。”又云主治“调中引气,宣和强力,通气开胃,止渴,霍乱泄利,消宿食,调理腑脏,前令酸,止呕哕。”时珍曰“利小便。”
《说文》谓:“截,酢浆也。”注家皆以醋释酢,顾名思义,白截浆应是白色的醋浆。基于醋有苦酒之别称,也可是白色的酒浆。同时浆是比较混浊之水液,可以说白截浆是一种色白而又混浊的水液。
由于古代酿制酒和醋的原料、制作工艺有诸多不同,因此关于白截浆的名实考证颇难。笔者倾向于是制作酒(包括醋)过程中,所用谷物尚未完全消解而提前淋出者。近查《齐民要术》(刘彬编著,2008年4月第一版,中医古籍出版社出版)白醪曲第六十五和作醋法第七十一,分别记载了酿制白醪(《说文》曰:醪,汁滓酒也)即浊白酒和酿醋的方法,又从中得到一些启示,尤其是前者,乃是皇甫吏部家法,注谓皇甫吏部也许是皇甫砀,南齐人,随叔父入后魏,任吏部郎,是后魏王族高阳王的女婿,大昌元年(532)卒。其卒年与陶弘景卒年仅早4年,与陶是同时代人,因此对理解陶氏晚年著作中白截浆的名实,有其他资料不可代替的作用。
《辅行诀五脏用药法要》药性探真
酿白醪法中提到的酸泔水(见后附录)和作酢法中酿秫米酢所用之醋浆,所用原料及制作工艺大致相同,酿白醪用糯米,即今之江米,有黏性的稻米。酿秫米酢所用之谷物,还特别提出了“经用粳秫米第一,黍米亦佳”的说法,而粳秫米,即今之大米,黏性较小的稻米。二种稻米之色均为白色,《素问·金匮真言论》谓“西方白色,入通于肺……其类金……其谷稻”,《辅行诀》虚劳五补汤亦以粳米为肺谷为用。故可以认为陶氏时代,酿白醪所用之酸泔水和酿酢所用之醋浆,即白截浆。
《齐民要术》作酢法记载了作大酢法三种及作秫米神酢法,粟米、曲作酢法,秫米作酢法各一种,共计六种。其中前四种皆明确指定七月七日制作。粟米、曲作酢法谓“七月、三月向未为上时,八月、四月亦得作。” 秋米酢法则谓“五月五日作,七月七日熟。入五月则多收粟米作醋浆,以拟和酿,不用水也。” 可见酿醋对时间是有严格要求的。六种方法均与七月有关,七月(包括八月)乃庚(辛)金月,酢及其所用浆水,是在金秋气化的大环境中制成,当富有金秋之气的特性。
肺金主一身之气,为水之上源,清肃而下行。肺气调则诸脏腑调和,气之滞者得通宣而强力,气得下行则胃逆止而呕哕除,宿食得以传导排出而中焦调和,水之上源清则水道通利而小便利,能愈诸证,全赖其酸收之助肺金气化之用,即所谓具金秋之气的特性而为补肺之主。
因其原料之颜色、脏属,酿制时间及成品之味属都属于肺金,称之为金中金药是理所当然的。
那么为什么陶氏又称其为金中火药呢?
《齐民要术》所载秫米神酢法和秫米酢法,均用秫米或 可用黍米,而《素问·金匮真言论》谓“南方赤色,入通于心……其味苦,其类火……其谷黍”,故所用之原料可以是属火之品,而其液具有火之性。更为重要的是该物是酝酿发酵制品,其气上越利达,动荡不羁,含谷精而润泽,上升以疗胸中痹痛,醒睡除烦而爽神,清暑止渴,在中可除气机之挥霍缭乱之急吐暴泻食不化,下可清利小便以畅散其热,诸多功效有似火之性急炎上、畅达显明,故陶氏又以金中火药名之。
附:
1. 《齐民要术》酿白醪法释文
“取一石糯米,用冷水淘净,把水沥干净,盛在瓮子中,烧出象鱼眼大小水泡的沸汤灌进去,让它泡着,过一夜,米会很酸很酸,就拿来蒸作一蒸饭,摊开来让它冷透,舀出原先用鱼眼沸汤浸米的酸泔水二斗,煎煮浓缩成六升,倒进酒瓮里,用竹刷不停地冲击,冲击出象茶沫一样的泡沫来。另外取来六斗水,又取细罗筛得的曲末一斗,连同一斗米的冷饭,一起投落瓮中下酿,随即搅拌均匀,并让饭块散开,用毡毯之类包裹着瓮,连瓮口一并盖上,过一夜,饭消化了,用生粗布滤去酒糟。另外拿一斗好糯米炊成饭,趁热投入酒中作为汛饭,用单层布盖在瓮上。过一夜,汛饭消化了,酒味就够可以了。如果天气凉爽,再过三五天更好。酿造的配比是每酿一作,一斛糯米,一斗曲末,六斗水,六升浸米的浓缩酸浆。假如要多酿,按这个比例在别的瓮中酿造,不可混并在同一瓮中。四月、五月、六月、七月都可以酿作。所用的曲,三日以前用水洗干净,晒干了用。”①
- 如上附酿制的白醪,应当即是仲景所用之白酒,鉴于当代对仲景方中所用之白酒之名实认识尚众说纷纭,亦不避离题烦琐之嫌,将其作白醪曲方法释文全文录出。
“用三石小麦,一石炒的,一石蒸的,一石生的。三种混合起来,细磨成麦屑,拿胡叶(?)煮出液汁,过一夜让他冷透,用来浸和麦屑。和好后把它捣熟。然后踏成曲饼,饼用圆铁圈作模子,直径五寸,高一寸多。在床上铺着苇箔,苇箔上铺上粗篾席,篾席上撒上一层桑柴灰,二寸厚。另外拿胡叶煮出液汁,要煮沸,用小竹篮盛着五六个曲饼,放进沸汤中,过一会拿出来,排列在桑柴灰上罨着让它发酵,又拿胡叶盖在曲饼上面——这胡叶要早一天采来,经过一夜不带露湿的,只是薄薄地盖上把曲饼遮遍就可以了。七天翻曲,十四天聚曲,二十一天,收曲,晒干。曲室要用泥把门户涂封严密,不让风进去,假如床的面积小,排不下多做的曲饼,可以在床的四角竖立直柱,多层次的设置横椽木和箔席,象养蚕的方法那样。这曲是七月里作。”①
十二、五味子(金中土,又为火中木)
见本章第四节。
十三、半夏(火中木、火中火)
《本经》谓半夏“味辛,平,主伤寒寒热,心下坚,下气,喉咽肿痛,头眩,胸胀,咳逆,肠鸣,止汗,”
《别录》谓其“生微寒,熟温,有毒,消心腹胸膈痰热,满结,咳嗽上气,心下急痛坚痞,时气呕逆,消痈肿,坠 胎,疗痿黄,悦泽面目。生令人吐,熟令人下,用之汤洗,令滑尽。一名守田,一名地文,一名水玉,一名示姑。生槐里川谷(按:槐里,古县名,汉高祖三年,即公元前204年改废丘县置,治州在今陕西西兴平东南,东汉为石扶风,三国魏为扶风郡,晋为始平郡治所)五月、八月采根,暴干。”
《疏证》引《图经》云:“半夏二月生苗,一茎,茎端三叶,浅淡绿色。颇似竹叶而光,亦似芍药叶,根相重生,上大下小,皮黄肉白,五月采者虚小,八月采者实大,以圆白陈久者为佳。”
半夏仲春出苗,时值阳气升发,万物复苏之时,其性与阳气之消长息息相通,药用根块,生于仲夏,阳盛极而阴初生之夏至节,乃钟阴气而长者,颇具由阳入阴之机,是时根块初生故形小质虚,及至仲秋,乃形大质实,药性充满,故其药性当是禀受夏至到秋分这一时期的自然气化而形成,具有由夏(长夏)而早秋的气化特点。早在《礼记·月令》中,就将半夏列为物候之品,谓之“五月半夏生,盖当夏之半也,故名。”可见华夏先民对其生态规律已有了充分的认识。
由夏至到秋分,历经夏季的小暑、大暑和秋季的立秋、处暑、白露,其中秋分的后半期至立秋前阶段,虽亦为夏季之时,但又有长夏之名,在五行属性上,既属火又属土。火乃地面接受太阳之光热现象,夏至日光量最强,昼时最长,是地面受阳热之气最多之极,半夏之根块应时而生,有阳气热至极之基而具有火性。
根块生长之前期,为阴气初长,阳气始消的暑夏之季,虽有阴渐长阳渐消之趋,但由于地对热的蓄积作用,实际气温仍在日趋升高。由于高温的作用,地之水被蒸腾湿化,形
《辅行诀五脏用药法要》药性探真 6
成湿热蕴结之暑热,充分显示出润泽万物,滋柔濡养的作用。湿热之气之所以能对万物润泽滋柔而濡养,靠的是中土辛散疏发之体来完成,而中土之辛散疏发的作用,又是火之用在于咸软的根本体现。半夏根块生长于此时,感其火土之气化特点而具有咸软之用,故其体黏滑,鲜者切面多有黏滑之物,其用辛散,但诸家本草皆言其味辛,无从咸味论之者。《辅行诀》从其将其称其为咸味药,或是从其始生、长养时期气化特点而言的。
半夏具有火热至极之基,又有火性咸软的功用,应该是陶氏称其为火中火药的根据。
致立秋日,实际气温才日趋下降,直至八月秋分日,太阳光照量和时间均处平均(昼夜相等)之时,实际气温始降至年平均值,之后始日趋寒冷。半夏之根块采收于是时,则是禀温热之气而称性温。又因此时处秋季之中点,为万物肃然更新,秀实新成之时,而果实既是植物当代之成果,又为繁殖下代之种子,是新生机能之所在,其气化为“新”状态,在《辅行诀》五味理论中,秋之化味为“辛”,体现了“辛者新也”之义理。半夏之根块也因之被称之辛味,当然其口尝之味辛辣也是称其味辛的根据之一。
半夏之味为秋金之化味,而此化味之上源是长夏湿土(即所谓之土生金)之体味,又是下一生长周期之生机所在,即如春木之宣散生发作用。具有火性之半夏兼有肝木之用味,则可名之曰火中木药。
正因半夏具有火之用味(咸),而咸软坚,故可治心下坚、急痛坚痞,消痞热满结,消痈肿,治诸坚痞结肿等有形无形之邪实;咸可润燥,故可疗痿黄、悦泽面目。正因其味辛可以宣散,故可治胸胀咳逆、胸膈痰热、咽喉肿痛,肺卫 得以调和则可止汗出、治伤寒寒热;可使肺气得利而行肃降之令,其腑气得以调和,治时气呕逆、肠鸣。
《内经》则以半夏秫米汤治胃不和所致之目不瞑,固然是因其可和胃气,而论者多谓半夏能引阳入阴,《本经》用以治疗头眩,理亦同此。目不瞑为阳在外不能入内,头眩为阳动于上不得潜于下,皆为阳不入阴之证,半夏钟阴气而长,可恋系外上之阳摄入阴分,使阴阳协调而病愈。
诸家本草多以半夏性燥而论,今却以润泽而论,似义有相背。其实言其燥者,是从脾土之体味为辛,辛散水湿而顺脾恶湿之德欲而论;言其润泽,是从其质黏滑,有火性咸软之德欲而论;水湿之布散,必有火热之蒸腾作用始可完成,物之润泽,必得湿气之滑滋始可达成,水湿有其空间位置上的运动,彼湿则此燥,彼燥则此湿,二者并不矛盾。如水饮结聚不行而燥渴者,用之则宜,因火盛灼阴而成之燥,则用之加剧,不可不察。
半夏有毒,生者尤甚,其毒在于使肌体肿胀,口服者致舌麻、咽喉肿痛、呕吐腹泻、呼吸困难,重者可窒息死亡。制其毒性的药物和方法繁多,有汤泡浸洗去滑,用酒、醋、矾、姜等制者,现药房所售者,皆为已炮制者,一般无毒或毒性不大,但亦应谨慎用之为好,笔者常佐用生姜制其毒。至于半夏堕胎之说,除因其有毒之外,当与其“下气”有关,气虚而下脱不固者当为慎用之品,气上逆而妊娠呕吐者,屡有用之取效的报道,张锡纯氏曾言“有故无殒亦无殒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