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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辅行诀五脏用药法要 药性探真》第一至三章

第一章 五脏补泻草木方例用药释义

药物味属的五行互含,是《辅行诀五脏用药法要》(下简称《辅行诀》)主要学术特点之一,它是在《内经》天人合一思想指导下,用取象比类的方法,对所用药物性能的概括和归纳。

具体而言,药物的味属是根据药物的散、软、缓、收、坚的功用,分别概称辛、咸、甘(淡)、酸、苦五(六)味。而此五味中之辛,与四季之春天阳气宣发温和,植物的生发萌动之象比类;咸与夏季之水火蒸腾,植物得以润泽,枝叶柔软繁茂之象类比;甘(淡)与长夏之湿热蕴涵绵延,植物雍容舒缓之象类比;酸与秋季清肃凉爽,湿热收降,植物成熟收割之象类比;苦与冬日水火内潜而寒凝冰坼,植物之坚闭入藏之象类比。这些味与自然现象的类比,是五味从属于木、火、土、金、水五行的根据,使五味有了其五行属性,即辛木、咸火、甘(淡)土、酸金和苦水。这种药物效能所规定的五行属性,是药物作用的主要方面,故某味即某行所主,如辛为木所主,咸为火所主等。

然而药有万种,味只五类,一药又可兼数味而有多能。其物种基质、生成的自然条件、生长习性、品物形态、药用部位、炮制过程、口尝味道、色泽气息、特别性能等方面的差异,是形成药物味同功异的根本原因。因此在医哲五行分类的基础上,各行再分化出五行味属的方法是必要和可行的。这种分类方法,可以表示同类药物之间的性能和功效的差别,是药物学以五味为中心理论体系基础上的深化,是由综合法向分析法进步的尝试,对理解药物味同功异区别使用的问题有所助益。

由于脏象、六淫、七情学说都可以用五行学说归宗,脏气法于四时之气的理念是脏腑辨证的基础,六淫之邪即四时不正之气,情志活动即五脏之气盛衰的表现,因此人体病证亦不外五行生克制化的失常而有所偏颇,药物对某种病证的功效,亦可认为是其五行特性的作用,据此而确定其五行名位。

陶氏手订《神农本草经》(下简称《本经》)之后,晚年又推出此更为深化的学说,应当说是一种进步。正是这种五味五行互含理论,丰富了陶氏体用化的医哲学术思想,成为经方组方用药规律的根基之一,在当今中医理论研究进退维谷的时期,对启发中医方药学的研究思路,仍有一定的积极意义和价值。掌握陶氏药物五味五行互含位次名目,对理解《辅行诀》补泻方例君、臣、佐、使的按需所取,有决定性的作用;同时对《辅行诀》与《本经》药物味属记载有所差别的情况,也有了比较合理的解释;并且对药学的五味理论的提高和发展有所裨益。

本章对《辅行诀》五脏补泻方例所用诸药,依拙作《〈辅行诀五脏用药法要〉整订稿》(见附篇)五味五行互含名位推论,参考《本经》和《名医别录》(下简称《别录》)为主,旁及《本经疏证》(下简称《疏证》)、《本草纲目》(下简称《纲目》)等诸家本草相关内容撰成。间有参考其他论著处,文中亦予以标出。

第一节 肝木辛味门

肝法于春,其气温而宣散,主风,性疏泄,喜条达而恶抑郁,位在胁,在体为筋,其德散,辛者能散,为肝所主之味,即肝之用味。

辛味又为脾之体味,所谓脾之体味,实际上是辛温散之性在脾的体现。脾土为纳散水湿之所,水饮、津血、精液皆水湿之类,即所谓脾散精,运化水湿的职能要靠辛味之疏散来完成。

辛味又为肺之化味,所谓肺之化味,实际上是辛味宣泄舒达作用在肺的体现。肺主一身之气,司呼吸,为水之上源,主皮毛,为维持人体新陈代谢的重要脏器。浊液、废气、糟粕的排出,要靠辛味之宣泄来完成,如二便和汗液的排泄、呼气功能、气机的舒畅等,都是肺脏或其腑所司,这些功能不济则陈腐不去,而新气不生,所谓“辛者,新也”。肺气化象于秋,万物成熟之时,植物新的果实成熟,莫不符合于此,此即肺之化味为辛之据。

一、桂枝(木中木)

《本经》谓牡桂:“味辛,温,主上气咳逆,结气,喉痹,吐吸,利关节,补中益气,久服通神,轻身不老。”

《别录》谓牡桂:“无毒,主心痛、胁风、胁痛、温筋通脉、止烦,出汗。生南海山谷。”

《本经》谓菌桂:“味辛,温,主百病,养精神,和颜色,为诸药先聘通使,久服轻身不老,面生光华,媚好常如童子。”

《别录》谓菌桂:“无毒,生交趾、桂林山谷岩崖间,无骨正圆如竹,立秋采。”

此药在《本经》《别录》中均称之为桂而有牡桂、菌桂之别,皆载其性味为辛温。《别录》载前者“生南海山谷”,后者“生交趾、桂林山谷岩崖间”。《唐本草》已另出桂枝一项,谓其味甘辛。

《别录》牡桂主治文中有“胁风”、“胁痛”、“温筋”、“出汗”等;《本经》主治文中有“主百病”、“为诸药先聘通使”。《吕氏春秋》谓:“桂枝之下无杂木”。《纲目》引《雷公炮炙论》云:“桂钉木根,其木即死”①;又称“《尔雅》谓之梫②者,能侵害他木也”。《本草经集注》云:“桂得葱则软,树得桂则枯”。

〔脚注〕①桂为丁,以钉木中,其木即死;②梫,肉桂

《别录》主治文中病位之“胁”为肝之位;病状之“风”,为肝之邪;所温之“筋”,为肝之体;可使汗“出”,均肝之病。

《本经》又谓“主百病”、“为诸药之先聘通使”,《纲目》引宋朝经学家陆佃(1042~1102,字农师,越州山阴人,北宋神宗时为尚书右丞)所著名物和训诂书《埤雅》云:“桂犹圭也,宣导百药,为之先聘通使,为执圭之象也”。圭为古代帝王或诸侯在举行典礼时拿的一种玉器,可以区别爵位的等级。执圭,亦为爵位名称,陆佃所云之意为桂可宣导百药,如同执圭的通使,言其适用范围之广,并有一定的权威,是百药的控制和支配者。这也应当是《伤寒论》中由桂枝为主的桂枝汤被誉为群方之冠的缘由之一吧。

纵观上述资料,可见桂之辛,为肝所主之味,主治病证在肝木,其对诸木具有统摄和决定的作用,虽说如此,仍有其克星,如陶氏所云“桂得葱则软”,葱当是其克星。葱是五菜之一,为肺金之菜,可使桂变软,乃肺金克制肝木之象。桂在木中位同霸主而受克制于肺菜,可见其为属木而纯正者,五行互含名位为木中木甚当。

《唐本草》中桂枝已与桂分论,言其味甘辛,甘为脾土主味,故桂枝又可属土;《唐本草》牡桂主治文中有“补中益气”,谓桂味“甘辛”,主治中有“温中”、“心腹寒热冷疾,霍乱转筋”等中土之证是其征。《辅行诀》阳旦汤以桂枝为君,而该方为阳土剂(详见《伤寒论阴阳图说》学苑出版社,2008),可佐证其理。《本经》牡桂主治有“心痛”、“通脉”、“止烦、出汗”,仲景治胸痹方用之,现代多谓其能振奋心阳,其皮色赤紫,其性温热,又当与心火密切相关,可类属心火。既有治中土之功,又具疗心证之效,其五行互含之名位又可称之为土中火。

桂的药用历史悠久,使用范围广泛,有“百药之长”之誉,为经方用药为数不多而又极其重要的药物之一。但是由于其品种多多,产地不一,所用桂皮有干枝、老嫩之差,“去(粗)皮”与否之别,采集时间的不同,各个历史时期诸家应用传承和使用经验的异同,以及文献资料传抄的舛错和佚失,历代医家和整理文献者的认识和理念的革新,乃至因自然环境和社会因素所致的物种变迁等方面的原因,导致经方中桂的名实问题的困惑,尤其在桂枝的“去皮”与否,用嫩枝抑或用干皮去粗皮?至今仍是莫衷一是,各种说法争奇斗艳,论讼不已。比较有说服力的论据莫如出土或现存的古代实物。

笔者所见到的资料极少。马王堆1号汉墓(公元前168年葬)出土的小片桂实物(浙樟),为已去皮的板状桂皮。又有资料说日本奈良时代的756年,孝谦天皇把从唐进口的桂心等药物献给东大寺,现存的当时进献目录上载有桂心的名称,其实物至今仍保存在正仓院,调查实物的结果为大小不一的板状或管状桂树皮,而且都削去了木栓层(外粗皮)。

笔者认为,经方中桂类药名有桂、桂枝、桂心之不同,现存文献中的名实已不易准确认定,有待日后出土文物或资料证实。其中桂为桂类药的统称,包括桂枝和桂心,桂心包括桂树的枝条皮去外粗皮者和树干皮去粗皮者。

桂枝之名出现很早,《吕氏春秋》(成书于前239年)“桂枝之下无杂木”一语可证。此固然是说桂的枝叶所荫之处无杂木生长,意不在桂枝的药用,但至晚在陶弘景时代已作药用了。《唐本草》桂项下云:“今案,桂二种惟皮稍不同,若菌桂老皮竖枝无肉,全不堪用,其小枝皮薄卷乃二三重者,或名菌桂,或名筒桂,其牡桂嫩枝皮名为肉桂,亦名桂枝,其老者名牡桂,亦名木桂”。“此二种”指菌桂和牡桂,《说文解字》云:“牡,畜父也,从牛,土声”;“菌,蕗。从竹,雨声。一曰博棋也”。《本经集注》中的牡桂所指为不结果实的桂,畜父即雄性的牲畜,树亦有雄雌之分,不结果者为雄,即牡。菌蕗为细长节稀的适于造箭的竹子,菌桂当指形象这种竹子的桂。《唐本草》菌桂项下已云“今俗中不见正同如竹者,唯嫩枝破卷成圆犹依桂用,恐非真菌桂也。《仙经》乃有用菌桂,云三重者良则判非今桂矣,必当别是一物,应更研访。”桂皮卷成圆筒状,则非嫩枝皮不可,老枝或树干之皮不可卷成圆筒状,更不可卷成二三层之筒状物。可见唐初即有嫩枝皮作药用者,但仍不是唐前之菌桂,似是今所称之肉桂。经方中桂枝究为何物,仍不能十分确定。

笔者认为不易确定的问题不必苛求,立足现实,观察现用品物的临床实效是最重要的。一般而言,现代所用的桂确是气芬芳而味甘辛,桂枝味薄而肉桂味厚,桂枝治上发表,肉桂温下治里是有效的,正符合《内经》“气薄则发泄,气厚则发热”之训和“本乎天者亲上,本乎地者亲下”唯象学理。同时古今环境和生活习惯的变迁,人的病证亦不会一成不变,因此,即便现代通用之桂类非确是古代经方中所用者,也与事无妨。刻意追求经方桂类的名实,倒不如在临床实践中多费些精力价值更高些。

二、姜(生姜木中火、干姜木中水)

《本经》谓:“干姜味辛,温,主胸满,咳逆上气,温中止血,出汗,逐风湿痹,肠澼,下痢,生者尤其良。久服去臭气,通神明。”

《别录》谓“干姜大热,无毒,主寒冷腹痛,中恶,霍乱胀满,风邪诸毒,皮肤间结气,止唾血。生姜味辛微温,主伤寒头痛,鼻塞。咳逆上气,止呕吐。生犍为川谷,及荆州、扬州,九月采。”

姜原产于热带多雨的地区,现国内中部、东南部、西南部及山东省均有栽培。姜的生长对湿度、热度和土质的要求甚是乖舛,长期干旱则茎叶枯萎,姜块小而干瘪,水湿过多,排水不利则徒长而姜块腐烂;遇霜冻则枝叶枯死,姜块不长,高温则姜块亦不长,故夏须予遮荫,秋热则无姜;植于腐殖多的黏土沮洳之地则姜块产量高,但姜辛味淡,植于腐殖少的沙燥地,则产量低,但姜辛味浓。

农历四月取姜母种之,五月生苗,苗生四至五个叶时,将母姜块取下,谓之老姜,至中秋前后,新姜开始长出,谓之子姜,因姜芽色紫,故又叫紫姜。霜降时则枝叶枯萎,姜已辛味浓厚,可作姜母,来年作种用。前此之姜嫩,亦可采收,但辛味不浓。

姜气芬芳,味辛辣,孔子《论语》中即有“不撤姜食,不多食”的记载,对食姜的利弊有了深刻的认识。《吕氏春秋》有“和之类者,阳朴之姜”,可见先秦时期对姜的质量,已有了蜀地阳朴产者为优的认识。《本经》中已提出姜“生者尤良”,可知汉代早期药用虽仍生干相混,但已有了生干分途的萌芽,《伤寒论》中生姜和干姜已分用,说明汉末对生、干姜的药用不同已有了成熟的认识。《别录》中已将生姜从干姜条下分离出来,是对《本经》时代生、干混用和分用对比使用经验的总结,是临床实用的需要。《辅行诀》中生、干姜不但分别使用,而且理论升达到了二者五行互含位次各异的高度,把生姜定为木中火,干姜定为木中水。

姜无论生干皆为辛味,属性为木无可异议,二者分属火水不易理解,况且传统认识多以姜色黄治脾胃病而属中土药,与火水不谋,陶氏是如何推论的?值得进一步思考。

首先应当说姜属脾土药亦与理不背,但却与陶氏以本脏用味为属性之制不符。姜味辛,脾土之用味为甘,辛乃脾土之体味,肝之主味。陶氏是以火土一家,心主火土和水土合德理念而论姜的五行互含属性的。关于心主火土的命题,拙著《伤寒论阴阳图说》和《辅行诀五脏用药法要研究》(学苑出版社,2009)中已有详说,有兴趣者可参考有关章节,至于水土合德的理念,在此简要说明如下:

五行之中水土的关系至关重要,二者必须相辅相成,互相协调,合力为一才能对世界万物有所恩泽,即所谓水土合德。二者的关系并非仅有相互制约的方面(土克水)。如胃土能纳水谷而消磨,脾土能渗湿而健运。所纳之水,所渗之湿皆为水气之属耳,而由肾主,水为肾所主而收纳于胃;精为脾土所健运之水谷精微所化,而肾为藏精之所;肾之腑膀胱系州都之官而为出水(溺)之道,溺为胃所纳水之浊者;肾水之功在于润泽,而水精四布之施在于脾之散精。脾肾之间这种我中有他、他中有我的密切关系,是维持人体造化,水液代谢正常的重要因素,即水土合德。在《辅行诀》中,甘味既是脾之用味又是肾之体味,将水土合德的理念不着痕迹地概括于斯,真乃大音稀声、大象无形之手笔。

由于《辅行诀》中贯穿着火土一家、水土同德的理念,在姜的五行互含归属方面,不依土论亦有至理在焉。但是如何将姜一药两位而置,不妨进一步推而求之。

众所周知,《本经》姜是不分生干的,不过也确有“生者尤良”一语,陶氏所附之《别录》中已有生姜一项。《本经》谓姜“久服去臭气,通神明”一语,可能是陶氏将生姜视为木中火,干姜视为木中水的根据之一。臭气为腐败污浊之气,肾气腐,浊阴之气走下窍,肾司二阴,位于下焦,屎、尿、虚恭均污浊臭气之物,干姜功在理中下二焦,当有肾水下趋之性;心主神明,开窍于舌(舌非窍,当为开窍于口,舌在口中,口为脾胃之窍,符合火土一家之说),位于上焦,神明乃清阳之气所钟,口舌之津,亦为清甘之物,清阳走上窍,生姜味清淡爽口提神,功在中上二焦,当有心火炎上之性。

生、干姜之别,在于生者长于走表趋上,发汗散外寒,通鼻塞,止呕吐;干姜守而不走,长于温中下治内生之虚寒,止泄蠲饮,胸满咳逆上气,止唾血。

汗为心液,鼻为肺窍,发汗即散心液,通鼻塞即宣肺壅,呕吐为胃气逆走上焦,止呕吐即清肃逆于上焦之邪,亦即振奋心肺正气,称生姜为木中火,正是火土一家之标榜。

元阳藏于肾水中,动则为相火,阳火发热,肾水中之热化则为湿热而居土中,故有土中之火为相火之说。肾中阳热不足则生虚寒,阳不化水则为饮;土中火衰则泄利;饮凝而为寒痰,上入于肺受热则为热痰;痰壅肺气不畅则胸满咳逆上气;唾为肾液,肾中阳气不足,唾液失其恋系不能摄藏,挟血上泛从脾土之窍口中出而为唾血。干姜主证多与肾胃有关,即所谓“肾者,胃之关”,称之为木中水,正着水土合德之理念。

干姜和生姜本出一物,生姜嫩而所秉天地气化不全,肝主之辛味淡薄;干姜为老姜之干燥者,秉天地之气化足,老尔弥辣,辛味浓而厚。由于气之薄厚不同,所趋上下表里各异,而分属木中火和木中水。

五行之中,水火本是一对阴阳,是一温度和燥湿度的问题。如把水火看作一个太极,则火在上为阳,为热,为天气,水在下为阴,为寒,为地气;天气主寒热,地气主燥湿。

五脏之中,心与肾所系之经脉均名之曰少阴。手在上应心,心为在上主火为阳脏,阳多阴少则其经脉名手少阴;足在下应肾,肾为在下主水为阴脏,阴多阳少当称足太阴,但地气服从于天气,天地之气阴阳反作(详见《伤寒论阴阳图说》),故亦依阴少阳多论,而其经脉名之曰足少阴。同名少阴而有手足水火之别,显示了阴阳的对立统一。

姜的生成所秉天地阴阳之气的乖舛现象,正是生干分用的根本。生姜禀夏火之气生苗,须遮阴而长,收采于秋分前后,得姜之本气不全,辛味少而气薄而性温,老姜成于晚秋,收采于霜后,得本气全而辛味厚而性热。姜块之辛味成于秋,秋气主燥(天湿地燥),姜块喜燥恶湿,《辅行诀》秋金之化味正是辛,姜所主证中属肺、阳明燥金之经(足阳明经胃,手阳明大肠)属痰湿水饮者亦复不少,此中格物知性之药理观和天人合一之辨证方法,颇是值得令人深思。

另有一生活小常识亦可证姜块喜燥恶湿之性。生姜不易保鲜贮藏。将鲜姜块插在大枣树枝的棘刺上,姜块可冬不冻,夏不烂,风不干,色转碧,味更鲜。究其理,枣树抗旱力强,农林家有“淹梨旱枣”之谚,枣树逢雨水少之年则结果多,正与姜喜燥恶湿相合。插姜块于枣针上,姜可借枣树之燥气以承其生气而不干不腐,日久则色呈浅绿,味更鲜美。

三、附子(木中土)

《本经》谓附子:“味辛,温,主风寒咳逆邪气,温中,金疮,破癥坚积聚,血瘕,寒湿痿躄,拘挛膝痛,不能行步。”

《别录》谓附子:“甘,大热,有大毒,主脚疼冷弱,腰脊风寒,心腹冷痛,霍乱转筋,下利赤白,坚肌骨肉,强阴又堕胎,为百药长,生犍为山谷及广汉,冬月采为附子,春采为乌头。”

附子多生于南方,喜温和湿润的环境,怕高温和水涝,宜在肥沃的砂质栽培,忌连作,在此诸多方面与姜有相似之处。

附子以四川江油市(原江由县)所产者为道地品,该地种植附子有近两千年的历史,以彰明镇产者质量尤属上乘。传统技术为每年冬日下种,次年出苗,7月初采收,若逾期不收,则附子根块会自行腐烂于地下。同时,采收后二至三天内若非是连日晴天暴晒,则附子亦会烂掉,俗有‘过夜烂’之称。

他处所种植者,种植采收时间不如此严谨,一般在立冬后取种块植入或沙贮育苗,次年春移苗,6月下旬到8月上旬,最晚在8月中旬采收,采收稍晚可提高产量。他处所植附子,虽无逾期不采收则腐烂的特性,但其药能性质则大显逊色。

附子生长采收的时间特点,表明其生成过程与天地阳气渐长同步。种植于冬,采收于夏(或早秋),由冬至夏接受了自然界由冷渐至热极的全过程。尤其江油的种植采收时间,几乎是完全符合阳气由初生到至极的时间规律。《周易》理论有“冬至一阳生”和“夏至一阴生”之说,冬至和夏至分别是大地接受太阳光热最少和最多的时间,附子在其时发芽、生长、繁茂乃至药用根块的成熟,恰恰经历了这一时期,正是附子“物竞天择”,纯阳大热之性的形成,正与自然界阳气渐增过程同步,真可谓天之阳气微,则附子之阳性弱,天之阳气盛,则附子之阳性强,其性得天阳之气而雄厚,当是附子有天雄名谓的原因吧。

江油附子采收于七月上旬,正是立秋前之暑季,而小大二暑节的实际气温,高于阳极阴生的夏至。太阳光热最强的夏至日,气温不如立秋前的暑日高,是因大地有积蓄热的作用所致(详见《伤寒论阴阳图说》),暑乃湿热兼挟之气,在四季中的夏季末段,即由夏至到立秋阶段。在季节五行学说中,称之为长夏,配属于土,在《内经》脏象学说中为脾之象。根据脏气法时的原理,可以认为脾之气亦是湿热兼挟。

湿是水得热而气化的现象,热是火的作用和能量,有一分水可化一分湿,有一分火即发一分热。脾本主湿属阴,所系之经脉名为太阴,太阴者,大阴之意,故脾为三阴长,至阴之地。阴气最多处之热,由于水中之火而生,为阴中之火。此火潜藏于肾中,即肾中之真火(元阳,命门之火),动而外显则龙雷之火(贼火,伤人之火),用于脾中则为相火(相辅心君之火)。

江油附子采收于长夏,禀暑热之气雄厚,得脾土之气最全,此时已是“一阴生”的夏至日后之二节,阳有所消,阴有所长,乃阳中有阴之时,附子亦当如是,为阳多阴少之体,称其大热则可,谓其纯阳则非,《别录》附子主治文中即有“强阴”之说。此“阴”固然可理解为阴器,强阴为增强性事能力,但性事能力的增强,没有阴精血液的充沛是不可能达到的,故附子虽以助阳称著,亦有强阴的作用。

或问:脾气法于长夏,经脉称太阴,太阴为大阴,附子当其时而成,何不为阴寒之性,而为大热?答曰:此是由于天地气,天气为主导,地气从之,天地之气,阴阳反作,水为地之阴气,视为天之阳气(详见《伤寒论阴阳图说》)。

《本经》谓附子味辛,温,功用有“温中”一项,《别录》谓附子味甘,大热。主治文中有“心腹冷痛,霍乱转筋,下痢赤白”等中焦脾胃证。

附子成熟于脾土长夏之季,主治多种脾胃之证,味辛为肝木之主味,味甘又为脾土所主,尽管其皮黑质重,有当归属肾水之嫌,但核之以“水土合德”之理念,陶氏将其命名为木中土药,也是顺理成章的。

《辅行诀》中泻脾汤中以附子为君,干姜为佐臣(与君药药量相等、味相同者,即佐臣),是把附子列为木中土,干姜视为木中水药,可见陶氏姜水附土的理念。同样,治外感天行之小玄武汤(与仲景真武汤同)亦姜附并用,玄武乃镇水之神,属肾家方剂。其中干姜用量三两,附子用量一枚,据陶氏《本经集注》“附子,乌头若干枚者,去皮竟,以半两准一枚”计,则干姜用量六倍于附子,干姜为玄武汤之温药之重昭然若揭。但是,在现诸传抄本《辅行诀》,外感天行六神方小结均有“玄武者,温渗之方,以附子为主”一句,有与陶氏干姜为木中水,附子为木中土理念不符之嫌,“附子”当是“干姜”之误。

四、细辛(木中金)

《本经》谓细辛:“味辛,温,主咳逆头痛,脑动,百节拘挛,风湿痹痛,死肌,久服明目,利九窍。轻身长年,一名小辛。”

《别录》谓细辛:“无毒,温中下气,破痰,利水道,开胸中,除喉痹,龜鼻,风痫癫疾,下乳结,汗不出,血不行,安五脏,益肝胆,通精气。生华阴山谷,二月、八月采根阴干。”

细辛,为马兜铃科多年生草本植物,以其形味得名,《本经集注》云:“今用东阳(今东阳市,在浙江省东南部)、临海(今浙江有临海市,由台州市代管)者,形段乃好而辛烈,不如华阴(华山之阴,今华阴市,在陕西省,位秦、晋、豫结合部)、高丽(韩国历史上‘后三国’所改之国号)者”。宋代《本草图经》载:“今处处有之,然它处所出者不及华州者真,其根细而味极辛,故名之曰细辛”。现代以辽宁所产者为优。

历代本草中多有记载药用其根部,二月、八月采根阴干用。《本经集注》云:“其根物多以二月八月采,谓春初津润始萌,未冲枝叶,势力淳浓故也。致秋则枝叶就枯,又归流于下。今即验之,春宁宜早,秋宁宜晚,其花实茎叶,乃各随其成熟耳”。

该药口尝味辛麻舌,属肝木无所异议,但《辅行诀》将其五行互含属性定为木中金的道理,尚须推敲。

《本经》谓细辛“主咳逆、头痛、脑动,百节拘挛,风湿痹痛,死肌,久服利九窍,轻身长年”。

《别录》谓主“温中下气,利水道,开胸中,除喉痹,龜鼻,风痫癫疾,下乳结,汗不出,血不行,安五脏,益肝胆,通精气”。

上述诸证,除咳逆、喉鼻之证、汗不出系肺或肺之窍及其所主之卫气有关外,他证似与肺金无关。但是其他病证,亦不外气血津液的运行不畅之证,而肺主一身之气,气血津液运行不畅,亦可与肺有关而咎于肺金。如肺主肃降,气之不下,可责在于肺;肺为水之上源,水道不畅,有因于肺者;气为血之帅,血之不行有因气之不行者;胸为肺所在之地,胸中气结、乳结不下可因肺气之不通而成;它如头痛、痹痛、死肌、癫痫风疾、九窍闭塞、精气不通等证,亦可是风寒痰血、水湿壅塞脉络官窍所至,可与肺相关。细辛气味芳香而辛烈,可畅通气血,温化痰饮,治咳嗽痰喘,称之为木中金名副其实。

细辛之所以有木中金之性,笔者认为还与其形体有关。细辛为多年生草本植物,根茎直立或横走,李当之云:“细辛一根一叶相连”,雷公云其“凡使捡去双叶,服之害人”。一般而言,植物多是一根多叶,但此物却一根一叶,甚是特异,偶有二叶者,则被视为“非伦”,与正常者不相当而不入药用。

植物之根大者多是叶小,根细小则叶阔大,根把从土壤中所吸收之水分养料上输干枝及叶,叶子将生长过程中所生之废气(氧气)排出,并吸收空气中有用之气(二氧化碳),根与叶是维持植物新陈代谢的重要部分,类比于人,则肾如根,肺如叶。

细辛之根细,叶较阔大,叶柄可长达3~18厘米,叶片呈肾状或心形,长4~10厘米,宽4.5~13.5厘米,寇宗奭曰:“叶如葵赤黑色”,如此根细小叶阔大的形态,说明细辛药用性能的形成,与叶之关系尤大,况且其采时在叶未长和叶已枯之二月或八月,叶之气质多收藏于根中即药用部分之根,多含肺金之气质,其味辛属木,含有较多的肺金气质。由于叶可类比肺金,故细辛的五味五行互含名位当为木中金。

第二节 心火咸味门

心气法于夏火,其气热。水至柔至软,受热则化为湿气而蒸腾,极则水竭而燥。水聚则咸,虽寒亦不凝固(如海水之咸而不凝)。心主血脉,性显明,其德软,贵流动而不止,位于胸,在体为脉。脉中之血,本涵营载养之液,与水同类,咸者能软能润,使脉软而血流不息,故为心之主味,即心之用味。

咸又为肺之体味,所谓肺之体味,是咸软之性在肺金的体现。肺属金而居上焦,其气凉,湿气如雾而为水之上源,为肾水所生之处。水就下之性要靠肺金肃降之气以实现,因热湿化之水,得其趋下之势而归于肾。换言之,肺中之水因咸而不凝而下流,为其气肃降之重要根据,故咸为肺之体味。

咸又为肾之化味,所谓肾之化味,是咸味软坚之性在肾的体现。肾主闭藏,水坚闭内藏则不流而外燥,火坚闭内藏则外寒内热,故肾之气化为水火潜藏,然水不流生咸,火潜藏生温,咸温之水不凝,不凝之水性润泽,乃肾家气化之常,是故咸为肾之化味,咸者能润,即燥极则润之理。

一、牡丹皮(火中火)

《本经》谓牡丹:“味辛,寒,主寒热,中风瘛疭、惊痫邪气。除癥坚瘀血留舍肠胃。安五脏,疗痈疮”。

《本经》牡丹之味非咸,所见其他本草书中也无味咸的记载,陶氏定为咸味,而且居火中火之位,作为咸味之主。陶氏谓牡丹味咸且属火中火的根据应该是《本经》牡丹主治符合咸者能润,润则柔软,心德在软及火土同治的理念。

《本经》牡丹主治文可分三句读。主寒热,中风瘛疭、惊痫邪气为一句,其中寒热一病,在《灵枢》中有专篇论述,有皮寒热、肌寒热、骨寒热之分。皮寒热有鼻口干燥,汗不能出症状;肌寒热有毛发焦而唇槁腊,无汗出症状;骨寒热有焦虑不安,汗出不止,重者(死证)有牙齿枯槁。诸症状均为寒热毒气留于脉而不去,致使缺乏津液,甚或枯竭之燥证,其治法当用能润之咸润药。牡丹皮能治诸证,即可称其味咸。

古代的中风病是指风邪所致的一类疾病,它非单指如现代所谓的脑卒中(脑血管病)。因风为阳邪,性急、善动、发泄、多变、伤阴、耗津、胜湿,善兼挟他邪,故凡起病急,病情变动不居,或肌体拘急、强直、痉挛之证,均属中风证的范畴,当然现代所谓的脑卒中亦包括在其中,其所指范围甚广,为百病之长。如前所述瘛疭、惊痫等均是中风证。

由于阳邪伤阴胜湿,耗散阴液而生燥,此内生之燥又可与风邪相助为虐互为因果,所谓血燥生风,阴虚风动,即是如此。故风虽有内外之分而皆可致燥,燥又可生风,风、燥互不相离。盖风在上,为在天之气,乃气温变化之象;燥为地之水气亏乏,为湿度变化之象。风燥相合,是天地之气相互影响的结果。就人体而言,肝木主风,阳气升发之象;秋金主燥,阳气降下之象。而金木一家,互易为理(详见《伤寒论阴阳图说》),咸为肺金体味,可润其燥而息其风;咸为肾水之化味,可资生肝木之阴而止阳气之动(风)。一生一制,恩威兼施,风证之治,一咸味可以当之。牡丹皮能治中风诸燥,以咸论其味甚是切合。

“除癥坚瘀血留舍肠胃”为第二句。脉中血液本流动之液体,遍及各处,肠胃为手足阳明经脉所系之脏,阳明经名燥金之经,燥为其经气,其手足经脉所系之腑肠胃之气亦燥,此胃腑之燥,当系心火之热在胃的正常作用,使胃具腐熟水谷的能力,是火土一家的表现,与邪气之燥迥然有别。燥邪当指使胃纳入水谷之物和离经之血(瘀血)坚硬原委,即“脾恶湿,胃恶燥”的燥气。如《伤寒论》之胃家实证之大便燥结,口舌干燥等,皆燥邪致病症之象。脉中之血留于胃肠,或挟有形之物而坚硬,即癥坚瘀血留舍肠胃。牡丹皮可治此癥坚瘀血,当是因其咸润可除燥邪。《脾胃论》《医宗金鉴》《兰室秘藏》《麻证集成》等书中均有治胃火牙痛或出血的清胃散方,尽管清胃散方药有多个,其药物组成不完全相同,但均有牡丹皮一味。可见其润燥治“癥坚瘀血留舍肠胃”是有临床效果的。

第三句为“安五脏,疗痈疮”。牡丹皮色赤入心,可治心所主之血脉病,可软坚开结;性寒凉(《别录》谓其性凉),故善清热凉血;《内经》云“诸痛痒疮皆属于心”,痈疮乃血热壅结之病,丹皮之清热凉血散结者用之甚宜。

心为十二官之主,丹皮既可治心火之病,亦可疗胃土之疾,基于火土一家之说,则牡丹皮可治心症之全,而无论是用于胃或用于心,都是取其清热凉血、软坚散结,性能润燥致软。它有助于心欲软之德,亦体现了心法夏(立夏至立秋)火,及胃法长夏(夏至至立秋)之阳土恶燥用事,乃可主宰心火之全面用事者,故称之为火中火药。

二、大黄(火中土)

《本经》谓大黄“味苦,寒,主下瘀血,血闭,寒热,破癥瘕积聚,留饮,宿食,荡涤肠胃,推陈致新,通利水谷,调中化食,安和五脏”。

《别录》谓大黄“大寒无毒,平胃下气,除痰实,肠间结热,心腹胀满,女子寒,血闭胀,小腹痛,诸老血留结”。

《本经》所载大黄之味为苦,《别录》及其他本草亦未见有记为咸味者,亦未见有云其味甘者,但陶氏却称其为火中土药,其理亦有待探析。

从《本经》所记大黄主治文看,与《本经》牡丹皮的主治极为相似,二者均主寒热、瘀血、癥瘕、肠胃、安五脏等病证,尽管二者有牡丹皮所主之瘀血在肠胃,大黄所主之瘀不拘处;牡丹皮能安五脏,大黄则云安和五脏之不同,以前段推衍牡丹皮之法,得出大黄为咸味的结论是不成问题的。况《疏证》曾云:“大黄行火用之品”。《辅行诀》心火之用味正是咸味。具体推导,参阅牡丹皮文即可,兹不复述。

关键是大黄有土性而为火中土的根据是什么,仍须进一步探析。

首先依大黄气色而论,当属土。《疏证》云:“大黄色黄气香,固当为脾药,然黄中通理,状如繇纹,质色深紫,非火湿于土中邪?”邹润安虽未得读《辅行诀》,亦与陶氏的认识略同,可谓不谋而合。

其次,大黄主水饮,除痰实,而痰饮均与脾土之运化不利有关,大黄不但可荡涤肠胃中之宿食,通利水谷,还有调中化食作用。调中,即是调脾胃,化食即是消磨水谷而运化之,这是脾胃协调才能完成的,故大黄非但治胃,亦能治脾,作用于全面的中土,云其性属土是顺理成章的。

再次,大黄能安和五脏,用字较牡丹皮多一“和”字,此和字有和平、和顺、调和之意,符合中土包容其他四行而静谦的脏象理念。

综上所述,大黄亦与牡丹皮同为心火中土同治之药,牡丹皮色赤如火,偏治血证,故称火中火。大黄色黄,心与脾胃兼治,重在脾胃,故称火中土。

三、葶苈子(火中金)

《本经》谓其“味辛,寒,主癥瘕积聚,结气,饮食寒热,破坚逐邪,通利水道。”

《别录》谓其“苦,大寒,无毒,下膀胱水,伏留热气,皮间邪水上出,面目浮肿,身暴中风热痱痒,利小腹,久服令人虚。……生藁城平津及田野,立夏后采实阴干,得酒良。”

《疏证》引《图经》云:“葶苈冬即萌芽,初春生苗叶,高六七寸,似荠,根白色,枝茎俱青,三月开花微黄,结角子扁小如黍粒,微长,黄色。”

葶苈冬日发芽,芽是种子胚所生,胚芽之后生根,根是新一代的开始。葶苈种子冬日水寒之气盛时发芽,扎根,初春苗叶长出,三月子粒形成,其子当有如春风木之气质,而性宣发疏散。药用葶苈于立夏后采收,又当有夏火急速之特性。尤其胚芽于冬日寒水当令之时所扎白色之根,为肺金之色,新一代的葶苈是基于寒水之气,靠肺金之气而成长,子必秉肺金之气质。

又因葶苈子成熟于火热当令之时,经历了由水润下而寒燥(寒水极则坚燥)到火炎上而软的全过程,这也是寒水坚固之态变为湿蒸气态的变化过程,在此过程中,寒凝坚固者得金之清凉而液态,再得火热之克制而气化。因此可以说药用葶苈子之性如火之急,但功用在于柔软;有金气之质而锐利。总之葶苈子生成经历的时序过程,是基于寒水,根于肺金,茂于肝木,成于夏火。

应当着重指出的是,寒则水凝,可类比肾水之坚藏,然肾水之坚之藏,绝非坚固不化,其藏亦非僵死不动,仍蕴有生化之基,如植物种子之胚,它是先天到后天的动力,是寒水不凝的原因,是寒水活化生命的表现,用五味表述这种机能,取能润之咸味名之甚当,所谓“肾苦燥,急食咸以润之”意正如此。陶氏葶苈子定位火中金,完全符合其成于夏火之用,根于肺金为本的特性,同时也符合性急切而捣穴犁庭,通利水道的作用。

《本经》所载葶苈所主诸证与大黄主治庶几相同,唯葶苈子主结气,饮食所致寒热,在大黄则云调中化食(亦主寒热);葶苈子破坚逐邪,在大黄则云推陈致新;葶苈子通利水道,在大黄则通利水谷。葶苈子泻水饮,可使水自上而下降,治在上中二焦;大黄虽亦主留饮,但偏主瘀血,治中下二焦之证。尽管如此,仍不妨碍我们用推导大黄五味五行互含位次的方法,得出葶苈子为火中金药的结论。为免繁琐,具体推论细节从略。

四、泽泻(火中水)

《本经》谓泽泻“味甘,寒,主风寒湿痹,乳难,消水,养五脏,益气力,肥健,久服耳目聪明,不饥,延年轻身,面生光,能行水上。”

《别录》谓“咸,无毒,补虚损,五劳,除五脏痞满,起阴气,止泄精,消渴,淋沥,逐膀胱三焦停水。扁鹊云‘多服病人眼(疑有脱字)’。生汝南池泽,五月八月采根阴干(畏海蛤文蛤)。叶味咸,无毒,主大风,乳汁不出,产难,强阴气,久服轻身,五月采。实味甘,无毒,主风痹,消渴,益肾气,强阴,补不足,除邪湿,久服面生光,令人无子,九月采。”

《疏证》引《图经》云:“泽泻春生苗,多在浅水中,叶狭而长,似牛舌,独茎直上,秋时开白花,作丛似谷精草,秋末采根暴干”。又引张隐庵曰:“凡石草水草皆属肾,其性主升。盖天气下降,地水之气上升,自然之理也,凡物之本乎上者性升,本乎下者性降。泽泻形园而无下行之性矣。春时丛生浅水之中,独茎直上,秋时开白花作丛,肾之肺药也,《易》曰:‘山泽通气’,能行在下之水,随泽气而上升,复使在上之水随气通调而下泻,故名泽泻。”

泽泻生于沼泽,禀地水之气,其药用在下之根部,原本类比人之肾,《别录》谓其味咸,《本经》云其性寒,亦可类比人之肾,可滋润以除肾之所苦(肾苦燥),是泽泻有助于肾气化之常。然得肾阴水之气者,能上交于心(即《本经》所谓之‘起阴气’),济心火而雾化,心火灼煎之饮邪无由以生,复借肺金之凉降露化,而循水道下归膀胱排出。采药于五月夏火当令之时,取心火之正用而力全之意;八月采者,借水趋下之势消排污垢停结之阴邪(痰饮)。此当为其滋泽阴水而又从上焦泻下水饮功力之所在,亦即其利水而不伤阴之谓。

泽泻一药,升阴液而降痰饮,乃助人体水液上下运动,促进水液代谢、心肾交济之品,水液代谢正常则体健无疾而长寿。肾得润泽则其窍耳及肝窍目得养而聪明,心火主血脉,其华在面,得水之调济则面色光泽;脾土为上下交济之枢纽,阴精四布则脾健而耐饥,污浊痰饮去则身轻(《本经》“能行水上”,当为轻身之喻)。《本经》所谓久服之种种益处,信非虚妄。

观泽泻之性味功用,味咸而调济心肾水火,谓之火中水药,理所当然。

五、旋覆花(火中木)

《本经》谓旋覆花“味咸,温,主结气,胁下满,惊悸,除水,去五脏间寒热,补中下气”。

《别录》云:“甘,微温,冷利有小毒,消胸上痰结,唾如胶漆,心胁痰水,膀胱留饮,风气湿痹,皮间死肉,目中曦,利大肠,通血脉,益色泽。其根主风湿,生平泽川谷,五月采花,晒干,二十日成。”

《疏证》引《图经》曰:“旋覆花二月生苗,多在水旁,大似红兰而无刺,长一至二尺茎细叶似柳,六月开花如菊,园而复下,七八月采花。”

《辅行诀》旋覆花之五行互含属性为火中木,《本经》载其味咸已有明文,咸为心之主味,属火无所异议,而肝主味辛,虽有后世如宋《本草衍义》亦有“味辛、甘、苦”之说,并称其“行痰水,去头目风,亦走散之药也。”“其性冷利流动不滞,自能流通气化,而宣窒塞,固非专项以升散者见长。”论述,但似不可确切的认定其属肝木之性,不妨进一步探讨之。

人身之气化之常,必金木交互,水火既济,中土以斡旋之。后天之阴阳以肝心主升为阳,肺肾主降为阴,肝木肺金交互以成生杀之始末,心火肾水相济以成升降之征兆,此两对阴阳的交互相济运动,以非阴非阳之脾胃中土为枢纽。

心主血脉,肝藏血而气升散,升则上,散则外;肾主水液,肺主气而气收降,收则内,降则下。此升散收降,内外上下即气血津液运行之机,不外一张一弛,一曲一直,循环往复之道。五行之中,木曰曲直,号称将军,性急而张而直,出谋虑,欲缓而弛而曲。故血脉与水液之升降散收运动,与肝之关系至为密切。

《本经》《别录》所载旋覆花所主之证,不外血、水瘀而结聚之证,上至头目胸上,下至胁下少腹,外达皮肌,内达脏腑,尽管病邪胶结伏留,亦可通利而除之,正是借其升降散收曲直之力而能为。特别是人体之升降出入是以中土为枢,故《本经》又言其“补中”。

本草书多有称“诸花皆升,旋复独降”者,笔者认为此说稍有偏颇。诸花皆升,缘于花类质轻上行,但旋复亦花类而质轻,故亦可上行而治头目胸上之疾。

言其降,亦非无理可循。旋复生于二月春季,开花始于5月夏季至8月秋季,《本经》称性温,《别录》称微温,又云冷利。《别录》记采药用旋覆花在5月,《图经》则为7、8月(本草书尚有7~10月为花期之说)。云其采于5月者得夏火之气,当是从性温或微温的根据,但《别录》又言冷利,似与其微温之说自相矛盾。究其所以,温或微温从具春气而言,为其性舒升能直之所以,冷利是从其有秋气而论(采于庚月即7月者,或8月甚至更晚者),为其性趋降下能曲之所以。书据《尔雅》及《说文》,云旋覆花又名盗庚,历代释者以其“夏开黄花,盗窃金气也”,“未秋有黄花,为盗金气”为解,笔者认为,医学中以黄象土,白象金,不如以“其花始于夏,终于秋,窃有冷利曲降之性”为解更为适宜。

其实温或微温之温字,与冷利之冷字,仅从温度意义而言均为不寒不热之谓,冷又似是介于寒凉之间者。在医学中,温与凉却分属于春木和秋金,春木阳气趋于升发曰温,秋金阳气趋于下降曰凉,于是此温此凉(冷)已非仅是温度问题,具有温升发凉收降的阴阳含意。而旋覆花味咸,本心之用、肾之化味,于水火之交济循环有助益之功,其曲直之性可使水火升而旋复,归结于下,《周易·系辞》云:“屈伸相感而利生焉”,《别录》称其性用“冷利”一词,恰合旋覆花之名实。

旋覆花之用,仲景方有治心下痞硬噫气不除之旋覆花代赭石汤,治肝着及半产漏下之旋覆花汤。心下痞为痰水气结升而不下;肝着和半产漏下,为肝或所关之胞宫部位有瘀血停着下而不升。诸证得旋覆花之旋而动者,即复其升降运动之序而证除,故二方均以此为主药而效不旋踵。

第三节 脾土甘味门

脾土法于长夏之气,其气暑,湿热俱盛,其性滞缓,可包容其他四行,位于中,为金木和水火两对阴阳之中点(分界),在体为肉,其德缓,甘者能缓,为脾之主味,即脾之用味。

甘又为肾之体味,所谓肾之体味,是水土合德的体现。水性趋下而渗入土中,土能渗而容纳水湿,乃土水相克之事。但土中之水,借阳气之蒸腾化湿,散精上输于肺,复经肺之凉降为水而达肾,虽称肺为水之上源,其根本仍在于脾。五脏以本原为体,功能为用,肾水之根本在脾,甘为脾之主,肾之体味非甘莫属。故水土二脏合德,乃人体水液代谢之道。

甘又为肝之化味,所谓肝之化味,是脾土味甘在肝中的体现。肝者将军之官,在志为怒,怒伤肝;主风,风性急而善动。怒者必少虑,风则能胜湿,性急多动则不能和缓宁静而润泽(脾土主思虑,主湿,性缓而静谦),正是克制脾土之能事。然摄生之道,贵在勿伐天和,勿伐无过,否则将亢而自伤,致气化不利而自病。故《内经》云:“肝欲散,急食甘以缓之”;《难经》云:“损其肝者缓其中”。肝木气化必以脾土之主味甘缓为顺,此亦《金匮》“见肝之病,当先实脾”之说教而已。

一、人参(土中土)

《本经》谓:“味甘,微寒,主补五脏,安精神,定魂魄,止惊悸,除邪气,明目,开心益智,久服轻身延年”。

《别录》谓:“微温无毒,疗肠胃中冷,心腹鼓痛,胸胁逆满,霍乱吐逆,调中,止消渴,通血脉,破坚积,令人不忘。一名神草,一名人微(时珍谓微字为苍之讹字),一名土精,一名血参,如人形者有神。生上党山谷及辽东。二月、四月、八月上旬采根,竹刀刮,曝干,无令见风”。

《纲目·人参·集解》引弘景曰:“上党在冀州西南,今采者形长而黄,状如防风,多润实而甘,俗乃重百济者,形细而坚白,气味薄于上党者。次用高丽者,高丽地近辽东,形大而虚软,并不及上党者。”

《纲目·人参·释名》曰:“时珍曰:人蒾年深,浸渐长成者,根如人形,有神,故谓之人蒾、神草,蒾字从浸,有浸渐之义。……其草背阳向阴,故曰鬼盖,其在五色,色黄属土而补脾胃,生阴血,故有黄参、血参之名。得地之精灵,故有土精、地精之名。……《礼·斗威仪》云:下有人参,上有紫气。《春秋·运斗枢》云:摇光(北斗七星之一,位于斗柄的最末端,即最顶端)星散而为人参,人君废山渎之利,则摇光不明,人参不生。观此,则神草之名,足可证也。”

《本经》云人参微寒,《别录》则谓微温,乍看差异甚大,实则略同(可参前旋覆花段),均为非寒非热之意。二书同为陶氏一人手订,寒温有别必有其因。

分析其主治可以发现,《本经》所载之补五脏是补阴(脏为阴,腑为阳)为主;安精神,精为肾所主,神为心所主,安精神即安心肾之谓;魂藏于肺,魄藏于肝,定魂魄即是理肝肺;开心、惊悸并为心证;智为肾志,益智即是益肾;目为肝窍,明目即是益肝。虽云补五脏却独未涉脾。从性记为微寒,以寒能治热,心属火、藏神、为十二官之主的理念识之,则可以认为《本经》是从治心火的角度而论人参的。

《别录》所载人参主治文中,肠胃中冷、心腹鼓痛(鼓当是鼓起或隆出之意)、霍乱吐逆等证均为中焦虚寒之证,治用大建中汤,理中汤(丸),九痛丸,干姜半夏人参汤等方,皆含有人参;胸胁逆满,亦由中焦气化不利而上冲胸胁,厚朴生姜半夏人参汤可治,其中亦含人参;治中焦气机痞塞之半夏泻心汤,治虚劳之薯蓣丸,均为脾胃不调证,方中均有人参;治坚积之鳖甲煎丸中有人参,是用其补中以斡旋升降出入而消破之。可见《别录》所载人参主证为中焦脾胃证,是取其温补中土之力。

小柴胡汤加减法中有“若渴者,去半夏,加人参、括蒌根”,阳明病“服桂枝汤,大汗出后,大烦渴不解,脉洪大者,白虎加人参汤主之”。均为取人参调中补中,以助津液之敷布而止消渴。

至于谓其通血脉,令人不忘,亦是取其微温,使血脉得温则行而通利。同时,血脉又为心所主,血脉通利则对心所感知的事物有所记忆,如《灵枢·本神》所谓“心有所忆谓之意”,从而令人不忘。

总观《本经》《别录》所载人参之主治,虽曰微寒微温分途而施,就寒热而论实为不寒不热之性。以寒为阴,热为阳推断,则非阴非阳,阴阳莫测。据《素问·天元纪大论》“阴阳不测谓之神”而论,则人参之性为神,又名神草,并非虚妄。

就人参之生态喜恶而言,乃喜阴湿而恶燥热,如时珍所言背阳向阴,当以性阴而论,故历代本草多言有补阴之功,不言有补阳之力,似与其“神”性不符。我们不妨进一步辨析之。

《本经》人参所治大抵是脏病为主,《别录》则多为腑证,而以天地阴阳类脏腑,则脏为地阴,腑为天阳。据天地阴阳反作之理(详见《伤寒论阴阳图说》),则地之阴即天之阳。而人参生长于地,为多年生植物,生长缓慢,如五行中土之性缓,且背阳向阴而长,乃得地阴之气而成者,若以天阳统之则应为阳,《礼·斗威仪》“下有人参,上有紫气”之语,因紫气为阳,乃尊贵之气,已道出个中道理。鉴于尊阳卑阴思想之常情,则人参之性当从阳,故《别录》以阳性之微温称之。尽管如此,仍不能脱离非阴非阳而有“神”之实质。其有五行中中土之特点,而五行之土,为它四行之中界,亦即神之所在。

《本经》人参主治多为心火证,《别录》主治多为脾土证,这种情况正是古今文经学之争的折射。《本经》成书较早,反映了西汉今文经学的理念,《别录》成书较晚,内容与古文经学有关,陶氏时代则古今经学之争已趋平息,心属火属土之说兼并同用,集而为一则为《本经集注》。

在陶氏时代,火土一家、心脾同治的理念已然流行,心火主神明之说被继承下来,与脾土为神的说教并存不废,《辅行诀》火脏有二的设制,一主心,一主脾,巧妙地解决了这一问题,同时反映在《本经集注》中,这需要引起学者注意的。

至于“摇光星散而为人参”,是古人把人参类比作摇光星一样重要。摇光为北斗七星中斗柄之顶端,北斗七星在古天文学中有其特殊的重要作用,谓“斗为帝车,运于中央,临制四时,分阴阳,均五行,移节度,定诸纪,皆系于斗”。根据斗柄围绕北极星旋转所指方向定四季,更是古代童幼皆知的常识。作为斗柄顶端的摇光星,当更是备受尊崇,使人产生神秘感。由于斗柄所指方向在一年中的圆运动,是摇光为圆心,于是摇光便有了与四季对应五行如中土意义,本草家们把它与人参联系起来,进而与脾土相类比,是很具逻辑思维的。至于“人君废山渎之利,则摇光不明,人参不生”,则不如以统治者为人参的消费者,不给采参者相应报酬,不去采挖难以采集的人参为解较为实际。这也充分说明了人们对人参价值的极端推崇和神化。

总之,人参一药,从其生长所需条件及气(微寒微温)味(甘为脾主之味),主治病证(心火脾土)等方面,都与阴阳不测谓之神的脾土相关,同时也寓有火土同治的理念,为治脾土证最常用的药物,故《辅行诀》将其列为土中土药,为助土用之主。

二、甘草(生甘草土中金、炙甘草土中火)

《本经》谓甘草“味甘,平,主五脏六腑寒热邪气,坚筋骨,长肌肉,倍力,金疮肿,解毒,久服轻身延年。”

《别录》谓其“无毒,温中下气,烦满,短气,伤脏咳嗽,止渴,通经脉,利血气,解百药毒,为九土之精,安和七十二种石,一千二百种草……生河西川谷积沙山及上郡,二月、八月除日采根,暴干,十日成。”

甘草的生长习性,喜光,耐寒,耐热,耐旱,宜沙质土壤,产于甘肃、内蒙古、陕西等地为主,以乌拉尔甘草质优(乌拉尔山脉属俄罗斯,为亚洲和欧洲的分界)。

《别录》所称之“河西”,当是指黄河以西地区,“上郡”在今陕西榆林市南。“二月、八月除日采根”,其“除日”非是通俗所指的腊月三十日,而是古代占卜择吉所称的“除日”。即以十二神与黄道、黑道,与月支相同的日子起建,顺行第二支为除日。如子月丑日为除日,午月未日为除日等。十二值神依次为:建、除、满、平、定、执、破、危、威、收、开、闭。二月为卯月,即以辰日为除日;八月为酉月,即以戌日为除日。可见古人对采药时间要求是何等的严格。

十二值神各有吉凶宜忌,除是清除之意,据云除日宜吐故、清洁、沐浴、求医、安葬等,诸事似多与人的卫生保健相关,采药自是医事的一个重要环节,在此日进行,或有一定积极意义。

采甘草的两个除日,一在仲春其苗未发,津气未耗之二月,一在中秋枝叶将枯,津气归根之八月,当是取其药气之全,值得注意的是,两个除日的十二支系(辰和戌),以五行核之,均为属土之日,而甘草之性与土相类,为历代本草之共识,在此除日采收药用甘草,能使其更具土气的作用,古人之意,或当如是。

《疏证》谓:“甘草春苗夏叶秋花冬实,得四气之全,其色之黄,味之甘,迥出他黄药与甘之上,以是协土德,和众气,能无处不到,无邪不祛。此所谓主五脏六腑寒热邪气也。土为万物母,无论妍蛮美恶,莫不生于土,及其败也,又莫不归于土,化为生生之气,则所能能解百药毒,安和七十二种石,一千二百种草也。人之气犹物之气,和顺者,其妍美也,急疾者,其蛮恶也,盖化急疾为和顺,经脉自然通调,血气自然滑利,于是肌骨坚,肌肉长,气力倍矣。”

由于甘草具土之中和之气,为九土(九州之土地)之精,颇有坤土厚载之德,有升有降,可上可下,走外走内,治寒治热,能补能泻,亦和亦缓,曲尽中土之王道,无所不利,有众药之王和国老之誉。而提出这种认识者,正是《辅行诀》的作者陶弘景。如《纲目》引陶氏云:“此草为众药之王,经方少有不用者……国老,即帝师之称,虽非君而为君所宗。国老者,甘草之美称也,甘草调和众药,堪称国老矣。”从陶氏对甘草的誉称可知,定甘草性味属土是顺理成章的。

甘草有脾土中和之性,具有如前所列升降、上下、内外、寒热、补泻等多种双向作用,显示了其性和缓之土德,和非阴非阳的状态。但是任何事物的非阴非阳都是相对的,都是事物运动过程中的即时现象,甘草中和之性的另一方面,是也必然有其阴阳的趋向性。以阳为主导而论,升、上、外、热(温)、补皆属阳之象,降、下、内、寒(凉)、泻皆属阴之象。这种趋向的具体应用,体现在甘草的生、炙分用,即生者性凉,炙者性温。

温热、上升、外显与火性炎上、惮散发热相类而属心火,寒凉、下降、内收与金秋之气相类而属肺金。故《辅行诀》中炙甘草为土中火,生甘草为土中金。

甘草为土中火,体现了土火一家的关系。心胞代心行气受邪,其经脉系于手厥阴,其火乃相辅心君之火,可称相火。脾主湿,其经脉系于足太阴,为三阴之长,土中之火,火为湿中之火,即阴中之火。二者同气相求,合一而治,甘草炙炒,借火气而成温性,且皮赤内黄,色兼坤离,称土中火药,无所不可。

甘草以河西者为地道之品,有九土之精之称,九土为九州之变辞。《尚书·夏·禹贡》载大禹时天下分为九州,即:冀、兖、青、徐、扬、荆、梁、雍、豫,以豫州为中心,各洲之土壤质色有异,如徐州者为红色黏土等等,而河西位在西北,属豫州,其土壤为最上等的黄壤,黄为土色之正,可称九州土地之精华,而雍州(梁乡)甘草皮红内黄,以黄居多,故雍州产者优良。甘草能解诸毒而有九土之精之称。

河西之地位在西北,乃高寒之地,风沙干燥的条件下,甘草可以繁茂生长,必具强力的抗旱生机,而有自身防燥的气化能力,又因河西位在西北,为江河之上源,自此而下流归海,其气寒凉,甘草虽为中和之土性,亦当感其气化而有斯性,《别录》谓其止渴,虽未言生炙,亦可见其一斑。此亦甘草生用性凉之所以。

天人相应,脏气之五行类比,肺应属金,位于西,在上焦,主一身之气,其气燥而清肃收降,苦气上逆,为水之上源,正与属中土之脾,主营裹血,气缓而湿,温和升清,与水(在下之肾水)同德者相对,二者燥湿相济,温凉互补,升降得宜,气血通调,才能维持人体气血津液的代谢正常,脾才能持平无过,充执厥中。

脾与肺这种关系,是通过经脉的关系实现的。二者所系之经脉均为太阴而有足手之异,各自的腑所系的经脉则均为阳明,亦有手足之不同。脾为足太阴,肺为手太阴,二者均是多阴之经,同气相求而为湿土之经;胃为足阳明,大肠为手阳明,二者均为阳盛之经,同气相感而为燥金之经。由于经脉的手足相连,脉络贯通,保证了脾肺气血津液的交通既济,相互为用。生甘草虽为脾土之药,亦具肺金之用,称之为土中金药,乃理之当然。

三、茯苓(土中水)

《本经》谓茯苓“味甘平,主胸胁逆气,忧恚惊邪恐悸,心下结痛,寒热烦满,咳逆,口焦舌干,利小便,久服安魂养神,不饥,延年,一名茯菟。”

《别录》谓茯苓“止消渴,好睡,大腹淋沥,膈中痰水,水肿淋结,开胸府,调脏气,伐肾邪,长阴,益气力,保神守中。其有抱根者名茯神,平,主辟不祥,疗风眩、风虚,五劳,口干,止惊悸,多恚怒,善忘,开心益智,安魂魄,养精神。生泰山山谷大松下,二月、八月采,阴干。”

野生茯苓乃寄生于赤松或马尾松根部之品,无苗叶花实,《疏证》引刘潜江云“茯苓本古松灵气,沦结而成。”谓茯苓是多年古松所具有的神灵之气,沉没入于地下,结聚而成。又引卢子繇谓:“其精英不发于枝叶,返旋生气吸伏于踵,一若真人之息。”认为茯苓虽寄生于松,但其生机并非是吸收松枝叶之营养,而是将松的生生神灵之气,回收抟结于根部而成茯苓。这种情况,象修道有成之人的胎息,不是用鼻呼吸而是用脚,即《庄子》所谓“真人之息以踵”以达真气内结的形式。

茯苓之所以称为茯苓,乃是其能潜伏收藏古松神灵之气于地下之意,此亦《史记》称茯苓为“伏灵”的缘由吧。茯苓有离松根而生者是得松灵气之全者,抱根而生者谓之茯神,又谓之茯苓拔,乃得松之灵气不全者。

茯苓由古松之灵气抟结而成,必具松之灵气的特质。所谓松之灵气,应当是一种能产生松之生命和气质,而又难以理喻的神奇能量。所谓灵,应当与松的特点有密切关联,所谓难以理喻,是用常理难以解释。古代分析事物常用阴阳来解释,不可理喻即是难以用阴阳分析,即非阴非阳,即是神(《素问·天元纪大论》和《易经·系辞传》皆谓“阴阳不测谓之神”)。松树四季常青,茯苓有四时神药之称,茯苓之性与松之灵气相关。要想了解松之灵气,首先了解松之特性。

松树品种多多,在我国分布甚广,不同的地理环境,所生长的不同品种的松树,生长习性和质地有所差异,其所禀之灵气也会有所不同。这也是茯苓品质优劣的原因之一。如《别录》所载者为出自泰山者,即与今世以云南产者为优有所不同。据说云苓之名出现在康熙时代,以云南产者为优之说亦当始于是时,现代人工种植者遍及各地,以河南产者最多。

松类树木分布地区的广泛和品种的多样,是“物竞天择,适者生存”的结果,另一方面,则说明松类有适应多种土壤和各种气候条件的“灵气”(用现代词语可作“基因”?)

一般而言,喜光、耐旱、耐寒(如樟子松可在零下40~50度的环境中生长)、耐热、质坚、耐贫瘠土壤、凌冬不凋、常青不老(广西壮族自治区贵县南山寺殿后,有一株达3000年树龄的松树,虽历经风雨寒暑,一直苍劲挺拔,繁茂苍郁,在崖上刻有不老松三个字)、不易朽蛀(《经疏》引弘景云“性无朽蛀,埋地三十年,犹色理无异”)等共同特点,均为其灵气所至。

松树有坚贞不屈,顽强长存,浩然高洁,适应各种恶劣环境,无拘自在的神韵风姿,正是其灵气作用之所在。此无形之灵气,满盈而旋伏于根,潜藏于地下,沦结为有形之茯苓。

所谓的灵气,与神共存,神为心所主,心法夏火,脾法长夏,长夏本在季夏而属中土,土火一家,故中土亦为神之所在。心火象太阳在天,脾土象土在地,茯苓寄松根成在地下,乃从地下渗之水位而象肾,所得乃天地灵气,与心脾相关,乃心火之正阳(午火之气)与脾土之阳(未土之气)。

由于“在天为气,在地成形”,茯苓有形之物,与脾土密切程度尤重,故味甘淡,属脾土,又因其皮色黑位在下而属肾水,《辅行诀》称其为土中水药。

茯苓得心神之灵气,则可治恚、忧、惊、恐、怒等魂魄意志之证除而保神,得脾土之灵气,则可制肾水之泛滥,即所谓“伐肾邪”,且水土合德,其同主持水液代谢而升清排浊,一切痰涎内生,小便不利、寒热烦满、胸胁逆气、水肿淋结、消渴口干、咳逆风眩诸证可除,水液运行正常则阴气长而益气力,因而益寿延年。由《本经》《别录》所载茯苓之主治考之,名土中水药亦甚是切合。

四、薯蓣(土中木)

《本经》谓薯蓣“味甘,温,主伤中,补虚羸,除寒热邪气,补中,益气力,长肌肉,久服耳目聪明,轻身,不饥,延年,一名山芋。”

《别录》谓“平,无毒,主头面游风,头风眼眩,下气,止腰痛,补虚劳羸瘦,充五脏,除烦热,强阴。秦楚名玉延,郑越名土諸。生蒿高山谷,二月、八月采根暴干。”

薯蓣味甘,性平,不凉不热,多黏滑汁液,而不燥不腻,守中固精,补而滞不甚,不偏阴不偏阳,和缓滋润,一派中正和平之气,归属脾土所主用味甘,自当无所异议。诸家本草多从其治脾肺肾而论。《辅行诀》却将其列为土中木药,即与肝木有关,自有个中道理,试析之。

脾土与肝木乃相克关系,即所谓木克土,但问题的另一方面,也存在反克的关系。这种反克关系,先师张大昌先生称之为“反横”(见《张大昌医论医案集·医哲心法》),即土横木,即我们通常所谓的木疏土关系。《辅行诀·五行互含用药图》,不着痕迹地表达了五脏之间隔位相克和反横的关系。如脾土和肝木是相克关系,肝木之化味,是能助肝血、魂收藏于体之酸味,和助肝疏散、条达、宣发作用之辛味,合化而成的缓和肝急之甘味。此肝之化,即肝象春之温煦、和风细雨、万物生发之气化。换言之,肝之气化是被它克制的脾土作用在肝的表现,即反横关系的现象。

就病理而言,《经》云“病起于过用”,甘味在肝有缓其疏散、升发过急,和缓其所主之风性急迫的作用,即可治风邪之类的疾病。甘为脾土之主味,而脾主湿,肝主风,二者的关系不但有我们通常所说的风能胜湿,即木克土的一面,还存在湿能定风的一面,即反横的关系。风证有阴虚生风,阳亢生风,血虚生风,血燥生风,血瘀生风,热极生风等等,无论何风,滋润都是必要的,甚至是主要的方法。

因此,味甘多汁性润的薯蓣适宜于风证,故《别录》谓其主之头面游风,头风眼眩;仲景大薯蓣丸以薯蓣命名,当是方中主药,所治为“虚劳诸不足,风气百疾”,薯蓣治风之理自在其中,值得深思。

至于《本经》《别录》所载薯蓣治耳及腰痛,强阴等,当是其与肾有关。仲景书中肾气丸中用之即是此意。依《辅行诀》五味五行互含而论,当是甘味又为肾之体味之故,是土水合德说的体现,已离本段主题,暂不详论。

第四节 肺金酸味门

肺气法于秋金,其气收降而清肃,主一身之气,其气燥(凉燥),为水之上源,开窍于鼻,司呼吸,在体为皮毛,其德收,酸者能收,故以酸为其主味。

酸又为肝之体味,所谓肝之体味,实际上是酸在肝木中的具体表现。肺主治节,肝疏散不节则过用而自伤而病,得肺用为体则发泄有度而不自伤而病。

酸又为心之化味,所谓心之化味,实际上是酸在心火中的具体表现。心藏神,为十二官之主,心气散惮而显明,神易耗散不收,不能归藏于内而气化乖戾,得肺用之化,则神气内藏而气化常利而十二官安。

一、麦门冬(金中金)

《本经》谓麦门冬“味甘,平,主心腹结气,伤中,伤饱,胃络血绝,羸瘦,短气。”

《别录》谓其“微寒无毒,(主)身重,目黄,心下支满,虚劳客热,口干燥渴,止呕吐,愈痿蹙,强阴益精,消谷调中,保神,定肺气,安五脏,令人肥健,美颜色,有子,久服轻身不老不饥。”

《疏证》引《图经》云:“麦门冬凌冬不凋,叶似莎草,长及尺余,四月开淡红花如红蓼花,实圆而碧,如青珠,根黄白色,有须在根,如连珠形。”

诸家本草,均无麦门冬为肺所主之味酸的记载,《辅行诀》将其列为金中金药,即肺所主之酸味中之主药,其因何在?我们不妨从二个方面探求其意之所在。

一是其生态形色:麦门冬四季不凋,其叶隆冬愈茂,长及尺余,其顽强的生命力当与叶系之发达强盛有关。而人之肺,象植物之叶,有与外界交换新陈代谢气体,代谢水液之用,故麦门冬有助于肺金之气而属金。

其根为药用部分,质柔而润,色兼黄白,柔润为水之德用,乃肾水之象,黄为脾土之色,白为肺金之彩,《经疏》云其能“吸土中精气上滋茎叶。”此根部之肾水之德乃吸脾土之精气而成,可上滋肺金,换言之,麦门冬有使肺金精气源源不断的作用。

其四月开红花,实形圆色青。初夏开花而色红有心火之象,果圆象水之形而有木色之青,具有水木相生及木火相生之机,水生木则萌发不已,木生火则繁荣茂盛,致使其凌冬不凋。植物多为花落结果,花淡红而果圆绿,颇具反生反克之情趣,此或为其生命力顽强之故。

《疏证》引刘潜江曰:“麦门冬四季不凋,然采其根必在夏至之前。”其时正是初夏至夏之中,正值花期,药用之根秉承本体之火气较多,但此火气是将反火为木为水之火,即将趋于肺金所生之水和所克之木,具有减肺金荫子之劳和制约其肃杀过亢而自伤之虞,有保全肺金之造化而为属肺金之味。

二是其主治功效:归纳《本经》和《别录》所载麦门冬所主治病证,腹中结气,伤中,伤饱,心下支满,胃出血,呕吐,等皆为胃腑壅塞,气机下行受阻之病证;口干燥渴,羸瘦,短气,虚劳寒热,身重,目黄,皆脾气散精,上输于肺的功用障碍,肺之精气不足而气血津液的敷布量减少,人体各脏腑、肌肤、官窍、四肢百骸因之失荣,或因失荣而邪客之证。

麦门冬可治上述诸证,自是其能使胃气下行,以除胃所纳食之壅塞;能收气血津液于肺以充敷布之源。如《疏证》谓“麦门冬之功在提拽胃家阴精,润泽心肺,以通脉道,以下逆气,以除烦热。”又如饥不能食症,饥是人体缺乏荣养的自救反映,不能食是胃中壅满的现象,治之者多可用叶桂(字天士,号香岩,公元1667~1746年)之益胃汤,该方中麦门冬为不可缺少之药,可见麦门冬有降下胃气和收精气于肺的双重作用。

麦门冬有此特性,诸如《本经》《别录》所云消谷调中,强阴益精,保神,定肺气、安五脏,久服轻身、不老、不饥,令人肥健等功能,自在情理之中。

然而中焦脾胃之经脉称为太阴、阳明,肺与大肠之经脉亦以太阴、阳明称之。以六经论,太阴为湿土,阳明为燥金,麦门冬之特性既可助胃、大肠之降下,又可收提脾中精气于上焦,与肺主肃降之性切合,陶氏谓其性属金甚当,结合以其生态色味属金的理由,称之为金中金药是理所当然的。

二、枳实(金中水)

《本经》谓枳实“味苦,寒,主大风在皮肤中,如麻豆,苦痒,除寒热结,止利,长肌肉,利五脏,益气轻身。”

《别录》谓其“酸,微寒,无毒,除胸胁痰癖,逐停水,破结实,消胀满,心下急痞痛,逆气,胁风痛,安胃气,止溏泄,明目。生河内川泽,九月、十月采,阴干。”

《疏证》引《图经》云:枳木如橘而差小,高五七尺,枝间多刺,叶亦如橘,但橘叶两头尖,枳叶有两刻耳。春生白花,至秋成实,八月采。

古代枳实、枳壳均称枳实,唐代甄权(540~643)《药性论》已提及枳壳之名,《开宝本草》始正式分条而载。

宋代寇宗奭《本草衍义》云:“枳实、枳壳一物也,小则其性酷而速,大则性环详而缓,取其疏通决泄愤,地方但取其败风壅之气,古用枳壳大义如此。”

枳实之名当取枳之果实之义。果嫩时个小而内实,老则大而有瓢,干则壳内有空。《图经》云“至秋成实”,“八月采”,是用嫩小之果,即枳实;《别录》称九月、十月采者,是较老成之大果,即枳壳。

由于积分布甚广,产地所跨纬度甚大,南至河内,北至新疆,都有生产,由于地域寒温之差,结果迟早也必有差异,故枳实、壳之别不当以采时而定,宜以大小老嫩而分。现代所用之枳壳,有谓采于大暑前后质良者,仅以采期与古枳实相近,即认为今之枳壳即古之枳实,尚需考究。

枳之品种多多,据云现代所用者以酸橙之果为正品,倒是符合陶氏将枳实列为金中水(酸中有苦)的情况。品种不同,味可有异,《本经》与《别录》味有苦、酸之别,气有寒、微寒之差,当缘于此,或并有产地的因素。无论如何,陶氏将枳实列为金中水药,在《本经》与《别录》所载枳实气和味的资料中已有其根据。因为《本经》之味苦和气寒,均属陶氏肾水,《别录》之酸和微寒(凉)均属陶氏之肺金,二者兼而并存,即是金中水。问题是为何称为金中水药,而不云水中金药?我们不妨试为辨析。

就《本经》和《别录》所载枳实之主病证而言,大风在皮肤中,如麻豆,苦痒及胁风痛,属风证;止痢和溏泄、停水、胸胁痰癖均为水(饮、痰)湿证。概言之,枳实之主证,只是风、水二字(湿、痰、饮均为水受寒热影响之变态)。

其长肌肉、令人肥健、安胃气、利五脏、益气轻身、明目,鉴于脾胃为后天之本,脾土可括其他四行的理念,脾胃健则五脏调和,精气充而肥健、身轻,目得精气之养而视物明,诸功效之要在于其有调平脾胃的功能。

其除寒热结、破结实、逐停水,表述了其通利疏导,攻逐坚实的迅猛之势。朱丹溪云:“枳实泻痰,能冲墙倒壁,滑窍泻气之药也。”亦切合此药之性情。

风与水本系自然界的重要组成部分,风系空气流动的形式,是因异地温度不一而气压差别的平衡过程。它性至柔而无所不入,随顺、善行而数变,无定向,见四时,和则利养万物,暴则摧残生灵。故风有寒、热、燥、湿随附之异,四方八维上旋下冲方向之差,柔媚和缓与刚烈急速之别。其流行于地面之上,为在天之气,万物能适宜者得其惠泽,不适者受其摧毁。

人体生命由脏腑经络之气运行来维持,气行则生,气止则亡。由于肺朝百脉,司呼吸,主一身之气,其势趋下而收降,与肝之主藏血,势上冲而疏散之肝相互制约,使气血津液循其升降出入之道,即所谓金木交互之局,此脏腑经络之动,即惠泽人体生命之风。

若因内伤七情,饮食不节,虚劳损伤,或外感风邪,致使气机郁结,而水液津血饮食等有形之物附而着之,升降出人之序紊乱,脏腑经络之气运动乖逆,此局之风谓之邪风。邪风乃使人致病之风。

风乃气之动,肺主气而又关于主风之肝,故治风邪可用肝体肺用之酸味。先师张大昌先生《阴阳六气稿》(见《辅行诀研究·上篇·第二章·第四节》)治风法提出:“酸胜风”一语,治风寒、风热均不舍酸味之品,从风属肝,为肝体酸收力不足以制其辛散(动)之用着眼,可谓传承经方治风旨意之语。

人之五脏五行阴阳属性,肝象春木属阳主生发,肺象秋金属阴主收降,二者为一对阴阳而主持阴阳升降的平衡协调,即所谓金木一家,金木易位(请参《伤寒论阴阳图说》),金之体即肝之用,探究本草经典和陶氏药学中枳实治风之药理,可见此说之一斑。

酸味在陶氏五脏体用化理论体系中,属肺之用,肝之体,心之化,对各脏气有不同的价值和意义。

肺秋金之气,凉而收降,其用即是内收敛藏长夏土之湿热化之气,使湿热归藏于内。其收湿即是祛痰水,藏热即是清心脾之火。

酸为肝春木之体味,体者,本体、本源、本质之义,春木之本为冬寒之气,是冬藏寒气渐转温暖的过程,在此季冬藏之寒,渐被春木之辛散功用所消,进而再转为夏火之气,所以酸为肝之体味,有减缓肝用过亢生火而病的作用,《内经》云:“病起于过用”,肝体酸可防之。盐山张锡纯及近年主圆运动说者,认为白芍、乌梅主敛降肝火,皆得此体用之妙者。

酸为心之化味,化为变之极,夏为热之极,是由春温之气渐致热度增高的变化过程,及致热极,则产生质的改变,即转化为凉(夏括长夏在内,长夏是热极变凉的过渡阶段)。同时心德之软,显明彰达,火势之炎上,均需酸收(轻度的坚闭)监之以防自戕,使心所主的血行畅通无损。

治内风之法,世人有“气顺风自止”、“活血风自散”、“火降风自息”、“镇(平)肝息风”、“化(祛)痰息风”、“滋水(阴)涵木以息风”、“养血息风”等法则,究其实际,亦均与气、血、火、水相关。而使心肝肺三脏的脏气调和,也是诸法的治疗目的。

如前述风之特性,其邪风之病,病因、病位、时令、挟邪等等名目繁多,如枳实所主之大风在皮肤,皮肤为肺所主,在表,易受外邪之侵,但其疹如麻豆,又当是内有结积,郁而生热。苦痒更是热甚而病涉心火(诸痛痒疮皆属于心)。枳之酸收津液,消痰水,散结下气,寒可清泻心火,皮(枳壳系果皮)可走皮行表,确为对证之药。其所主之胁风痛,当是肝所属之胁部不定时痛的证状,病位与风在皮肤者,位异而理同,故皆可用枳治之。

《本经》将“大风在皮肤中”列为其主治之首,可见其当是治风证主药之一。现代多用于肠胃病,以下气除痞,消痰实结聚为用,对其主风之功有所忽视。这应是对此药的经典理论理解不深的缘故。笔者深得先师张大昌先生之教诲,用此药治疗风块疹、荨麻疹、隐而未出之痒疹每每取效。

宋代许叔微《普济本事方》治胁风痛之方多有用枳壳者,余常仿用之,确有效验,更体会到药学经典之精奇,从而也加深了对陶氏将枳实列为酸味药义理的认识。

水是潮湿之气因寒而凝结,或冰雪因热溶解而成的液态物质,故水有气体、固体、液体三态。其性得热则蒸腾为气而在上,得寒则凝固为冰而沉降收藏在下,温(凉)则液化在中而上行下达,故水在人体布及三焦,无处不有,运行变化不息,是人体生命的重要物质之一。

肾为先天之本,主水液,脏藏中焦水谷所化之精微以上承之,腑纳上焦肺所注之腐浊以排泄之。其精微得阳热化气而上承以济心火,则心火不致亢而燥悍致其失柔,其所潜藏心火之阳热,可温其脏水不致凛冽而过于坚凝,此即所谓心肾一体(一对阴阳)、水火既济的生理关系。

脾为后天之本,主运化。水饮(谷)入于其腑胃,腐熟消磨,经小肠之泌别清浊,其精微者,由脾传输布散至全身,归藏于肾,糟粕部分,经大肠传导排出;其废浊之水湿亦由脾协同肺之收降,归于膀胱而排出。脾对水湿和精微的这种作用,称之为运化或渗湿,与肾主水、司二便的功能,共同维持着人身藏精和水液的代谢平衡,即所谓胃为肾之关,土(脾)水(肾)合德。

水为肾所主,肾位在下焦,规定着其势趋下的特性,下之极为肾,为水闭藏(即肾德在坚)之所,其升降出入的运动,表现在上焦心火与中焦脾土的影响。其与心火既济,与脾土同德为理,是肾水在中、上二焦不同形态的原因。

由于肾水之主味为苦,陶氏用其为心火之体,肾水之用,脾土之化,表述了它在不同时位上的意义。心之体,即是心火之本体为寒水,是心火由寒水之极渐次量变而来;脾之化,即是脾土湿热至极,必有蒸热(暑气)转为肺金凉降之质的变化;肾之用,即是水行至肾为其归宿,其润燥助津液之功,正是保证肾水之特性和作用所必需。

肾水之主味为苦,苦味又为心体脾化之味,与水之运动和代谢息息相关,故治水者当不舍其苦。

从枳实主大风在皮肤中之经文入手,综观其主治为风水二字,并得出治风不离酸、治水不舍苦的规律,同时也证实了先师所推出“酸胜风”一语确是见道之言。应当指出的是,风在天而水在地,我国传统文化认为天为阳,地为阴,天气为主,地气为从(请参《伤寒论阴阳图说》)。

枳实主治风水之证,以证测味,当属酸苦之味,更因酸苦二味之属性有天地之别,据天气为主,地气为从的原则,其所治之证,虽有水湿痰饮结聚如麻豆,但仍是以风邪为主,故枳实当称之为金中水药,而非水中金药。

三、芍药(金中木)

《本经》谓芍药“味苦,平,主邪气腹痛,除血痹,破坚积,寒热,疝瘕,止痛,利小便,益气。”

《别录》谓其“酸,微寒,有小毒,通顺血脉,缓中,散恶血,逐贼血,去水气,利膀胱大小肠,消痈肿,时行寒热,中恶,腹痛,腰痛。”

《疏证》参《图经》《纲目》云:“芍药十月生芽,正月始长出土,色红,渐大渐转而青,作丛,茎上三枝五叶,似牡丹而狭长,高一二尺,夏初开花,其色不一,结子,入药用根。”

明代缪希雍《神农本草经疏》(下简称《经疏》)芍药条下引张元素云:“主泻肝,安脾肺,收胃气,止泻利,固腠理,和血脉,收阴气,敛逆气。”其疏项首句云:“芍药禀天之阴,而兼得甲木之气。”

古本草书中赤白芍混用,宋代《图经》始分载,以白色者名金芍药,赤色者名木芍药,沿用至今。赤白功用之分,在于白走气,赤行血,白补赤泻,白收赤散。笔者临床体会认为,二者功用略同,惟略有气血、补泻、收散之偏颇而已,鉴于白色属金的理念,以白芍为金中木药更切合名实之义。

芍药生芽之期,时在寒冬气藏之季,与一般植物“立了冬萌芽不生”的规律不同,正月出土而即繁茂,夏初开花而结子,亦与一般的植物春生、夏长、秋收的规律有异,它这种冬生、春长、夏收的特性,正是其药用价值之所在。

果实籽粒,是植物一年中生长后期的产物,有作种繁衍下一代的作用,用来维持物种的延续,保持其品质的传衍,一般在秋季成熟。秋之气收,夏之气长是其常,而芍药在夏长之气当令之时开花结果,是其本身之收气不当至而至,是秋收之气亢盛有余的表现,这种特性,陶氏在《辅行诀》中称之为“酸”,为肺金之用味,亦系肺金之主味。

植物的发芽生根,是其生命的开始,一般是在春木生发当令之时,但芍药之发芽生根却在阴寒凝泻之冬藏时期,由于一年之中,春夏属阳,秋冬属阴,即所谓之“禀天之阴”,此时发芽生根,是其根芽春木生发之气亢盛有余,这种特性,陶氏在《辅行诀》中称之为“辛”,为肝木之用味,亦系肝木之主味。特是其根正是药用部分,既有其整体秋金收气之本质,及秋金所属之白色,又具有局部所特有的肝木生发之气,即所谓“兼得甲木之气”,称为金中木药甚是合理。

从《本经》和《别录》所载芍药所主的措辞来分析,不外两大类:

  1. 益气、缓中、止痛。

  2. 除血痹、通血脉、逐贼血、散恶血、破坚积、利小便、利膀胱大小肠、去水气、消痈肿、邪气腹痛、中恶、腰痛、时行寒热、寒热、疝瘕。

其中益气、缓中、止痛概指药物的功能和疾病的治法而言。

一般而言,益气即是补气,笔者认为二者不尽相同。气是物质运动的形式,物质不运动时不可称为气。如脏腑是物质的实体,只有在生命过程中的运动中才能体现出诸脏腑之气的不同。脏腑之气一旦虚损,就要用补充脏腑之气的法则去治疗。如肾虚者补肾,心虚者补心以补充其质的亏缺,然而质的充盈只是使脏腑之气恢复的基本条件,气虚者还需要运动力的支持才能达到,这种增强动力的方面,对补气是有所助益的。增强动力,就药物学而论,无非是升降出入、走表趋里、散收疏敛等,芍药之所以有益气的作用,正是其味酸能收,加强内收之力的功效。另一方面,气之虚损原因,还在于其损耗散失过多,而酸味收而性涩,对减少气的耗散会有一定的作用,所谓:“无塞不补”对气虚证亦有助益,舍此进补,补药将如入无底之器,永无盈满,与事何益?故收塞为补益的重要方面。

还应认识到,人体之气名目多多,阴阳五行、脏腑经络、营卫气血、精液津水等等各有其气,不一而足,可谓之无处没气,而肺为诸气之主宰,酸为肺金之用味和所主味,故酸味之芍药,概言益气,而未言益何气。

缓中,是针对中焦失缓的一种治疗法则。《辅行诀》云:“脾德在缓。故《经》云:‘以甘补之,辛泻之,脾苦湿,急食苦以燥之’;‘肝德在散。故《经》云:以辛补之,酸泻之,肝苦急,急食甘以缓之,适其性而衰之也。’”

“缓”与“急”相对,脾缓之德用在于“甘”,失缓当用甘味,何以味酸之芍药能以“缓”之?

脾失缓为用虚体实,就本脏调治体用,法当助用或抑体,助用则迳取甘味药即可,若抑脾体以平衡之,则当用酸味,因脾之体味辛,即肝之用味,用肝之体味酸以泻肝,即能抑肝之用亢,亦即抑脾之体,而达成脾之体用平衡,使其缓德恢复。此亦即可为《难经·十四难》“损其肝者缓其中”的注脚。李东垣云:“损其肝者缓其中,当用四物汤,以其内有芍药故也。”乃得芍药缓中之意者。

由此可以认为,五行学说中之木克土之局,即是肝用(脾体)亢而脾用虚,用肝之体味酸药即可“收胃气”之失缓,如芍药、乌梅、山楂、鸡内金之属;木能疏土则是肝体亢而肝用虚,以肝之用味辛药可疏散中土之壅滞,使脾之甘缓不致过度,如姜、半夏、木香、桂枝之属。

既然芍药为酸味药,其性收涩,却又言其主因“不通”

所致的痛证,如此治法岂非有与病机不利之嫌?

《经》云:“诸痛痒疮皆属于心。”痛证是人体心对致痛因素的感觉,心主神明,如神志昏迷则无痛觉。陶氏把酸列为心之化味,即是心火体用互相作用的运动之极,将出现心火本身质的改变,由火热变为水寒,由显明惮散转为收降肃潜,而此收降肃潜正是肺金之用的特点,故此酸味又是陶氏肺金之用味。

皮肤的痛觉最为灵敏而为肺所主,肺藏魄,魄有镇静之用,故人体对痛觉的耐受力,又与肺用(心之化)息息相关,心化肺用不足则耐痛力减,反之则强。故心化肺用之酸味芍药,可以止痛。这是止痛法则的一个重要方面。

从痛证的病因分析,痛由脏腑经络的不通所致,之所以不通,乃是其间有淫邪或气、血、津、液、痰、食的阻滞,或是气、血、津、液亏少,脏腑经络失荣而致运行不畅,即所谓不荣则痛。然不通致痛,气血之郁(瘀)痰饮皆为不循经而离其运行脉道者,芍药之酸收可使之归于经脉,使郁(瘀)积聚消除而痛止。不荣致痛者,收敛气血津液于经脉之内,既可减耗又可充脉,经脉自得荣养而痛止,是通过补气达到止痛的方法。

芍药治疗不通和不荣致痛的机理,符合木曰曲直,曲直作酸的经训。治不通,在于能疏散致痛之邪,治不荣,在于能止耗充脉,即益气养血。

认识到芍药益气缓中止痛的机理,对理解其所以能治疗诸证大有帮助。如前述芍药所主诸证,不外血、水、食、寒及邪恶之气所致者。其证名前所系之除、破、利、通、散、逐、去诸字,说明其治法皆适用疏散利导之法。疏散乃肝之用,酸为肝之主味,以曲直为用,直则可伸可疏可散,芍药有此疏散之功,可称为具肝木之气。其以曲为能,曲则可收可下,诸致病邪气得芍药之收,则瘀血积水(痰饮),顺经而行,得芍药之下,则大小肠膀胱中之浊污得以传导而出,而诸证自愈。

还应指出,诸证之邪多属阴。如气与血为一对阴阳,气为阳血为阴;火与水为一对阴阳,火为阳,水为阴;寒热为一对阴阳,热为阳,寒为阴;正邪为一对阴阳,正为阳,邪为阴。而芍药所主证的病邪多属阴类(寒热一证非是纯阴),即所谓芍药能收阴气。正如其在阴寒凝结之冬寒之季可发生根芽,从阴寒角度看则是阴寒被其收藏,被闭藏之阳得到畅发而运行,收阴与畅阳,乃是此事的两个方面,并不相背,论芍药之性当如此着眼。对万物的生机而言,以阳和为顺,阴盛为逆,故又曰芍药敛逆气。

综上所述,可见芍药味酸属金,又具肝木畅阳疏散之性,而陶氏称之为金中木药不无根据。

四、山茱萸(金中火)

《本经》谓山茱萸“味酸,平,主心下邪气,寒热,温中,逐寒湿痹,去三虫,久服轻身,一名蜀枣。”

《别录》谓“微温,无毒,(主)肠胃风邪,寒热疝瘕,头风,风气去来,鼻塞,目黄,耳聋,面疱,温中,下气,出汗,强阴益精,安五脏,通九窍,止小便利,明目,强力,长年……九、十月采实,阴干。”

《疏证》引《图经》云:“山茱萸木高丈余,叶似榆,二月开白花如杏,四月结实,未干时如酸枣赤,既干皮甚薄,中有核。”

《纲目》引甄权曰:味“咸平,大热。”“治脑骨痛,疗耳鸣,补肾气,兴阳道,坚阴茎,添精髓,止老人尿不节,治面上疮,能发汗,止月水不定。”引陶弘景曰“出近道诸山中大树,子初熟未干,赤色,如胡颓子,亦可啖,既干,皮甚薄,当合核用也。”又引雷教曰:“使以酒润,去核取皮,一斤只取四两已来,缓火熬干方用,能壮元气,秘精。其核能滑精,不可服。”

张锡纯《医学衷中参西录·山茱萸解》谓“……其核与肉之性相反,用时务须将核去净,近阅医报言核味涩,性亦主收敛,服之恒使小便不利,惟破尝之,果有涩味者,其说或可信。”

山茱萸药用为其成熟之果实,其果成于孟夏,致季秋孟冬始成熟,历经夏秋两季,得夏火之全(括长夏在内),并秋金之收气,夏火之极即转秋凉,此正是《辅行诀》心火化味之义旨,继得秋金收敛之气而口味甚酸,此陶氏视其为酸味之所以然。特别是成于秋末冬初之物,不但味酸而且色深赤,颇具火化之色泽,在秋凉转冬寒之际,呈红艳之彩,乃有火性之显明,故称之为金中火药。

张锡纯氏极力推重此药之回脱敛汗之功,屡屡重用此药治疗危重之疾,张氏经验丰富,信其言之有证,究其理当系固脱因其收敛,止汗在其为心之化味而收心之液。然而如前《纲目》所引甄权却有发汗之说,又当何解?

当汗不汗者,必因其人疏散之功用不足,而疏散之德用在于肝,其德用之正常与否,又与其质体密切相关,以陶氏学理论之,肝之用辛体酸,辛散功能正常与否与其体之酸收协和与否相关。辛散过亢之多汗固然可取酸收以敛之,津液不足者,虽肝用有疏散之能,亦难为此无米之炊而不能发汗,只有通过肝之体味酸收津液,辛散才能起到发汗的作用。故笔者认为甄氏所谓其能发汗,当指需发汗而津液不足者,即陶氏助肝体(即陶氏所称之“泻肝”)之法可以发汗。山萸茱之止汗,在于其味酸为肺之用味,其发汗在于为肝之体味,实际上这也是陶氏“金木交互”用药法则的具体体现。

由于“诸风掉眩皆属肝”,肝主风,而山茱萸之果始结于春,味酸又为肝之体味,可承平肝辛散过度之风证,又可收津液以助辛散发汗,故《别录》主治中有肠胃风邪、头风、风气去来、面疱(上焦风热)等“风”类病。

山茱萸结果于春,历夏及长夏,至秋未成熟,是禀夏(括长夏)气化较多而成长者,其气质当有适应火土气化以利其生存的特点。禀夏火之热则可温中,可适长夏之湿则可除水下气、心下邪气、逐寒湿痹、去三虫(虫为湿热之病,《诸病源候论》卷五十谓三虫系长虫、赤虫、蛲虫,分别指现代之蛔虫、姜片虫和蛲虫)等中焦脾胃病。基于陶氏火土同治的理念,可以认为陶氏虽只称其为金中火药,而名不及土,其治土之意亦在其中。

由于心火肾水是一对阴阳,山茱萸禀火之气化而又具酸收下行之性,故有使心火下交于肾阴,保证水火既济,阳平阴秘,而有补肾气、强阴益精、止小便利、添精髓、治脑骨痛、疗耳鸣耳聋的作用;肾水强则肝木得荫,属宗筋的阴茎则强,属肝之窍的目则明。

酸为肺之用味,肺主呼吸开窍于鼻,肺用足则鼻息通利,山茱萸酸助肺用,故可治鼻塞;可祛湿,湿邪去则阳不被遏阻而畅达,则阳道得兴;可温中,中焦得温则可斡旋气血津液而不滞塞,使九窍通利,脉气得定,强力而长年。

据前所引资料,陶弘景云“多合核用之”,雷敦则云“核能滑精”,张锡纯则云“核与肉性相反,用时务须将核去净”,但其后又云有言核味涩收敛,可使小便不利者,并亲尝其味确有涩味,对核的使用持置疑的态度。笔者对核的作用亦未试用,不知所从,有待实验而定论。但目前习惯用净萸肉。

综上所述,可见山茱萸的使用,《本经》与《别录》主治并非在肾,几乎与陶同时的甄权与雷教,则以肾为主,可见陶氏当时或稍后,对此药性能认识的思路已有所不同,主治范围有所扩展,从中可体会到药学理论发展的踪迹。

五、五味子(金中土、金中火)

《本经》谓五味子“味酸,温,主逆气,咳逆上气,劳伤羸瘦,补不足,强阴,益男子精,养五脏。”

《别录》谓其“无毒,除热,生阴中肌……八月采实,阴干。”

《疏证》参《唐本》《图经》《纲目》云“五味子初春生苗,引赤漫于高木,其长六七尺,叶光圆似杏叶,三、四月开黄白花,类莲花状,七月成实,茎端作房,如落葵子,大如篓子,生青熟红紫,中有核似猪肾。以根种者,当年即旺,若二月种子,须次年乃旺。”

《疏证》引刘潜江云:“五味之皮肉,初酸后甘,甘少酸多,其核先辛后苦,辛少苦多,然俱带咸味。大约五味咸居之中,酸为胜,苦次之。而生苗于春,开花于春夏之交,结实于秋,是发于木,盛于火,告成于金也。气告成于金,酸味乃胜。是肺媾于肝也。肺媾于肝,肝因媾肺而至脾,脾仍合肺以归肾。”

五味子因五味俱全而得名,但以酸苦为多,如刘氏所言,其告成于金故酸味多,即肺金之用味多,故陶氏列为肺金药。然其甘味本较少,何以陶氏却称之为金中土药,而不从较多的肾用味苦而名为金中水药?

首先应当看到,五味子兼具五味,本身已具备五行中土兼统其他四行的特点,称之有土之性是顺理成章的。其次如刘氏所言,其有肺媾于肝之象,即此物的特质体现了陶氏金木交互的学理,是发于木告成于金的过程,即《素问》“金木者,阴阳之道路也”,而这个过程必由土为中介始能完成。酸味本身即兼有肺用肝体两职,这种体用两职之分界即土。

如刘氏所言:“肺媾于肝,肝因媾肺而至脾”,同理可推,五味子还应具有既济水火的学理。如刘氏所言其“盛于夏”,《图经》《纲目》言其子“生青熟红紫”皆属心火之象,而《图经》《纲目》所言其子“中有核似猪肾”,是五味子之形质色彩,又是属肾水之象,其由心火而肾水的成熟过程,何尝不如《素问》“水火者,阴阳之征兆也。”这种水火既济的运动,亦必由脾土为媒介始可完成。正如刘氏所言五味子之苦味的多少是仅次于酸味,而苦味既是心之体味又是肾之用味,同时也是脾土之化味,其成熟过程中亦必有中土的参与,其本身具有中土之性是无需置疑的。鉴于土在五行中有包容其他四行,为万物之始,又为万物所归的特殊地位和性质,在其以酸味多而属金的基础上,而将五味子命名为金中土是有其深刻意义的。

正因五味子是以酸味为主,而酸味正是“苦气上逆”的肺所宜“急食”之味,且其名金中土药,本身即具益土生金之意,可使肺气肃降而生源不竭,故《本经》将“逆气,咳逆上气”列为主治之首。用其降逆气,不仅指肺气不降之咳喘上气等证,还应包括其他气机上逆之证,如降冲气、止呃逆均为临床所常用。

所治其他病证,如劳伤羸瘦、补不足、养五脏等多为劳损病,这些劳损病的治疗大法,不外既济水火、交互金木,而五味子一味兼擅其能。但应当注意,虽其五味俱全,毕竟有所偏颇,多酸苦而少它味。而酸苦二味正合《素问》“酸苦涌泄为阴”之说,其势趋下而归肾,肾在下属阴,因此功效偏重于肾而补阴。因此又特别提出了强阴、益男子精,《别录》也提出了“除热,生阴中肌。”细究其“除热”,所除当是阴不恋阳之浮热,如都气丸所主之烘热面赤等证;“生阴中肌”一语,似与陶氏认为其有脾土之性的认识有关,因为脾主肌肉,是《经》家之训。

五味子之五味分布不匀,如刘氏所谓之皮肉中酸多甘少,核中则苦多辛少,咸味则分布各处。现代研究亦有核中富有降转氨酶物质的说法。故用作汤剂时,以打碎为宜。

值得提出的是,五味子在火土论心补泻方剂中,有以火中木而论之处,究其根据,当是其虽然咸味不重,却分布遍及皮、肉、核各个部位,而且药用五味子当是成熟者,况其盛于夏,禀夏火之气而成于金秋,其成熟时之色为紫红,颇具心火色彩,云其具心火之性,无可厚非。至于称其有春木之性,则可认为系其苗始于春,其子不成熟时为青色,虽春木所主辛味较薄,其气为春木之温而非夏火之热,更非秋金之凉,仍具春木之本质。如此看来,陶氏将其又称为火中木药,是可以理解的。

第五节 肾水苦味门

肾法于冬寒水之气,其气寒,其性收引,位于下焦,为水火之脏,在体为骨,骨生髓,其德坚,苦者能坚,为肾之主味,即肾之用味。

苦又为心之体味,所谓心之体味,是水火交济的体现。肾水上承于心,心火下潜于肾,乃天地阴阳气交之事。此气机升降运动,以中土为之枢转,而心火与脾土又同为一家(心火中包容有脾土),就此义而论,则心肾交济实亦即水土合德之别辞。此升降运动是维持人体清升浊降,精气津液内藏,使水火蒸腾,维持人体生命活动能力的重要方面。

苦又为脾之化味,所谓脾之化味,是肾水用味苦在脾中的体现。脾胃者仓廪之官,在志为思,主湿,性缓而静谦,可容纳消磨水谷而运化精微,使所化之精闭藏于肾;性缓可纳渗水湿,与肾共主水液之代谢;其思可制约肾志之过恐。此即脾土克制肾水而又与肾合德的双重关系。如肾为先天之本,脾为后天之本,先天之本要靠后天之本不断补充,后天秉承先天之资质,脾土之化即肾水之用,乃人体气化活动之根基,亦至关重要之事。

一、地黄(水中水)

《本经》谓干地黄“味甘,寒,主折跌绝筋,伤中,逐血痹,填骨髓,长肌肉,作汤除寒热积聚,除痹,生者尤良。久服轻身不老,一名地随。”

《别录》谓其“苦,无毒,主男子五劳七伤,女子伤中,胞漏,下血,破恶血,溺血,利大小肠,去胃中宿食饱,力断绝,补五脏内伤不足,通血脉,益气力,利耳目。生地黄大寒,主妇人崩中血不止,及产后血上薄心,闷绝,伤身,胎动下血,胎不落,堕坠跪折瘀血留血,衄鼻,吐血,皆捣饮之。……八月采根阴干。”

《疏证》引《图经》云:“地黄二月生叶,布地似车前,叶上有皱而不光,高者及尺余,低者三四寸,其花似油麻花,紫红色,亦有黄色者,其实作房如连翘,中子甚细,沙褐色,根如人指,色黄。”

《疏证》引刘潜江云:“地黄之用在《本经》即首归其功于血,夫血本天一之真阴,资中五之土气以生者也。夫万物莫不资生化于土,唯此味之取精于土者最专且酷,故种植之地,土便焦苦,十年后方得转甜,得谓此味不专主中焦之营气哉!(《乘雅》云,种地黄一年其土便苦,次年止可种牛膝,再二年可种山药,足十年土味转甜,始可复种地黄,否则味苦形瘦不堪入药也)。”此《乘雅》当指明代卢之颐所著《本草乘雅半偈》。

《疏证》又云:“予尝治地黄醴饮先君,醴尽而地黄枵然如故也,暴之令干,则其质轻虚,剔而破之,则其中脂液已尽,在外层者,悬空包裹如括萎之壳,其在内者,纵横牵引,如丝瓜之筋,因是悟地黄之用,在其脂液能荣养筋骸血络,干者枯者能使之润泽矣。”

地黄根块之质以脂液为主,此脂此液可完全融合于醇酒之中,为液态物质之精华,其性属水自在情理之中,同时也决定了药理功用。据《本经》《别录》所载,有填骨髓、长肌肉、久服轻身不老、男子五劳七伤、女子伤中胞漏、益气力的作用,可以说明其与人体精津营血相类,可滋补人体精血之不足。

地黄之脂液,乃吸取土壤中之营养而成,而地黄植物本身,吸收土中营养能力之大,是其他药用植物难以达到的,种植地黄之地,竟然十年始能复原!尽管现代对地黄不宜重茬种植的现象,有诸多解释,如关于病虫害、土壤微量元素和营养成分的改变、根系分泌物引起自身中毒等原因,但是最根本的原因应当在于地黄“取精于土者最专且酷”,使土中有益于精津营血物质吸收殆尽,归藏于根块之中。这种特有的功能,恰是肾主坚闭收藏的作用,从这一意趣而论,地黄作为肾水苦(苦者能坚)味的代表,是当仁不让的。

地黄之花在茎干之顶端,色紫红,在顶象天,色红象火。天与地对,天为阳,地为阴;水火相对,火为阳,水为阴;上下相对,上为阳,下为阴。故地黄之花属天阳之色味。地黄之根块在地之下,最得土中精华多脂液而色黄,黄又为中土之色,此或即以地黄名地黄之故。

特别是肾为水火之脏,为真阴真阳潜藏之地,所谓真阴,乃火中之阴,即在天之阳火中之阴水,在人则为在上心火中之阴水,地黄根中之阴液精津,乃花中阴水下交所生。由于天为阳,数以奇为阳,以一数为至元纯阳,故天阳即天一,而地黄脂液之生,深契天一生水之理。

人体心阴下潜而生肾水,而精、津、血均水液之类,心所主之血液,必有脾土所藏之营始显其用,肾所主之精亦系脾所运化水谷精微而成,津液更是由脾而敷布,因此心阴下潜而生肾水的作用,必有脾之参与始能完成。与此类比,地黄接收天一之真阴以为水,亦是通过吸取土壤之阴津精液而得以实现,即所谓“坎水藉厚土之德以资万物。”地为坤(与乾为天相对)属阴,偶数为阴,故地黄脂液之成,亦符合“地六成之”之说。

由此可知,地黄根块的生成,与人体五脏肾属水,及五行学说中“天一生水,地六成之”若符合节,陶氏名其为水中水药,虽义深理奥,但确有实据,绝非空玄之说。

基于水为万物之本源的理论,且已被现代科学所承认,除上述地黄主治补益阴精营血津液的功用外,它如诸出血、瘀血、寒热积聚、胃中宿食饱,及动胎、耳目、大小肠诸病,均可因真阴复常而致乾生坤育,五脏得以资生,生生化运行不已而愈,不烦细析。

至于地黄有生、熟、鲜之分,似是后世之事,但《本经》中已有“生者尤良”四字,可证其时已有熟地黄的使用,学者当于无字处悟其情。笔者每以生者凉、鲜者寒、熟者温、而有活血化瘀、清热凉血、温经补血之偏掌握使用,庶几无所差池。

二、黄芩(水中木)

《本经》谓“味苦,平,主诸热,黄疸,肠癖泄痢,逐水,下血闭,恶疮,疸蚀火疡,一名腐肠。”

《别录》谓“大寒无毒,疗痰热,胃中热,小腹绞痛,消谷,利小肠,女子血闭,淋露下血,小儿腹痛……其子,主肠癖脓血。生秭归川谷,及冤句,三月三日采根,阴干。”

《疏证》引《图经》云:“黄芩苗长尺余,茎干粗如箸,叶从地四面作丛生,类紫草叶,细长青色,两两相对,六月开紫花,根长四五寸,色青黄,老则中空。”

黄芩味苦气寒,苦能坚善藏,寒类冬水之气,皆肾水之性用。热乃火象而为心所主,得其苦寒则归藏于肾,故可治诸热;“诸痛痒疮皆属于心”故可治少腹绞痛、火疡、恶疮、脓血;小肠为心之腑,心火除而小肠得利;又因心法于夏火之气,长夏亦包容在其中故火土一家而同治,长夏脾土热中兼并有湿,湿热得其苦寒坚藏则胃中热、食谷不消、肠癖泄痢、黄疸可除;肾坚藏之用不逮,则诸经下归女子胞中之血少而不行,或胞中之血及肾脏膀胱之尿不得固摄而淋露而下,故又可治女子血闭和淋露下血。黄芩所主病证,皆可从肾之坚藏不足而论,故陶氏以肾所主之苦味论之。

至于为何陶氏又称其为水中木,而具肝木之性,仍须进一步分析。

首先应看到黄芩之叶、根皆具青色,且根具青色者少见。青本肝木之色,具有阳气萌动,生机盎然之象。如此而论,苦寒坚闭之黄芩,也具有助长生机的一面,即具有春木之气的一些特征,显示着五行学说水生木的母子关系。

《素问·阴阳应象大论》云:“肾主骨髓,髓生肝”,肾藏精,肝藏血,髓为精之聚,精髓化生为血故肝肾为相生之母子关系,而精为气不耗而归于肾者,精不泄归于肝而为精血,是精与血均源于气,干支学说以壬癸配北方肾,甲乙配东方肝,后世医家肝肾同源、乙癸同源之说当指此而言。

然而乙、癸均为阴干,所配当是脏而非腑,即是肝、肾而非胆、膀胱,尽管胆与膀胱亦同属木和水,那是甲木和壬水,属阳干系列。其肾肝之阳的关系又是如何呢?

肾中之阳为元阳,其气温煦,膀胱州都之官,其中所储之液必得其温煦始能气化而出,如老年人多有小便不利之疾,因元阳气衰而致者为多。元阳之用,惠及全身,其能量被后世称之为相火,谓其始于命门(《难经》以右肾为命门),寄于肝胆,运行于三焦。所谓始于命门,即相火源于肾中元阳;寄于肝胆,即托付、依靠,存在于肝胆,这也是肾水生肝木的另一层面。

正因肝肾有如上所述相生、同源的关系,在病理和症状方面也必然有所折射,而二者息息相关,用药也应与之相适。虽然肾主闭藏与肝主疏散相远,而病情则肝肾相兼。如黄芩所主之疸、痢等湿热之证,既要坚藏其湿热,又应畅达其肝胆、肠中之滞邪和经脉气血,才能使肝胆得以通利,郁热解散,肠中积滞得以消除,而腹痛止,水谷消,脓血得以排下。黄芩这些功用,足以证明其具有肝所主的疏散性能,陶氏称其为水中木药,昭示了这一特性。

三、黄连(水中火)

《本经》谓黄连“味苦,寒,主热气目痛,眦伤泣出,明目,肠癖腹痛下痢,妇人阴中肿痛,久服令人不忘,一名王连。”

《别录》谓其“微寒,无毒,(御览引云:主茎伤,《大观本草》)”五脏冷热,久下泄癖脓血,止消渴,大惊,除水,利骨,调胃厚肠,益胆,疗口疮。生巫阳川谷,及蜀郡,太山,二月、八月采。

《疏证》参《蜀本》《图经》《纲目》云:“黄连苗高一尺,叶似甘菊,一茎三叶,凌冬不凋,四月开花黄色,六月结实似芹子,色亦黄。根有两种,一种粗而无毛,有珠如鹰爪,坚实,色深黄。一种无珠,有毛而中虚,黄色亦淡。”

《疏证》引徐迥溪曰:“苦属火,性皆热者,常理也,黄连至苦而反至寒,则得火之味与水之性,故能除水火相乱之病。水火相乱者,湿热是也,是故热气目痛,眦伤泪出,目不明,乃湿热在上;肠癖腹痛下痢,乃湿热在中;妇人阴中肿痛,乃湿热在下者,悉能除之矣。凡药能除湿者必增热,能除热者必不能去湿,惟黄连能以苦燥湿,以寒除热,一举而两得焉。”

陶氏将黄连称之为水中火药,与徐氏“火之味水之性”之说,虽论据不一,而结论是一致的。徐氏以苦为心火之味,所宗当是《素问》五味所入之说,与肾无涉,其与肾的关系,是通过其性寒,可治热表达的。陶氏所据乃《素问》五脏五味苦欲说,有一味涉三脏(体、用、化)的关系,且据苦能坚闭之性与肾主坚藏联系起来,视为肾之用味,即肾所主之味,同时也是心之体味,表达了心肾两脏水火相克,水能灭火,寒能除热作用。

黄连之花、子、根均为黄色,其具脾土之色尤为明显,其治湿之功当与此有关。鉴于陶氏火土一家,心脾同治的理念,水中火药黄连治湿之义自在其中。长夏属土,热中挟湿之暑气当令,长夏本是夏之后期阶段,黄连除热乃对心火而治,则亦去暑之湿,谓之苦能燥湿。脾土乃五行中阴阳不测者(详见《伤寒论阴阳图说》),乃可与心共为主神志,故久服黄连可令人不忘。

黄连不但可治湿热证,因苦为脾土之化味,故尚可调胃益肠,脾土之窍口中生疮;其泻火即是存阴,故又可止消渴;心火为肝木所生,子病除则母气安,故可益肝之腑胆而止大惊,疗其窍之目痛、眦伤、泪出;妇人阴为肾所主,骨亦肾所主,肾用强则骨得利而阴肿痛除,均可用黄连取效。

四、术(水中土)

《本经》谓术“味苦,温,主风寒湿痹,死肌,痉,疸,止汗,除热,消食,作煎饵久服,轻身延年,不饥。一名山蓟。”

《别录》谓“甘,无毒,主大风在身面,风眩头痛,目泪出,消痰水,逐皮间风水结肿,除心下急满,及霍乱吐下不止,利腰脐间血,益津液,暖胃,消谷,嗜食。一名山姜,一名山连,生郑山谷,汉中,南郑。二月、三月、八月、九月采根暴干。”

《疏证》引《图经》云:“术叶叶相对,上有毛,方茎,茎端开花,淡紫碧红数色,根作桠生。”

《疏证》云:“术之为物,开花于初夏,结实于伏时,偏于湿气弥漫之际,显其有猷、有为,确可知其入脾胃,能内固中气,外御湿侮矣。”

《经疏》云:“术得初夏之气以生,其味苦,其气温,从火化也。正得土之冲气,故《别录》益之以甘,表土德也,故无毒。其气芳烈,其味甘浓,其性纯阳,为除风痹之上药,安脾胃之神品。”又云:“术《本经》无分别,陶弘景有赤白两种。近世乃有苍、白之分,其用较殊,要之俱为阳草,故祛邪之胜,而益阴之效亏。药性偏长,药无兼力,此天地生物自然之道也。……术燥肾而闭气,肝肾有动气者勿服。刘涓子《痈疽论》云:溃疡忌白术。以其燥肾而闭气,故反生脓作痛也。”

术分两种,始于弘景,而其手订之《本经》《别录》中均无记载。此《辅行诀》五脏补泻方之补脾汤有白术之名,外感天行六神方之玄武汤中称术,亦不言赤白,至于赤术之名,则全卷未尝一见。由此可知陶氏虽有赤白二术之分,其使用似以白术为主,玄武汤中之名,保留了《汤液》原名,而补脾汤中之名,则是有当时已赤、白分称的表现,也符合《辅行诀》书成于陶氏晚年的考证结果。

陶氏将术列为水中土药,应仍是赤白混称者,或当时虽已赤白有分,但有重白轻赤的倾向,是苍术与白术的差异开始被发现的时期,看来陶氏对术的研究,在当时是很深刻而且是很先进的。那么,其视术为水中土的原因何在呢?笔者推测,大概是出于以下几种考虑。

一是据《本经》术味苦,《别录》味甘的记载,而在陶氏五行体用化理论体系中,苦为肾之用味,甘为脾之用味,而术兼此两脏之用,而称之为水中土药。

二是据术的主证,即《本经》和《别录》所载的主证分析,均为水湿之类,对于这个问题,邹、缪二氏本草著作中都有详尽的辨析,因文多不引,读者诸君,有兴趣者可取原书细读自明。而水为肾所主,湿为脾所主,尽管二者有体象的不同,但无质的差异,故称之为水中土药。

三是五味与肾水与脾土脏器的关系。肾主水液,水趋下,为水气、水湿变化汇集之处,主持一身水液的代谢平衡,因其气寒而呈凝固状态,即所谓“肾德在坚”。坚在此有两义,一是坚闭,即汇集水液,二是坚固,喻如汇集之水因气寒而呈固体状。而此坚固之水相对液、气态之水则为燥象,其不能起到润泽四肢百骸、五脏六腑的作用亦为燥证,此即所谓“肾苦燥”。是以肾中之水要不凝,达液、气状才可起到润泽全身的功能。在五味中,唯咸味可润,即咸味可使肾中寒水不凝(如海水之咸而不冰),即所谓(肾)宜“急食咸以润之,至津液生也。”此咸味在陶氏五味体用化理论中,为肾之化味,即肾正常气化之味。肾的正常气化,是由其体用交互运动变化所生成,即肾之体味苦与肾之用味甘的交互作用所化生,鉴于肾之体味即脾之用味甘,苦味与味甘互相作用才能生化出咸。此甘味恰是表达脾土作用之主味,术兼具肾水体用之味,称其水中土药,其冠以水字,甚合逻辑。

关于苦味,则既是肾之用味,又是脾之化味。化味之义,乃体用交互变化之极所生,即苦味的生成,是由脾土之体辛与用甘交互作用而成。其用味甘性缓,有弛缓、松缓之义,有助于脾土“其德缓”的作用。因松弛迟缓乃可容纳而不紧束,即制约肾气寒所致的收引、坚闭之过,容纳水液之亢盛有余,即土能克水,脾土主湿之义;脾土所纳之水,经过与其体味辛的宣散作用,得以渗利,即所谓“脾能渗湿”,此渗湿功能,实际上是通过其化味苦的作用而实现的。因为化味苦之性能坚、能燥,其能坚是指其增强肾的闭藏作用,将脾中过度之湿收藏坚闭于肾,能燥是指脾中之湿因之得到渗利;渗为水趋下之势而归入肾之事,故又有苦者能下之说。肾水坚闭之用,来源于脾土之化,又有相生之义,总之,脾土之克制肾水,又增强肾之坚闭,此克中有生、相反相成的关系,便是水土合德的含义所在。

陶氏认为术为水中土之五行互含定位,充分显示了其功用主治的深奥医理,可以说完全切合水土合德的理念,是该理论在药性学说中的具体运用的成功典范,值得进一步继承和发扬。

五、竹叶(水中金)

《本经》谓:“竹叶,味苦,平,主咳逆上气,溢筋急,恶疡,杀小虫。根,作汤益气,止渴,补虚下气。汁,主风痰。”

《别录》谓:“篁竹叶,大寒,无毒,除烦热风痉,喉痹,呕吐,消毒。皮茹,微寒,主呕呃,温气寒热,吐血,崩中,溢筋。生益州。”

《疏证》引《齐民要术》《图经》《志林》《纲目》云:竹类甚多,入药唯取篁、淡竹、苦竹三种。篁坚而促节,体圆质劲,皮白如霜。苦竹有白有紫。甘竹似篁,即淡竹也。江河之南甚多,北则鲜有。冬春苞节土中,闻雷则发,旬日即落箨(笔者注:竹荀上一片一片的皮)而成竹。茎有节,节有枝,枝复有节,节有叶,枝必两,叶必三,愈近根则节愈促而管益厚。根有雌有雄,雌多荀,当自根下第一节观之,传动产隻者为雄,双者为雌。其根喜向西南行,西南方向之根芽嫩,东北面之根芽老,故植竹者取根之西南者易于成活,栽园之东北隅,耐湿耐寒,然不宜水淹,淹即死,故但得复以泥,而不可浇水也。

竹子品种多多,据云全世界(欧洲、美洲无原生竹)有1200或称1500、1800多种,我国40多属,有280或称500多种,遍及各地,以江南为多。《本经》泛称竹叶,竹字在《说文》曰:“冬生草也,象形,下垂者,簪箬也,凡竹之属皆从竹。”“簪,草也。”王筠以竹(篆体)为草之倒文,殆象竹叶下垂为释。《别录》则特指篁竹叶,《说文》曰:“堇,草也,根如荠,叶如细柳,蒸食之,甘,从草,堇声”。《康熙字典》曰:“簠,竹名,本草簠竹,坚而促节,体园质劲,皮白如霜,大者宜制船,细者可为笛,取沥,并根叶皆入药,《集韵》同。”

由于竹之种类繁多,分布地域广,及物种变异等等因素,《本经》与《别录》所载竹的名称,很难确定是现代的何种品类。《别录》已明言“生益州”,则当时是以现代的四川盆地和汉中盆地一带所产者为地道药材无疑。

《疏证》引古本草数种,分三种,其中《齐民要术》的作者贾思勰生于东魏末,卒于北魏,约成书于533年至534年,恰是陶氏去世的前二、三年,可证《辅行诀》时代已有苦、淡之分。但因品种繁多而辨之不易,明代《本草蒙荃》云淡竹叶:“竹类甚多,难指何物是,惟尝笋味淡者为然。竹,雷竹、水竹(按:《本草钩元》引苏颂曰“淡竹今呼水竹,有大小两种”),味淡兼甜,治病第一,竹、竹味纯淡,采亦宜用,苦竹、紫竹苦辣而膻,不堪入药。”并引宋代苏东坡之说:“淡竹者,对苦竹而文,除苦竹之外,皆淡竹也。”

可见竹叶苦、淡之分应在于其笋之苦、甜,不是单指现代的苦竹、淡竹之叶。另外,近年有资料认为苦竹叶之叶脉是平行的,淡竹叶之脉呈网状,值得考定。

至于《别录》称之篁竹叶,笔者认为应当属淡竹叶之有如堇草之竹者。竹部之字,多有形声字。如菩字,《说文》曰:“苇也。从草,音声。”箔字在《说文》则为“竹筈也”。其草字头之菩,指一般草类的苇,竹字头之筈,则指如苇的竹类植物。其草、竹是意符,音是声符。竹字头之筈是指像苇子的一种竹类植物。同理可推,篁是指像堇草的一种竹类植物。而堇在《说文》中解为“堇草,根如荠,叶细如柳,蒸食之甘。”则尽管《说文》中无此篁字,也可推知它是一种如堇草的竹类植物。

据前所引《康熙字典》所载篁竹细者可为笛的记载,《说文》“冬生草也”一语,甚是确切,与现代所云竹为禾本科植物意义相同,而且冬生二字,似是表达了竹生于冬的特点。

生者,生发之谓,竹生发于笋,笋发于竹鞭上,冬日在土中,逐渐形成节、节间、节隔、笋箨、侧芽和居间分生组织,到出土前笋的节数(也是全株的节数)已定,至早春遇雷雨则破土而出,可知竹之鞭乃其地下茎,鞭笋即竹根之新芽,其根生鞭之时必在冬季,如此解冬生二字,当比以枝叶冬季不凋而青解更为得体,四季常青者比比皆是,而冬日生根芽者鲜,更突出竹之特性。尽管出笋之季不是单在春天,而夏秋皆有,但给人印象最深,最能表达其特性者仍是春笋,称其冬生,实是表达了它的出类拔萃之处。

正因如此,陶氏在冬季属水思想的指导下,把“冬生草”竹列为水性之品是顺理成章的。竹叶在上,质感坚硬而下垂,颇有位高而水势趋下之象,基于我国西高多山,东低有海,水向东流的特点,及西方属金,金质地坚硬的理念,认为竹叶有金之性亦不无道理。这或者是陶氏将竹叶定为水中金药的基本思路。

现代研究者发现竹叶提取物有明显的抗自由基的活性,具有抗血栓形成和抗心肌缺血的作用,作为心脑血管病的保健品,可与现所盛行同类产品银杏叶制剂媲美,认为是现代药学的一大发现,殊不知《辅行诀》中对竹叶的应用,已包含在对此类病的防治之中。如大补肝汤和大补心汤中皆有此味,而临床实用证明,大补肝汤治疗现代所谓的脑血管病,大补心汤治疗现代所谓的心血管病都是有显著疗效的(可参《辅行诀五脏用药法要临证心得录》学苑出版社,2011),只是其理论上不言自由基和血栓、缺血,仅以水中金三字概其药理而已。

先师张大昌先生常说:“有其事必有其理,事在理必在。”竹叶有如此神奇之处,必有其独特的药理作用。如何深刻认识和升华其理论,是进一步掌握其性能而更好的使用的前提。而提高认识的前提,仍应是用传统的天人合一思想去分析和总结。分析它的生长特性和特点,用天人合一的阴阳五行理念归纳之,其药理作用庶几可明。只是竹之品类多多,其间形质生态差异亦必然存在,故仅参考一些资料,从其共处着眼,不从细处论说,或可对探索其药理之概要有所帮助。

竹之为物,奇特之处多多,约有以下数条尤为突出:

  1. 生长速度极快:首先从笋说起,笋是竹芽出土时之谓,所谓“旬内为笋,旬外为竹”;“清明一尺笋,谷雨一丈竹”。笋之造字从旬,即是此义。笋是竹生长最快的时期,有资料云,每天可长一米左右,一月可长至十几米;繁殖旺盛期,一般每小时可长46厘米(每日约1000厘米);生长茂盛期,每小时约长25厘米(每日约600厘米);下雨时是旱时的86.4倍。

  2. 未出土时已定形:竹在土中生长阶段即笋期,其节、节间、节隔、笋箨、侧芽数及居间分生组织已定,出土后不再增新节,只是节间距的拉长,新竹形成后,竹杆的高度、粗度和体积不再有明显变化。

  3. 竹根喜向西南行:凡植竹,正、二月引根,鞭必西南而行,所谓“东家种竹,西家生笋”。

竹根喜向西南行的特性,可用来指导栽植竹的技术。由于竹的此种特性,其竹根西南方者比东北方向者嫩而多,而植竹所用之根芽,以鲜嫩而壮者易成活且苗亦壮,东北方向者根老芽而衰,不易成活或活亦不壮。

  1. 生命周期长,开花即亡:晋代戴凯《竹谱》引《山海经》云:“药必六十,复亦六年。”其注谓“竹六十年一易根,而根必生花,生花必结实,结实必枯死,实落又复生。”

现代资料谓其开花周期长短不一,由于品类的差异,有1年、十几年、30年、32年、80年、最多120年之不同,但开花结实,当年即枯是相同的,而且不论哪年生出的竹子,不论植竹地域的远近高下、气候环境或土质条件不一,只要根鞭的年龄相同,则在同年开花结实而枯死。

除上述竹的四个特点外,尚有冬伐之竹不蛀,得铁繁茂,怕水不怕石,怕松不怕压等特性。我们不妨依上述特性,再深入地分析一下它是否可称水中金药。

其未出土时已定形的特性,也是其名冬生草的根据,其笋发于冬而在地下,而且已具备全竹之雏形。是竹在冬日已具全部生命的活力,只是积蓄于内,藏于地下而不发。与植物春生夏长,秋收冬藏的一般规律有所不同。植物的生长收藏规律是阳气阴液运动变化的规律,冬季阴液阳气内收,春季始生发萌动,夏季始蓬勃繁茂,秋季开始老化衰落,而竹却是冬日阳气阴液闭藏之时生发萌动,颇有反生之机,其生机之顽强,抗逆性之大显而有之,这应是其四时不凋,生命周期特长,可达六十年之久的基本因素。尽管如此,它仍是在地下发芽,受自然闭藏气化的制约,不能破土而出,只是郁曲不展,潜龙勿用之象,它是阳气阴液闭藏之时具有生命活力的代表,以时象而论,即可称之为冬水之物。

及至春季惊雷蛰动之时,郁曲不伸之竹芽乘势破土而出,得以大展生机蓬勃之本能,然春季虽主生发阳气,而其时气化属少阳,仍不足以完全达竹长养之需,故得雨水之助以配竹强大的生机(阳气),始可有日长一米的迅猛现象。春季之竹,是在自然生发气化当令之时,已臻夏季长养阶段,所需要的是大量的阴水和阳热。自然气化生发之时而有长养之物,仍是反生之品物。故《易·说卦》云:“天地定位,山泽通气,雷风相薄,水火不相射,八卦相错,数往者顺,知来者逆,是故易逆数也,雷以动之……”,又云:“万物出乎震,震东方也……动万物者莫疾乎雷”,又云:“震为雷……为苍茛竹……其于稼也,为反生。”《易》学将竹列属震卦,是因其生态时势之象,完全符合雷动之疾速,反时令之势而生长之象。

由于竹的长养需大量的阴水和阳热之气,而此大量的阴水阳热之气化,是长夏所主之湿热气化,而此湿热气化,在《易》学中属坤土所司,位在西南,时在夏秋之交最盛。而竹根喜向西南行的特性,正反映了竹这种喜湿热之气的需求。当然,同一株竹的根,实际情况不一定两个方向者相差特别明显,但方向不同的气化应当是有所区别的,物种对某种气化的特殊需要是存在的,如向日葵之花随太阳而转,现代科学已知系其生长素与叶黄氧化素共同作用的结果,而竹根喜向西南行,也必有其内在原因,有待研究和证实,不可以暂时所谓的“现代科学”尚无法解释,从而产生非之或不承认的态度。

应当指出,竹根所喜之向西南,在《易》中是长夏湿土与秋金交界之地,是由长夏之湿热转为秋凉之时,而长夏本寓于夏火之中,竹的逆生特性使其在春季即已进入夏火显明的生长阶段,同时由于长夏湿土为夏火之后期,竹之根喜向此时位延伸而长,是喜此时位之气化特点。

《素问·五常政大论》云:“土曰备化”,有“土含万物,无所不备,生生万备,无所不化”(张景岳语)之象。竹根既喜之,则有与此相近的质地,而有生生万备,无所不化的倾向,即可长期维持在这一备化之气中生存,这或是竹生命周期可数十年,或逾百年的性能基础,钟坤土厚载备化之德,生生不息而使然。

植物之花,为结果之前提,结果标志着生长周期之末或生命即趋衰亡。竹之生态,春木之时为长养,以生、长、化、收、藏之序,致夏火之时即达繁茂之极,已致“化”态势,而西南正处坤土备化之时位之末,由于主备化之长夏为夏火之后期,则竹在夏之后期,即处秋金审平当令的生态。之后秋季当令之时则呈阴极(或称重阴)顺静的势态,阳气(生气)衰极而生机衰微,甚或凋亡。

竹在自然之气备化而万物繁茂之时位,而呈秋金审平而生机趋于收降的势态,有秋金审平之特别气质,即有真金之性,其药用叶,又可与肺金类比;其名冬生草,在万物归藏之冬水时期而发芽,是有冬水以生的特别气质,具真水之性,称之为水中金药是恰切的。

《本经》《别录》所载竹叶所主诸证,与其水中金之属性无不切合。

水中金者,为水中富有金性者,水性寒克火,金为水之母,质重而肃杀趋下,可制肝木之风痉。因其趋下,故可主咳逆上气、风痉、呕吐;因其性寒制火,故可除烦热,治心火所生之恶疡疮毒;虫为湿热所化,其收降肃杀之金气,可清肃如长夏之暑湿即所以杀虫;喉痹为风热痹于肺之窍,热消风止则痹除;“溢筋急”一证,笔者认为当系血管充盈,跳动紧急之证,如现代医学所谓的颈脉怒张,常见于心功不全者,而竹叶对心肌缺血的作用,已被现代医学所证实。溢筋急,当是古人细致的临床观察中,对这一证状形象的描述。

第六节 从火土同治论心病草木方例用药简释

从心属土火论心病补泻方例用药共十三味,其中五味子、牡桂、干姜三味,是前二十五味中所有者,其中干姜五行互含之名位尚符心病用药之法,牡桂又可属土中火,五味子又可属火中木,及其余诸药均需再为之探索诠释,力求名位有据,理事沟通。然此诸名位所据乃原作《整定稿》先入之见,论理难免有所牵强之处,望学者鉴之是盼。

一、通草(木中土、木中水)

《本经》谓通草“味辛,平,主去恶虫,除脾胃寒热,通利九窍血脉关节,令人不忘。一名附支。”

《别录》谓其“甘,无毒,疗脾疽,常欲眠,心烦哕,出声音,疗耳聋,散痈肿,诸结不消,及金疮、恶疮、鼠瘘,踒折,鼽鼻息肉,堕胎,去三虫。一名丁翁。生石城山谷及山阳,正月采枝,阴干。”

《疏证》参《唐本》《图经》《纲目》云:“木通蔓生,茎干大者至径三寸,茎有细孔,两头皆空,含一头吹,则气出彼头。和每节有二三枝,枝头有五叶,颇类石苇,又似芍药,二叶相对,夏秋开紫花,亦有白花者。结实如小木瓜,长三四寸,核黑瓤白,食之甘美。其茎亦有紫白二色,紫者皮厚味辛,白者皮薄味淡,实一物也。”

《纲目》木通下引宋代苏颂(1020~1101年)曰:“今泽、淮、汉中、江淮、湖南州郡亦有之……其茎干大者径三寸,一枝五叶……其枝今人谓之木通,而俗间所谓通草皆今之木通,而俗间所谓通草,乃通脱木也,汉方所用通草皮,皆今之木通,其通脱木稀有用者,或以木通为葡萄苗者,非也。”

从上述文献可知,通草之名历代有所变化。汉代之通草,宋代即称木通,《别录》之通草产地石城,在今之江西,即今之川木通类,它属毛茛科小木通、绿球藤等植物的木质茎。淮木通是马兜铃科大叶马兜铃、淮通马兜铃的木质茎。现代通常所称的通草,即通脱木,该植物也称木通,属五加科灌木或小乔木,原产于华南和台湾,苏颂之前的初唐时陈藏器已有论述。它们与20世纪闹得沸沸扬扬的致肾中毒使衰竭的关木通,根本不是一类物种。关木通产于东北等地,属马兜铃科植物。现发生木通中毒致肾衰死亡的事件,是近代对木通产地、品种使用不遵古典物种、产地,盲目扩展同名异物的结果。对关木通中毒事件我们应当引以为训,使用古方药物,一定要谨慎从事,考辨名实。

木通是著名的十剂学说所用药物之一,所谓“通能祛滞,防已通草之属。”在《辅行诀》中,当为木中土和木中水药。今试为辨析如下。

首先应当看,《本经》言其味辛,辛为肝木之用味,即肝木之主味。辛者能散,其所主诸证,如通利九窍、血脉、关节,诸结不消,疮肿脾疽,耳聋,声不出等证,及十剂中所治的滞证,皆是其辛者能散的功用。其所散之物,当是人体津液营血滞塞结聚不行者。其具备如木之条达通散而恶抑郁的特性,称其基本性质属木是当仁不让的。

再从其所通利官窍脉络关节之瘀滞来看,大致不外水液和营血两端,方如八正散之通利水液,当归四逆汤之通利营血皆用木通,体现了木通可兼通血与水的特性。

“水乃血之母,血乃水之精,源同派别者也。”(《疏证》引刘潜江语)云其同源,是水与血皆为水谷所化。水谷受纳腐熟消磨于胃,运化散精布津于脾,糟粕之排降始于胃,精微之化生转输出自脾,脾胃的升降出入是水与血流通畅与否的根本因素,一旦脾胃气化失常,升降失序,则水血积而为患,如《灵枢·百病始生》云:“凝血蕴里而不散,津液涩渗着而不去,而积皆成矣。”

属土的中焦脾胃乃水与血之本源,能治血与水积滞壅塞窍、关节闭塞不通之药,必然具有与脾胃之气化相类之特性,故木通在属木的基础上,兼具中焦脾土之性,何况其色黄又属脾土之色。《别录》已载其味甘,本系脾土之用味,《本经》载其味辛为脾土之体味,已兼具脾土之化机,称其为水中土药当之不愧。

又药用木通所用为植物茎干木质部分,其与同属祛滞代表药防已对比,防已药用部分为地下根的木质,其作用是由下而上,木通则是由上而下,由上而下,与水势趋下相类;且其口尝之味为苦,早在《吴普本草》中,已有通草味苦的记载,苦系肾水之用味,与《别录》味甘合看,已具肾水体用兼备化生之机;其所治水血之结聚,皆液体之类,水为血之母,血有血水之名,已有血为水类之义,故此木通在属木的基础上,称之为木中水药实亦不为过。

总之,木通属木是就其性能散而言;又属土,乃是就其主治证的机理而论;又属水,乃是就其所主之病邪类别而称。

二、淡豆豉(木中火、水中木)

《别录》谓:淡豆豉“味苦,寒,无毒,主伤寒头痛,寒热、瘴气,恶毒,烦躁,满闷,虚劳喘吸,两脚疼冷,杀六畜胎子诸毒。”

《疏证》引《纲目》云:“造淡豉法,以黑大豆,六月内淘净,水浸一宿,沥干蒸熟,取出摊席上,候微温,蒿覆,每三日一看,候黄衣上遍,不可太过,取晒,簸净,以水拌干湿得所,以汁出指间为准,置瓮中筑实,桑叶盖厚三寸,密封泥,于日中晒七日,取出,曝一时,又以水拌入瓮,如此七次,再蒸过,摊去火气,瓮收筑封即成矣。”

《纲目·大豆豉·发明》引弘景曰:“豉,食中常用,春夏天气不和,蒸炒以酒渍服之至佳。依康伯法,先以醋、酒浸蒸曝燥,麻油和,再蒸曝之,凡三过,末椒、姜调和进食,大胜今时油豉也。患脚人,常将渍酒饮之,以滓傅脚,皆瘥。”时珍曰:“陶说康伯豉法,见《博物志》,云原出外国,中国谓之康伯,乃传此法之姓名耳。其豉调中下气最妙。黑豆性平,作豉则温,既经蒸署,故能升能散,得葱则发汗,得盐则能吐,得酒则治风,得薤则治痢,得蒜则止血,炒熟则止汗,亦麻黄根节之义也。”

豉,作调味食品,由来已久,早在东汉末北海(今山东寿光、高密一带)刘熙(字成国)所著《释名》谓:“豉,嗒”也,五味之调和需之而成,乃可甘嗜也。故齐人谓豉声为嗜。同代的《说文》载:“豉为配盐幽菽者,乃成豉也。”对照前引文献,可知古之豉有淡、咸两种,咸作调味用,入药取其淡者。故《本经》中无药用豉的记载,而《别录》中也只有淡豆豉。如《纲目》引弘景曰:“钱塘者香美而浓,入药取中心者佳,”所指亦为淡豉。其中又引唐代陈藏器云:“蒲州豉味咸,作法与诸豉不同,其味烈。陈州有豉汁,经年不败,入药并不如今之豉心,为其无盐故也。”可见盐豉致初唐才始入药。陈氏“(咸豉)作法与诸豉不同”,及“(豉汁入药不如豉心)为其无盐故也”之说,说明咸豉入药的初始时代之上限,应在初唐。这一情况,符合现存世诸《辅行诀》传抄本有用咸豉的情况,与藏经洞本《辅行诀》整订于是时的考证相符。同时也是因陶氏时代入药多用淡豉,而治心方中豉与盐分用,计作两味药,方符合治心方的用味数,笔者曾依此作为整订《辅行诀》原作有关豉的根据。

从古本草记载来看,豉的制作原料为菽,即豆类,而豆类在《内经》中属肾水之谷,基于肾水色黑、性寒、位在下的理念,则以黑豆为正品。《别录》亦依其原料之本体之性而称苦寒,《辅行诀》则又据此而名归水类药。

豉为黑豆与青蒿、麻油、桑叶、椒、姜等芬芳辛窜之物一起,在盛夏饱经湿热郁蒸,发酵生出黄霉之物,其质由沉重变为轻虚,其气由腐(《经》云肾气腐)转香,其势能由趋下趋内变为升腾宣发,其性味也应是由苦寒变为辛温。其轻虚则升举,气香则宣发畅散,趋外趋上则发越,味辛则能发散,温则生发。其中气温味辛是诸变化的综合表现,而温乃肝春木的气化特点,辛乃肝木的用味,即肝木所主,故《辅行诀》将淡豆豉视为具木性之药,并以木类药名之。

豆豉之味,古本草文献均不言辛,现代中药学多将其归入辛味药,且已载入《中国药典》,大概是基于葱豉汤治外感表证,可发散表邪之实效而来。其味辛之说究竟起自何时何人,限于笔者手头资料之不足,尚不可得而知,但是其有解肌发表,宣郁除烦,治一切有形无形之壅胀满闷,及停结不化之证,是确实有效的,它这些作用,无不符合《内经》“辛散”之理,因此陶氏又将其列为属木性之药不无道理。陶氏撰作较早的《别录》称其味苦,是从其本原料而论,晚年所著《辅行诀》列为辛味,是从酿制后的实用疗效推论,从而可见其学与年俱进,学术不断进步的求实变化。

陶氏还认为淡豉具有火之属性。大概是陶氏认为火性炎上,散惮而急,为温热之盛极的理念,而作豉之法复用七次,可谓饱收湿热,有湿热至极之性,极度之气必有极度之功,其大力升散宣发之性,与火之炎上惮散相类。其主治阴阳毒结,寒热逸侵,暑湿交感,饮食不去,山岚瘴气等卒急如火之证,以及其善治属心气郁而不发之虚烦,之所以能治此诸证,当是其与诸证病邪有同类相感之作用而易入其邪中所致。

其治虚烦之机理,当是豆本肾水之谷,属阴精之体,豉虽是经酿制者,当仍具其阴精之性,而其上升之性又易于上承心火以济之,使心肾交济而虚烦除,此是其宣发心阳之外,尚可使肾阴交济心阳的另一除烦机理。其所以主虚劳喘吸,亦当为其有交济心肾之用之故。

至于其与阴阳、湿热、瘴气、恶毒、寒热、饮食之结同类相感而治之,其机理甚为玄奥。在此笔者仅述一事,以备读者参悟。

先师张大昌先生,治诸癌症常用豉取效。笔者曾问难曰:“现代医学谓,黄曲霉菌为导致癌症的病因之一,豉发酵遍生黄苔者,或当是含有霉菌毒者,为何反用于癌症有效?”师曰:“凡生命之体,皆湿热所成,湿热乃生命之源,癌细胞之生命力极强,以我们中医视之,亦不过关乎湿热二字作怪而已。豉乃肾水之谷饱受湿热之气酿成,其气香而去腐,其宣发畅散可去其结实,其平顺可化其顽恶,其谷气可养人之正,古人食豉之风由来已久,其解郁散毒之功早已被人们所认识,《别录》已载其主‘恶毒’,即如今之癌证之属。以湿热之品愈湿热之病,如解铃还须系铃人,此之谓也。”笔者对此师训铭记于心,每当思之,愈感言之中肯,回味无穷,以寻常谷物之酿制品,化解如此凶顽恶疾,临证时确亦受益匪浅,师弟陈志欣用此药治癌,亦颇有心得。

综上所述,淡豆豉在五行属性上可分别属于水、木、火三行。言其属水,是从其原料本质;说其属木,是按其酿成后之特性;称其属火,乃据木与火为阳热阴湿之气量化程度之别,实即是木生火之过程所推衍。

《辅行诀》从火论大小泻心汤,豉为佐君之臣,以味苦而论,即取其助火体即为泻心;以其有助肾水上济心火之用(即木性),以佐助泻心,故称之为水中木药。

《辅行诀》从土论大小泻心汤,豉仍为佐君之臣,以味辛而论,即取其助土体即为泻心(土);以其有助肝木以制约脾土(木克土)之用,即为泻心(土);同时助肝木之用实即已具火炎上而惮散①之性,故称之为木中火药。

〔脚注〕①指涣散,耗散

三、升麻(土中金、土中火)

《本经》谓升麻:“味甘,主解百毒,杀百精老物殃鬼,辟瘟疫瘴气,久服不夭,轻身长年,一名周麻。”

《别录》谓其“苦,平,微寒无毒。主邪气蛊毒,入口皆吐出,中恶腹痛,时气毒疠,头痛寒热,风肿诸毒,喉痛口疮。生益州山谷。二月、八月采根,日干。”

《疏证》引《图经》《纲目》曰:“升麻,春生苗,高三尺以来;叶似麻黄,叶并青色;四五月著花,似粟穗,白色;六月以后结实,黑色;根如蒿,根多须,外紫黑,内白,紧实者佳。”

升麻药用部分为其根,而其根外黑内白,根据黑属阴白属阳的传统理论,升麻应为阳在内阴在外之药。此阴阳在人体的位分相反。

阳本升发宣畅之性,外有沉降内收之阴束之,则郁积在内。升麻生长过程中,旺盛期开花色白,乃阳精得以宣畅之象,衰老期结出黑色之果,乃阳精归附于阴之象。而此畅阳归阴的过程,全在于其根的功能,换言之,升麻之根有畅阳归阴的特性。

从升麻的主治病证看,不外两端。一曰解毒,宋代之前多有记载;二曰升阳,后世医家倡之。

升麻所解之毒,不外热、火、寒、疫、蛊及食物之毒。所谓毒,是一些对人体有害的因素,是扰乱人体阴阳气血津液有序运转的因素,当然也包括如前所述之阴在外阳在内的错位之式。而且毒本身还有对人身作用强烈、急剧的含义,所谓中毒,多是性质暴戾,发病突然,病情急重者。

如此看来以具有善于畅阳归阴作用的升麻,解除外阴内阳的暴戾之毒所致的急重之病,是有其道理的。古本草所载升麻所主诸证,是临床实践的记录,对一些不易理解的病因或神志失常证,称之为“百精老物殃鬼”是可以理解的。

正因为升麻对人体诸多急剧发作,痛苦较大的一些病症有较好的疗效,《本经》中才将其记作“甘”味药,从而也赋予它具有“阴阳不测”之“土”的基本特性。甘为脾土之用味,其缓解急重之痛苦之意亦自在其中,服用口味较苦之升麻却有甘美之情,称其味甘实不枉然。

关于升麻之味,近年亦有新说。有关资料称:早春把幼嫩(展叶前)的升麻茎制作后食用,清香可口,略带苦味。奇妙的是,吃一口升麻,再吃一口小米粥,则变苦为甜。原来小米内的糖类与升麻的阿魏碑酸和异阿魏酸,发生水解反应,而生成蔗糖和果糖之故。

最近笔者做了个简单的试验:用升麻 10 克、小米 10 克、升麻和小米各 10 克,分别加水 60 毫升,各煎取 25 毫升,装入玻璃杯中。结果可见纯升麻煎取液呈黑色,纯小米液呈米黄色,二者混合煎取液为米黄微黑色,凉后尝之,升麻液味苦,米液味淡,混合液味淡微苦。再取 1 毫升升麻小米混合煎取液,加入 2 毫升纯米煎取液,则苦味全消。证明小米确有使升麻苦味变淡(甘)的作用。而且用米的比例越大,升麻的苦味越小,可以完全消除升麻的苦味。

《别录》谓升麻无毒,陶氏时代的先民可能也有如此生活小常识,而认为是本品甘味的可能。

至于后世医家谓其能升清阳,实已寓于其解毒理论之中。其根之内白,所开之花色白,此白为阳精之象,根在下而花在上,即有使阳精之气上达之机,阳精上达与升清阳,语虽异而义理同。正因其能升举清阳,所以治气陷于下,脏器下垂,气虚下陷等方中用之。

同时其根色白在内,花色白在外,也显示其具畅阳外出之机,故无论是外感郁热毒邪之斑疹,还是内伤杂病之发斑,都可随其主药而治之。经方升麻鳖甲汤治阴阳毒发斑,宋代《和剂局方》之升麻葛根汤治抑遏之疹毒,升麻之畅阳外出之治皮肤斑疹之功想而可知。而诸斑疹乃表现在皮肤,传统医学之皮为肺之所属,且肺所主之色为白,对升麻根内和花色皆白而治皮病的现象,陶氏认为升麻有肺金之性,称之为土中金尚属合理。

至于陶氏又认为升麻可称土中火药,大概是因诸毒多为邪郁生热,热极似火,火性急迫惮散,故势急剧而漫延,升麻之所以能治之,必是亦具有如火急之性,故又称其为土中火药。

或问:火之性惮散,升麻之性宣畅,是与火类同,似与火证不宜,将作何解?

答曰:火曰急曰惮散符合斑疹特点,其急由升麻之甘缓对之;其惮散可由其如上述之金性对之,因金秋之气收降之故,况肺金之用味本酸,而此酸为心火之化味,所谓“心苦缓,急食酸以收之。”其属火之性,亦具心气化主收之义。具体对热病而言,则是有收摄阴液使热不生燥之用,或曰《别录》所载之味及实际口感均有苦味,苦为肾水之味,可坚藏火惮散过度生弊之势。故此称升麻为土中火药无妨。

四、栀子(水中木、水中火)

《本经》谓栀子“苦寒,主五内邪气,胃中热气,面赤,酒疱皶鼻,白癞赤癞,疮疡。一名木丹。”

《别录》谓其“大寒无毒,疗目赤热痛,胸心大小肠大热,心中烦闷。一名越桃。生南阳川谷。九月采实,曝干。”

《疏证》参《图经》《山谷诗话》云:“栀子木高七八尺,叶似兔耳,厚而深绿,春荣秋瘁,入夏开小白花,大如酒杯,六出,中有黄蕊,甚芬芳,结实如诃子,生青熟黄,中仁深红可染帛。一云染栀子,花六出,虽香不浓郁。山栀子花八出,一株可香合圃。入药用山栀子皮薄圆小,刻房七棱至九棱者佳。其树喜湿而畏寒,故园中宜穿井频灌溉之,冬月于北面厚夹篱以蔽风寒。”

栀子为常绿灌木,花可供观赏,还可作为食品,凉拌炒食均可,果实可以作黄色染料,入药所用为其果实。现有资料证明,其种植有水养法,用其树干带根或枝条浸入水中即可,枝条亦可生根便于移栽。岭南一带有用树干带根水养作观赏花者,可照常生长、开花、结果,故栀子还有“水横枝”之别名。

栀子之生态喜潮湿,常须灌溉,又可水中养植,其靠水中之精华生长为主,可谓为禀水气而成,具有属水性质,其药用可使郁火屈曲下行,符合水性趋下之性,故《辅行诀》将其列为水性药。

然而其盛长于南方温度较高之地,又畏寒冷,“冬月于北面厚夹篱以蔽风寒”;其果之质甚是轻虚,如火势之惮散炎上;果仁之色又鲜红如火;故又可认为其具火之质色,而称之为水中火药。

药用栀子为其果实而位于上,其果当系从根部所吸水中之火之精微上输而成者,水本趋下遏阳之物,而水中火即被郁而难发之阳火,其果仁色鲜红质轻虚而在上,必是栀子有可使被郁遏之阳得以宣发上升之性能,此阳上行至果为至极,极则生变而转趋下,故栀子又有畅发被郁遏之阳热,使之屈曲下行,这种上升至极而转下趋之势乃水之性,而其宣发上升之性本属于肝木,故栀子又可称为水中木药。

《本经》谓栀子味苦,苦在《辅行诀》中为肾水之用味,又为心火之体味,为肾水之用味本身即是肾水寒可制火热,故栀子可治诸火热证;为心火之体味,本身即体现了心火之本源为被肾寒水所遏郁于内之火热,故栀子可治郁瘀之热。

五、元参(火中土)

《本经》谓元参:“味苦咸,微寒,主腹中寒热积聚,女子产乳余疾。补肾气,令人目明,伤寒身热。一名重台。(恶山茱萸,反藜芦)”

《别录》谓元参“无毒,主暴中风,支满狂邪忽忽不知人,温疟沥沥血瘕,下寒血,除胸中气,下水,止烦渴,散颈下核,痈肿,心腹痛癥,定五脏,久服补虚明目,强阴益精。一名元台,一名鹿肠,一名正马,一名咸,一名端。生河间川谷,及句冤。三月、四月采根,暴干。(恶黄芪、大枣)。”

《纲目》张元素谓:“玄参乃枢机之剂,管领诸气上下,清肃而不浊”。

元参味咸,乃顺心欲软之味,故可称之为有火之性。至于云其有土之性,诸文献所载似无着落,唯张元素“元参乃枢机之剂”七字正合此意。因元参以滋阴降火,交通心肾称著,而非其具上下调和,使气机升降有序,不可有此功能。而升降气机,调和上下,正是脾土之功,故可以认为元参亦有属土之性而可以称其为火中土药。本药可用于从火土同治论心病方中适用,如现代所用之脉络宁注射液主要成分中即含有元参,已用于缺血性心脑血管性疾病。

六、酢(金中水)

《别录》称酢为名咸,一名醋,谓其“味酸,温,无毒,主消痈肿,散水气,杀邪毒。”

《疏证》引《纲目》云:“米醋,三伏时用仓米一斗,淘净蒸饭,摊冷,作黄晒簸,水淋净,别以仓米二斗蒸饭和匀,入瓮以水淹过,密封暖处,三七日成矣。”

《纲目·醋·释名》曰:“酢音醋,醯音兮,苦酒。弘景曰:醋酒为用,无所不入,愈久愈良,亦谓之醯。以有苦味,俗呼苦酒。丹家又加余物,谓为华池左味。”

醋与道教有不解之缘。在东晋与南北朝道教中,炼丹的道士为炼好丹,便掌握了酿制醇酽,即气味浓厚之醋技术,这种醇酽制造技术要求非常严格,以陈者为佳,有三岁苦酒之称,葛洪(284~364)《抱朴子内篇》又有千岁苦酒之名。《齐民要术》中,载有北魏著名道家崔浩(381~450)由其母卢氏口授而成之《食经》,制千年苦酒方法的已有脱失的佚文两条,所用谷物原料均是豆类,其中大豆所制者名大豆千岁苦酒,小豆为原料所酿者名小豆千年苦酒。豆为《内经》五谷之肾谷,其性苦,所酿之醋似应即是陶氏所谓之有苦味者,即苦酒。

道家炼丹术中醋的应用,对物质的氧化、溶解方面起到很大的作用,对古代化学的形成和发展有重要意义。作为从事炼丹实践二十余年的陶弘景,对醋的性质该是了如指掌,运用纯熟的。尤其是陶氏之生年距葛洪与崔浩之卒年,分别仅差113和6年,并同是道教中人,故葛洪而崔浩,而陶弘景,炼丹常用品苦酒的制作方法,很可能是一脉相承的。因所用原料为属水的苦味,是将其列为属水的个中原因。

苦酒酿制于三伏,是古代酿制的时间要求,现代酿制已不拘此时,但是古人对此时间性特别重视,尤其是道家的“醇酽制造”应更是要求严格,具有科学实验精神的陶弘景,对苦酒特性的认识也必然会从其酿制季节时间上考虑。苦酒酿制于三伏,此时是历经初、中二伏之后的最后十天。谚云:“三伏不尽秋来到”,表达了三伏这十天还没过去,立秋节就到了的一定规律。立秋标志着秋天的到来,天气由溽暑湿热之气转为秋金肃降清凉。此时用湿热加于谷类之法酿制的苦酒,更具饱受湿热而转化为收降肃清之机,可肃杀湿热壅郁所致的各种病症,如《别录》所载其主治的痈肿、水气、邪毒证。况且苦酒口感味酸,酸味在《辅行诀》中属肺金之用味,即肺金之主味,陶氏认为其有金气之特性,是很自然的。

总之,陶氏将苦酒定为金中水药,应该是基于其制作原料和酿制最佳时间,及其口尝之味而决定的。

七、栝蒌(土中土)

《本经》谓栝蒌根:“味苦,寒,主消渴,身热,烦满,大热,补虚安中,绝续伤。一名地萎。”

《别录》谓栝蒌根“无毒,除肠胃中痼热,八疸身面黄,唇干口燥,短气,通月水,止小便利。一名果羸,一名天瓜,一名泽姑。实,名黄瓜,主胸痹,悦泽人面。茎叶,疗中暑。生宏农(按:宏农,古代郡、县名,在今之陕西省)川谷及山阴地。入土深者良,生卤地者有毒。二月、八月采根,暴干,三十日成。”

《疏证》参《图经》《纲目》云“栝蒌三、四月生苗,引蔓,叶如同甜瓜叶而窄,作叉,背面俱有白毛,六七月开花似葫芦花,浅黄色,实结花下,大如拳,生时碧如瓜,至九月黄熟则如熟柿,内结重萎子扁,攒簇萎中,壳褐色,仁绿色,多脂作青气,根直下生,入土深者愈良,年久者至长数尺,大数围,秋深掘者有粉,夏月掘得便多筋络无粉,不堪用。”

栝蒌根与实在现存本草书中分载,以《别录》最早,其实用已见于《伤寒论》中。《辅行诀》所用为栝蒌实。

栝蒌之性质与土有密切关系,云其根“入土深者良”并言“生卤地者有毒。”同时其含粉量又与季节有关,深秋得者有粉,夏月得者多筋络而无粉,不堪用。栝蒌实为其果实,由根吸收土中营养而成,土之深处可谓地之阴处,深处之养分当是土之阴精,栝蒌之根得其养则“良”,是此根之性即地之阴性。此阴性物质储于根,如萎之能容,所容者地之阴精之物,故又名之地萎。

根中阴精之物上输而开花,继而成果,故其根果之性皆可以阴制阳,而有止渴、除热、润燥之功。

此阴精之物在根中当是以“粉”的状态出现,栝蒌根以粉多为好。春夏之气化升腾,阴精上输为在上之花果营养之用,花果在上象其整体之天,大概是其又名天花粉之义。六七月正值栝蒌开花时期,根中之阴精多被上输以供开花结果,故采之则粉少而筋络多,深秋果已成熟,气化转为收降,根部所吸取地之阴精,被储于此“萎”中,而此时采之,则粉多而质佳。

五色之中,赤白属阳,青黑属阴,黄居其中。栝蒌根色白属阳,象肺;果色生则碧,熟则黄而有黄瓜之别称。碧为阴中之阳,黄为中土之色,体现了阴将转阳的过程。可谓具脾土之性,而称其为脾土药。

就栝蒌实本身而言,药用为成熟者,其子壳色褐而仁色青,皆属阴色,其脂液筋络则色黄而赤,当属阳色,合而观之,则非阴非阳之色;其脂液筋络之味甚甘,有糖栝蒌之誉,其子仁之味书载有云苦,有云甘,笔者曾亲尝其味,确有苦味,脂液筋络味甘属阳,子味有苦味而属阴,合而观之,则为非阴非阳之味,即为中土之味,看来经方中用栝蒌实,多注明“捣烂”,除了考虑其子壳不破难煎之外,还有令其充分合和,发挥中土特性这一深义。栝蒌实一物,无论从色彩还是从味别上推论,也都应以属土而论。

总之,栝蒌实之五行属性,从生成过程和色味而论,都可谓之颇具中土之性,故陶氏云其为土中土药,不无道理。

八、牡桂(土中火)

见本章第一节。

九、干姜(木中水)

见本章第一节。

十、薤白(水中土、水中金)

《本经》谓薤“金疮疮败(笔者按:疮败,腐烂不利,日久不愈的疮),轻身,不饥,耐老。”

《别录》谓其“苦,温,无毒,归于骨,除寒热,去水气,温中,散结气,作羹食利病人,诸疮中风寒水气肿,捣涂之。生鲁山平泽。”

《素问·脏气法时论》谓:“肺色白,宜食苦,麦、羊肉、杏、薤皆味苦。”

《灵枢·五味》谓:“五菜,葵甘、韭酸、藿咸、薤苦、葱辛。”

《疏证》参《衍义》《纲目》云:“薤八月栽根,正月分莳(笔者按:莳,移栽种植之义),最宜肥壤,数枝一本则茂而根大,叶状似韭,韭叶中实而扁,有剑脊,薤叶中空似细葱而有棱,至滑泽,露不能贮,二月开细花,紫白色,根如小蒜,一本数颗,相依而生,五月叶青,则掘之,否则内不满也。”

肾水之气化特点为坚闭,有纳气、藏精,主骨,生髓的作用。肾气坚闭则气不耗而归于肝为血,血不耗归于肾为精,精不耗归于骨而为髓。《灵枢·五味》以薤为心病宜食之菜而味苦,苦为肾之用味,可补充肾用之不足,助肾之闭藏以减气血阴精耗散之用,从而可利病人,抗衰老,轻身延年。陶氏以苦味属肾水之用味,即肾所主之味,故《辅行诀》中薤白列为属水之药。

其性温可祛寒,阴精足可上济心火之体而除热,寒热除则气血畅而不博结,运行流畅而滑疾不著,故《千金·食疗》谓其性滑,从而金疮不肿不腐不败而愈。

《诸病源候论》云:“凡疮之初,因风湿博血气,发于皮肤,故生也。久不瘥,多中风冷水气,若中风则噤痉,中冷则难瘥,中水则肿也。”又云:“凡患诸疮及恶疮,虽风湿博血气蕴结生热,蒸发皮肉成疮,若能触水露气动经,十数年不瘥,恶疮瘀黑作痂如霜瓠皮,疮内肉似新,故名露败疮也。”由此可见《本经》《别录》所载薤白治疮,言不同而事理相通。先师张大昌先生,治癌方中时有用薤取效者,当是取义于其治败疮(恶疮)之义,值得深思。

薤白为其根块,其成熟采收于仲夏,是时在夏至前后,恰值夏火与长夏土之交,其前10余天属火,后10余天属土。

此前薤虽已生成,但“内不满”,必待此时药性充满始堪“掘”而取之,说明药用薤白是得火土之气之化而成,具有火土之性质。基于心属土火和土为中焦脾胃的理念,土火一家则可用于心证之胸痹而温中,脾土可以制肾水而渗湿,则薤亦可“去水气。”具水坚藏之性又兼俱土(火)之性,

故陶氏称之为水中土药。

薤栽于金秋八月,开花有白色,当是具有金秋之本质,但秋金之气收涩,而薤之性却为滑利,证明其颇具使金收之气转为长养备化之机。金性肃杀,万物生机衰败,如薤所治之疮,使本具之肃杀之气转为长养备化,是薤之所以能愈败疮之因由。本属水性之品,却具由金而土反生之机为其特性,而这种反生之过程,又是历经了夏火之时,是克制了夏火之气而成,具有反克夏火以达成备化之脾土,其金气之盛由此可知。就其原本之金气而言,称之为水中金药,亦无不可。

薤为肾菜而味苦,坚闭减耗而藏精生髓,故谓之性属水;采薤于火土气化之交,具中土(心火)温而备化之德,故称水中土药;具金秋气化之本源,有金气盛而反克夏火,反生中土之势能,故又可称水中金药。

十一、白酨浆(金中金、金中火)

此药名《本经》《别录》均无记载,《别录》中载有浆水之名,亦未载性味主治等内容。

《说文》谓截:“酢酱也。”

《玉篇》谓戴:“释米汁也。”

《博雅》谓载:“浆也。”

《周礼·天官·酒正》“三曰浆”注曰:“戩之言载也,米汁相载也。”郑玄注谓:“浆,今之戩浆也。”

《别录》载有“浆水”之名。

《疏证》谓浆水:“炊粟米熟,投冷水中浸五六日,味酢生白花,名曰浆水。煎枳实栀子豉汤、矾石汤,服蜀漆散、赤小豆当归散、半夏干姜散、白术散,皆用之。谷少水多,多从少变,其义为谷化于水,水行谷气,故凡病谷不从水化,及水谷不能化物者用之。”

《伤寒类方》说:“浆水即米泔水,久贮味酸为佳。”

《医方组剂》说:“浆水乃秫米和曲酿成,如酢而味淡。”

《灵枢·五味·脏病者宜食》谓黍为肺脏病宜食之谷,味辛。

《纲目》引嘉谟曰浆水曰“浆,醋也。炊栗米熟,投冷水中浸五六日,味酢,生白花,色类浆,故名,若浸致败者害人。”又云主治“调中引气,宣和强力,通气开胃,止渴,霍乱泄利,消宿食,调理腑脏,前令酸,止呕哕。”时珍曰“利小便。”

《说文》谓:“截,酢浆也。”注家皆以醋释酢,顾名思义,白截浆应是白色的醋浆。基于醋有苦酒之别称,也可是白色的酒浆。同时浆是比较混浊之水液,可以说白截浆是一种色白而又混浊的水液。

由于古代酿制酒和醋的原料、制作工艺有诸多不同,因此关于白截浆的名实考证颇难。笔者倾向于是制作酒(包括醋)过程中,所用谷物尚未完全消解而提前淋出者。近查《齐民要术》(刘彬编著,2008年4月第一版,中医古籍出版社出版)白醪曲第六十五和作醋法第七十一,分别记载了酿制白醪(《说文》曰:醪,汁滓酒也)即浊白酒和酿醋的方法,又从中得到一些启示,尤其是前者,乃是皇甫吏部家法,注谓皇甫吏部也许是皇甫砀,南齐人,随叔父入后魏,任吏部郎,是后魏王族高阳王的女婿,大昌元年(532)卒。其卒年与陶弘景卒年仅早4年,与陶是同时代人,因此对理解陶氏晚年著作中白截浆的名实,有其他资料不可代替的作用。

酿白醪法中提到的酸泔水(见后附录)和作酢法中酿秫米酢所用之醋浆,所用原料及制作工艺大致相同,酿白醪用糯米,即今之江米,有黏性的稻米。酿秫米酢所用之谷物,还特别提出了“经用粳秫米第一,黍米亦佳”的说法,而粳秫米,即今之大米,黏性较小的稻米。二种稻米之色均为白色,《素问·金匮真言论》谓“西方白色,入通于肺……其类金……其谷稻”,《辅行诀》虚劳五补汤亦以粳米为肺谷为用。故可以认为陶氏时代,酿白醪所用之酸泔水和酿酢所用之醋浆,即白截浆。

《齐民要术》作酢法记载了作大酢法三种及作秫米神酢法,粟米、曲作酢法,秫米作酢法各一种,共计六种。其中前四种皆明确指定七月七日制作。粟米、曲作酢法谓“七月、三月向未为上时,八月、四月亦得作。”秋米酢法则谓“五月五日作,七月七日熟。入五月则多收粟米作醋浆,以拟和酿,不用水也。”可见酿醋对时间是有严格要求的。六种方法均与七月有关,七月(包括八月)乃庚(辛)金月,酢及其所用浆水,是在金秋气化的大环境中制成,当富有金秋之气的特性。

肺金主一身之气,为水之上源,清肃而下行。肺气调则诸脏腑调和,气之滞者得通宣而强力,气得下行则胃逆止而呕哕除,宿食得以传导排出而中焦调和,水之上源清则水道通利而小便利,能愈诸证,全赖其酸收之助肺金气化之用,即所谓具金秋之气的特性而为补肺之主。

因其原料之颜色、脏属,酿制时间及成品之味属都属于肺金,称之为金中金药是理所当然的。

那么为什么陶氏又称其为金中火药呢?

《齐民要术》所载秫米神酢法和秫米酢法,均用秫米或可用黍米,而《素问·金匮真言论》谓“南方赤色,入通于心……其味苦,其类火……其谷黍”,故所用之原料可以是属火之品,而其液具有火之性。更为重要的是该物是酝酿发酵制品,其气上越利达,动荡不羁,含谷精而润泽,上升以疗胸中痹痛,醒睡除烦而爽神,清暑止渴,在中可除气机之挥霍缭乱之急吐暴泻食不化,下可清利小便以畅散其热,诸多功效有似火之性急炎上、畅达显明,故陶氏又以金中火药名之。

附:
1. 《齐民要术》酿白醪法释文

“取一石糯米,用冷水淘净,把水沥干净,盛在瓮子中,烧出象鱼眼大小水泡的沸汤灌进去,让它泡着,过一夜,米会很酸很酸,就拿来蒸作一蒸饭,摊开来让它冷透,舀出原先用鱼眼沸汤浸米的酸泔水二斗,煎煮浓缩成六升,倒进酒瓮里,用竹刷不停地冲击,冲击出象茶沫一样的泡沫来。另外取来六斗水,又取细罗筛得的曲末一斗,连同一斗米的冷饭,一起投落瓮中下酿,随即搅拌均匀,并让饭块散开,用毡毯之类包裹着瓮,连瓮口一并盖上,过一夜,饭消化了,用生粗布滤去酒糟。另外拿一斗好糯米炊成饭,趁热投入酒中作为汛饭,用单层布盖在瓮上。过一夜,汛饭消化了,酒味就够可以了。如果天气凉爽,再过三五天更好。酿造的配比是每酿一作,一斛糯米,一斗曲末,六斗水,六升浸米的浓缩酸浆。假如要多酿,按这个比例在别的瓮中酿造,不可混并在同一瓮中。四月、五月、六月、七月都可以酿作。所用的曲,三日以前用水洗干净,晒干了用。”

  1. 如上附酿制的白醪,应当即是仲景所用之白酒,鉴于当代对仲景方中所用之白酒之名实认识尚众说纷纭,亦不避离题烦琐之嫌,将其作白醪曲方法释文全文录出。

“用三石小麦,一石炒的,一石蒸的,一石生的。三种混合起来,细磨成麦屑,拿胡叶(?)煮出液汁,过一夜让他冷透,用来浸和麦屑。和好后把它捣熟。然后踏成曲饼,饼用圆铁圈作模子,直径五寸,高一寸多。在床上铺着苇箔,苇箔上铺上粗篾席,篾席上撒上一层桑柴灰,二寸厚。另外拿胡叶煮出液汁,要煮沸,用小竹篮盛着五六个曲饼,放进沸汤中,过一会拿出来,排列在桑柴灰上罨着让它发酵,又拿胡叶盖在曲饼上面——这胡叶要早一天采来,经过一夜不带露湿的,只是薄薄地盖上把曲饼遮遍就可以了。七天翻曲,十四天聚曲,二十一天,收曲,晒干。曲室要用泥把门户涂封严密,不让风进去,假如床的面积小,排不下多做的曲饼,可以在床的四角竖立直柱,多层次的设置横椽木和箔席,象养蚕的方法那样。这曲是七月里作。”

十二、五味子(金中土,又为火中木)

见本章第四节。

十三、半夏(火中木、火中火)

《本经》谓半夏“味辛,平,主伤寒寒热,心下坚,下气,喉咽肿痛,头眩,胸胀,咳逆,肠鸣,止汗,”

《别录》谓其“生微寒,熟温,有毒,消心腹胸膈痰热,满结,咳嗽上气,心下急痛坚痞,时气呕逆,消痈肿,坠胎,疗痿黄,悦泽面目。生令人吐,熟令人下,用之汤洗,令滑尽。一名守田,一名地文,一名水玉,一名示姑。生槐里川谷(按:槐里,古县名,汉高祖三年,即公元前204年改废丘县置,治州在今陕西西兴平东南,东汉为石扶风,三国魏为扶风郡,晋为始平郡治所)五月、八月采根,暴干。”

《疏证》引《图经》云:“半夏二月生苗,一茎,茎端三叶,浅淡绿色。颇似竹叶而光,亦似芍药叶,根相重生,上大下小,皮黄肉白,五月采者虚小,八月采者实大,以圆白陈久者为佳。”

半夏仲春出苗,时值阳气升发,万物复苏之时,其性与阳气之消长息息相通,药用根块,生于仲夏,阳盛极而阴初生之夏至节,乃钟阴气而长者,颇具由阳入阴之机,是时根块初生故形小质虚,及至仲秋,乃形大质实,药性充满,故其药性当是禀受夏至到秋分这一时期的自然气化而形成,具有由夏(长夏)而早秋的气化特点。早在《礼记·月令》中,就将半夏列为物候之品,谓之“五月半夏生,盖当夏之半也,故名。”可见华夏先民对其生态规律已有了充分的认识。

由夏至到秋分,历经夏季的小暑、大暑和秋季的立秋、处暑、白露,其中秋分的后半期至立秋前阶段,虽亦为夏季之时,但又有长夏之名,在五行属性上,既属火又属土。火乃地面接受太阳之光热现象,夏至日光量最强,昼时最长,是地面受阳热之气最多之极,半夏之根块应时而生,有阳气热至极之基而具有火性。

根块生长之前期,为阴气初长,阳气始消的暑夏之季,虽有阴渐长阳渐消之趋,但由于地对热的蓄积作用,实际气温仍在日趋升高。由于高温的作用,地之水被蒸腾湿化,形成湿热蕴结之暑热,充分显示出润泽万物,滋柔濡养的作用。湿热之气之所以能对万物润泽滋柔而濡养,靠的是中土辛散疏发之体来完成,而中土之辛散疏发的作用,又是火之用在于咸软的根本体现。半夏根块生长于此时,感其火土之气化特点而具有咸软之用,故其体黏滑,鲜者切面多有黏滑之物,其用辛散,但诸家本草皆言其味辛,无从咸味论之者。《辅行诀》从其将其称其为咸味药,或是从其始生、长养时期气化特点而言的。

半夏具有火热至极之基,又有火性咸软的功用,应该是陶氏称其为火中火药的根据。

致立秋日,实际气温才日趋下降,直至八月秋分日,太阳光照量和时间均处平均(昼夜相等)之时,实际气温始降至年平均值,之后始日趋寒冷。半夏之根块采收于是时,则是禀温热之气而称性温。又因此时处秋季之中点,为万物肃然更新,秀实新成之时,而果实既是植物当代之成果,又为繁殖下代之种子,是新生机能之所在,其气化为“新”状态,在《辅行诀》五味理论中,秋之化味为“辛”,体现了“辛者新也”之义理。半夏之根块也因之被称之辛味,当然其口尝之味辛辣也是称其味辛的根据之一。

半夏之味为秋金之化味,而此化味之上源是长夏湿土(即所谓之土生金)之体味,又是下一生长周期之生机所在,即如春木之宣散生发作用。具有火性之半夏兼有肝木之用味,则可名之曰火中木药。

正因半夏具有火之用味(咸),而咸软坚,故可治心下坚、急痛坚痞,消痞热满结,消痈肿,治诸坚痞结肿等有形无形之邪实;咸可润燥,故可疗痿黄、悦泽面目。正因其味辛可以宣散,故可治胸胀咳逆、胸膈痰热、咽喉肿痛,肺卫得以调和则可止汗出、治伤寒寒热;可使肺气得利而行肃降之令,其腑气得以调和,治时气呕逆、肠鸣。

《内经》则以半夏秫米汤治胃不和所致之目不瞑,固然是因其可和胃气,而论者多谓半夏能引阳入阴,《本经》用以治疗头眩,理亦同此。目不瞑为阳在外不能入内,头眩为阳动于上不得潜于下,皆为阳不入阴之证,半夏钟阴气而长,可恋系外上之阳摄入阴分,使阴阳协调而病愈。

诸家本草多以半夏性燥而论,今却以润泽而论,似义有相背。其实言其燥者,是从脾土之体味为辛,辛散水湿而顺脾恶湿之德欲而论;言其润泽,是从其质黏滑,有火性咸软之德欲而论;水湿之布散,必有火热之蒸腾作用始可完成,物之润泽,必得湿气之滑滋始可达成,水湿有其空间位置上的运动,彼湿则此燥,彼燥则此湿,二者并不矛盾。如水饮结聚不行而燥渴者,用之则宜,因火盛灼阴而成之燥,则用之加剧,不可不察。

半夏有毒,生者尤甚,其毒在于使肌体肿胀,口服者致舌麻、咽喉肿痛、呕吐腹泻、呼吸困难,重者可窒息死亡。制其毒性的药物和方法繁多,有汤泡浸洗去滑,用酒、醋、矾、姜等制者,现药房所售者,皆为已炮制者,一般无毒或毒性不大,但亦应谨慎用之为好,笔者常佐用生姜制其毒。至于半夏堕胎之说,除因其有毒之外,当与其“下气”有关,气虚而下脱不固者当为慎用之品,气上逆而妊娠呕吐者,屡有用之取效的报道,张锡纯氏曾言“有故无殒亦无殒也。”

第二章 虚劳五补方菜果谷 畜类药释义

菜、果、谷、畜均为寻常食品类。李时珍谓:“凡草木之可茹者谓之菜”,“木实曰果”,“草食之可粒食者为谷”,“兽者,四足而毛之总括,地产也,豢养者谓之畜。”古人茹毛饮血以保养生命,在漫长的生活实践中,逐渐认识到所食之物有有毒无毒之别,对人体有益与否。各类无毒食物对人体的作用和影响的差别,总结出了以谷、果、菜、畜分类的方法,在《内经》中已有记载,如《素问·脏气法时论》所载“毒药攻邪,五谷为养,五果为助,五畜为益,五菜为充,气味合而服之,以补精益气”,成为后世医学饮食疗法的经典理论。

《辅行诀》方中不乏谷果菜畜(兽)类药的使用,尤其在虚劳五补方后,特别提出了“毒药攻邪,五菜为充,五果为助,五谷为养,五畜为益”的组方法则,充分体现了虚劳病用食疗补益精气的原则和重要性。笔者认为,此处之“毒药攻邪”所指是该篇所指“制以所官之主,承以所生之同”的药物,不一定是有剧烈毒性之品,它是相对谷果菜畜类而言者。

《辅行诀》此段关于谷果菜畜的文字,与《内经》原文相比,有着次序先后的差异,即五谷为养后置与五菜为充易位。笔者认为这不会是传抄之误,应是道家的辟谷养生思想在组方原则方面的折射。

辟谷术起于先秦,集秦汉礼节的论著《大戴礼·易本命》云:“食肉者勇敢而悍,食谷者智慧而巧,食气者神明而寿,不食者不死而神”,是辟谷术最早的理论,之后历代习其术者代不乏人,《淮南子》中记有春秋晋国人单豹,避世深山实践其术,喝溪水而“不衣丝麻,不食五谷,行年七十,犹有童子颜色。”1973年长沙马王堆汉墓出土帛书中亦有汉前辟谷敬佩术的内容。1988年1月7日《人民日报》第三版以“麻城农家女十年粒米未进言行自如”为题,报道湖北麻城熊家铺区月形塘村二十五岁姑娘熊再定,十五岁重病脱险后,再不进食,至今10余年粒米未进,卧床八年后竟能独立行走,言语自如,并能做些家务的人间奇迹。

上述资料可以说明,人类不食谷类亦可维持生命,这一命题也正是道家追求长生高寿,倡导辟谷术改变人体生理活动的方法。他们认为以谷类为食,所产生的渣滓腐败臭秽,积于肠中,会影响修道的成功,而主张少食、节食、甚至断谷绝食,是有其理论和实践根据的。作为一代道教领袖,行“吐纳”之术的实践者,将《内经》“五谷为养”条文的位置后移,以示道家的养生观是极有可能的。

同时我们还可从中理解《辅行诀》虽然承载了《内经》“五谷为养”的条文,但在具体运用上却很少使用谷物,而是代以谷物的酿制品,如清浆水、白酨浆、酢、清酒、麦酒等,是取其无渣滓而为谷物之精华,避食谷生污秽腐臭之气,而取酿制品之精微力宏,且易发挥作用之意。

《内经》中各类食物具体品种的脏属关系,对五脏所入和宜忌有所差异,这是因各文献形成的时代和地方区域不一、品物名实的进化和变迁,或切入理论视角的差异所形成。现存世《辅行诀》诸传抄本,皆源于已非陶氏原作的藏经洞卷子本,对五菜、五果、五谷、五畜的具体运用,更是难以与《内经》中某一篇内容完全相符,尤其是将生姜列为五菜之一,已是不拘于《内经》而另有新义。

《辅行诀》五菜、五果、五谷、五畜药,在虚劳五补汤中,除谷类用相应本脏所属之谷物酿制品及菜类为用生姜代脾菜葵之外,其余皆为《灵枢·五味》本脏病者宜食之品,却据水火既济、金木互易之原理,心肾之品交换使用,肝肺之品互易使用。即所用之物的脏属依该篇所示,恰是方剂所补脏属之用味,符合陶氏以用为补的理念。因此可以说《辅行诀》菜、果、谷、畜类的使用,基本上是源于《灵枢·五味》脏病者宜食的内容(笔者主编《辅行诀研究·下篇·第四章·第七、八节》辨析较详,有兴趣者可参考)。基于这种情况,本书的五菜、五果、五谷、五畜的气味和脏属是以《灵枢·五味》脏病者宜食的内容为基础,结合陶氏学理而用的。

第一节 五菜

《尔雅·释天》云:“谷不熟为饥,蔬不熟为馑。”饥是指谷粮欠收,馑是蔬菜欠收,饥馑并言,对人体生命的营养有同等的价值。当五谷欠收而饥荒时,可食菜类饱腹以充之,即所谓“五菜为充”之含义。而在道家看来,食菜类甚至比谷类更为优越,污秽之气生成的较少,而易于排出,是人体不可缺少的食品。由于菜类繁多,人们在长期生活实践中,总结出了不同的品物对五脏的损益不一,治疗疾病时就可以取其性之偏颇承平脏气之偏,从而恢复脏气的平衡,达到正气充实而病愈。

一、肝菜韭

《别录》谓:“韭味辛,微酸,温,无毒,归心,安五脏,除胃中热,利病人,可久食。子主梦泄精,溺白。根主养发。”

据《齐民要术》及其他资料所载,韭有三大特性。一是韭性内生,种植期应在二月或七月,将种子布于如“升盏”大小之周围,其生长之势趋于围内而外展性差。

二是种植宜深播,根性上跳。其须根着生在鳞茎下面的茎盘上,分蘖的新鳞茎高出老鳞茎之上,新的须根因新鳞茎年年增高而随之增高,下面的老根不断死亡而更新复壮,因此根的位置年年有所提高,每年须壅土以防根部外露,可生长七八年之久,甚或十年以上,否则三四年即亡。韭可一种而久生,故名曰韭。

三是其苗叶长到一定高度即不再长高,每年可割五次,七月开白花,欲收子者每年割一次即不要再割。其子皮坚厚难以渗水,色黑而形如倒心,发芽力仅能保持一年,劣质者虽推迟时间而有生发者,但其苗亦萎弱易死。韭叶气薰烈,早春晚秋味鲜美芬香,夏则气臭。

韭种于二月和七月,钟春秋之气化而生,得春秋气化之德泽,至时则味香美,乃兼具升发与收降之基本气质。然二者所趋相背,春时阳升之势,秋则阴长之期。《经》云:“金木者,生成之终始”,韭之性当时为能交互金木,燮理阴阳,调和脏腑者,故能主安五脏。言归于心,正是以出神明之心君为指归,其子之形若倒心形是其归心藏神之象,《经》云:“阴阳不测谓之神”,其交互金木,燮理阴阳之功,非“阴阳不测”而何?

韭具肝木升发阳气之性,故有如石钟乳起阳之效,因而有草钟乳之别名。此“起阳”而非“壮阳”,所持乃其“上跳”之性,阳性亲上、上行之义,阳陷于阴不能发起者宜之,非温热助阳耗阴之品,此寻常蔬菜,可长久服用,较峻烈猛悍之石钟乳益处良多。

韭具肝木升发阳气之性而归于心,而肝为藏血之脏,心为主血脉之脏,其于血证当有莫大关联。后世医家每用韭治血证,确有实效。忆笔者少年时,曾见临村孙庄王某素有胃病,在临清市工作多年,老年时患噎膈垂危,有一老医云系胃有瘀血之病,令其口服生韭汁半茶杯,数日后病情得以缓解,年余后死亡。此例笔者印象尤深,虽已50余载,记忆犹新,人皆以为奇迹。又如唐代孟诜(621~713)所著《食疗本草》治胸痹,心中急痛如锥刺,不得俯仰,自汗出或痛彻背上,不治或死:生韭或根五斤(洗),捣汁灌少许,即吐胸中恶血。亦可证韭有除瘀血之功。

韭具肺金收阴气之性,种植下种宜深且布之盏大之圆周,其生长势趋内成科,乃得地阴之荫养而善内收之象。肺主一身之气而藏魄,气无形在天为阳,剽悍而刚,收则固而不泄,魄有形在地为阴,为阴精所化,内收则藏入而不出,精液和白溺皆有形质,泄而出者。韭子成于秋,金气全而收气盛,精泄溺出者得其内收则可止。特别是因梦而泄精(临证中溺亦有因梦而出者)者,责在心神,亦关乎魄不摄魂,而韭之归心,正可复其精神活动之本能而治之,此是韭疗梦泄溺白之所以然。

韭子既可内收有形之液,根具上跳之性,子在上而形如倒心,色黑为水液之属,乃是水液从根上输而归心之象。心主血脉,血水同体,皆液之类,发为血之余,其根养发之理当在于斯。

大肠为肺之腑而主传导糟粕,传导不利则壅阻,宿食停滞则生热,其经脉与胃同属阳明而腑气相通,所生之热易入胃中。韭含纤维甚多,煮之不烂,治误吞金属者,可煮不切之韭食之得下,更可协宿食下排而出,使胃中之热得除。食韭者大便畅通而污秽易排,无论何病,保持大便通畅,加强新陈代谢乃治疗之第一要务,故尔言其“利病人,可久食”并非虚语。

总观韭菜所治,不外金木隔离之病,即人体散发与内收功用失调。其可交互金木即所以调平出入散收,而归心安脏调腑,故能取效。然其交互金木之中间环节,必有中土为之参与始可达成。《灵枢·五味·脏病宜食》不分体用而从先入着眼,称其味酸属肝,陶氏则从味之体、用、化说法,以其口尝为辛味,乃从肝之用味着眼,以属肝菜论之。而此辛味又为肺之化味,虚劳证化机衰微,故凝息补肺汤中用之以充实其气化,而用其补肝用而防患传肝,寓有类同“见肝之病,当先实脾”防病于未然之玄机。此辛味为脾土之体味,似与其归于心无关,但是只要结合火土一家之理以核之,亦不难理解。

二、心菜藿

《灵枢·五味》脏病者宜食以藿,为肾病宜食之菜,味咸。

《纲目》引《广雅》云:“大豆,菽也;小豆,荅也。角曰荚,叶曰藿,茎曰萁。”

《齐民要术》引《氾胜之书》(氾胜之,著名的古代农学家,约生活在西汉末期,汜水人,汜水在今之山东曹县北)曰:“大豆、小豆,不可尽治也。古所以不尽治者,豆生布叶,豆有膏,尽治之则伤膏,伤则不成,而民尽治,故其收耗折也。故曰:豆不可尽治。”

《纲目》引周定王(姓姬名瑜,春秋时期周朝的国王,公元前606~前586年在位)曰:“黄豆苗高一二尺,叶似黑大豆,叶而大,结角比黑豆角稍肥大,其叶嫩时可食,甘美。”

《纲目》引《养老书》(书名及作者待考)云:“大豆有五色,各治五脏,惟黑豆属水性寒,为肾之谷,入肾功多。”

《纲目》引孟诜曰:“白豆苗,嫩者可作菜食,生食亦妙。”

从上引资料可见,藿为豆类的叶子,嫩时可作菜食。然而豆有多种,以五色分类,可分别归属五脏。《灵枢》在五色五味五脏归属理论指导下,所云豆属肾,味咸,当是黑豆之嫩叶为佳。

以藿为菜的历史悠久,至晚在春秋时期已为人们常食之菜,味甚甘美,营养丰富,含有豆之脂膏,常有饥荒时常被人过多采食,而致豆有减产的情况。从另一方面来看,古代确实有以藿为美味之菜的风气,可惜现代人已很少食用,对其药用作用亦很少重视,用者极少。

《辅行诀》依《内经》五菜之说,在治虚劳调神补心汤中用之,以治心虚、脉极、神志恍惚,烦躁不宁者,意在取咸味之菜,充实肾水之气化以上济心火,使火降神安,血脉复常,脏用得补而愈。拙著《辅行诀五脏用药法要临证心得录》载有用该方成功治疗口吃案(灰涤菜代藿)和精神抑郁案各一则,菜类药是《辅行诀》虚劳五补汤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治疗虚劳证的作用不可轻视。如此价廉、效宏之品,值得推广使用。

三、脾菜生姜

见第一章第一节·二。

四、肺菜葱

《灵枢·五味》列为肺脏病者宜食之菜,味辛。

《本经》谓“葱子辛温,主明目,补中不足。其茎平,可作汤,主伤寒寒热,中风,面目浮肿,能出汗。”

《别录》谓其“无毒,葱白:伤寒,骨肉碎痛,喉痹不通,安胎,归目,除肝中邪气,安中,利五脏,益目睛,杀百药毒。葱根主伤寒头痛。葱汁:辛温,主溺血,解藜芦毒。”

《纲目》载“时珍曰:葱从囱,外直中空,有囱通之象也……初生曰葱针,叶曰葱青,衣曰葱袍,茎曰葱白,叶中涕曰苒。诸物皆宜,故云菜伯、和事。”(和事草之称,出自宋代陶谷《清异录》)。

《纲目》引苏恭曰:“葱有数种,山葱曰苕葱,疗病似胡葱。其人间食葱有二种,一种汉葱,冬即叶枯,食用入药,冻葱最善,气味亦佳也。”

《疏证》云:“葱之为物,其下层层紧裹而色白,其上空中锐末而色青,其实又含孕两者而白黑。”又云:“葱至难死,任凭藏弃,但置阴处,未曾浥烂,临风日未至枯极,寸根着土,即便森然。夫生气皆阳气也,死气皆阴气也,于死阴中得一线生阳,即可栽培扶植,使之加于黍谷。……盖阴之逼阳,有散有结,论其证则涣散者盛,结聚者微。故其治法,散者直随阳之所在而使生根。不然则阴阳遂离散矣。结者尚可破散其阴,冀阳得转而布于其间,较之随地培阳者为犹太易也。此芍药与葱之异致,即可于此识之。”

据上述资料及一些常识,笔者认为葱具有如下特点:

(1) 耐旱、喜凉爽。谚有“旱不死的葱,饿不死的兵”之说,浇水不宜大,应小而勤,气候凉爽干燥的八月之后叶和茎生长较快,至封冻前收获。葱根细如发而长,吸水能力不强,但葱叶表面富有一层蜡质,可减少水分的蒸发,使水分得以充分利用,这应是其耐旱的主要原因之一。

(2) 葱之辛味浓烈而易挥发。食葱之后,口中辛烈之味持续不除,他人亦可闻及;切葱时辣气入目,令人泪出;种葱之地,致次年耕之,土中仍有辛烈之葱气散发扑鼻。

(3)葱宜浅栽苗,勤锄勤培土。笔者当地农谚云:“深栽茄棵浅栽葱”是要求栽葱苗不宜过深,尽量使其茎部在地上部位。但是到8~10月之间要随葱假茎的增高培土4~5次,每次培土不可超过叶鞘和叶身交界处,用土要细而干燥,地之湿度过高时更要深锄、勤锄,这样可软化假茎,延长、增粗葱白,使葱白充实洁白,并能防涝防倒伏。当地大葱多栽苗于5~6月,收割于9~10月(均指农历)。

(4)葱之花茎自叶丛抽出,叶色青中空,其苒黏滑,花近球形,色白,子成熟于7~10月,色黑,质硬不易透水,三棱扁卵形。

葱味辛烈而善挥发,乃是以气味取胜之品。其叶中空如肺体之空虚,茎白层层如皮相裹有肺主皮毛之色象,其茎叶盛长于秋,收成于晚秋,颇得金秋凉燥之气化。金秋之气主收,叶之表层蜡质使水精难以外发而内聚为苒,正是其能内收阴液之象。

肺主一身之气,主皮毛,其窍鼻,通于喉,病寒热、中风,邪在表之头痛、无汗,喉痹不通等证者,得葱而肺气充实而愈。

葱以气取胜,其辛可疏散,骨肉碎伤之痛,乃气血郁瘀,得之可以止痛。先师张大昌先生尝谓,葱白通气止痛之功可代麝以利贫家,笔者临床用之亦甚效验,常配砂糖捣涂外伤肿痛。

葱叶初长于春则又禀春温之气化,故陶隐居说葱有“白冷青热”之别。其叶之生长,乃从层层包裹之茎中长出上锐下圆之椎管状体,具破阴而上冲升阳之象,种植生机濒危的恶劣状态的葱苗仍可“寸根着土,即便森然”的顽强生命力,正是其具有春肝木阳气升散,生发万物之机能,可抗拒一些不利于阳气升散,促使万物生发的不利因素。

基于肝法时于春的理念,则可以认为其有驱除“肝中邪气”的能力。肝邪除,使精血回归于目,有益于目的视物功能,则其窍目疾得愈复明。《本经》《别录》特指葱子葱白治目疾,是子乃葱之阴精上聚而成,白含葱之阴液较多之故。

《别录》谓葱白安胎,亦当是借其顽强的生命力,补充生机欠于强健之胎不安证。

由此可知,葱乃兼具秋金春木之气化特点者,然在五行生克理论中,二者乃相克关系,有对立之势,今却集二者气化于一品之中而论,似难理解。

但是,只要从《素问》“金木者,生成之终始也”一语,及易学金木一家的理论,认识到金木乃一对阴阳,则其兼具金木之性之理自然可通。金木之性兼具即是富有调和二者对立关系之能,此能即五行中中土的气质。其实《辅行诀》的药学味属理论已圆满的昭示了这一关系。

陶氏视辛味为肺金之化味,肝木之用味,又为脾土之体味,即说明葱之味辛,与脾土亦有密切关联。脾土体气不足之证,亦可用此而愈。如此则可补中不足,安中利五脏(土能括其他四行),而面目浮肿(土能制水)亦可得愈。同时,由于中土得安,五脏得利,排纳复常则诸事和谐,而藜芦中毒(后世本草有称其“杀百药毒”者)可愈,其别称和事草非无缘由。

《辅行诀》治肝虚筋亟,腹中坚澼大便秘塞之养生补肝汤,其中有葱叶十四茎,即是取肺病者宜食葱,大肠系肺之腑,及肝虚病乃疏散不利之病,亦宜葱之辛散以助肝之用之意,笔者历用不爽,验案见《辅行诀五脏用药法要临证心得录》。

五、肾菜薤

见第一章第六节·十。

第二节 五果

《说文》谓:“果,木实也。”《周易·说卦》云“艮为果瓜。”《周礼·埸人》谓:张晏曰:“有核曰果,无核曰瓜。”臣瓒曰:“在地曰瓜,在树为果。”可见果为树木所结果实之统称。《素问·脏气法时论》以桃、李、枣、杏、栗为五果,以各自的生态特性和形质色味特点,归类于五行五脏所属。它们都是可供人们食用者,对维护人体健康,帮助各自所属之脏的功用,有莫大的功效,是古代科学饮食结构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国食疗平衡脏气,达到治疗目的的成功理论,对当代疾病防治,仍有一定的现实意义。

一、肺金果桃、桃奴、桃核仁

《灵枢·五味》桃为肺病者宜食之果,味辛。

《本经》谓:“桃核仁,味苦,平,主瘀血血闭,癥瘕,邪气,杀小虫。”

《别录》谓桃核仁“甘,止咳逆上气,消心下坚,除卒暴击血,破癥瘕,通月水,止痛。七月采取仁,阴干。生泰山川谷。”

《经疏》引《本经》谓桃枭:“主杀百鬼精物,疗中恶腹痛,杀精魅不祥。一名桃奴。”

《齐民要术》引《本经》曰:“桃枭:在树不落,杀百鬼。”

《齐民要术》云:“桃性皮急,宜以刀竖副其皮。不副者,皮急则死。”

《纲目》引“典术”(典术有两义:①谓经典之学,②官名:明设阴阳学官,府曰正术,州曰典术,县曰训术。见《明史·职官志》)云:“桃乃西方之木,五木之精,味辛气恶,辟邪气制百鬼。”

桃在我国的种植地区分布广泛,品类亦多,《别录》特指桃仁“生泰山川谷”,所用当是泰山一带所产者。本书论桃之处,亦依此品种为据。

《汉书·地理志》载:“泰山郡有肥城县,应劭(约153~196年,东汉学者,字仲瑗)所谓肥子国也。”清光绪七年(公元1891年)《肥城县志·序》云:“肥城,古肥子国也,春秋时入鲁,为齐郡地,汉属泰山郡。”可见泰山一带即古之肥子国之地。

据传,肥子国是因西周时肥族人居此而得名。当时肥族人由东海迁居于此。东海度朔山的镇山之宝——桃树也被移植于肥子国,而延续至今。

肥城桃已有千余年的栽培史,清雍正四年的《山东通志》即有“桃产肥城者佳,临清者次之”的记载。光绪三十四年(1908年)成为皇室贡品,当代仍誉满国内外。本文所述有关桃的生态特性等,主要是参考肥城桃的有关资料而论。

桃是一种喜阳光、耐干旱、宜沙质土壤的植物。古人称它是五木之精。所谓五木,是指可应天时可以取火的五种木材,即桑、榆、桃、槐、柳。桃为西方秋金之木,有在如秋日之干燥气候、善于渗湿的土壤中生存的能力,而且干燥的气候和土壤,也正是喜阳光、恶阴云濡湿习性的一种表现。根据五行中木能生火,火性显明的理念,作为不同季节应时而长的五木均具生火的性能,自然当以性干燥之桃木为最而被称为五木之精。

桃花盛开于春,其色粉红,已具木气当令而有生火色(红)之势,致秋金之月,桃之果实成熟(《别录》谓七月取桃仁,当是熟于是时,今之肥城桃成熟于八月底九月初,似与《别录》说有异,或是古今气候不同或品种之变迁之故,但均在秋季仍是一致的)于秋季,恰是对应了《素问》“金木者,生成之终始也”一语。其树皮急,正是秋之气内收之象,宜刀竖副(副,即用刀割开),否则即死之性,又是其收气太过,散气不足时,则宜用刀割决裂以助其散发,可见其正常生长需金秋凉收肃降与春木温散升发之气的相对平衡。

由于桃果的生成过程和木生火(包括长夏湿土,火土一家)已历春木、夏火(包括长夏土)、秋金三个阶段,而且植物之果是一物造化之能,具该物全体之特殊气质,桃果当为西方之木独具的气化味辛的特点。

正因辛在秋金为化,在脾土为体,在肝木为用,才有了桃主治诸证。肝为藏血之脏,而以辛散为用,才保证了所藏血的瘀滞不行而治瘀血血闭,通月水;脾主健运,而以辛开为体,水谷精微不得健运则为心下坚、湿热内生(长夏主湿热),而小虫生,癥瘕得桃之辛开则坚聚消,癥瘕破,小虫除;肺苦气上逆,主气,藏魄,肺气不宣则咳逆上气,气为血之帅,卒暴击则气不循常道而血随之而出,肺藏魄,肺病则魄失舍,无镇定之力,邪居之而气化不行则作痛,得桃之辛则邪气散,魄得舍而痛止。人之痛觉以皮肤最敏感,肺主皮毛,当亦主痛,故不从“痛则不通”立论,而从魄不镇定着眼。

《辅行诀》中辛味为肺金之化味、脾土之体味和肝木之用味,巧妙而又不着痕迹地表达了桃的特性。同时,由于果仁存在于果实之中,乃是一物所钟之生气所在,虚劳证乃人体生气衰微之病,借果仁之机以助之,当是首选,故其虚劳五补汤中所用五果药,取意其果仁为用。又因虚劳之证必是阴阳不能交泰,即金木隔离、水火不济、升降失序者,故在具体选药时,又采用金木之果互用,水火之果互用(脾土证例外)的原则(此理在下述肝、心、肾果时不再重复)。肝劳证中当用肺果桃以治之。但是养生补肝汤中所用非是桃仁而是桃奴,自另有精义,试析如下。

西方秋金,具肃杀之气,其气阴凉。气象肃杀,农事收割,是时万物生长期已过而致果熟,枝枯叶落,在脏象肺,与东方春木之象一生一成,共主生物之荣枯。荣发为阳,枯死为阴,木金乃生命周期之始终,阴阳消长之过程。

桃为秋金之木,果熟则仁满,果乃一物造就之能,是一物所钟之生气,为下一代果木之种子。蕴藏着春木生发之气机,具有宣发畅达之性而可疏散肝藏过度之瘀血。故虽为肺果之仁,实有肝木生发之性,是金木交互之成品。桃奴又名桃枭,为形体瘦小、少肉干瘪、多毛味甜、无核仁、晚熟不凋、无繁殖功用之果实,近代林家谓,系其桃花之雌蕊传粉授精不良而形成的果实。以阴阳理论核之,桃之雌蕊属阴,乃秋金阴气形质之本,雄蕊属阳,有春木阳气之性,雄雌交合不良而成之桃奴,必有孤阴不长之性而致其特定形态性能,正因其多阴少阳(相对正常桃果而言),故又有阴桃之别名,更富有秋金肃杀克伐之专功。然而桃奴虽晚熟而不事繁生育,却能成果而不凋,能在非常情况中顽强生存,必是其自身具有非常之生命活力,此活力乃秋金杀伐之气中之活力,是趋向枯死之势中之活力,雄健勇猛之性而又有桃枭之称,其态虽丑而味极甜美,纯良而正道,不可专以贬义论之。

肝藏血而主生发,肝虚之病多有瘀血,病之轻者生气虽微而尚存,其瘀可借桃核仁助其生气化而活之,而病深重之极已至虚劳筋亟者,其瘀已至顽坚死血,则非桃仁所能疗,故养生补肝汤中用桃奴杀伐其久瘀之顽坚死血,助其濒死之中之一线活力而取效。

又桃奴所主证中有“杀百鬼精物,中恶腹痛,杀精魅不祥”,似多涉鬼神怪异之病,如现代所谓之精神失常症状者。究其所以,大抵与其能治顽坚久瘀之血有关。即所谓“痰血瘀阻多怪疾”之理。

在传统文化中,非但桃奴可治此类疾病,凡桃一身之物,如桃木、桃花、桃枝、桃仁等均有可治此类病的记载,桃一直被认为是避邪之物,有着诸多美丽的神话传说和道家方术。其实这并非完全是迷信说教,除了人们的心理作用之外,尚有调整人体生理病理的作用,有其一定的临床实践基础。

《说文》谓:“人所归为鬼。从人,承鬼头。鬼,阴气赋害,从鬼。凡鬼之属皆从鬼,故从示。”清代段玉裁《说文解字注》引郭注引《尸子》云:“古者谓死人为归人。”古人认为,凡人生活在阳间,人死之后就去了阴间,成为鬼。鬼就是人的仿真物,是活人死后的形象。

所谓百鬼精物,是指一切有生命的东西,死亡之后,仍具有精灵之气在。所谓精灵之气,即是聪明灵动之气,它很有魅力,是很能吸引人的力量,即所谓之精魅,一旦此等百鬼精魅之气侵入人体,则发生阴邪怪异之病,出现精神行为失常之病。而桃类诸品,可以驱杀此类不祥之阴邪,而使病得愈。

桃类诸药之所以能治此类病证,当为其属肺金之果木,有协助调理肺肝功用的功效。而诸精神行为的失常,均与肝肺所藏之魂魄不安有关。

《素问》谓:“肝藏魂,肺藏魄,心藏神,肾藏精”。又谓:“生之来谓之精,两精相搏谓之神,随神往来谓之魂,并精出入谓之魄。”

魂既可随神往来,可说明魂与神相关,而占有一定的时间,因往来即是过去和未来,而神则即非已往亦非未来,是即时状态。故心火之神与肝木之魂相生而相随。时间无形,神魂亦无形可察,其性则变幻莫测,飞扬趋上,灵动敏锐,神魂不安则产生类其性过用的病证。如现代医学所谓之狂妄虚幻,躁动失眠等证。

魄既可并精出入,说明魄与精相关,而占有一定的空间,因出入即是方位的运动,其精与魄均有形可察,精藏于肾,魄藏于肺,肺金之魄与肾水之精相生而合并。均有形之物。其性固守坚贞,沉潜下达,迟滞呆板,精魄失固则产生类其性过用的病证,如现代医学所谓之抑郁固执,昏沉困顿等证。

由此而论,神魂无形为气属阳,精魄有形为质属阴,二者的互相协调和制约,维持着人体生命的正常精神和行为的活动状态。一旦神魂或精魄过用,则邪气犯之发而为病。犯于精魄者为阴邪,犯于神魂者为阳邪。桃奴所主之百鬼精物,精魅不祥之病,皆为阴邪之病,故能借其助益肺肾精气之功,使精魄之用来复,从而肃杀其阴邪而愈之。

至于其所主之中恶腹痛,乃是突发四肢逆冷,肌肤栗起,头面青黑,牙关紧闭,并有神志失常、腹痛症状的疾病。古人认为也是由恶鬼邪祟所致的一种病证。据证分析,当是感受阴寒之邪,致使血气运行滞涩,而金木隔离,不得协调而肝风暗动则卒发口噤,魂魄不守而有神志错乱,阴寒内侵而肢厥面色青黑,阴寒在太阴脾肺之经则肌肤栗起,肝脾失和则寒中腹痛,故亦可用助益肺金之阴果以镇肝之风,甘缓其发病之卒及里急之腹痛,驱杀阴寒恶毒之邪,使魂魄合治,精神清爽,而中恶腹痛得愈。

二、肾水果栗

《灵枢·五味》谓栗为肾病者宜食之果,味咸。

《纲目》引《别录》栗实主治“益气厚肠胃,补肾气,令人耐饥。”引思邈曰:“生食,治腰脚不遂。”引苏恭曰:“疗筋骨断碎,肿痛瘀血,生嚼,涂之有效。”

《纲目》引《别录》曰:“栗生山阴,九月采。”引弘景曰:“今会稽诸暨栗,形大皮厚,不美,剡及始丰栗,皮薄而甜,乃佳。”引苏颂曰:“栗处处有之,而以兖州、宣州者最胜。木高二三丈,叶极类栎,四月开花青黄色,长条似胡桃花,实有房猬,大者若拳,中子三五,小者若桃李,中子唯一二,将熟则罅拆而出。栗种类亦多。”

《纲目》引弘景曰:“相传有人患腰脚弱,往栗树下食数升,便能起行,此是补肾之义,然应生啖,若服饵则宜蒸爆之。”时珍曰:“栗子五果属木,水潦之年则不熟,类相应也。有人内寒,暴泄如注,今食煨栗二三十枚,顿愈。肾主大便,栗能通肾,于此可验。”

《齐民要术》谓:“栗,种而不栽,栽者虽生,寻死矣。栗熟出壳,即于屋里埋著湿土中。埋必须深,勿令冻彻。若路远者,以韦囊盛之。停二日以上,及风日者,则不复生矣。芷春二月,悉芽生,出而种之。数年不用掌近。凡新栽之树,皆不用掌近,栗性尤甚也。三年内,每到十月,常须草裹,至二月乃解。不裹则冻死。”又引《大戴礼·夏小正》曰:“八月,栗零而后取之,故不言剥之。”又引《食经》藏干栗法:“取穰灰,淋取渍栗。出,日中晒,令栗肉可焦燥,可不畏虫。得治后年春夏。”“藏生果法:著器中,晒细沙可燥,以盆复之,至后年二月,皆不生虫而芽者也。”

揣栗之生态习性色味功用,有如下几个特点:

  1. 栗性恶水湿:果实之性为果木本性之体现,栗果性干燥而仁色淡黄,气香味甘,与脾土之色味及恶湿之性相类。“水潦之年则不熟。”更是性恶湿的体现。因雨水过大之年份,湿气亢盛,果实不易干燥即不易成熟,若成熟则果实自行从壳中脱出而落下,不劳人工打落采摘,如前所言“不言剥之。”同时其保藏方法亦宜穰灰或细沙性燥之物贮之,否则易于湿烂。也是其恶水湿的表现。

栗果干燥少水分,说明其形成过程中富有排除水湿之造化。水湿在五行属水,栗壳色黑质坚而仁燥,与肾主闭藏和二便,有排水之性相类。

  1. 栗喜温恶寒,欲生果芽者,宜“湿土深埋,勿令冻彻,”远途运输则以“苇囊盛之”新栽之树“每到十月,常须草裹,至二月乃解,不裹则冻死”,体现了这一特性。由此可见,其虽与寒水肾之性相类却性温而不相从。性温却与脾土之性相类,有温化水湿而排之使出的性能。

  2. 植物生长化收藏的规律,一一与五行相对应。栗既属水,则可生木,木主生发,其发芽于二月春木温气当令之时,故其生发之气较盛,大潦之年生发之气过亢而不成燥干之态而不熟。李时珍云其在五果属木似是即此立论。其果仁气香味甘色淡黄,类土纳渗水湿而谦静之物,自当畏风木善动之克伤,故遇风日则不发芽,幼树不可用掌(动摇)。

综上所述,可以认为栗既属肾水又属脾土之品,其性对水湿代谢有特殊功用,即既有脾土渗纳水湿而温化之性,又具肾水排利水液之用,体现水土合德的理念。陶氏所谓治腰脚弱,孙真人所谓治腰脚不遂,时珍所谓之治内寒,暴泄如注,莫不与其性温而渗利水湿之功有关。又肾主骨,肝主筋,栗属肾水而荣肝木,筋骨断者得其荣养筋骨则断者可续,水湿去则外伤所致之肿消而血活瘀祛,脾肾调和则先天后天之本固安,而脏气得益,肠胃之气充实而令人肾强耐饥。

《辅行诀》从《素问》之说,以栗为肾果味咸而论,视为肾之化味心之用味。而栗果之性本燥,似与《素问》“肾苦燥,急食咸以润之”之说不合。此肾苦燥,乃是肾坚藏津液之用过度所致,属寒燥之燥。所谓“病起于过用”者,正宜栗之温化以解之,使水液温而不凝,发挥其润燥的作用。同时此咸润为肾水之特点,如盐水不冰,可上济心火,因火用过亢,灼津伤液之坚燥亦可软而润之。此正是陶氏以咸为肾之化味、心之用味的绝妙之处。陶氏在虚劳病调神补心汤中用栗仁之意,体现了心肾是一对阴阳,以交互相济为常的认识。

栗仁之口尝之味为甘,《辅行诀》中甘为肾水之体味,脾土之用味,体现了水土合德的理念,脾土为渗纳水液之所,由于水性趋下而归肾,肾为水流之下极,汇集之处,污浊之水由此排出。脾肾其同维持着水液的代谢,是水土合德的重要内容。

三、脾土果大枣

《灵枢·五味》谓枣为脾病宜食之果,味甘。

《本经》谓:“大枣味甘平,主心腹邪气,安中养脾,助十二经,平胃气,通九窍,补少气少津液,身中不足,大惊,四肢重,和百药,久服轻身长年,叶复麻黄,能令出汗。”

《别录》谓其“无毒,补中益气,强力除烦闷,疗心下悬,肠癖,不饥神仙。一名干枣,一名美枣,一名良枣,八月采,暴干。生河东、平泽。”

《疏证》参《齐民要术》《纲目》云:“枣木赤心有刺,四月生小叶,尖觥光泽,其地须牛马履践令坚实,荒秽则生虫害枣矣。五月开小花色白,微青时大蚕方入簇。以竹枝击其枝间,振去狂花,花繁则不成实。色青白,至八月全红则撼而落之。以暴干者为上,正月一日日出时,反斧斑驳椎之,名曰嫁枣,不椎则花而无实,斫则子萎而落。”

《疏证》论大枣之五行属性甚是精详,今摘要录之,欲知其详,请参原著。

“大枣木红生刺,讵非全禀火德,而味甘性缓臭香,又纯乎属土。以是确为以火生土之物。夫火之生土,岂以凡火遇物,辄令灰烬成土类哉。亦良以气相嬗耳。盖枣本联木火之德成,合火土之用者也……”

“……枣肉厚含津,津液紧贴于肉,不能挤泌而分,非如它物可压而取汁也,不似土之润耶?即投入火而燔之,则液随火硝,而成烬,不似溽暑之湿在热中耶?而其时之气,云龙升降也,风雷激荡也,以欲闷而愈伸,不似枣之质滞腻而性疏通耶?……”

邹氏论大枣谓“枣本联木为之德成,合火土之用也”一语,深契《辅行诀》火土一家之旨趣,符合《素问》脏气法时思想,火土相生规律。长夏脾土,本在夏火之中,在夏火热气中,又兼挟有脾湿之气而谓之暑。暑之热火来于太阳之辐射,暑之湿来于水渗入地。火属阳,性炎上而惮散,水得热蒸而为湿,水趋下储于土而静谦,大枣之果禀夏火之气而生成,象土生于火而具火土之性用。其象火之动而不静,疏散上行,津象土之渗纳水湿而归于脾土,则津液内存而充实,即所以补少津;受火腑小肠(丙火)之作用,水谷营养之气变化而赤为血(血系心所主,此脾生血为反生之象),营血不虚则心气安而不惊,则烦闷得解;水性趋下,脾中水湿归肾而排出则水液不聚而肠癖、肢重得愈。正因为其合火土之用,即能扶心脾之正气而除心腹之邪气。

脾与胃脏腑相关,脾属阴而主津液之健运为阴土,胃属阳主水谷之腐熟而为阳土,二者互相协调和合,功用相应则中土安康,反之则病。

大枣禀湿土之气而多津以补津,禀火热之气以腐熟水谷。津液为有形之物,而火乃无形之气,本身即具和合平调形气之用。《素问·玉机真脏论》谓:“五脏者皆禀气于胃,胃者五脏之本也。”一旦脾胃失衡而不和合则形气失调,胃亢则消谷善饥,即该篇所谓“心悬如病饥”,但该篇此证是从肾脉不及立论,实亦是土乘水之故,大枣可疗心下悬,不饥神仙,可证。心悬乃泛指心中与胃脘之词,心下则特指胃脘,病饥即善饥之病,不饥是用大枣的治疗结果,并非其可治不觉饥或胀饱,这样理解方符合临床实际。故大枣可平胃气。正因大枣可平胃气,胃气平而不为害,五脏之气有所禀受而少气者可得到补益。也正因其可治少气,调和脾胃之偏颇,故又曰可补中益气。

《素问·玉机真脏论》又谓:“帝曰:脾为孤脏,中央土以灌四旁,其太过与不及,其病皆如何?岐伯曰:太过令人四肢不举,其不足令人九窍不通。”笔者认为,脾为孤脏一语,除了土德厚载,万物生于土,归于土,有广大宽容之意外,还表达了五行之中水火为一对阴阳,金木为一对阴阳,而脾土孤而无对的理念。中央土以灌四旁一语又表达了土可括其他四行的关系。中土既可括其他四行,则中土合和则金与木、水与火两对阴阳亦得以和合。《素问·生气通天论》谓:“阳不胜其阴,则五脏气争九窍不通。”大枣可调平脾胃,则金与木、火与水两对阴阳亦得以调和而不相争,从而使九窍通利。李东垣“脾胃虚则九窍不通”之说,实是见道之言。《素问·金匮真言论》九窍所指为肝窍二目,心窍两耳,肺窍两鼻孔,肾窍前后二阴及脾窍口。

由于十二经脉内属脏腑,外络支节,行血气而流注周身,而大枣具火土之德,即能助心脾之气,心火为十二官之主,脾土可统其他脏腑,故可有助于十二经脉。并谓其脾病者宜食。

枣树喜燥恶湿,笔者当地有“淹梨旱枣”之谚,言雨水少之年枣多丰收,正应脾土恶湿之德。至于其管理方法则宜剪枝叶疏其花,以防枝叶过密而通风采光不良,导致散湿不力,同时通风也有助于花的授粉而使果实硕大,疏其花则是防其花过多,致使果实争用养分而影响枣的形质。同时当地还有冬季刮除老枣树粗皮,以刮至红木栓层为度的风俗,有利于树干增粗和防止病虫之害。此当是老树粗皮妨碍树营养向外疏散而不发粗,且此粗皮又是病虫卵越冬之所,冬日刮除可冻死湿热所生之虫卵,又与脾土运化津液水湿之性相类。此两项管理技术,与《齐民要术》所载之“以竹枝击其枝间”和“嫁枣”类同,并似乎亦与枣属脾果之理密切相关。

大枣味甘性缓,其质纯良,诸药之性急烈或与他药不易和合而扞格者,得之可使之缓而不烈,减少多种药物同用产生的毒副作用而称之为和百药。

四、肝木果李

《灵枢·五味》谓李为肝病宜食之果,味酸。

《纲目》引甄权曰:“治女子少腹肿满,利小肠,下水气,除浮肿。”引吴普曰:“令人好颜色。”并引大明、孟诜(621~713,孙思邈的弟子,古代食疗家)、宗奭、时珍等曰:“多食令胪胀。发虚热。”“临水食之,令发痰疟,不可合雀肉食,合蜜食损五脏。”“不可合浆水食,发霍乱,涩气节而然。服术者忌之。”“李味甘酸,其苦涩者不可食,不沉水者有毒,不可食。”

《别录》谓“李核仁味苦,平,无毒,主僵仆跻瘀血骨折。根皮大寒,主消渴止心烦,逆奔气。实味苦,除痼热,调中。”

《纲目》李根皮条下,李时珍曰:“李根皮取东行者,刮去皱皮,炙黄药用。《别录》不言用何等李根,亦不言其味,但《药性论》云:入药用苦李根皮,味咸。而张仲景治奔豚气奔豚汤中用李根白皮,则甘苦二种皆可用欤?”

《纲目》李根皮下引吴普(华佗弟子,稍早于宏景)曰:“治疮。”引陶弘景曰:“煎水含漱,治齿痛。”引甄权(547~643年,稍晚于弘景)曰:“煮汁服,止消渴。”引大明曰“煎汁服饮,主赤白痢。”引孟诜曰“炙黄煎汤,日再饮之,治女人卒赤白带下有验。”

《疏证》参《齐民要术》《格物丛话》曰:“李树大者高丈许,枝干如桃,叶绿而多,性最耐久,待三十年,老虽枝枯,子亦不细,与桃并时花,花小色白,淡泊纤秾,香雅洁密,夜间尤艳,实熟稍后于桃,种类甚多,味甘酸苦涩不一,色亦青赤白不一,大率皮赤肉青味甘苦带涩者为多。”

《纲目》引宋代罗愿(1136~1184,精于博物之学的史志学家)《尔雅翼》云:“李乃木之多子者,故字从木、子。”时珍辨之曰:“窃谓木之多子者多多,独李称木子耶?按《素问》言味酸属肝,东方之果也,则五果属木,故行专指尔。”

由于李品类多多,其味本难化一,但有苦涩者不可食之说,大抵可以甘酸二味者为李果之味论之。而《疏证》又言“大率皮赤肉青味甘苦带涩者为多”,其中“涩”字,又当予以辨识。

“涩”非是五味之一,虽可由口尝而知,但它是一种触觉,不但可由口尝而知,也可由手摸而知,与滑是反义词,如《说文》曰:“涩,不滑也。”是不流畅,有阻滞感觉之意。其字形从水,声从澀(sè),象四只脚两两相抵,不可滑动之意。《灵枢·五味论》曰:“酸入于胃,其气涩以收。”可以认为酸味之气即是涩,且“酸者能收”是因其气涩而不滑,物质运行不畅,不易流散外泄而内敛的作用。此义在《素问》中屡有出现,如《痹论》谓:“胞痹者,少腹膀胱按之内痛,若沃之以汤,涩于小便,上为清涕。”《脉要精微论》谓:“诸过者切之,涩(指脉动往来艰难)者阳气有余也,滑(指脉动往来流利)者阴气有余也。”

李可食之果既“带涩者多”,则可谓之多有酸味,无论甘酸(苦者已列为不可食者)因兼有酸味,谓其味酸亦无所不可。《经》谓李味酸,当是出于此意。

《辅行诀》中,酸为肝之体味,肺之用味,心之化味。肝藏血,以血为体,得肝果之收则血内藏而肝病者宜食;少腹为肝之脉络所属,女子此处肿满,当与肝脉之血不能归藏于肝所致,得李果之酸收,则脉络之血归于肝所愈;肺之用在于主气而肃降,气逆不降则水湿聚而为浮肿,得李果之酸收则气水得下,而浮肿除;心苦缓,主血脉,其华在面,其腑小肠,惮散过用则血脉不收致气化不足,而面不华色,小肠不利,得李果之酸收则颜色润泽,小肠得利。

果仁具果之芽苗生机之所在,有类肾繁衍下代的功用,颇具生发之机,又可与肝之生发疏散相类。故甄权谓其“治女子少腹肿满”、孟诜谓其“治女子卒赤白带下有验”。肾主骨,骨折者得李果之助肾气则易愈合,外伤之瘀血得其助则易于化解消散。故《别录》谓其“主僵仆跻,瘀血,骨折”。

李根皮为李根部之皮,根位下,有吸收营养上输枝干花叶果实之用,当具李之基质特性。肺主皮毛,主卫外之气,李果可助肺用而酸收,根皮亦当有此基质而有相类之功。其在下酸收,可使如豚奔上之逆气得下;其大寒而上输阴津,而使上焦之火得以消降而除心烦、止消渴、治齿痛、除痼热;赤白带、痢多为湿热壅滞之病,类似暑气之当去不去者,得其酸收清肃,自可痊愈;可除热,可祛湿,可降逆,可走皮,则疮毒不生;能愈上下内外诸疾之物,谓其调中正是理之自然。

五、心火果杏、杏核仁

《灵枢·五味》谓杏为心病宜食之味,味苦。

《本经》谓:“杏核仁,味甘,温,主咳逆上气雷鸣,喉痹,下气,产乳,金疮,寒心,奔豚,惊痫。”

《别录》谓其“苦,冷利,有毒,心下烦热,风气去来,时行头痛,解肌,消心下急,杀狗毒。五月采之,其两仁者杀人,可以毒狗。生晋山川谷。”

《齐民要术》引《西京杂记》之文并出按曰:“梅花早而白,杏花晚而红,梅实小而酸,核有细纹,杏实大而甜,核无文采,白梅任调食及齑,杏则不可任此用,世人或不能辨,言梅杏为一物,失之远矣。”

《疏证》与卢子繇曰:“杏为心果,心主脉故杏有络,桃为肺果,肺主毛,故桃有毛,此言解杏与桃是矣。”

民国九年《绵竹县志·卷八》云:“杨行密(852~905,唐末著名政治家,字化源,庐州合肥人,即今之安徽长丰)改名为甜梅。”并云夏伟瑛认为:“杏的得名,与树叶的形状有关,珩是由两块半圆形的曲玉相对而成,所以珩以双数计。”杏“叶似梅,圆而有尖,二月开红花,结实红色,似梅则味酸,似桃则味甜。”“珩、苔、荇、杏为一组同源词,意有相通之处”,杏之叶似珩之状,而取为名。

《神农本草经疏·杏核仁》云:“杏核仁禀春温之气,而兼火土之化以生,故《本经》味甘,气温,《别录》加苦,有毒,其言冷利者,以其利下行之故,非真冷也。气薄味厚,阴中微阳,降也。入手太阴经,太阴为清肃之脏,邪客之则咳逆上气,火炎乘金,则为喉痹。杏仁润利下行,苦温而散滞,则咳逆上气喉痹得除矣。其主心下烦热者,邪热客于心肺之分也,风气去来,时行头痛者,肺主皮毛,风邪自外而入也,温能解肌,苦能泄热,故仲景麻黄汤用之,亦取其有发散之功也。主产乳,金疮者,亦指为风寒乘之者而言之。消心下急者,以其润唇利而下气也。心寒奔豚者,心虚而肾邪乘之也。惊痫者,痰热盛也,总之取其下气消痰,温散甘和,苦泄润利之功也。”

《别录》谓杏生晋山川谷,芜荑条下亦谓生于此,考诸手头资料,未见以晋山为地名者,姑且存疑待考,或当是三晋之山之泛称。《纲目》引苏颂曰:“今处处有之”,可知至晚在宋代已遍及各地。

《本经》与《别录》所载杏核仁之味甘苦有别,后世本草亦每以甜苦分之,并有南北杏仁核之说,谓产地以秦岭、淮河或长江为界,并谓北者味苦,南者味淡或称微甜。其实在当代同一地区亦是苦甜交错互见,以南北分称已不太准确。

有资料认为,苦杏核仁是蔷薇科植物野生山杏之果核仁,形如扁心脏状,基部纯,左右对称,种皮暗棕色,有不规则的皱纹,去仁皮有白色子叶两枚,富油性而无臭,有小毒。而甜杏核仁,则是某些栽培品种的核仁,味淡不苦,比苦者大而左右对称,表面淡棕色。无毒。若晋山所指确是三晋之山,则这种分类方法正符合《本草经集注》中以苦甘分类的模式。即《本经》所言者即今之甜杏核仁,《别录》所载者即今之苦杏核仁。

至于杏果之味,“梗洼处杏肉苦的则仁苦,果梗洼处越苦则仁也越苦。”(见《北方果树》杂志,1999年第12期)可见果肉亦有甘苦之分。《内经》谓杏为心果,味苦,所指即今之野生杏果。杏之所以被认为系心之果,应该是其花红,叶、核仁有似心脏,果肉中脉络色赤有心火之形色(仁皮棕色,亦有红色之义),果成熟于仲夏心火当令之时,其味又有心火体味之苦味者。

同时,杏之果皮及肉,有色兼红黄而谓之杏黄者,尽管杏色有多种,但杏黄作为一个特殊色彩已被人熟知,可作杏的代表色彩,其多为此色是符合实际情况的。由于黄为土色,甘为土之用味,果肉有黄或兼黄之色,味有甘或兼甘者,故其又有属脾土或兼属脾土之性。

《内经》谓杏为心果,味苦,心病者宜食,《辅行诀》亦谓其味苦,而为主之味,即肾之用味,二者似是有别,实则统一。《辅行诀》从水火一家的理念出发,将苦定为心之体味。《内经》谓“病起于过用,”心属火,性急炎上而散惮,以软为德,主神明,不受邪而以包络代之。心火过用则热亢气上而急迫,神气不安,感淫邪者则包络受之而累及其厥阴之经脉。且因火土同治,而病证亦可在心下脘腹,诸证可用心之体味苦药,以坚闭其火热之气,而不至生燥失柔,使神不受扰而安,气得下而不逆,厥阴风木之经证亦因之而除。如《别录》苦杏核仁所主之证中,心下急和烦热,为心火亢热波及中焦,殃及肌肤和扰及心神,风气去来为淫邪客于手足厥阴之经脉。

《本经》杏核仁所主之证,咳逆上气、奔豚、雷鸣、喉痹,莫不为气机上逆不降之证,得杏仁之坚闭心火炎上之势,则趋上之气转为下行而愈。其因火亢生痰,扰乱神明之惊痫,得杏仁之坚闭痰火而除。

至于寒心一证,笔者认为,亦系一种神志证状,而非是心受寒邪,是指惊恐、痛心、失望等情志过度,并有战栗如寒的症状,如词语之胆战心寒、不寒而战之义,它与宣发心阳之桂枝甘草汤所主之“叉手欲冒心”证同而法异,此是从闭藏心气以减耗入手,彼是助心阳而发挥其用入手。杏仁多含油脂,富有助生心火之精华,桂枝味辛助阳,宣畅发挥心之阳气,殊途同功,学者当识。

产乳之疾,时值大虚,且乳房属中土多气多血之阳明经脉,乳头属心之外卫厥阴风木之经脉,杏仁多脂而可助火土之气以补其虚,可坚闭心气以减耗,增收减支,正气内存,邪气外出,病何由不愈?

金疮系人体被金属利器所伤,导致肌体破损,血液溢出经脉,或排出体外而筋脉失荣,或瘀阻经脉运行,均可导致肿胀疼痛。血不养筋,风邪侵入者,可见风动之寒热,阵发拘挛,口噤不开。甚则角弓反张,喘促痰鸣等类似现代之破伤风证。杏仁苦坚闭藏,可使血不外出,离经而瘀者亦可化而归经,而止其痛,消其肿胀。且其多含油脂,可润其筋脉以止其痉,滑利痰涎而止其喉鸣,宣发肺气而取汗止喘。《千金方》用杏仁杵膏厚敷伤处,灯烛炙烤以治金疮中风,角弓反张者,当即是此证。唐代僧医蔺道人(约790~850年)所著《仙授理伤续断秘方》载有杏仁酒制剂外摩治破伤风肿者,亦指此证。又笔者当地流传治破伤风秘方甚验,系生杏仁,羊屎焙焦,各七粒,黄酒冲服,取汗即愈(《杨氏家传方》载有此方)。

而且杏果之色味,春天时不熟而色青味酸,夏日则熟而转色黄味甘,颇具春木转至夏火而暑土之造化机杼。果木之核仁,具有发芽扎根生生之机,发芽乃疏散宣畅而升举之象,扎根则达为内收下达之征。正因如此,可以认为杏仁核在由生至成过程中,备受生发宣畅和收降的相互作用,而有促进金木交互,协调收发升降之失常之能。更因升与降、收与发均以中土为枢,不协者得之则调和,则亦可谓其有安中土之功。杏仁可协调收发即可调和营卫,淫邪在于肌表之时行头痛、肌痹用之可解;杏仁可协调升降即可安中土,而可治上下气机失序之心下急。

杏仁书载其味均称有甘苦之分,今论其治均从苦为说,似有失偏颇,然而《辅行诀》以苦为心之体味,肾之用味,本身即已解答了这个问题。因苦在心为体味,即具制约心火上炎趋外之性而可收降使下,在肾为用味,即具有制约肾水趋下凝收(肾气寒,则凝水)之性,此正是心火常欲下潜,肾水常欲上承,心肾水火交济之生理。杏仁味苦之药理,充分表现了这种对人体生理动态的调理作用。笔者认为,杏仁分甘苦的记载,只是对杏野生和家植品种不同的分类,毕竟二者相同处多多,而功用近似,只是苦者力较胜而已,也正因如此,历代医家也有苦者良,甘者只堪用作食脯,甚至入药用苦不用甘的认识。

杏核仁甘苦之别还在于有毒与无毒。即苦者有毒,甘者无毒。苦甚者毒亦大。并有双仁者杀人及其毒在皮尖之说。现代已证实其毒为氰化物,内服过量可致死。入药用去皮尖或泡、炒过者。误服或服用过量而中毒者,可用杏根皮煎服以解之。有资料证明,儿童一次吃数粒至20粒生杏仁,成人一次吃40~60粒生杏仁即可中毒,出现肢端麻木、触觉迟钝、肌肉弛缓无力,甚至死亡。若用之饲狗,则狗亦可中毒而亡。

同时,生杏仁又可解狗毒。所谓狗毒,当是指狗口中涎液入于人体或过食狗肉所至的食积,如《纲目》所引冠氏治狗咬伤方,即是口嚼杏仁外涂。所引梅师治食狗不消,心下坚胀方,是口嚼服杏仁14粒。其他方书治一般食积方中有杏仁者亦屡见不鲜,同时亦不乏生用外敷之方,可以认为其所以解毒,当是以毒解毒之功,或即其升降气机,调和内外上下而安中土之效用。中土乃升降出入之枢,万物所生所归之地,所中之毒邪亦当因之而排泄化解,即所谓其能解毒之意。

第三节 五谷酿制品

谷是指带壳的粮食。是我国人民养生的根本。《素问·平人气象论》谓:“人以水谷为本,故绝水谷则死。”五谷为养,是《内经》重要学术思想之一。《辅行诀》在《内经》五谷性味的基础上,取五谷酿制品,不含渣滓而不生秽气,富有其精华而容易吸收,发挥作用快的特点,作为治疗虚劳方的药物,是《内经》“五谷为养”和道家“吃五谷,百病出”辟谷养生思想的有机结合。

谷类品类繁多,古有百谷之说,是概指一切谷物而言。春秋战国时期出现了五谷一词,最早见于《论语·微子》“四体不勤,五谷不分”一语,所指当是当时人们作为主食的五种谷物,在五行思想的影响下产生的命名。随着时代的变迁,五谷具体所指亦有所变化。主要表现是有无稻和麻的差别。由于黄河流域是我国先民的发祥地,北方是经济文化中心,适应北方种植的大麻被列入五谷之一,随着南方的不断繁荣发达,适于雨水较多地区种植的水稻,又被列入五谷之一,合称为六谷。即《吕氏春秋·审时》论栽种所提到的禾(即稷)、黍、稻、麻、菽(即豆)、麦。由于五行理念的支配,产生了以稻代替兼取纤维供纺织的麻,形成了两种不同的五谷内容。由于小麦和大麦、小豆和大豆的物种分类,故汉代郑玄又有九谷之说。

同时由于谷类的产地或品种的不同,也有名称的差异,如稻米之黏与不黏则糯、粳之分,稷米黏与不黏则有黍稷两名,豆有赤、黑诸色而分数种,麻有国产及引进不同而分胡、汉之名,《内经》又非一人一时之作,故五谷的具体所指,及味、脏归属,各篇差异甚大。《辅行诀》所用谷类酿制品,虽未明载其原料和酿制方法,但酿制品之味,完全与其所治脏之用味相切合,体现了五脏虚劳宜补,用本脏之用味的用药法则。其原料基本与《素问·五音五味》或《灵枢·五味·脏病宜食》所载相符。

一、肝木谷物麻油

《灵枢·脏病者宜食》谓麻系肝病宜食之谷,味酸。

《本经》谓:“麻子味甘,平,主补中益气,久服肥健不老神仙。”

《别录》谓其“无毒,(主)中风汗出,逐水利小便,破积血,复血脉,乳妇产后余疾,长发,可为沐药。九月采,入土者损人。生泰山川谷。”

《本经》谓:“胡麻,味甘,平,主伤中虚羸,补五内,益气力,长肌肉,填髓脑,久服轻身不老,一名巨胜,叶名青囊,青囊味甘苦,主五脏邪气,风寒湿痹,益气补脑髓,坚筋骨,久服耳目聪明,不饥不老,增寿,巨胜苗也。”

《别录》谓其“无毒,坚筋骨,疗金疮,止痛,及伤寒温疟,大吐后虚热羸困,明耳目,耐饥渴,延年。以作油。微寒,利大肠,胞衣不落者,摩疮肿,生秃发。一名狗虱,一名方茎,一名鸿藏,生上党川泽。(青囊)无毒,生中原川谷。”

麻在我国的种植有悠久的历史,据当代浙江文管理委员会考察,湖州钱山漾新石器时期遗址中,和杭州水田畈史前遗址中,发现有古芝麻的种子,这些芝麻种子至晚是春秋时期的遗物。

正因麻的种植历史和用途甚多的原因,对其分类的方法不一,而生成诸多名称,在麻的名实问题上存有一定的混乱,但基本可分汉麻和胡麻两大类。汉麻是指我国固有的品种,又称大麻;胡麻是汉代张骞从大宛(今之西亚地区)引进到我国内蒙古、宁夏等西北地区的品种。应当指出,这种分类方法并不精确,还有属植物科别、产地、有毒与否、含油和纤维的多少及其他性能等等不同之处。因此要澄清《辅行诀》所用麻油,所用原料是当代的那一种确不易,但是我们不妨对各种类麻的情况进行分析,结合《辅行诀》所用麻油的目的和使用方法等方面判断,庶几不至大误。

亚麻:属一年生草本,植物纤维多,亦是油料作物,也称胡麻,其籽实炒制压榨所得之油,对孕妇幼儿特别有益,故又称月子油和聪明油。

芝麻:属芝麻科一年生草本植物,籽粒含油量高,陶弘景云:“八谷之中,惟此为良,仙家作饭饵之,断谷长生。”即《本经》所载之胡麻、巨胜。《别录》称其无毒,并记载了其油的药用功能和主治。

大麻:

元代吴瑞《日用本草》称为火麻;

宋代罗愿《尔雅翼》称为汉麻,俗名黄麻;

唐代孔颖达《诗疏》称“雄者为枲麻、牡麻,雌者名苴、苎麻”;

《纲目》引《本经》谓“其花名麻蒉”,麻蒉“一名麻勃,麻花上勃勃者,七月七日采之良”;

《纲目》引弘景曰“麻蒉即牡麻,牡麻则无实,今人做布及履用之”;

《纲目》引苏恭曰“蒉即麻实,非花也”;

《纲目》引吴普曰“麻蒉一名麻蓝,一名青葛”,“神农:辛,雷公:甘,岐伯:有毒”;

《纲目》李时珍有“麻有蒉即麻子之连壳者,故《周礼》朝事笾供蒉,《月令》食麻,与大麻可食,蒉可供稍有分别,壳有毒而仁无毒也”之说;

《纲目》引《本经》谓麻蒉:“辛平有毒,主治五劳七伤,多食令人见鬼狂走。”

当代资料称:

印度大麻属荨麻目大麻科大麻属,多年生植物。能用来制造毒品的大麻,并非指所有的大麻,而是专指印度大麻中的较矮小,多分枝的变种,其雌花枝上的顶端、叶、种子及茎中均含大麻脂。

在黑龙江、内蒙古的大麻称线麻,安徽的称寒麻,广西的称火麻,云南的称云麻,新疆的称大麻,河南的称魁麻。

公元200多年,已有关于油用亚麻的记载,《三国志·魏志》云:“孙权至合肥新城……折松为炬,灌以麻油……”作照明的原料,当时的麻油是用石臼法或木榨法。晋·张华《博物志》所记“煎麻油水气尽无烟,不复沸则还冷”,和用麻油煎制豆豉法“以麻油蒸讫,复暴之已,乃止”,是有关香油(芝麻油)最早的记载。已有1600年的历史了。南北朝时,香油已广泛用于餐饮。唐宋时代被视为最上等的食用油,应用更加普遍了。

麻在我国的悠久历史,是其品类多多的重要原因,致使其具体物种的名实问题甚多,历代学者争讼不已,难有定论。笔者认为不易考订之事,不妨放弃,而从其实用方面着手,判断其特性,认定《辅行诀》麻油究是何物的方法是可行的。

麻在历史上的使用,不外四个方面:

一是作为纤维原料的重要来源,尤其在古代更是如此。人们穿衣所需的布料和日常生活中所需的线、绳等,主要靠麻的纤维去满足,故有为“国纺源头,万年衣祖”之称。直到宋代,才由棉花的引进和大面积的种植,逐渐代替了以麻为主的地位。如线麻、荨麻、亚麻的茎干纤维较多,当属此类,多属大麻类,但其子粒中亦含油脂。甚至有些品种含有较多的油脂,如亚麻即属此类。

二是可做谷类以供饮食之需。古代将其列为五谷或九谷、八谷之一,可见当时麻是比较重要的粮食作物之一。清代吴其睿《植物名实图考》云:“麻子不以入食,始于近代”,从《内经》或《吕氏春秋》麻被列入谷类至明清,漫长的作为食品的历史,必是建立在其前人们采食经验的基础之上的。所谓神农“辨五谷”,“尝百草”而播五谷,宣药疗疾,织麻为衣,其间必有曲折,一日间遇七十毒的传说,即可说明这一过程。麻作为《内经》五谷之一,《本经》所载药物之一,《周礼》又谓“朝事笾(古代用竹编成形如豆的一种用来盛果实的食器)供篑”说明至晚在春秋时期,人们对麻的食用已有成熟的经验了。在之后的历史长河中,道家用于炼丹、供奉(宗教祭祀和宴会用品),医家作为药物使用。

所食用部分,当是其籽及其籽所榨出之油。其油多含籽之精华,除可用于烹饪调味,炸煎食物外,尚用于日常生活中的照明和润滑。

三是作为药物使用:古代而这种用途的发现,必然是在作为谷粮的过程中,逐渐被认识和采用的。神农辨五谷,尝百草的过程,会发现其养生价值而列为五谷之一并将其功用载入本草之中。

同时也发现了其品种的不同,有有毒与无毒之别。有毒者自然会被从谷类中淘汰。服用有毒之麻的体验,也会加深其对人体不良作用的认识,而这种不良作用,正是某些病证的克星,因此被医家所采用而笔之于书。如《别录》谓胡麻无毒,岐伯和《本经》皆谓麻簧有毒,是所指品种不同之故(时珍则认为是壳有毒而仁无毒)。根据当代出土文物考证可知,国产汉麻本来就有有毒无毒两类,因此以胡汉分类的价值应当重估。其实《齐民要术》中,已明确指出了以张骞从西域引进者为胡麻,与汉麻分别命名之非:“张骞外国得胡麻,今俗人呼为乌麻者,非也。”

现代研究证实,有毒的大麻含二种作用相反的成分,即四氢大麻二酚和四酚,后者会增强大脑纹状体等区域的活性,并削弱另一些大脑区域的活性,使对不重要的外界刺激反应强度增加,对重要的外界刺激反应强度减弱,因此吸毒会使精神恍惚。大量服用大麻,会使人产生幻觉,并令其步调蹒跚不稳,言语失常。这与《纲目》引《本经》“(麻簧)多食令人见鬼狂走”的记载颇有相同之处。而且麻子条下又有“久服令人肥健不老神仙”之说,亦有系对神经刺激作用描述的可能,因此可以认为,古代麻的药用,有有毒无毒两类。

大麻作为毒品,已被列入剧毒而被严禁服用,而古医籍中虽有有毒无毒之说,但无论有毒无毒,多有补益健身,令人长寿不老之说,对其毒副作用所载略而不明,况古今名实变种问题更是千头万绪,盘根错节,在临床使用时要万分谨慎,以免事故发生。

如果经认真深入研究,有切实的科学依据,也不必因噎废食,以免良药埋没,不能发挥其作用。有人认为大麻对治疗精神病是很有前途的。有关部门应组织强有力的专家开展这项研究工作,使毒品变宝,造福于人类。

四是由于有毒的大麻,可使人情绪与心境有所变化,对思维、精神、感知等方面有所影响,有强力止痛,稳定情绪,减少忧郁,增加食欲,令人精力充沛等等作用,以及服用过量引起幻觉狂妄谵语等表现,很容易引起宗教学家的重视、崇拜,产生研究兴趣。儒学虽系显学,在其典籍《周礼》中,亦有“事笾供篑”记载,可见古代先民对其神奇作用普遍的崇尚。道教则用于炼丹以期长生不老,通神明。据《纲目》引《别录》文可知,陶弘景即有大麻与人参同食,可令人具有预见将来的神奇魔力。佛教《苏悉地经》中,亦将麻列为五谷之一(稻、大麦、小麦、小豆、胡麻)。在佛教盛行的印度,大麻被人们作为供奉女神的供品,也用于力量之神喻伽之消费,同时在宗教仪式规定的情况下,人们也会有智慧的服用大麻。

根据历代用麻的情况可以认为,古人对其性能有着深刻细致的认识,无论有毒或无毒品种,都有实用经验和理论上的升华。古代文献记载已有有毒无毒之分,味属则有酸、甘、辛之不同。约而言之,《内经》从其所先入某脏着眼,则谓其味酸,《本经》从属谷类平和而论则谓之味甘,谓其辛味者为特指麻痹而言,当是从其性之暴烈有毒,对人体有强刺激而定者。在当今生活及药用方面,应严格遵循无毒者可食,有毒者禁用的规定。

《辅行诀》虚劳五补汤中之养生补肝汤中用麻油,以其他四方所用之谷类制品之通则,当是所补脏之用味,即辛味,应当是辛味的麻簧所制之油。然而尽管麻簧有主治五劳七伤之说,用于虚极之有效,也不会被陶氏当作常用谷类之品使用。尤其当代已明确认识到麻毒的危害之大,更不可确定此方中之麻油即麻簧油。同时也应了解麻毒虽剧,但食之不会成瘾,是当代共识,或顽重之病非毒之力巨不可攻克,故也不能绝对排除所用系麻簧油,此事关重大,有待现代科学的研究证实始可使用,绝不可轻易妄试。

从《本经》和《别录》所载胡麻主治病证而论,则胡麻完全适合虚劳之病,且《别录》又特标明其“无毒”,陶氏认为是八谷中最良,可作饭食的芝麻(当是胡麻类),可以久服。只是书载其味甘平,似与陶氏五味组方理论不符。

笔者认为甘平为淡味,可随各味而变,而所用系该物所制之油,其油即香油。之所以称为香油,是其味极为香窜,而香与辛味,有诸多共同功用,香与辛都有发散、行气、活血的作用和浓烈的刺激性,只是香为由鼻闻所知之气味,辛是由口舌品尝而知的滋味,都具备“辛者能散”的功用,因此称芝麻油味辛亦不无道理。况且诸传抄本中,养生补肝汤即有为胡麻油者。

总之《辅行诀》中所用之麻油,从各方面考察即是芝麻油。

二、心火谷物麦酒

《灵枢·脏病者宜食》谓麦为心病者宜食之谷,味苦。

《别录》谓:“酒:苦甘辛,大热有毒,主行药势,杀百邪恶毒气。”

《周礼·天官·酒正》谓:“掌酒之政令,以式法授酒材……辨五齐之名,一曰泛齐,二曰醴齐,三曰盎齐,四曰醍齐,五曰沉齐。辨三酒之物,一曰事酒,二曰昔酒,三曰清酒。”

中国文物出版社2003年5月出版的《太平广记·卷六十一·消肠酒》云:“张华为醇酒,煮三薇以渍曲蘖,蘖出西羌,曲出北胡,胡中有指星麦,四月火星出,获麦而食之。蘖用水荡,三夕而萌芽,以平旦时,鸡初鸣而用之,俗人谓之鸡鸣麦,以酿酒,清美鬯(是以黑黍为酿酒原料,加郁金香酿成),久含令人齿动,若大醉不摇荡,使人肝肠烂,当时谓之消肠酒,或云:醇可为长宵乐,二者说同而事异焉。(出自王子年《拾遗记》)”。

《别录》谓:“小麦:味甘,微寒,无毒,主除寒热,止烦渴,咽燥,利小便,养肝气,止漏血,唾血。以作曲,温,消谷,止利;以作面,温,不能清热止烦。”

《别录》谓:“大麦:味咸,微寒,无毒,主消渴,除热,益气,调中。”

《齐民要术·大小麦第十》引《广雅》曰:“大麦,辫也,小麦,徕也。”又引《陶隐居本草》云:“大麦为五谷长,即今之裸麦也,一名辫麦,似矿麦,唯无皮耳。矿麦,此是今马食者。”

我国酿酒历史悠久,源远流长,已有4~5千年的历史,是世界酒三大源头之一。商周时期,对酒的酿制所用原料、工艺流程,即有了成熟的模式和方法。酿酒原料所用有黍、谷、麦、粱、秫等多种,其工艺则有液发酵和曲发酵之不同。

《周礼》所谓之五齐,“齐”是指粢米,即黍米,五齐即是用黍米酿酒过程五个阶段,及其各阶段不同规格的产品。其泛齐是醴醅膨胀阶段,尚无酒度;醴齐是糖化作用旺盛阶段,醪味发甜而酒非常淡薄,酒度数很低;盎齐是发酵旺盛,泡多出声阶段,酒度较大;醍齐是醪呈红色阶段,酒精增多,气味醇厚;沉齐是发酵停止,酒糟下沉阶段,酒液清澈,已为成品。其所谓之三酒,事酒是专为祭祀准备的酒,有事时临时酿造,酿制期短,酒成即用;昔酒是酒酿成后,经过一段贮存时间才饮用的酒,供人们平时饮用;清酒是经过过滤,酒液清澈不浊,气味清纯的高档酒,用于医药或祭祀。唐代李白《行路难》有“金樽清酒斗十千,玉盘珍馐直万钱”之句说明唐代尚有清酒这名称,至清代则“清酒”一词在我国已消失。

《辅行诀》治虚劳调神补心汤中用所用之谷制品,诸传承本中均为清酒,惟张广荣先生所抄之《别集本》中为麦酒。由于清酒是经过滤而不混浊之酒,乃对浊酒而言者,无制作原料的意义,难以判定其味属。

以该书的学术思想而论,虚劳五补汤所用均当是所补之脏用味的谷制品,调神补心方中所用当为心之用味咸,其酒当是以咸味之谷所酿制者。以《别集本》所用之麦酒而论,则当是如《别录》谓之咸味的大麦所酿造的酒。但该本中只言麦酒,并未闻明言为大麦酒,而大麦与小麦味属又有所不同,不可混同而言,如此看来,麦酒所指仍是茫然。

其实因为大麦的种植历史比小麦早,大麦早熟,易于管理,适应性强,为人们作为谷类食品较早。远在新石器时代中期,居住在青海的古羌族,就已在黄河上游开始栽培了,距今已有5000年的历史。而小麦需经冬而熟,故古人称之为宿麦,其生长期较长,管理不便,不是最早的主要农作物。直至汉武帝时代,朝廷采纳董仲舒“劝民种宿麦”(见《前汉·武帝纪》)的建议,才开始推广。

《晋书·世祖武帝》载:太康九年(公元288年)夏四月“陇西陨霜,伤宿麦”,可知当时小麦仍被称为宿麦,张华系西晋人,生于232年,卒于300年,当时小麦仍被称为宿麦,故其所制之消肠酒,所用之麦,仍是指大麦而言。陶氏称其为“五谷之长”,足见南北朝时仍以大麦为主要谷类。

由此可见,《辅行诀》所录至晚是汉代作品的《汤液经》中的麦酒,当指大麦所酿之酒无疑。至于清酒之称,当是唐初整理《辅行诀》者所为。

张华用大麦芽所酿之消肠酒,无论所用原料还是酿造工艺,都与现代的啤酒极为相似,乃我国古代之啤酒。其渍曲蘖所用之三薇,笔者臆测或为被誉称蔷薇三姐妹的三种香花,即蔷薇、月季和玫瑰,借花香以调酒之气味,增强酒的清香浓郁。

《太平广记》是一部记述历史传说、神话故事、奇闻异事的作品,但也有一定的科学价值和补正史之缺的作用,值得认真对待和科学考证。如本文所引消肠酒可令人肝肠烂之说,即不可轻信。尽管大麦有消食化积的作用,所制之酒会更强烈,也不会使人肝肠破断。但从此消肠酒之名称来看,其消解肠中宿食结聚之力大是可以理解的。近贤张锡纯《医学衷中参西录》大麦芽解谓“化学家生麦芽于理石(即石膏)上,其根蟠曲之处,理石皆成微凹,可征其消化之力。”《本草备要》称其“散结祛痰,消一切米面果食积。”大麦芽可消坚顽固结之食积,符合咸味能软坚的功用,应该是《别录》称其味咸的根据,同时也是陶氏调神补心汤中用大麦酒以行咸软之气势,治疗虚劳气化衰微,势力不济而有结食坚积不化的病证。

脏气互乘,虚实夹杂为虚劳病主要特点,调神补心方主治症状只记有“神志恍惚,烦躁不宁”之神情症状,而不及肠中食积结聚,似麦酒与证无关。其实其神志恍惚是心虚之证,正宜用心病宜食之谷,即咸味大麦之精华以营养之;其烦为肾水不能上济而心火自焚。若肠中宿食结聚而生积火,食积渍在胃肠,胃肠属土,火土一家而心火因之而炽,则生烦躁,大麦芽味咸可消肠中结积使火无由以生。使肾水心火交济之通路畅达,心火下交,肾水上济,热火皆除而益于劳损之康复。

三、脾土谷物黄饴

《本经》谓饴糖“味甘,主补虚乏。”

《别录》谓其“微温,止渴去血。”

《疏证》引陶隐居云:“酒与糖并米麦所为,而品分中上,良缘糖和润而优,酒经醺乱而劣。”

《说文》云:“饴,畅也。”“饴,米煎也。”

《纲目》时珍曰:“按刘熙(东汉末经学家,约生于160年左右)《释名》云:糖之清者为饴,形怡怡然也,稠者为惕,强硬如锡也。”引弘景曰:“方家用饴,乃云胶饴,是湿糖如蜜者,其凝强及发白者饴糖,不入药用。”又引韩保升(五代后蜀人,公元十世纪在世)曰:“饴,软糖也,此人谓之餳,(较强厚的称餳,较柔薄的称饴),糯米、粳米、秫、粟米、蜀秫米、大麻子、枳椇子(即拐枣)、黄精、白术并堪熬造,惟以糯米作者入药,粟米者次之,余但可食耳。”

《齐民要术》引史游(西汉时人约公元前48~33年)《急就篇》云:“馓(生但反)、饴、餳(即今之糖字)”又引《食经》(北魏·清河道士崔浩所作,清河即今山东武城西,卒于450年。另:隋·谢讽亦有同名著作,其人生平不详)作饴法:“取黍米一石,炊作黍,着盆中,蘖末一斗调和。一宿,则得一斗五斛。”并有粱米、稷米者,餳如水晶色;用青芽(小麦芽)成饼蘖所造者为黑餳;用大麦蘖所造者为琥珀餳(褐黄色)的记载。

《疏证》云:“饴,凡谷之黏者皆可为之,渍过蒸熟,每一石用大麦蘖一斗八升,和水磨汁,倾入其中,少假即生饴,如蜜而稀,色如胶,所谓胶饴是也。其稍干者,谓之餳,其熬令甘硬,牵即色白者,谓之溏。”

《灵枢·五味·脏病者宜食》以秔米为脾病宜食之谷,味甘。

《别录》谓粳米“味甘苦,平,无毒,主益气,止烦,止泄。”

《纲目》引《别录》谓:“黍米,甘,温,无毒,久食令人多热,烦。”(通指诸黍米)

《疏证》引《纲目》参《齐民要术》云:“秫即粟之糯者。粟,粱属,颗粒较小于梁,粱穗大而毛长粒粗,粟穗小而毛短,粒细,苗俱似茅,种植之时,燥湿之宜,杷劳之法,一同于谷,收刈欲晚,以其性不零落,早刈则损实也。”

仲景方中用饴,曰饴糖和胶饴,《辅行诀》大阳旦汤中名为饴,独建中补脾方作黄饴。此一“黄”字,应是陶氏“凝强及发白者饴糖,不入药用”学术的体现。同时它独见于五行五脏辨证的虚劳补方中,更是其五行五色五脏辨证用药思想的体现。笔者认为,其建中补脾方中之黄饴,究系何物,其制作原料是何物,当从接近陶氏生活年代及其本人的相关资料中寻求,庶几符合原物之名实。

如前所引《食经》作者崔浩卒后6年,陶弘景出生,二人又皆是知名道家人士,陶氏很可能在《辅行诀》中运用了《食经》的造饴方法。即便此《食经》为隋代(581~618年)谢讽所作者,与陶氏卒年(536年)相差仅45~82年。况古代论人生平,多以卒年为说,其与陶氏年差会更小,甚至有与陶氏生活在同一时代的可能。更有说明陶氏黄饴所指的价值。

笔者认为,陶氏之黄饴,应当是《食经》中之琥珀饴,因琥珀之色为褐黄色,其所用之米为黍米,乃味甘色黄者,符合五行五味五色辨证用药的需要。所用之麦芽,当为大麦芽,因为书中已明确制琥珀饴用大麦芽,而且指出了用小麦芽(青芽)所造者为黑餳了。

但是《灵枢·五味》脏病者宜食中,脾病宜食者为秔,即粳。黄黍在该篇中,被列为肺病宜食之谷,其味谓辛。同篇五脏宜食则谓秔米味辛,宜肝病;《素问·脏气法时论》则谓其为粳,味辛,属肝;《金匮真言》则称稻(粳糯的通称)味辛,属肺。以脏病宜食的记载,秔米的味属和脏属才适合建中补脾之需。

黄黍,《灵枢·五味》五味脏病宜食以黄黍为肺病宜食之谷,味辛;同篇五脏宜食则属辛味,肾宜食之谷;《素问·脏气法时论》与上同;《金匮真言》谓黍,味苦,属心谷。黄黍米,即今所称之黄米,按《内经》诸篇所载之味及脏属,均不符建中补脾之需。但其色黄,陶氏手订之《别录》中又谓其味甘而取为做黄饴的原料是很正常的事。但是,因秔米在脏病者宜食中,味甘色黄脾病宜食等,都符合作黄饴的条件,且公元十世纪韩保升已提出粳为造饴原料谷物之一。因此,陶氏以粳为原料造黄饴,也并非完全不可能。

我国是古老的农业大国,先民以谷类为主要食物,种植谷类已有5000年的历史,由于各历史时期的不同,生产地域的差别,变种的增加,古代资料记载的内容不一,历代学者对谷类的名实问题考证的结果甚是纠结,争论纷纭,至今仍未能完全达到认识上的统一。对其主要名称约有谷、粟、秫、稻、粳、糯、秔、稷、黍、穄、粱等。

笔者认为,现代谷系古代泛指一切谷物的总称。狭义的谷即今之谷子,古称粟,米即今通俗所称的小米,其米黏者即秫米,即古称之粱米,其株较高,米粒较大,即今所称高粱;稻是粳和糯的统称,其中粳米又称秔米,即今之大米,黏度较小,黏度大者即糯米,今俗称江米。稷与穄同,不黏的称稷,黏性大的即黍,今俗称黄米。饴糖主要是谷类的淀粉,经麦芽的作用转化为糖而成,故凡含淀粉者皆可为之。

《疏证》云“凡谷之黏者皆可为之”,当即此义。

笔者参考当代制饴的资料,认为《辅行诀·建中补脾汤》中黄饴的制作,可采用下述简便方法;录后备参考。

取黄米(或粳米,或糯米)和大麦芽粉,二者比例为10:1,先取4倍于黄米的井水煮沸,纳入黄米,不住地搅拌,至成稠米饭,凉至不烫手时,纳入麦芽粉,待饭由稠变稀,以纱布过滤,将所得清液倾入锅中,慢火熬而不可搅动,直到浓缩成蜂蜜状,趁热灌入预备好的消毒容器中,密封,冷却后可长期存放而不变质。

四、肺金谷物白酨浆

详说请参第一章第六节·十一。

五、肾水谷物苦酒

详说可参第一章第六节·六。

第四节 五畜脏器

李时珍曰:“兽者,四足而毛之总称,地产也。豢养者谓之畜。”“二足而羽曰禽。”《灵枢·五味·脏病者宜食》以犬、羊、牛、鸡、豕为五畜,依次配属肝(味酸)、心(味苦)、脾(味甘)、肺(味辛)、肾(味咸)(《素问·五音五味》同)。其中鸡本属豢养之禽,似不当属之,但《内经》诸篇五畜均有鸡,惟《素问·金匮真言论》五畜中有马而无犬,亦不舍鸡,其故待考。

《辅行诀》治虚劳五大补汤,宗《内经》“五畜为益”之训,乃小补方中加畜之脏器而成。意在取血肉有情之品,以补益五脏精血之大虚以求速效,补助草木药力缓不逮之需。所取脏器,为与病脏所同之脏器,如肝劳取畜之肝,心劳取畜之心等,当是取其同气相求,以脏补脏的原理,实为后世所谓脏器疗法之先驱。

所用之畜,除脾用其畜牛之外,却非是病脏配属之畜。乃据万物生命之运动,以金木交互,水火既济,升降阴阳为契机,而肺金与肝木,肾水与心火交互使用,脾土为金木水火升降出入之中枢而仍用本脏之畜,增强病脏运动气化,达到振奋生机,使虚劳康复的目的。

具体而言,即肝劳用鸡肝,心劳用豕心,脾劳用牛脾,肺劳用犬肺,肾劳用羊肾。

《辅行诀》五畜脏器的使用,从药味属的角度分析,存在着一个有趣的规律,即以《灵枢·五味·脏病者宜食》所载畜之味属而论,完全符合陶氏虚劳脏之用味,及以用为补的理念。即肝以辛为用味,鸡味辛;心以咸为用味,豕味咸;脾以甘为用味,牛味甘;肺以酸为用味,犬味酸;肾以苦为用味,羊味苦。

笔者认为,这种现象绝非偶然的巧合,必然有其学术发展变化的根据,对研究陶氏五行味体用化体系的根据,以及对《内经》各篇五畜脏属差异原因的探讨,都是一个重要的线索,应引起学者的深切关注。

一、肺金畜鸡肝

《灵枢·五味·脏病者宜食》谓鸡味辛,为肺病者宜食之畜。

《本经》谓“鸡屎白主消渴,伤寒,寒热;鸡子主除热,火疮,痫痉。”

《别录》谓“鸡屎白破石淋及转筋,利小便,止遗溺,灭瘢痕;鸡子可作虎魄神物;卵白微寒,疗目热赤痛,除心下伏热,止烦满,咳逆,小儿下泄,妇人产难,胞衣不出,醯渍一宿,疗黄疸,破大烦热。”

《纲目》谓鸡肝“雄者为良。”引《别录》谓主治“起阴。”引孟诜谓“补肾,治疗心腹痛,安漏胎下血,以一具切,和酒五合服之。”附方中并有治阴痿不起、肝虚目弱、睡中遗尿诸证用鸡肝之方。

《纲目》引宗奭曰:“巽为风,为鸡。鸡于五更者,日将至巽位,感动其气而然也,今有风病者食之,无不发作,信然可验矣。”

鸡之特性与每天的时间有关,一是夜盲,二是报晓。日入西山之后为夜,日之始出为晓,与太阳之出没密切相关。夜不能视,为阴不得阳气之化,阴血不荣肝而失用,故暗然无见,不分雄雌而皆然,报晓则为公鸡之能。

古人夜分五更,以戌时为一更,亥时为二更,子时为三更,丑时为四更,寅时为五更。公鸡打鸣每夜三遍,第一遍在丑时,第二遍在丑寅之交,第三遍在寅时。昼夜之气化消长,子时为阳气初生之时,丑时阳气渐长,而雄鸡阳盛之体有所感动即鸣,太阳之气感应盛而将出土,则鸣而再鸣,可见鸡鸣与太阳运行之时位感应息息相关。近年日本科学家对鸡进行了研究和试验,认为鸡之报晓,是其大脑小脑之间的松果腺体是其生物钟所在之地,定时分泌黑色紧张素,使其能记忆和谐的规律而产生周期性的鸣叫活动。可见古人是从大自然的规律着眼以推理,今人多重局部实体中求解的思维差异。

出于昼为阳,夜为阴的理念,寅时乃阴气将尽之时,故属厥阴,在经气运行中,为络于肝的厥阴时位,与其时位之气有明显反应的鸡,自然会被古人认为具有肝之灵气,或称具肝气之造化,而能调理肝之气化失序所致的疾病,作为肝病者宜食鸡的理论根据。

如前所述,鸡之夜盲可以阴不得化阳气之化论之,阴不得化,则阴积存于内,基于体为阴,用为阳的理念,现代言语可认为是使其不夜盲的物质利用不充分,或不能利用而积存。有现代资料认为,鸡肝中含维生素A很多,是猪肝的三至四倍,有食鸡肝过多而发生维生素A中毒者,故有的本草书记有鸡肝有小毒的说法。众所周知,维生素A是提高视力、防治夜盲的有效食品,也与肝病者宜食鸡之说相合。

又如《内经》中著名的治臌胀之鸡矢醴,临床用之确有实效。曾治一重度胆原性肝硬化,收到了意想不到的效果,也证实了肝病用鸡的价值。

鸡之夜盲报晓显示了其对昼夜交替敏感的生理反应,而一年四季的昼夜交替时间有所不一,是以冬至日夜最长昼最短,太阳出于辰没于申,夏至日昼最长夜最短,太阳出于寅没于戌。由于太阳出没时间,又与所处地区纬度的差异有关,上述太阳出没时间均是以中原洛阳一带的情况而言。古人言昼夜是以昼夜时间相等的春分和秋分,即太阳出于卯没于酉之时而言。鸡入夜即盲,将旦则鸣。盲则暗而静,雌雄皆然,可谓鸡之特性属阴,鸣则声扬而动,唯雄者之能,雄鸡阳气虽较雌者盛而仍为阴畜(当为禽),故十二生肖中称酉鸡而不称卯鸡。

酉位西方,属金,为阴,为秋,其气收降,其用肃杀,万物枯萎,钟此气而生之鸡,具有非凡的生发、荣养、滋润、疏散之生命气化能力可知。尤其是雄鸡报晓,欣欣向阳之机亦在其中,其肝更当是藏储此机之地,人之虚劳至极而病在肝者用之当是益难尽述。

鸡身处金秋肃杀之地所具春木生养之性,在《灵枢·五味·脏病者宜食》中仅以一“味辛”二字言之,并列为肺病者宜食之品,且此“辛”也是配属五行十天干“庚辛金”之辛,还寓有“新”(辛者,新也)之意在内,陶氏则是把此辛作为五味之一,以五行五味体用化的理念,把此辛味作为肺金之化味、肝木之用味、脾土之体味。其中辛为肝之用味,由于肝虚即肝用不足,所以本身即已说明了肝病宜用辛味的理念,非是标新立异,只是以金木交互法则为载体,对《灵枢》学术思想的具体落实。其在脏病者宜食之畜上,所取乃是金木交互,水火既济之理,与《灵枢》所用有所不同。

陶氏所谓之金木交互之法,在肝劳虚极,脏气互乘,虚实错综,生机衰微,气化不济之证,受命于金鸡之肝以克中求化,败中取胜,危中救生,善心妙术,真是养生之千古绝唱,值得令习养生者发省。

《周易·说卦》云:“巽为鸡”,唐代李鼎祚《周易集解》曰:“九家易曰应八风也,风应节而变,变不失时,鸡至时而鸣,与风相应也,二九十八,主风精,为鸡,故鸡十八日剖而成雏,二九顺阳历,故鸡知时而鸣也。”李氏认为鸡可有两方面可与风相类比,一是鸡定时鸣叫司晨,如四季八节之不同,定时转换,二是雏鸡之成要经过二个九天的孵育期,九是最大的阳数,而风性属阳。笔者认为,古人论数理,是依其个位数而论为基础,此十八日孵育期当以八论之。五行之生成数,主风之肝木生于三成于八,正合形成雏鸡之日数。

《周易·说卦》云:“风以散之”,又言“(帝)齐乎巽……桡万物者莫疾乎风”。是言万物莫不因风气而生长,又莫不以风为害。即风能鼓桡万物,春则发散,使草木枝叶滋润,秋则摧残,使草木枝条枯萎。助人生机之风如春和之风,陶氏肝劳方所以用之,摧残邪厉之风如秋杀之风,宗奭所谓之风病者服之无不发作。笔者认为,虚证用鸡甚佳,有风证亦在所不忌,如产后用鸡补之习俗,未闻有不良反应者。实证恶厉之风,用之当慎,当防动风之虞。

鸡子黄与鸡子白均为鸡子内之物,鸡子为鸡所产之卵,是孵育其子代之品,是富有生生化育之机者。《纲目》云:“卵白其气清,性微寒”,“卵黄其气浑,性温”鸡子白味薄,精不足者补之以气节,故白可润肺利咽,清热解毒草;鸡子黄,气味俱厚,形不足者补之以味,故能补形,长于养血滋阴润燥熄风。滋阴精则可以恋阳,引心火下潜而除烦,承平心火亢盛自焚之燥,《辅行诀》朱鸟汤证,其心气不足,内生烦热,坐卧不安,缘于肾中阴精不得上承;挟外感之邪热动血而出则出血;心火不得下潜以温中土肾水,则水湿不化而下利而出。乃心肾不交,水火不济之证,故用鸡子黄血肉有情之品,补其精血,滋阴润燥,以图肾阴上承心火潜降之机。

又鸡食砂石玻璃炭渣等物,皆能消化无余。之所以如此,是鸡无牙,所进之食物的消磨,全靠在肌胃中与砂石等硬物混合一起,借助肌胃强有力的节律收缩,使其蠕动磨化为糜,而且其肌胃内膜(即药用之鸡内金)又坚韧厚实,经得起砂石强烈的撞击,肌胃强大收缩力,可类比《辅行诀》肺金以酸收为用,其巨大的化石能力,可以类比肺金以咸软为体的理念,从而理解鸡内金助消化治食积,消磨结石坚症的原因。增强鸡性属金,本即咸软之体,有酸收之用的自身造化之机。

其实如此论鸡,并不妨碍前述鸡之化味为辛,为肝用味之说,因为化味辛在肝才是用味,是表述金木二者相互关系之事,此以酸为用,是肺金本身之事,不可混为一谈。

二、肾水畜猪心

《灵枢·五味·脏病者宜食》谓猪味咸,为肾脏病者宜食之畜。

《纲目》谓:豕心“甘咸,平,无毒。”引《别录》治“惊邪忧恚”;引刘元素曰:“猪,水畜也,故心可以镇恍惚”;引孙思邈:治“虚悸气逆,妇人产后中风,血气惊怒”;引《林氏小说》云:“豕食不洁,故人谓之豕,坎为豕,水畜而性趋下,喜秽也。”

《周易·说卦》谓:“坎为豕。”《周易集解》注之曰:“九家易曰:污辱卑下也,六九五十四,主时精,为豕,故豕怀胎四月而生,宣时理节是其义也。”

自然之气化,天为气,地为形,天气在上清,地气在下而浊,火性炎上,水性润下。下为水之所归,如人之肾在下焦,为聚污排秽之地,其为卦亦坎,乃一阳陷于二阴之象。猪食不洁,纳秽入污,亦坎之象,与肾水同气,故称肾畜。性为阴,而阳陷其中,坎卦之形即上下两爻为阴,中间一爻为阳。阴中之阳乃是真阳,心属火为阳之象,故猪心可应此坎之中爻。人病心之劳损,真阳衰惫,可借阴中之阳以助之,则有益于虚劳之康复。

通常人们对猪的认识多有误解,将其视为愚蠢、肮脏的代表,如以“猪脑子”“笨猪”、“脏猪”等喻人之顽愚和不卫生。但事实并非如此。猪在这些方面确实被人误解,蒙受了不白之冤。据现代美国学者发现,动物群中除猩猩智商在猪之上,其余均不如猪。其嗅觉之灵敏度也是动物中比较强的,而且容易接收人的驯化。其食不避秽,自可以当作义务清洁工,其大小便也有固定在离其卧身处较远的地方,无在身边即便的习惯。猪确是一种能忍辱负重、甘心奉献、大智若愚的家畜。

猪虽食污秽而肉味甚美,其心又具阴中之阳之性,可谓污秽中至洁之物,对人体心之益处有过于它畜之心,故陶氏将猪心选为治心虚劳之品。现代研究认为,猪心具有加强冷静心肌营养,增强心肌收缩力的作用,尽管不能完全改善心脏器质性病变,但有利于功能性或神经性心脏病的痊愈。临床上用于养心安神,治疗心神恍惚、惊悸癫痫、忧恚等证是很有效的。

仲景之猪肤汤,为治少阴咽痛之主方,其主药猪肤即去净脂肪之皮肤,性能清心肺而除烦满,而且此物亦为笔者治渴喜用之品(《辅行诀五脏用药法要临证心得录》中有详述)。究其所以,亦与猪之特性有关,不妨在此附带提及。

如前所述,猪之嗅觉灵敏,而嗅觉出自鼻,依靠嗅觉用鼻拱地寻食,是其先天特性,猪的鼻则甚是发达。由于鼻属肺窍,而皮亦为肺之所主,故其皮肤亦必有特功。

据说现代治烧伤已有取用猪皮的植皮技术,其性能具有优越之处可知。2001年,由河南省驻马店市解放军159军医院杨晓东、张宏等6人撰写的“猪皮、自体皮相间移植治疗中面积深度烧伤”一文,曾在《中华医学会第6届全国烧伤外科学术会议论文汇编》上发表。现代科学认为,猪皮含有丰富的蛋白质、脂肪和动物胶等,经长时间炖煮,脂肪可减少百分之三十至百分之五十,不饱和脂肪酸会增加,而且胆固醇大大降低而有益于人体的养生需要。以传统理论分析,肺位于上,猪肺的位置亦与心一样,当有清阳之性,肺为水之上源,故其性当是有益助清气润燥邪之效。少阴咽痛本即水亏于下,火炽于上而生燥,渴证亦燥证之一端,用猪肤治之,皆可谓药证相投,甚是切合。

三、脾土畜牛脾(胰)

《灵枢·五味·脏病者宜食》谓牛味甘,为脾病者宜食之畜。

《纲目》引陈藏器谓:牛脾“补脾”;引《千金》《医通》(应为明代韩懋于1522年所著之《韩氏医通》,该书早《纲目》68年问世。清代人张路玉曾著《张氏医通》)云:“腊月淡煮,日食一度,治痔瘘,和朴硝作脯食,消痞块。”

引《造化权舆》(唐代赵自勔所著,已佚)云:“乾阳为马,坤阴为牛,故马蹄园,牛蹄坼。马病则卧,阴盛也;牛病则立,阳盛世也。马起先前足,卧先后足,从阳也;牛起先后足,卧先前足,从阴也。独以乾健坤顺为说,盖知其一而已。”

《周易·说卦》谓:“坤为土。”李鼎祚注之曰:“坤象地,任重而顺,故为牛。”

《难经·四十二难》谓:“脾重二斤三两,扁广三寸,长五寸,有散膏半斤,主裹血,温五脏,主藏意。”

《黄庭经·内景经》(道教上清派的重要经典)曰:“脾长一尺掩太仓,中部老君治明堂,厥字灵元名混康,治人百病消谷粮。”

张锡纯《医学衷中参西录·滋脾饮》下云:“盖脺为脾之副脏,在中医书中,名为‘散膏’,即《扁鹊难经》所谓,脾有‘散膏’半斤也。”(与张锡纯同时的张山雷亦持胰为脾之副脏之说)

据五行起源于“四方加中央说”,金木为一对阴阳,水火为一对阴阳,土既不属阴又不属阳。陶氏虚劳大补方畜肉的使用,乃宗金木交互,水火既济之原理,按五畜的五行归属,取劳损脏相对脏之畜而用之。即肝劳用肺畜,肺劳用肝畜,心劳用肾蓄,肾劳用心畜。土既不属阴又不属阳,故脾劳证用本脏脾土之畜牛以益脾土。

根据劳损补汤所用畜肉,均是与病脏相应的脏器,则大健中补脾汤中当用牛脾无疑。

但是由于种种原因,历代对牛脾一物的认识不无缺失不周之处,有必要提出进一步讨论。

首先说明,以现代解剖所称的牛脾作为大健中补脾汤中所用,是无大过的。因文献记载其作用本来就有“补脾”之说,临床也常用于消化不良,食积痞积,小儿脾虚之吐泻伤食,食欲不振,面黄肌瘦等证,这些症状也是脾虚劳的常见证候。

值得提出的是,脾还应包括现代解剖所称的胰腺在内。胰腺即是《难经》所称的散膏。有脾、胰子、脾长、甜肉、肥皂等名称。是重要的消化器官,富有分解淀粉、脂肪、蛋白的多种酶,糖尿病的发生,更是与胰的功能失常有直接关系。胰所分泌的胰液中的多种酶及胰岛素,对脂肪、蛋白、糖、淀粉作用,正是中医学中脾主运化、化生精气、统摄营血、升清降浊、输布精微的作用。同时它又位于中焦而附于胃联于脾,深契脾胃相为表里之义,故胰为脾之副脏之说甚是合理。就其位于人身之中,色黄白相间,与现解剖学所称之色紫红,位于左胁的脾相较,称之为五脏之脾更为名副其实。因此笔者认为,陶氏虚劳补脾汤中所用牛之脏器不可单知用脾而舍胰。笔者在临床中,常据病之情,择而取之,效果颇佳。

牛胰为葡萄状腺体,色黄白微赤,位于胃的后方,联于脾而贴附于胃、网膜,横于中而右下斜。

1958年12月底,我国人工合成胰岛素课题正式启动。1965年9月17日,由中国科学院生物化学研究所等单位,共同完成了人工合成结晶牛胰岛素实验的成功,使中国成为第一个合成蛋白质的国家。直至20世纪80年代初,医用胰岛素,几乎都是从牛和猪胰中所提取。每一克胰岛素,要从7.5公斤新鲜猪或牛的胰组织中提取得到。动物胰的医用价值由此可见一斑。

四、肝木畜犬肺

《灵枢·五味·脏病者宜食》谓犬为肝病者宜食之畜,味酸。

《纲目》引《别录》谓狗“安五脏,补绝伤,轻身益气”;引弘景曰:“白狗乌狗入药用,黄狗肉大补虚劳,牡者尤其良”;又引孙思邈曰:“益肾”,“白犬合海鲂(时珍注为小鱼)食,必得急病”;又引孟诜曰:主“五劳七伤,益阳事,补血脉,厚肠胃,实下焦,填骨髓。和五味煮,空心食之,凡食犬,若去血,则力少不益人”。

《周易·说卦》谓:“艮为狗”。《周易集解》引《九家易》曰:“艮止,主守御也,艮数三,七九六十三,三主斗,斗为犬,故犬怀胎三月而生;斗运行十三时日出,故犬十三日而开目;斗屈,故犬卧屈曲也;斗运行四市,犬亦夜绕室也。火之精畏水,不敢饮,饮但舌舐耳,犬斗以水灌之则解散也。犬近奎星,故淫当路不避人者也。”又谓:“艮为山……为拘……其于木也,为多节。”。《周易集解》引虞翻曰:“指屈伸制物,故为拘,拘旧作狗,上巳为狗字之误。……阳刚在外,故多节,松柏之属。”

狗肺,为《辅行诀》凝息大补肺汤中所用之畜肉,但据笔者现有本草及其他资料中,鲜有论及此物者,唯《幼幼新书》(南宋刘昉等所撰,刊于绍兴20年,即1150年)卷十六,引《婴孺方》白狗肺汤中用之,治小儿咳逆蠡呕,面肿涕出,胸满肺胀,短气肩息者,其方为:白狗肺一具,切,紫菀五分,清酒一斗,人参一两,乌韭一两,款冬花一两,细辛一两,桂心一两,白术一两,生姜三两,饴糖半斤,豉一升,甘草炙,一寸,麻黄去节,二分,吴茱萸半斤(一方无桂心,有杏仁七个)。

该方称引自《婴孺方》,疑此《婴孺方》即孙真人《千金备急要方》卷五之《少小婴孺方》,但查现存世最早的宋本《千金方》中却无此方。宋本《千金方》刊于宋宁宗治平年间(1064~1068),早《幼幼新书》80余年问世,故刘氏所据当非是林亿等之宋本《千金》,刘氏所撰多有当时已佚失之方,其所载当是孙氏之别本。观此白狗肺汤,用白狗肺、清酒、生姜、饴糖、豉、杏仁(依“又”方),诸谷、菜、果、畜类之品,与陶氏治虚劳所用如出一辙。

孙思邈素有系陶弘景替身之说,特别是以狗肺治疗属肺病之咳逆、短气、肩息,似是颇得陶氏道医学术思想的传承。孙思邈与陶弘景均是三教合一思想的道教医学家,都有丰富的养生药学基础和炼丹知识而不从政,应当对陶氏的学术思想易于理解和接收,不但有狗能“益肾”之说,而且有白狗肉不宜与小鱼同食的认识,应是对狗肉的性能有更深刻的认识,特别提出“白”犬不宜与小鱼同食,治肺病亦用“白”狗肺汤,与陶氏“白狗乌狗入药用”说法一致,当是承袭了陶氏《辅行诀》学术思想的重要迹象,值得深入探讨。

孟诜(621~713)亦系唐代人,少好医药及炼丹,与孙氏过从甚密,尝师事孙氏学习阴阳推步与医药,曾著《食疗本草》,所论狗肉主治亦与《辅行诀》用狗肺治虚劳相似,隐约可见由《别录》而《辅行诀》,而《千金》,而《食疗本草》,用狗肉的传承脉系。

五畜之脏器,在诸家本草中多有论述,而独此被称为五畜肉之一的狗肺遭到冷落,虽所取甚博之《纲目》,亦是一字未提。此种现象确实令人难解。

笔者认为出现如此奇怪现象,究其所以,当与本草学发展史的社会人文影响密切相关,是“狗文化”在本草学中的折射。因自唐代之后,乃至明清,狗肉一直被视为不宜食之物,其中既有宗教戒律的影响,也有道德意识的社会基础,还有官府政令的管制等因素。同时而动物的五脏对畜类生命的重要性,远远超过其骨肉肢骸等其他组织,而使食畜之脏器的罪恶将会更加一等,从而使食用畜之脏器的更为减少,对其药用经验缺乏,著本草者亦不乐意冒此不仁不法之违而引导使用畜类药。尤其狗和牛对人类有守家耕田之功,而此二畜之脏器也是本草书中记载最少的,这一情况证实,上述说法应该是有一定道理的。当然这种情况仍不能圆满解释唯狗肺失载的具体原因。值得一提的是狗肺的颜色为浅红微黄而兼具黑色,而且俗有“狼心狗肺”之贬义词,狗肺之黑色,可能被视为不洁或凶恶之物而忌食之,以免助长人之恶习,是否与此有关,则有待进一步探讨。

现将有关历代食狗肉的情况简述如下:

狗是人类最早驯养的家畜之一。20世纪80年代,河南舞阳贾湖遗址发现10座埋狗坑,说明人类养狗史至少有9000年以上。龙山文化遗址和殷墟均发现有大量被烧焦的狗骨,可证上古时代狗肉曾是人类主要肉食之一。在人类的生活中占有重要的地位。兽类动物的名称的字,多有是反犬字旁者,如狼(狗系狼之变种,或与狐的杂交种)、狐、猴、豺、猪等,可证狗在兽类中的地位。《内经》将狗列为五畜之一,当是其地位显赫时期的遗迹。

汉代以后,道教思想逐渐成熟,佛教亦传入我国而逐渐壮大,一些教规戒律日益完善,尤其是陶弘景时期,梁武帝肖衍崇佛,规定了戒食肉的律条,提倡素食,陶亦出身于不吃狗肉的天师道家庭,他本人更是当时的道教领袖,是一些教规戒律的制定者,对五畜肉药用的记载非常慎重,或者来自政治上的压力,在其药用上避开肉类,应是自然之举。但是《辅行诀》所记五畜肉的应用,是其前“圣相”伊尹《汤液经法》中之内容,文献意识浓厚,而且又被《陶弘景评传》的作者钟国发先生誉为“具科学务实精神”的陶弘景,决不会埋没肉类的药用价值,附庸宗教的教条戒律,致使良方绝世。正因如此,《辅行诀》虚劳小五补汤后才出现了“今所录者,皆小汤耳。”“若欲作大汤者,补肝汤内加鸡肝……即成也。”此二段文字既不违规,又传承了经典的内容。可见陶氏此处措辞,用心之良苦。

尽管如此,陶氏去世之后,仍然因其倡导三教合一思想,且晚年皈依了佛教,而受到教内人士的非议,被视为异类而地位有所下降。这也应当是《辅行诀》问世后学术未得到广泛传播的主要原因之一。

李唐时期,以道教为国教,道教有三厌(即雁、狗、龟,厌为不忍食之意)之教条,同时禁食肉的佛教亦在盛行,素食之风甚浓厚,问题是既然不提倡肉食,为何五畜中独狗肺在本草无有记载,而其他畜肉脏器除对牛的记载较少外,却不乏其说其实人们历来对五畜的喜恶感情不一,狗是人类的朋友,终生不离主人,所谓“狗不嫌家贫”,是忠的代表,还可以为人守夜防盗,人人皆有恻隐之心而不忍食之,故不食狗有其广泛的社会民意基础。而形成不食狗肉的民风,甚至以食狗肉为耻,从而有“狗肉不能上席”的俗语。

同样,牛对人类也是有所贡献的,勤恳劳作,为人们生计卖力,人亦不忍食之,故在本草书中也少有记载。

除了上述宗教意识及道德意识的原因外,还有官府禁令的原因。如南宋朱弁《曲洧旧闻》载:“崇宁(宋徽宗赵佶的年号,即1102~1106年)初,范致虚上方十二宫神,狗居戌位,为陛下本命,今京师有屠狗为业者,宜行禁止。从此京师狗肉绝迹。”又如清朝时,满族人传说狗和乌鸦救过努尔哈赤的命,因而下令不许吃狗肉。由于官府严禁屠杀狗,一些以屠狗卖肉为生者不得已“挂着羊头卖狗肉”,以躲避官方追查。

如上所述狗与人类关系的变迁,是随着社会的发展而有所变化的,汉晋南北朝以来,随着道佛教规的和儒教纲常思想的影响,逐渐形成不食狗的社会习俗,因而会对狗的药用价值有所淡忘。秦汉之前,则对其无禁食的约束,甚至为主要肉食来源之一,故被《内经》列为五畜之一。从与《内经》时代相近而且学术相关密切的《周易》中,可以看到当时对狗的性能的研究已非常深刻,已明确指出“艮为狗”命题,为狗的药用价值和药理作用的研究提供了线索和方法。

易学认为,艮为八卦之一,方位在东北,时间对应大寒到立春之际,其象为山(艮为山)。东北为阴之尽处,阳出之地,十天干癸甲之间,乃“万物之所成终而所成始”,为上一年或上一日的终止,下一年或下一日的开始,以前进为阳,后退为阴,故为阴尽阳出的时位,对应六气则为厥阴风木,为十二经之手厥阴心包与足厥阴肝,以五行五脏归类则当属肝木。狗孕三月而生,可与五行之木生数为三相类比。

由于“木曰曲直”而狗卧为屈曲之状,屈曲为关节之动态,与伸直相对,其伸直为起立之象,曲直为动物肝木所主筋的作用。如手指之屈伸手持物使之不动,靠关节筋脉的运动,故卧则屈曲,立则伸直的狗可类比艮卦,而艮卦又为门阙(阙为两扇门之间闲庭),为出入进退之枢纽,理通于人体之厥阴为枢之说。其退则为守,故狗性守而不易主;艮退则为坎水之位,手厥阴心包属火,故狗畏水;艮进则为震位,“震为雷”,“动万物者莫疾乎雷”,狗可连续奔跑几十公里,而以速度之快被人称道,此善跑之性可与五行属木之雷比类。狗具备这些先天特性,以五行归类属木是理所当然的。

然而《辅行诀》中作为五畜之一的狗,却出现在治肺劳的凝息补肺汤中,而非是治木病的肝劳方中,以该书和理论,应是“金木交互”法则的体现。此法则源于古天文学中的地球自转形成昼夜(详见《伤寒论阴阳图说》),为易学中重要的理论特点之一,其实《周易·说卦》中论先天八卦位的“山泽通气”一语,亦从另一个方面说明了金木的关系。所谓山,即地形之隆起而上交于天者,属艮卦而定位在西北,我国西北多高山,昆仑为我国江河之发源地,其气候寒燥;而泽则是水之聚于地上而布散滋润者,属兑卦而定位在东南,我国东南多沼泽,江河由此流入大海,其气候多湿热。山泽通气,是讲虽在西北方位多山之艮,与在东方多沼泽之兑,有高下方向与寒燥湿热气候之别,但二者的湿度和温度,是互相影响和相互交通的。这是“变化既成万物”的根本原因。水之上源不足则沼泽干涸而不能润泽,沼泽水湿缺乏则不能蒸化使地气上升而水源不足,这种现象可作为山泽通气的一种解释。由于西方属金,东方属木,故也可视为金木交互现象。

在脏象学说中,肺属金,肝属木,狗既有良象,其性亦当与肺金有关。同时狗还有害怕烟火的特性,也切合狗具金性的特点。它反映在生理特性上,主要表现在属肺窍的鼻,鼻是嗅觉器官,狗的嗅觉灵敏度冠诸畜之首,是人类的16倍,尤其对酸性物质的嗅觉要高出人类几万倍,警犬可辨十万种以上不同的气味,辨路途、方位、猎物、食物等都靠嗅觉完成,同时也以此弥补了其眼的视觉、舌的味觉迟钝的不足。其视觉只及人类的五分之一到三分之一,视野不超过50米,只限于正前方向,而且还是色盲,可以说狗的生活完全依赖鼻的功用。

正因如此,《辅行诀》用对生理功能极其重要的狗肺,治疗肺功用衰极的劳损病是有其物象和易学根据的。狗对酸味的特殊敏感,也可能是《灵枢》视其味酸的重要原因,而酸味正是肺金之用味,也正是补肺取味之需,切合按味用药的法则。

五、心火畜羊肾

《灵枢·五味·脏病者宜食》谓:心病者宜食羊,味苦。

《纲目》引《别录》谓羊肾“补肾气虚弱,益精髓。”引《日华》谓羊肾“补肾虚耳聋,阴弱,壮阳益胃,止小便,治虚损盗汗。”

《周易·说卦》谓:“兑为羊。”又谓“兑以说之。”又谓“说言乎兑。”

《纲目》引董子云:“羊,祥也。故吉礼用之。”又引颂曰:羊肉“《本经》云甘,《素问》云苦,盖《经》以味言,《素问》以理言,羊性热属火,故配属苦。”

《说文》谓:“美,甘也,从羊,从大,羊在六畜主给膳。”

羊是人类驯养为家畜较早的畜类之一,为龙山文化时代初期,从西亚引入我国,距今已有4500年的历史。它初生即知“跪乳”;性情温顺善良,活泼而爱洁净;其肉味鲜美,鲜字本由鱼、羊二字组成,人多喜食之,为人们寻常肉食品类,并为祭祀所用之重要牲畜之一;外柔内刚而好斗;喜燥恶湿,怕下雨,遇下小雨即匆匆逃避,过度潮湿则易患病晕倒;未时撒尿较多(据云其尿可治风惊病);性成熟较早,繁殖力强,5~6月龄则性成熟,6~8月龄即可交配,孕四个月即产,(绵羊)交配时间在早6点半至7点半最多,下午和黄昏时次之。

上述羊的种种特性应当是先民对其性能认识的根据。所谓“跪乳”,是指羊出生之后,向四方叩头,然后才会站立吃乳,人们认为其有报天地造化生育之恩,具有礼义廉耻观念而被人所崇;其性温良,甚至“执之不鸣,杀之不号”,又好斗之外柔内刚,是善于和平共处而有正义感;爱洁净为美的象征;吃草而好容易喂养,但肉味鲜美。总之是人们甚是喜爱的家畜。人们喜爱羊的心情,如同中秋收获粮食一样喜悦,故将其列为兑卦之畜,因兑之义即喜悦。

由于古代说与悦通用,心中的喜悦可通过言语表达出来,言语要用口说出,故《周易》又有“兑为口”之辞。因为“言为心声”,悦即兑加心字旁,故属兑卦的羊,也可属心。心在五行属火,在志为笑,火性热,羊活泼而肉性热,故《内经》称其为心畜而属火。五味中苦先入心,故称其味苦。羊喜燥恶湿畏水,亦是五行中水克火的现象而已。

陶氏固元补肾汤中用羊肾,所取乃水火既济之理,肾水的正常功能需要心火下潜才能完成,故取火畜羊之肾以助益之。而羊的肾功是比较强盛的。肾主精,主生殖,羊之性成熟早,繁殖力强,是很好的说明。尤其是其交配时间多在卯时和酉戌时(下午和黄昏),而十二支中之正东(春木)和正西(秋金)时位点上,卯和酉,分别配属木和金。《内经》谓:“金木者,生成之终始也。”可知卯酉之时,是金木有形之物的开始到终结的时间。因为金木可以互易,故可以说木(金)和金(木)是有形的开始。动物之交配活动,是雄性的精子和雌性的精血结合,而形成新生命的开始。同时由于羊所属的兑卦,正是配属西金秋时位(或东春木)时位,在此交配可以说是顺其自然之道,符合万物生命之开始的规律。

或问:“在十二生肖中,羊配属于未,而未在五行中属土,羊排溺在未时较多,又将作何而解?是否与羊属火之说相互矛盾?”

答曰:易理有六合之说,其中午与未合,合化为土,此与《辅行诀》火土一家,心胃同治之理相通。故未羊固然属土,亦可属火,二者并不矛盾。羊在未时多溺,可以午时太阳当令之时,在下浊阴之尿可藉阳气之盛,化阴水而排出来解释。同时也可以水土同德予以说明,水性趋下,而被土之渗湿功能容纳其中,换言之,水液之存储和布散,要靠土之包容和健运来完成,水土二者共同完成。(膀胱)排泄于外(下),亦必得土之渗入散出始可形成。故储藏于肾(膀胱)之尿,至属土之未时,藉其当令之土气,排而出之而见多溺。此亦土主其他四行之具体表现。

第三章 五脏补泻金石方例 用药释义

五脏补泻金石方,是陶氏在择录《汤液经法》方后,又辑入魏晋以来的医家或自拟的金石方,这些方剂,如《别录》附于《本经》同一模式,与草木补泻方,药味一一对应,有相同的功用和主治。因此与其相对应的草木药五行互含属性是相同的。

金石(石本草称为玉石)的药用很早,“《禹贡》《周官》列其土产,《农经》、轩典详其性功”(《纲目》李时珍语),《内经》已有生铁落饮治狂的记载。魏晋以来,道家炼丹术和玄学兴起,社会上盛传服丹养生之说,至陶氏时代正是风行未泯时期,有“服五石散,非唯治病,亦觉精神开朗”(何晏语)者,有因服之致死者,包括何晏本人也因大量久服而致死。面对金石药如此利弊天壤之说,陶氏的见解如何呢?

他在《养性延命录》中说:“食谷者智慧聪明,食石者肥健不老,食芝者延年不死,食元气者地不能埋,天不能杀,是故食药者与天地相弊,日月并列。”

《外台秘要·卷三十七》引陶贞白云:“昔有人服寒食散,简古法以冷水淋身满二百罐,登时僵毙;又有取汗,乃于狭室中,四角安火须臾则殒。据兹将息,岂不由人,追之往事,守株何甚!”

从前段文字看,陶氏是支持服石类药的,认为服石药对人体有益,甚至优于谷食,起码是在写作《养性延命录》时持这种观点。随着其经历的增多,见到因服五石散致死的案例,和亲自炼丹二十年,七次开炉皆未成功的教训,对丹药养生的信念有所动摇,形成了如《外台秘要》中所说的看法,但认为致死的原因主要是使用和护理方法不正确而致。

笔者认为陶氏是一位非常注重实证的古代科学家,随着经验的积累,理论的不断提高,对金石药的药用利弊的认识亦日益深化和接近正确,在晚年的作品中记录了其较成熟的结论,推出其辨五脏病证用金石药的范例方剂,是非常有益之举。

现代医学也已证实,一些金石药对某些顽重疑难病证确有奇效。如用含砷的雄黄治疗急性早幼粒细胞白血病;用含汞的朱砂解毒、防腐、杀灭或抑制细菌和寄生虫、镇静和抗惊厥等,都不乏临床有效的报道。因此应该深入研究,谨慎使用,不必因噎废食,致使良药埋没。

本章虽题曰金石药释义,但其中伏龙肝、黄土二品实不属此类,此属诸传抄本所有者,或与李时珍所谓:“石者,气之核,土之骨也”的石、土关系的理念相关;至于海蛤属介类,石蜜属虫类,此二品系笔者拟补治心病方中所用,因金石药较少,选与草木方对应者有一定困难,故取硬坚如石的蛤壳,和野生之固体蜂蜜充之。

第一节 肝木辛味门

一、青琅玕(木中木)

《本经》谓琅玕:“味辛,平。主治身痒,火疮,痈伤,疥瘙,死肌。一名石珠。生蜀郡平泽。”

《别录》谓:“青琅玕:主治白秃,侵淫在皮肤中,煮炼服之,起阴气,可化为丹。一名青珠。生蜀郡,采无时。杀锡毒,得水银良,畏乌鸡骨”。

《纲目》引弘景曰:“此《蜀都赋》所称青珠、黄环者也。琅玕亦是昆仑山上树名,又:《九真经》中大丹名。”引苏恭曰:“琅玕有数种色,以青者入药为胜,是琉璃之类,火齐宝也。”引陈藏器曰:“石阑干生大海底,高尺余,如树,有根茎,茎上有孔,如物点之。渔人以网罾得之,初从水出微红,后渐青。”引《说文》云:“琅玕,石之似玉者。”

以琅玕为名者有两物,一是原产于地中海、红海及吕宋(即菲律宾群岛中的吕宋岛)为热带海洋植物珊瑚形成的岩石,唐代大量传入我国,如陈藏器所指之生大海底者;一种是传说中在高山上生长的一种仙树。如《本经》《别录》所谓生于蜀郡,陶氏所谓“生于昆仑山,其实似珠”者。

前者入药用,苏氏已有明言,陈氏亦为唐朝人,其时海琅玕已大量传入我国,与海产琅玕传入我国的时间相符。可以认为唐朝之后的药用琅玕匀指此种。

后者为传说或神话中之物,大概出自道教炼丹,陶氏称为《九真经》之大丹之名可证。但是其实物所指为何,甚是迷茫。不过《本经》与《别录》均称生于蜀郡,陶氏所引亦《蜀都赋》,似该品出处与“蜀”相关。早在先秦时期,即有蜀都之名,公元前277年,秦国即置蜀郡,也是古代蜀国的国都,先秦时期已有蜀都之名。蜀郡、蜀都治所即在今之成都一带。陶氏所引《蜀都赋》的作者当前有两说,一为西晋文学家左思(字太冲,山东临淄人),一为西汉巴蜀辞赋家杨雄,无论如何,陶氏所引蜀都一词,是在陶氏之前,与蜀郡所指均为现在之成都一带是无可非议的。成都一带无海多山,《本经》和《别录》及陶氏所用的琅玕是山上所生之“仙树”而非海中所生珊瑚之类,是可以肯定的。唐陈藏器之后,历代医家所用为海中产者。然而无论海产和山上所生,其形似树而有枝无叶,为石质或似珠玉是同样的,其色为青色或青者入药佳是一致的。故李时珍在珊瑚条下又有“生于海中者为珊瑚,生于山者为琅玕”的说法。

由于琅玕形似木(树),味辛属木,其色青,亦属木。故陶氏称之为木中木药。且其可治皮肤瘙痒诸证,似与草木药木中木桂之和营功用类同。也许是称其为木中木药的原因之一。

《别录》正文后之11个字的小字注,与《纲目》引之才曰之文,仅多一“乌”字,可证此注当为徐之才《药对》中文字。

二、伏龙肝(木中火)

《集注》谓伏龙肝:“味辛,微温。主治妇人崩中,吐下血,止咳逆,止血,消痈肿毒气。”

《别录》谓伏龙肝:“味辛,微温。主治妇人崩中,吐下血,止咳逆,止血,消痈肿毒气。”

《纲目》引弘景曰:“此灶中对釜月下黄土也。”引雷斅曰:“凡使勿误用灶下土,其伏龙肝是十年以来,灶额内火气积久自结如赤色石,中黄,其形貌八棱,取得研细,以水飞过用。”

据《纲目·伏龙肝·释名》灶心土所以被称为伏龙肝,大致两种原因。一是古人认为灶有神,伏龙即灶神名,二是伏龙肝为砌灶时猪肝一具,纳入砌灶之泥土中,俟其被烧日久,肝与土合一乃用。

伏龙肝味辛属木,色赤属火,且其土为用草木之火烧炼多年,木火之气积结甚丰,故陶氏称之为木中火药。它与草木药中之木中火药生姜,同为温中止呕吐,止咳祛水湿而消解散毒之药。

三、阳起石(木中土)

《本经》谓阳起石:“味咸,微温。主治崩中,漏下,破子脏中血,癥瘕,结气,寒热,腹痛,无子,阴阳痿不和,补不足。一名白石。生齐山山谷。”

《别录》谓:“阳起石:无毒。主治男子茎中寒,阴下湿痒,去臭汗,消水肿。久服不饥,令人有子。一名石生,一名羊起石,云母根也。生齐山及琅琊,或云山,阳起山,采无时。桑螵蛸为之使,恶泽泻,菌桂,雷丸,蛇蜕皮,畏菟丝。”

《纲目》引苏颂曰:“今唯出齐州,它处不复有,齐州唯一土山,石出其中,彼人谓之阳起山。其山常有温暖气,虽盛冬大雪遍境,独此山无积白,盖石气熏蒸使然也,山唯一穴,官中常禁闭,至初冬则发丁夫,遣人监取,岁月积久,其穴益深,馋凿他石,得之甚难……”引《唐本草》谓:“此石以血色肌理似殷孽仍夹带云母,绿润者良。”引李珣(五代时词人,字德润,约855~930年,约是唐昭宗乾宁中前后在世,通医理兼卖香药。)曰:“太山所出,黄色者绝佳。”引王建平《典术》乃云:“黄白而赤重厚者佳,云母根也。”引《庚辛玉册》(明代朱权,1378~1448年,他所著此书是我国历史上最后一部炼丹著作,可能已佚)云:“阳起,阳石也,齐州拣金山出者胜……置大雪中倏然没者真。”

陶氏称阳起石为木中土药,大概与“绿润者良”和“黄白而赤重厚者佳”有关。尽管其出处均在陶氏之后,尤其王建平《典术》当是明代者,因为‘典术’之义有二,一是指经典之学,二是明代所设州级的阴阳学官,所云或是汉代经典的内容。无论如何,既然阳起石以绿、黄二色者质量较好,则以属木的绿色和属土的黄色标示其五行属性,是有一定理由的。

阳起石之性与温阳之草木药附子,所主破子脏中血,治血瘕、腹痛,水肿等类同,陶氏均名为木中土药。但当代多视此二味为温助肾阳之品,似当以木中水名之。今以木中土称之有所不妥,这是对古人水土合德,肾为胃之关的理念缺乏足够的认识和理解所致。

四、礜石(木中金)

《本经》谓礜石:“味辛,大热。主治寒热,鼠瘘,蚀疮,死肌,风痹,腹中坚癖,邪气,除热。一名青分石,一名立制石,一名固羊石。生汉中(在今陕西省南部)山谷。”

《别录》谓礜石:“味甘,生温、熟热,有毒。主明目,下气,除膈中热,止消渴,益肝气,破积聚,痼冷腹痛,去鼻中息肉。久服令人筋挛。火炼百日,服一刀圭,不炼服,则杀人及百兽。一名白礜石,一名大白石,一名泽乳,一名食盐。生汉中山谷及少室(少室山为今河南嵩山的一部分),采无时。得火良,棘针为之使,恶毒公,鹜矢,虎掌,细辛,畏水也。”

《纲目》引先秦古籍《山海经·西山经》曰:“皋涂之山,有白石,其名曰礜,可以毒鼠。”引郭璞(晋代学者,276~324年)注云:“鼠食则死,蚕食而肥。”引吴普(三国华佗之弟子)曰:“神农、岐伯:辛,有毒。”引弘景云:“今蜀汉亦有,而好者出南康(现江西南康市)南野溪,及彭城县(今江苏徐州的古称)中,洛阳城南堑,又湘东新宁(今湖南新宁县)及零陵(今湖南永州县南39公里为汉代零陵县治所)皆有白礜石,能柔金。以黄泥包,炭火烧之一日一夕即解可用,丹房及黄白术多用之。”引生于南北朝·梁,卒于唐朝的甄权(541~643年)曰:“除胸膈间积气味,去冷风湿痹,搔痒积年者。”

据吴普言神农、岐伯均谓礜石为辛味,辛为肝木之主味,故礜石在五行可属木;其又有白石之别名,白为秋金之色而可属金,故陶氏称之为木中金药。它与草木药木中金细辛,均为辛热之品,可治风痹、死肌,开胸,除积,益肝。

礜石为剧毒药,含砷化物,是一种砒石,道家常用于黄白术。所谓黄白术,是用铜、铅、锡等金属,变成如金之黄、如银之白色的“合金”的方技,即道家的炼丹术。道家企图用所炼之丹药,令人服之,达到长生不老的目的。《辅行诀》的作者陶弘景,曾从事黄白术的实践二十余年,最终也未免失败的结局。虽然炼丹以求长生失败,对金石药的炮制、性能、用量等方面却积累了不少的经验,尤其在金属的化合方面积累了不少科学的认识,可谓化学的先驱。他所提出的礜石的制法,可以作为现代研究的参考资料。他所指制礜石的服用量为“一刀圭”,相当如64粒黍子的体积。大约有一个梧桐子大小。

圭是古代的容量单位,为一升的十万分之一;同时也是重量单位,为一铢的十分之一,二十四铢为一两,十六两为一斤。

刀圭为道家量药用的器具,形如刀圭角,一端尖形,中部略凹,一刀圭约一方寸匕的十分之一,即一梧桐子大,或64个黍粒大。

尽管礜石有剧毒,但除了外用治顽固皮肤病及恶疮外,历代方书中仍有内服者,不过所用以砒石为多。用于多年顽固寒喘、癌症、白血病等。有深入研究,开发使用的价值,但绝不可盲目轻易使用,避免中毒事件的发生。

五、雄黄(木中水)

《本经》谓雄黄:“苦,平,寒。主治寒热,鼠瘘,恶疮,疽痔,死肌,杀精物,恶鬼,邪气,百虫,毒肿,胜五兵。炼食之,轻身,神仙。一名黄食石。”

《别录》谓雄黄:“温,有毒。主治疥虫,䘌疮,目痛,鼻中息肉,及筋绝,破骨,百节中大风,积聚,癖气,中恶,腹痛,鬼疰,杀诸蛇虫毒,解藜芦毒,悦泽人面。饵服之,皆飞入人脑中,胜鬼神,延年益寿,饱中不饥。得铜可作金。生武都,敦煌山之阳,采无时。(武都在今甘肃的东南部,敦煌在甘肃的西北部。)”

《纲目》引甄权曰:“辛,有大毒。”引《抱朴子》曰:“饵法或以蒸煮,或以硝石化为水,或以猪脂裹蒸之于赤土下,或以松脂和之,或以三物炼之,引之如布白冰,服之令人长生,除百病,杀三虫,伏火良,可点铜成金,变银为金。”

《辅行诀》将雄黄列为木中水药。陶氏于甄氏稍早,甄氏生于陶氏去世后五年,故雄黄味苦之说,在陶氏生活年代即有已存在的可能,若果如此,则雄黄味辛之说,应当是认为其五行属木的主要根据。同时其性温,所主目痛、筋绝、大风证,也会使陶氏与肝木之气温和、其窍为目,在体为筋、主风等联系起来,而将其定为木属之品。《本经》谓其味苦性寒,主“破骨”及“饵服之,皆飞入人脑”又会使陶氏联想到肾水之性寒、主苦味、主骨髓、脑为髓海等联系类比,认为其当有肾水之性。从而称其为木中水药。雄黄与草木药干姜,在治疗中恶腹痛、风邪诸毒、皮肤病等方面,颇有其类同之处,故同属木中水药。

雄黄大毒,其毒性主要在于氧化砷,与礜石的毒性同为砒所致。雄黄在当代主要用于结核、病毒、皮肤病、癌症、痈疽疮疡等,其使用也一定要慎之又慎,不宜久服,无论内服和外用,都要严格掌握用量。

《本经》谓其“杀精物,恶鬼,邪气,百虫,毒肿”之力“胜五兵”,此五兵当是指传说上古时蚩尤所铸的五种兵器,即戈、殳、戟、酋矛、夷矛。在此喻其强烈的杀伤能力,用者不可不慎之又慎。

第二节 心火咸味门

一、凝水石(火中火)

《本经》谓凝水石:“味辛,寒。主身热,腹中积聚邪气,皮中如火烧烂,烦满,水饮之,久服不饥。一名白水石。生常山山谷。”

《别录》谓凝水石:“味甘,大寒。无毒。主除时气热盛,五藏伏热,胃中热,烦满,止渴,水肿,少腹痺。一名寒水石,一名凌水石。色如云母,可折者良,盐之精也。生常山山谷,又中水县及邯郸。解巴豆毒,畏地榆。”

《纲目》载时珍曰:“凝水石禀积阴之气而成,其气大寒,其味辛咸,入肾走血之功同于诸盐。”引弘景曰:“常山(即恒山,又名元岳,在今之山西省浑源县,为五岳中之北岳)属并州(古代九州之一,约当今之河北保定和山西太原一带),中水属河间,邯郸属赵郡,此处地皆碱卤,故云盐精,而粹之亦似朴硝。此石末置水中,夏月能为冰者,佳。”引五代独孤滔所编《丹房镜源》云:“盐精出盐池,状如水精……今人谓之盐根,生于卤地,积盐之下,精液渗入土中,年久至泉,结而成石,大块有齿棱,如马牙硝,清莹如水精,亦有带青黑色者。皆至暑月回润,入水久浸亦化。陶氏注戎盐,谓盐池泥中有凝盐如石片,打破皆方,而色青黑者即此也。”引苏恭曰:“凝水石有纵理、横理两种,色清明者为上,或云纵理清明者为上,或云纵理为寒水石,横理为凝水石。”

凝水石为卤碱之地所生,卤碱系在下之阴精升达至极于地面,故性当属阳火,而具火惮散炎上显明之性,其卤碱之极则其水精复趋下渗至极之处,结积日久,化为青黑色石质之固体,且清莹明彻如水精(晶),可溶于水(入水久浸亦化),得温热可蒸化而润泽(至暑月回润)。

凝水石生于卤碱之地,地面上之积久水液本味即咸,咸味为水积而不流不动而生,水性下行,此卤碱之咸水下渗至极下,再积而不动,其味当是更咸,日久变为固体,乃水极似土之象,久而久之,坚硬如石,乃水润柔之性极而变为刚燥之象,此刚燥乃肾水收藏坚闭之气所致。

虽然凝水石为水之润下柔软至极所成,但仍具显明、欲软之本质。其色虽青黑却清明莹澈,虽坚如石却可溶于水,得热则还原心欲柔软润泽之用。是其征象,乃为火极似水之物。正因其具火极之用,而此用是其他咸味之品无以比拟的,陶氏称其为火中火药,自在情理之中。

凝水石与草药木火中火牡丹皮,均可走血分,除癥坚积聚,时气客热,五脏伏热,有其类同之处。

二、禹余粮(火中土)

《本经》谓禹余粮:“味甘,寒。主治咳逆,寒热烦满,下利赤白,血闭,癥瘕,大热。炼饵服之,不饥轻身延年。生东海池泽。”

《别录》禹余粮:“平,无毒。主治小腹痛结烦疼。一名白余粮。生东海及山岛中,或池泽中”。

《纲目》引甄权曰:“咸”。引徐之才曰:“牡丹为之使,伏五金,制三黄”。引《大明》曰:“催生”。引陶弘景曰:“禹余粮,今多出东阳(今浙江省东阳市,东汉献帝兴平二年,即195年建县制),形如鹅鸭卵,外有壳重垒,中有黄细末,如蒲黄,无砂者佳。近年茅山凿地大得之,极精好,状如牛黄,层层甲错,其佳处乃紫色,靡靡如面,嚼之无复碜,仙经服食用之。南人又呼平泽有一种藤,叶如菝葜,根作块有节似菝葜而色赤,味似薯蓣,谓为禹余粮”。

《纲目》太一余粮条下又引陶氏云:“本草有太一禹粮,禹余粮两种,治体相同。而今世惟有禹余粮,不复识太一。《登真隐诀·长生四镇丸》云:太一禹余粮,定六腑,镇五脏,合其两名,莫非何者是?今人亦总呼为太一余粮”。引陈藏器曰:“太一者,道之宗源也,太者大也,一者道也,大道之师,即理化神君,禹之师也,师尝服之,故有太一之名”。

北宋天禧三年(1019年)著作佐郎张君房所编《云笈七签·九真中经》所载“四镇丸:太一神仙生五脏,填六腑,养七窍,和九关,炼三魂,曜二童,保一身,长生万岁。四神丸方:太一禹余粮四两定六腑,填五脏,真当归一两以和禹余粮,止关节百病,薰陆香一两以和当归,薰五脏内,人参一两补六腑津液,助禹余粮之势,鸡舌香一两除胃中客热。止痰闷。凡五种,以禹余粮为主,四物从之,先纳禹余粮,捣一百杵,次内四物,合和为散”。

清代黄元御《长沙药解》云:“禹余粮,止小便之痛涩,收大肠之滑泄,《伤寒》禹余粮丸,治汗家重发汗,恍惚心乱,小便已,阴痛者,以发汗太多,阳亡神败,湿动木郁,水湿不利,便后滞气梗涩,尿孔作痛,禹余粮甘寒收涩,泌精敛神,心火归根,坎阳续复,则乙木发达,滞开而痛止矣。赤石脂禹余粮汤闭之治大肠滑脱,利在下焦者,以其收湿而敛肠也。”

陶氏据甄权《药性论》云:“禹余粮,味咸。”其主治证中血闭癥瘕,小腹痛结,木郁滞气梗涩之尿痛等,有开滞达郁,软坚散结之咸软之功,将其性定为能致软之火用而属火;又据《本经》所谓之味甘,有定六腑,镇五脏,和九关之效,且大禹之师曾服食之,其性和平甘美;其色又为黄色为脾土之色,故当有土性而属之,而称之为火中土药。

它与草木药火中土大黄,均色黄和五脏,主癥瘕结积,血闭寒热,小腹痛,通利肠胃等作用。这与当代只以收敛涩肠止血论禹余粮者有所不同,学者当识之。

当代研究认为该品之成分主要是褐铁矿为主,正品含铁量达41%~45%,其最佳浸出温度为100度,最佳浸出时间为1小时。可供参考。

三、硝石(即火硝,火中木)、朴硝(即水硝,水中木、水中火)、芒硝(火中金)、卤碱(火中火、火中木)

《本经》谓硝石:“味苦,寒,主五脏积热,胃胀闭,涤去蓄结饮食,推陈致新,除邪气,炼之如膏,久服轻身。”

《本经》谓朴硝:“味苦,寒。主百病,除寒热邪气,逐六腑,积聚结固留癖。能化七十二种石。炼饵服之,轻身,神仙。”

《别录》谓硝石:“辛,大寒,无毒,疗五脏十二经脉中百二十疾,暴伤寒,腹中大热,止烦满,消渴,利小便及瘘疮。天地至神之物,能化成十二种石。一名芒硝。生益州山谷,及武都、陇西、西羌,采无时。”

《别录》谓朴硝:“味辛,大寒,无毒。胃中食饮热结,破留血,闭绝,停痰痞满,推陈致新,炼之如白,能寒、能热、能滑、能涩、能辛、能苦、能咸、能酸。入地千岁不变,色青白者佳,黄者伤人,赤者杀人。一名硝石朴。生益州山谷,有咸水之阳,采无时。”

《别录》谓芒硝:“味辛,苦,大寒。主治五藏积聚,久热,胃闭,除邪气,破留血,腹中痰实结搏,通经脉,利大小便及月水,破五淋,推陈致新。生于朴硝。石韦为之使,畏麦句姜。”

《纲目》朴硝条下,时珍曰:“硝有三品,生西蜀者,俗呼川硝,最胜;生河东者,俗呼盐硝,次之;生河北、青、齐者,俗呼土硝。皆生于斥卤之地,彼人刮扫煎汁,经宿结成,状如末盐,犹有沙土猥杂,色黄白。故《别录》云:朴硝黄者伤人,赤者杀人。须再以水煎化,澄去滓脚,入萝卜数枚同煮熟,去萝卜倾入盆中,经宿则结成白硝,如冰如蜡,故俗呼为盆硝。齐卫之硝则底多,而上面生细芒如锋,《别录》所谓芒硝者是也;川、晋之硝则底少,而上面生牙如圭角,作六棱,纵横玲珑,洞澈可爱,《嘉佑本草》所谓之牙硝者是也,状如白石英,又名英硝。二硝之底,则通名朴硝也。取芒硝、英硝,再三以萝卜煎炼去咸味,即甜硝。以二硝置风日中吹去水气,则轻白如粉,即为风化硝。以朴硝、芒硝、英硝同甘草煎过,鼎罐升煅,则为玄明粉。陶弘景及唐宋诸人皆不知诸物是一物,但有精粗之异,因名迷实,殊无指归。”

《纲目》硝石条下引弘景曰:“《神农本经》无芒硝,只有硝石,一名芒硝。《别录》乃出芒硝,疗与硝石同。疑即硝石也。旧出宁州,黄白粒大,味极辛苦,今医家多用煮炼作者,色全白粒细。”时珍曰:“诸硝,自晋唐以来,皆执名而猜,都无定见,唯马志《开宝本草》以硝石由地霜炼成,而芒硝、马牙硝是朴硝炼成者。一言足破诸家之惑矣。诸家盖因硝石一名芒硝,朴硝一名硝石朴之名相混,遂致费辨不决,而不知硝有水火二种,形质虽同,性气迥别也,唯《神农本经》朴硝、硝石二条为正……《神农》所列朴硝,即水硝也,有二种,煎炼结出细芒者亦名芒硝,结出马牙者为牙硝,其凝结成块者通为朴硝。其气味皆咸而寒,《神农》所列硝石,即火硝也,亦有二种,煎炼结出细芒者亦名芒硝,结出马牙者亦名牙硝,又名生硝,其凝底成块者通为硝石。其气味皆辛苦而大温。二硝皆有芒硝、牙硝之称,故古方有相代之说。”

从上述资料可以看出,硝有多种,因产地、原料、炼制过程的不同而有多种名称,古代在其名实问题上有所混乱。经过历代考证已经基本澄清。

1. 火硝(火中木)

硝石即火硝,是地霜炼成者,即地面上所出白粉样物炼成,多出今之成都、陇西(今甘肃东南部,六盘山以西,今有陇西县)、武都(亦在甘肃东南部,今有武都县)。他处亦有,笔者故乡地处河北,20世纪70年代前是盐碱地(现已变良田),春季碱重处为一片白茫茫的景象,所炼之硝可用于制爆竹,雨季地面之白霜消失时,是制作“二起脚”和“起火”(都是能在高空爆破者)的必备原料,正是所谓“入火生焰”,乃与火之炎上同气之物,故又名火硝。

此硝《别录》谓其味辛,亦表达了其升提、扩散的性能,陶氏称之为火中木药是有其道理的。现代爆竹家多不再自炼火硝,而代以硝酸钾,而火硝之成分主要就是硝酸钾。

它与草木火中木药旋覆花,皆可除结气,去五脏寒热,利小便,治膀胱留饮。

2. 朴硝(水中木、水中火)

朴硝又称盐硝或水硝,是刮取盐碱地表面之土所炼取之硝,多产于四川、山西(古代今山西境内的黄河以东称为河东)、河北(古代称漳河以北,战国的燕赵之地称为河北)、青齐二州(古称泰山以东至渤海为青州,今有青州市;齐州位于山东中南部,今之济南古称齐州)。20世纪70年代,笔者故乡因大盐短缺,农户多自产小盐食之,笔者亦曾亲行其事。其方法是在冬春时,未出太阳之前刮取较黑色之盐碱土积存起来,至夏日以水淋取盐碱水,在池中晒或置锅内熬,先浮起的片状结晶体,布包埋沙土中,水渗干后即小盐,其味亦甚咸,只仍不如大盐更咸,用以腌萝卜则较大盐腌制者更脆。盐出净后所浮起之结晶即硝,硝则味甚苦,现代科学证实,其成分主要是硝酸钠,符合钠盐味咸的基本特征,硝净后所剩之水即卤水,制豆腐家可用之。

此淋盐之碱土,色较深者含盐量高,太阳出后则其盐分下趋,硝之味苦,当是属阴水之物,称其性属水是有道理的;取其土时盐、硝是升在地表者,亦具升提之性,且《别录》谓其味辛,是其性味兼有属木之气,故而陶氏称其为水中木药;其原出味咸之盐土之中,《别录》又称其味“可咸”,咸为火之用味,故称其为水中火药亦未尝不可。

朴硝与从火土同治论心病草木方中栀子,均主五内邪气,腹中大热,热结痞满,止烦。

朴硝在《辅行诀》原文中未用,笔者拟补之金石补泻心方中用之。

3. 芒硝(火中金)

芒硝《本经》不载,《别录》谓系硝石之别名,而陶氏又另立名堂,单出一项,谓“味辛苦”,并名言“生于朴硝”。此硝名显是以形质“细芒”得名者。无论水硝或火硝,在炼硝过程中,出现结聚如芒锋之硝,即可称为芒硝。但是,在《本经》时代已有火水二硝之别,而未载芒硝,是当时芒硝尚未从硝石和朴硝中分化使用之故,至《别录》时期,随着医疗实践的应用,会对此细芒有锋之硝,有其特殊作用,仲景方剂中用芒硝者已经屡见不鲜,故《别录》时期芒硝另立一名的条件已经成熟,另立之以适应临床之须。但是,尽管水火二硝的炼结过程中均可出现芒硝,而仅提出“生于朴硝”,当是因为此芒硝所治,虽云有五脏积聚,除邪气,破留血等全身症状,就其所主证之部位,却多在中下二焦,如胃闭,利大小便及月水,五淋,腹内痰水博结等,其性符合“本乎地者亲下”属水的特点,所用当为朴硝中所生之芒硝。虽然硝石亦生芒硝,但因硝石与芒硝一物二名,而未予分论。故硝石与朴硝所生之芒硝,性能有何不同,仍有待临证研究。

芒硝出于朴硝,而为水硝之精华,产于卤碱之地,仍具钠盐之本而具咸而破凝柔软之火用,陶氏称其性属火是可以理解的。但又称其具金之性为何?大概陶氏是从其性趋下,其卤水凝敛之性可使豆浆结出块状豆腐,颇具金性敛收下行之象着眼而定的,况其所主之证,皆痰血水因热结妄行者,有助肺金肃清下收之功,而称之为火中金药。

芒硝与草木火中金药葶苈子,均可治积聚,破坚逐邪,通利水道,利二便,除伏热。

4. 卤碱(火中火、火中木)

《本经》谓卤碱:“味苦,寒。主治大热,消渴,狂烦,除邪及吐下蛊毒,柔肌肤。生河东盐池。”

《纲目》引《别录》谓卤碱:“味苦咸寒”,“去除五脏肠胃留热结气,心下坚满,及食后呕逆喘满,明目,止目痛。”“卤碱生河东池泽。”

《纲目》引弘景曰:“今俗不复见卤碱,疑是黑盐。”又云:“是煎盐釜底下凝滓,二说未详。”又引甄权曰:“卤碱即卤水也。”又引《尔雅》曰:“天生曰卤,人生曰盐。”

《周易·说卦》云:“兑为泽……其地也,为刚卤。”

天然的卤碱块不易得,现代所用之卤碱,为诸食盐类生成后所余之卤水煎炼而成的结晶体。主含氯、镁、钠、钾、钙和硫酸根离子,其他为二氧化硅、氟、锶、铁、硼、溴,微量元素有锂、铝、锰、锌、铜、钛、铬、硒、镍、碘、汞、银、钍、锗等。海盐、湖盐、井盐、碱地盐,四种不同的卤水所炼制之卤碱,成分有所不同。

诸盐之味均咸,而《别录》所载卤碱之味苦,亦兼咸味,故不可但以盐咸卤苦论之。咸为火之用味,其性能软而至柔,苦为火之体味而其性可坚而至燥。卤碱兼而有之,且是卤水再加热乃得者,更富有火热之气,其具火体用之全,称之为火中火药自无不可。

柔润属阴,刚燥属阳,故可谓盐阴卤阳。但盐卤相较,则卤以苦为主而偏属阳。但《易》却将其类比为兑卦,此是以其性柔属阴,而兑为少女而言,然有外柔内刚之意,故又言“其地也,为刚卤,”云其内涵有阳刚之气。此阳刚之气即与兑西相对的艮、震东方之气。由于艮属山,震属木,故其中实际上也表达了山泽通气和金木交互之易理。从而可以认为卤碱不但可称之为火中火,也可称之为火中木药。

卤碱与从火土同治论心病草木方之半夏,均可除心下坚痞,胸胃留热结气,治呕吐喘逆,泽润肌肤。

四、磁石(火中水)

《本经》谓磁石“味辛,寒。主治周痹,风湿肢节中痛,不可持物,洗洗酸痛,除大热烦满,及耳聋。一名玄石。”

《别录》谓磁石:“味咸,无毒。养肾藏,强骨气,益精,除烦,通关节,消痈肿,鼠瘘,颈核,喉痛,小儿惊痫,炼水饮之。亦令人有子。一名处石。生太山川谷及慈山山阴,有铁处则生其阳,采无时。柴胡为之使,恶牡丹,莽草,畏黄石脂,杀铁毒。”

《疏证》参《图经衍义》曰:“磁石色紫黑而涩,其中有孔,孔中黄赤色,其上有细毛,性吸铁,能虚联数十针或一二斤刀器回旋不落者佳。”

《纲目》引甄权曰:磁石“咸,有小毒。”

磁石色黑兼赤(紫为黑赤相兼之色)有孔,有毛而吸铁,其黑而味咸乃肾水气化之色味;有毛有孔乃肺金之象;性能吸铁,颇具金水相生,子母恋系之情。本系金石之质,质重下达,极而属肾之品,乃集金水于一体之物,咸为肺之体味又为肾之化味,具阴水气化而源源不竭之造化。水充实则肾得养而骨强、精足、耳聪、有子。

肾水与心火为一对阴阳,二者同脉络同属少阴,阳火下潜,阴水上承,相互交济,水液蒸化而运行不息则生机盎然。水不济火则大热烦满,喉痛,火妄动而生热风动颈核鼠痿痈肿;津不润燥则滞痹肢节中痛;此肾之气化与心火之用息息相关,亦即“水火不相射”之《易》理。

磁石有指南辨方向之用,合天地磁场之序,其指南辨向之性,正可使水火不济之紊乱得以调整,回归于自然常道,复其水火蒸腾,心肾交济之生态,有拨乱反正之功。用之则火水蒸化不息而津气周流循常,而风定湿除,痹通痛止,肢节不利失用,疮痈等证可除。此水火相关之机,在《辅行诀》中,亦以咸为心火之用味,肾之化味标示,而磁石之性味主治之理尽在其中。笔者在临床中体会到此药治周痹有确实效果。

磁石味咸色兼赤可属火,质重趋下而色黑属水,故陶氏称之为火中水药。它与草木火中水药泽泻,均可治风湿痹证,补益养脏,聪耳益精。

第三节 脾土甘味门

一、赤石脂(土中土)

《本经》谓:“青石、赤石、黄石、白石、黑石脂:味甘平,主黄疸泻痢,肠澼脓血,阴蚀下血赤白,邪气痈肿,疽痔恶疮,头疡疥搔。久服补髓,益气,肥健,不饥,轻身延年。五石脂各随五色补五脏。”《别录》:“生南山(有多处名南山者,疑指秦岭山脉终南段)之阳山谷中。”

《别录》谓赤石脂:“味甘,酸,辛,大温,无毒。主养心气,明目,益精,治腹痛,洩澼,下利赤白,小便利,及痈疽疮痔,女子崩中漏下,产难,胞衣不出。久服补髓,好颜色,益智,不饥,轻身,延年。生济南,射阳(古之射阳在今江苏淮安县),及太山之阴,采无时。”恶大黄,畏芫花。

《纲目》引陶弘景曰:“今俗惟用赤白二脂,好者出吴郡(今苏州、杭州一带),亦出武陵(今湖南常德市武陵县)、建平(今辽宁省西部有建平县)、义阳(今河南省信阳市)。义阳者出郾县界东八十里,状如纯脑,赤者鲜红可爱,随采随生,余三色石脂无正用,但黑石脂入画用尔。”

现代研究认为,石脂属硅酸盐类矿物多水高岭石族,多水高岭石。为不规则的块状集合体,质软,断面有的具蜡状样光泽,闻之有黏土气,味淡,嚼之无沙粒感,其吸水性强(舔之粘舌),乳钵中加水适量研之,成淡乳脂状者佳。其成分主要含水化硅酸铝,及氧化铁等。含硅42.93%,铝36.5%,氧化铁及锰4.85%,镁及钙0.94%,水分14.75%。赤石脂与高岭土极相似,赤石脂在150~200摄氏度时,尚余二分子的水,即成高岭土,普遍赤石脂是带有红色的,但由于含氧化铁的多少不同,颜色可以从白、灰以至青绿、黄、红、褐等色。高岭土比较纯粹,故多为白、灰之色。

赤石脂在《辅行诀》中被列为土中土药,陶氏如此定其五行互含属性,大概是从三个方面考虑的。一是石脂虽有五色之别,可分属五行,但功用类似,而以赤白二色者为常用,其中赤者色红,兼通火土一家之理念,故独取赤者说法,亦不影响与五行之土,包容其他四行之特殊品位类比。

二是其味尝之甘淡,为脾土所主之味,闻之有黏土之气,为金石药中所少有,具有土之气味。三是所主病证多有中土之位者,如泻痢赤白,腹痛肠澼及消瘦善饥,下血等中气虚损证。且此药之补中,非但因其质地黏厚,嚼之无沙粒感,具有丰富的营养物质(尽管陶氏当时不可能明白其富有多种人体必备的微量元素)可补充人体中之不足,还具有涩收之性以减其精微之耗,更是补法必备,否则将如无底之器,填而不满。基于上述理由,赤石脂被称之为土中土药是理所当然的。

赤石脂与草木土中土药人参,同为补五脏,益智养心,调中止泄,治腹痛,轻身延年之品。

二、石膏(土中金)

《本经》谓石膏:“味辛,微寒。主治中风寒热,心下逆气,惊喘,口干舌焦不能息,腹中坚痛,除邪鬼,产乳,金创。生齐山(今山东中部淄博市淄川区大河镇南五公里及安徽贵池县南三里,均有齐山,此齐山所指待考)山谷。”

《别录》谓石膏:“味甘,大寒,无毒。主除时气,头痛,身热,三焦大热,皮肤热,肠胃中膈热,解肌,发汗,止消渴,烦逆,腹胀,暴气喘息,咽热,亦可作浴汤。一名细石,细理白泽者良,黄者令人淋。生齐山及齐庐山(今山东诸城境内及浙江省中部义乌北郊苏溪镇境内均有齐庐山,此处所指系何处,待考),鲁蒙山(在今山东蒙阴县南部),采无时。”鸡子为之使,恶莽草,毒公。

宋本《伤寒论·太阳篇》168条,白虎加人参汤煎服法后注云:“此方立夏后立秋前乃可服,立秋后不可服。正月、二月、三月尚凛冷,亦不可与服之,与之则呕利而腹痛。诸亡血虚家不可与,得之则腹痛利者,但可温之,当愈。”

《疏证》引《纲目》云:“石膏生于石中,大块作层,如压扁米糕,每层厚数寸,色白洁净,细文短密,如束针,正如凝成白蜡,松软易碎,烧之即白烂如粉。”又云:“凡物重则应坚,泽则应韧,辛则多窜,寒则多腻。石膏体质最重,光明润泽,乃随击即解,纷纷星散,而丝丝纵列,无一缕横陈。”

《礼记·内则》谓:“脂膏以膏之”。孔颖达疏曰:“凝者为脂,释者为膏。”《说文》曰:“戴角者脂,无角者膏。”“膏肥也。”

石膏出于山,为石类,其质如石之坚而名之自不待言,而以膏字名之,自有深义。膏之本义乃为动植物之油脂,古人以凝结者或带角动物之油称脂,释散或无角动物之油为膏。石膏之名当是此品非但坚硬,而且含释散态的“膏”,当然此膏只是可类比动植物之油,是山石的精微物质,它可以有如动植物油脂的润泽荣养作用,其质虽重有石之坚,但却润泽光明有挥散之性,易于打碎,故《本经》谓其味为能散之“辛”而用于解散发越外邪之结而解肌发汗。因其为膏,故可助津精之润而止舌燥口渴。

其色白沉重,象肺金之收重清肃下行,可以调火性上炎过度之大热,使三焦之热收而降之,喘满、腹胀、烦逆,及胃肠中膈气因之得下。《辅行诀》谓:“白虎者,收重之方,石膏为之主”,概从此立言,以类比西方秋金之神。仲景白虎加人参汤谓“立夏后立秋前乃可服”,亦是其能如秋凉之至暑始可解除之意。后世温病家谓白虎汤证有大热、大渴、大汗、脉洪大,亦不外是其清降暑热(或如暑热)之气,收津液外泄之汗,充养热灼所耗之津,敛其沸腾惮越之脉而已。

如此而论,石膏之性既沉重肃降,又发散解肌;既可除邪实大热,又可滋助津膏之损而润泽,升降出入兼擅其长。此种非升非降,可泻可补之功用,正是五行中土为升降出入之枢,和缓协调,包容其他四行的特性,故《别录》称其为味甘之药。

《辅行诀》定其性味为脾土所主之味甘,又取其色白属肺金,具收降清肃之性而称之为土中金药,是完全符合其性能的。

它与草木土中金药生甘草,均可用于寒热、金创、止渴、烦满逆气、咳喘等证。还应当指出,石膏生用,退热作用较强,煅之则性转收敛而多用于疮疡外用,而甘草炙用亦性以温补为主,《辅行诀》中炙甘草,被视为土中火,而金石药之土中火则为石英。尽管如此,煅石膏与炙甘草一敛一补,一重在减耗,一重在补充,亦有异事同功,相互协同之妙。

三、石钟乳(土中水)

《本经》谓:“石钟乳:味甘,温。主治咳逆上气,明目,益精,安五藏,通百节,利九窍,下乳汁。生少室山(在今河南省登封市城西6公里处)谷。”

《别录》谓:“石钟乳:无毒。主益气,补虚损,疗脚弱疼冷,下焦伤竭,强阴。久服延年益寿,好颜色,不老,令人有子。不炼服之,令人淋。一名公乳,一名庐石,一名夏石。生少室及太山,采无时。蛇床为之使,恶牡丹、玄石、牡蒙,畏紫石英、囊草。”

《纲目》引陶弘景曰:“第一出始兴(今广东始兴县),而江陵(今湖北省荆州市)及东境(东境不详是何地,今广东省增城市小楼镇中部有东境村)名山亦皆有,惟通中轻轻薄如鹅管,碎之如爪甲,中无雁齿,光明者为善。长挺一二尺者。色黄,以苦酒洗则白,仙经少用,而俗方所重。”又引孙思邈曰:“乳石必须土地清白光润,罗纹,鸟翮,蝉翼一切皆成,白者可用,其非土地者,慎勿服之,杀人胜于鸩毒。”

古钟乳即乳石,是碳酸盐岩地区洞穴内,由顶部滴水,碳酸钙沉淀物积久而成,其形成往往须上万年或几十万年之久,古人认为系石之津液融结而成。可滋中焦之汁,上输于肺,故治咳逆上气,中焦取汁上奉于心化赤为血,流溢于中而为精,精气盛则目明而五脏和,百节通利,津液濡于空窍,则九窍通利,滋于经脉则乳汁自下。然其本系金石之品,体气俱厚,性情猛悍,产地或形质不良者,则“杀人胜于鸩毒”不可服之,即便是性较纯良者,亦不可多服久服,魏晋盛行的五石散(又称寒食散),乳石为其主要成分之一,服之丧命者无以数计,乃至隋唐医籍中多载有散发动方,真乃医学史上一大悲哀。切不可因此药补虚损,强阴益精而恣意用之,医者不可不慎之又慎。

《辅行诀》称钟乳石为土中水药,大概是因其《本草》中有其味甘的记载,而谓之属土,又因其生于洞顶滴水之积淀,其中含水之精华,性可属水而称之。

钟乳石与草木土中水药茯苓,都有延年,益阴精,补虚损,调五脏,治咳逆的作用。

四、云母(土中木)

《本经》谓云母:“味甘,平。主治身皮死肌,中风寒热,如在车船上,除邪气,安五脏,益子精,明目。久服轻身,延年。一名云珠,一名云华,一名云英,一名云液,一名云砂,一名磷石。生太山山谷。”

《别录》谓云母:“无毒。下气坚肌,续绝补中,治五劳七伤,虚损少气,止痢。久服悦泽不老,耐寒暑,志高神仙。一名云珠,色多赤。一名云华,五色具。一名云英,色多青。一名云液,色多白。一名云砂,色青黄。一名磷石,色正白。生太山,及齐庐山,及琅琊(琅琊山,在今安徽省滁州市西南)北定山(古北定山在何处,待考)石间,二月采。泽泻为之使,畏蝉甲,反流水,恶徐长卿。”

《纲目》按《荆南志》(梁·萧绎著,萧绎,字世诚,即梁元帝,武帝萧衍之第七子,552~554年在位)云:“华容方台山出云母,土人候云所出之处,于下掘取,无不大获,有长五、六尺,可做屏风者,但掘时忌作声也。”时珍曰:“据此,则此石乃云之根,故得云母之名,而云母之根,则阳起石也。”

《纲目》引弘景曰:“按仙经云母有八种,向日视之色青白多黑者名云母,色黄白多青者名云英,色青黄多赤者名云珠,如冰露,乍黄乍白者名云砂,黄白晶晶者名云液,皎然纯白明澈者名磷石,此六种并好服,各有月时。其黯黯纯黑有纹斑斑如铁者名云胆,色杂黑而强肥者名地涿,此二种不可服。”

云母出于云所出之处而得名,而云为地气上交于天之事,可知云母具地气上交于天之性,而地气之上升,始于肝木之升发,且云母乃以色别其名,色的呈现取决于光,色随光变,而光为天阳之气,故云母本身即是地气交于天气的产物,即为云之根。云母之根为阳起石,阳起石乃升阳之物,故云母味甘具脾土地气之质者,并具有上交天阳之势力,此势力在五行中即肝木。

故尽管《别录》云母之按色命名,与陶氏所谓之仙经以色命名有所异同,但是仙经所谓八种云母中,可服者六种,其中有三种是青或兼青色者,《别录》谓其采于二月春木当令之时,当是其得木气多者为佳,可见其木性在此药用上地位之重要。何况仙经所称之云母(可视为狭义的云母)本来即以青色为主呢?因此《辅行诀》论云母,是在味甘属土的基础上,又以色青属木,采时属木定其为土中木药,是深契其色、味、性、时、能之理论的。

钟乳石与草木土中木药薯蓣,均可除寒热,下气,止风眩,明目,除邪气,治伤中,充五脏,补虚益气,轻身延年。

五、石英(土中火)

白石英《本经》谓:“味甘,温。主治消渴,阴痿不足,咳逆,胸膈间久寒,益气,除风湿痹。久服轻身,长年。生华阴(位于秦、晋、豫结合部)山谷。”

《别录》谓白石英:“味辛,无毒。主治肺痿,下气,利小便,补五藏,通日月光。久服耐寒热。生华阴及太山。大如指,长二、三寸,六面如削,白澈有光。其黄端白棱名黄石英,赤端名赤石英,青端名青石英,黑端名黑石英。二月采,亦无时。”

紫石英《本经》谓:“味甘,温,无毒。主心腹咳逆,邪气,补不足,女子风寒在子宫,绝孕十年无子。久服温中,轻身,延年。生太山山谷。”

《别录》谓:紫石英:“味辛,无毒。主治上气心腹痛,寒热,邪气,结气,补心气不足,定惊悸,安魂魄,填下焦,止消渴,除胃中久寒,散痈肿,令人悦泽。生太山,采无时。长石为之使,得茯苓,人参,芍药共治心中结气,得天雄,菖蒲共治霍乱。畏扁青,附子,不欲蝉甲,黄连,麦句姜。”

《纲目》白石英条下引弘景曰:“今医家用新安(今河南洛阳一带)所出,极细长白澈者,寿阳八公山(今安徽省中部寿县古有寿阳、寿春、寿州、肥水等名,属六安市,山西省东部亦有寿阳)多大者,不正用之。仙经大小并有用,惟须精白无瑕杂者。如此说,则大者为佳,其四色英,今不复用。”

《纲目》紫石英条下引弘景曰:“今第一用太山石,色重澈下有根。次出雹零山(属今之何地,待考),亦好,又有南城(今江西省抚州市东部有南城县)石,无根,又有青绵石,色亦重黑不明澈,又有林邑(古国名,象林之邑的简称,在今之越南中部,秦汉时为象郡)石,腹里必有一物如眼,吴兴(今浙江省湖州)石,四面才有紫色,无光泽,会稽(今浙江省绍兴)诸暨石,形色如石榴子,先时并杂用,今惟采太山最胜。仙经不正用,而俗方重之。”

《疏证》引唐代河北雄县刘恂《岭表录异》参《衍义》曰:“紫石英其色淡紫不匀,其质明澈如水晶,随其大小皆五棱,两头如箭簇。”

石英虽类分五色,但以白紫两种入药,陶氏以为白者仙经多用之,紫者俗家多用之,而据传张仲景、何晏、葛洪、孙思邈诸人均有五石散方,其组方虽小有异同,但均有白石英和紫石英两种,葛、孙二氏为道教中人,张儒何玄,非道教中人,可见石英之取白紫非如陶氏所云道俗有别,或仙经多用白者。

《辅行诀》中石英名为土中火药,云其属土,当是因此石类分五色,本具中土之象,《本经》又云紫、白两种皆味甘气温,合中土之气味,有中土之用,紫者之形又有五棱,合中土之数,其属中土是比较好理解的。

至于又称其有火之名,所用当是紫石英。紫富含赤火之色,《别录》所主之证又明言“补心气不足,定惊悸。”称其为土中火药是理所当然的。

与陶氏同时代之徐之才《药对》云:“湿可去枯,”以紫、白石英为代表药物,似与石英有火性之说不谋,是只知“燥万物者莫熯乎火”,而不知“心德在软”,水得火始可蒸腾化为湿气而润泽万物,石英明澈如水,性温而化水为气(湿),故《本经》以白石英治肺痿之肺叶焦举之枯,和消渴之口舌干燥,此非是“湿可去燥”又当是何?紫石英在《别录》亦“主消渴”亦可润口舌之干燥,有湿可去枯之功。

紫石英与草木土中火药炙甘草,均可温中、补虚、止渴、补心气。

第四节 肺金酸味门

一、绿青(即石绿,金中金)、曾青(金中土、火中木)、石胆(木中火、水中木)

《别录》谓绿青:“味酸,寒,无毒。主益气,治痢疾,止洩痢。生山之阴穴中,色青则白。”

《纲目》李时珍曰:“石绿,阴石也,生铜坑中,乃铜之祖气也。铜得紫阳之气而生绿,绿久则成石,谓之石绿,而铜生于中,与曾青同一根源也,今人呼为大绿。”

《本经》谓曾青:“主目痛,止泪出,风痹,利关节,通九窍,破癥坚积聚,久服轻身不老。生蜀中山谷。能化金铜。”

《别录》谓曾青:“养肝胆,除寒热,杀白虫,疗头风,脑中寒,止消渴,补不足,盛阴气。生蜀中及越巂,采无时。畏菟丝子。”

《纲目》引陶弘景曰:“旧说与空青同山,疗体亦相似,今铜官(古代官职名,又为官署名,西汉在丹阳郡,即今之安徽宣城。又今湖南省长沙市望城区有铜官古镇),更无曾青,惟出始兴,形累累如黄连相缀,色理小类空青,甚难得而贵,仙经少用之。化金之事,法同空青”。

《纲目》引吴普曰:曾青“生蜀郡石山,其山有铜处,曾青出其阳,青者铜之精。”又引《造化指南》(15世纪土宿真君之本草著作,已佚,《庚辛玉册》曾引录)云:“层青生铜矿中,乃石绿之得道者。”时珍曰:“曾音层,其青层层而生,故名,或云其生从实至空,从空至层,故曰层青也。”

《纲目·空青》引《庚辛玉册》云:“……又有杨梅青,石青,皆悉一体,而气有精粗,点化以曾青为上,空青次之……”又引《造化指南》云:“曾空二青,则石绿之得道者,又二百年,得青阳之气,化为鍮石。”

石胆《本经》谓石胆:“味酸,寒,主明目,目痛,金创,诸痫痉,女子阴蚀痛,石淋寒热,崩中,下血,诸邪毒气,令人有子,炼饵服之,不老,久服增寿神仙。能化铁为铜,成金银,一名毕石,生羌道山谷中。”

《纲目·石胆》引《别录》谓石胆:“散癥积,咳逆上气,及鼠瘘恶疮。”引吴普曰:“神农:酸,小寒。李当之:大寒。桐君:辛,有毒。扁鹊:苦,无毒。”李时珍云:“胆以色味命名。”引陶弘景曰:“仙方时用,俗方甚少,此药殆绝,今人时有采之者,以色青绿,状如琉璃而有白文,易破折,梁州、信都无复有,俗乃以青色矾当之,殊无仿佛。”引苏恭曰:“此物出铜处有之,形似曾青,兼绿相同,味极酸苦……”又引苏颂曰:“……又有自然生者,尤为珍贵,并深碧色……色青,见风久则绿,击破其中亦青”。“入吐风痰药最快。”

1. 石绿(金中金)

石绿、曾青及空青、白青、扁青等,均为铜氧化生成的碱式碳酸铜类矿物,本草均记为酸味之品。石绿即铜绿,生铜坑中,天然者为孔雀石,其色似孔雀羽毛绿斑而得名,现代加工制品系天然碱式碳酸铜与熟石膏加水拌和压扁切块而成,呈土黄或淡绿色,无臭无味;曾青生山之阳,以层层而生得名,有土状、粒状、肾状、散射状者;空青呈球状或中空。诸青形态有所不同而已。

诸青都是由铜绿经久变化而成,而此青色之质系“铜之精”得“紫阳之气”(瑞祥之气,可理解为现代之氧气)而成,日久成石即石绿,故石绿为“铜之祖气。”祖是父母的上一辈,或为事业、学派的创始人,诸青均是由此青之质变化而成,故石绿可称为诸青之祖,石绿在诸铜化物中处于显贵地位是不言而喻的,因此,陶氏在其味酸属金的基础上,称之为金中金药是有一定道理的。

石绿与草木药金中金药麦门冬,均有益气的作用。

2. 曾青(金中土、火中木)

曾青一物,因其味酸而名金药,自在情理之中,而又称金中土药,意为其并具土之性,甚是费解。但是,我们不妨从其生成特性,寻其端倪,作为其具有土之性的推理。

曾青和空青均为石绿之得道者,而用于点化术则曾青为上,是明言曾青之性优于空青,即曾青更得于道。

道字形之本意是置人于路,即一个人处在十字路口的情形,他可以登上通向四方的路,自主上路作“蹈”,引人上路作“导”,而这个十字路口,在五行学说中正是中土的形象,所谓“无中极无以定四方”,而通向四方的道路即是金、木、水、火的形象。而土在五行中,具神的概念(详见《伤寒论阴阳图说》)。

曾青既是石绿之得道者,即是铜之精得五行之土气之全而成者,具有特殊的神灵之气,具有不能用感觉器官去体认,也不可用普通字词表示,只能用这种比喻描述虚幻无形的神奇作用,而称曾青为金中土药,以表达它在诸铜化物中的崇高地位。同时由于它有破癥坚积聚,止消渴的咸软咸润之功,及止目痛泪出、风痒、头风、养肝胆等属肝木之病的作用,故又称其为火中木药。

曾青与草木药金中土药五味子,均有强阴,除热的作用。

3. 石胆(木中火、水中木)

扁鹊谓石胆味苦,为肾所主之味,可谓其有水之性。且色青绿,有甲木胆之汁色,得久风而色愈绿,有与风木同类之象,桐君采灵谓其味辛,亦具肝木所主之用味,可谓之有木之性而称之为水中木药。性既有木性,而又为涌吐之快药,涌吐为可使气机上涌,有火性炎上之象,故又可称之为木中火药。

石胆与火土同治论心病草木方中水中木、木中火药淡豆豉,均可解诸毒,疗寒热,喘咳上逆,又同为催吐方用药。

二、矾石(白矾金中水、皂矾金中火)

《本经》谓矾石:“味酸,寒。主治寒热,泄利,白沃,阴蚀,恶疮,目痛,坚骨齿。炼饵服之,轻身,不老增年。一名羽涅。生河西(汉唐时期,指今甘肃、青海两省黄河以西的地方)山谷。”

《别录》矾石(白矾):“无毒。除固热在骨髓,去鼻中息肉。岐伯云:‘久服伤人骨’能使铁为铜。一名羽泽。生河西及陇西(陇山即今之六盘山,陇西指甘肃省六盘山以西),武都,石门(石门在今湖南省常德市石门县),采无时。甘草为之使,恶牡蛎。”

《纲目》引苏恭曰:“矾石有五种,白矾多入药用;青、黑二矾,疗疳及疮;黄矾亦疗疮生肉兼染发;绛矾本来绿色,烧之乃赤,故名绛矾。”

《疏证》引《纲目》云:“矾石初生是石,燔炼则烊沸而成小块,以光莹如水晶者良。”

《纲目》引弘景曰:“矾石今出益州北部西川,从河西来,色白,生者名马齿矾,炼油成纯白名白矾……”

《纲目·绿矾》项下曰:“皂矾,青矾。煅赤者名绛矾,唐本矾红。(时珍曰):绛矾可以染皂色,故谓之皂矾,又黑矾亦名皂矾,不堪服食,惟疮家用之,煅赤者俗名矾红,以别朱红。”又曰:“绿矾,晋地、河内、西安、沙州皆出之,状如焰硝,其中拣出深青莹净者,即为青矾,煅过变赤,则为绛矾。以入圬墁及漆匠家多用之。然货者亦杂以沙土为块。昔人往往以青矾为石胆,误矣。”

1. 白矾(金中水)

白矾系硫酸盐类矿物矾石经加工提炼而成,矾石含氧化钾11.4%、氧化铝37.0%、二氧化硫38.6%、水13%,白矾主要含水硫酸钾铝。

《辅行诀》称白矾为金中水药。其味酸,属肺金之主味,有酸收之功,其气寒,寒为肾水之气当是称其为金中水药的直接根据。因其酸收,故可治脱肛、阴挺(子宫脱垂);因其气寒,故肝热之泪出目痛、骨髓之热可除;且其性能收湿而劫滑涎,故泄痢带下可愈;其性又可澄浊淖,得火则烊,遇水则化,可入水火之中而双绾于阴阳之间,水火所受之邪浊可因之而清,无论湿热或寒湿不得蕴结而寒热得除,风痛止,更不至蕴久积毒而治疮疡。

白矾与草木金中水药枳实,均可除寒热、止泄利、除痰水停聚、风痛,与谷物酿制品酢,均可治理。

2. 皂矾(金中火)

皂矾即青矾、绿矾,烧之成深红色而称绛矾。笔者曾亲制此药。所用系购自邻县平乡一带用于涂涮砖壁(即时珍所谓之圬墁家)者,新购者如硝而色青绿,久置则风化色转微黄,烧之始溶化,再烧则变为黑色,继烧之始变为红绛色固体。

现代研究证明,皂矾主要成分为水硫酸亚铁,近代多用于治疗黄胖病,贫血,肝病等。如《辽宁中医杂志》1981年第8期载有沈家足的文章:“复方针矾丸治疗黄胖病的体会”;《河南中医》1984年第5期载有袭振祥、陆广武的文章:“陈芳珊老中医虚黄丸治萎黄黄胖病的验案”。

此药首载于《日华本草》(已佚)。该书又名《大明本草》,为吴越日华子集。日华子为唐代本草学家,原名大明(一说大明为姓氏),今浙江鄞县人,一说今山西雁门人。该书为集当时常用药物的书籍。但是该药的使用绝不是始于唐,早在汉末张仲景时代即已广泛应用。张氏治疸之硝石矾石散中之矾石,谓服后大便正黑色,与皂矾因含铁量高而服之亦为黑色便相同,学者以此为考证仲景硝石矾石散中矾石即皂矾的主要根据之一,已被学界大多数认同。说明汉代已将皂矾列为药物之一,其未载于《本经》与《别录》的原因,大概与矾类为道家炼丹常用,而道教历来就有密而不传的教规所致,但最根本的原因,仍当在于当时可能对诸矾药性不同的认识尚不完全成熟,分论的条件并不具备,载入本草贻误世人。无论如何,汉代硝石矾散服后反应,以详实的资料证实了当时皂矾已经为临证所用。

据《纲目》所载引苏恭皂矾的主治为:“疳及诸疮。”引《大明》云:“喉痹虫牙,恶疮疥癣。酿鲫鱼烧灰服,疗肠风泻血。”时珍云:“消积滞,燥脾湿,化痰涎。除胀满黄肿疟痢,风眼口齿诸病。”

《辅行诀》称皂矾为金中火药,大概是因其味酸属金,用时烧赤始可,而烧后则呈红色,红属火象之故。且其主治,如疥癣肠风风眼等之病机与风木相关,其血病黄肿、胀、疟、痢等又与属心火之血、热相关。

皂矾与草木药金中火山茱萸均可去湿热,去虫,治肠风,目疾,理中消积的作用。

三、石硫磺(金中木)

《本经》谓石硫黄:“味酸,温。主治妇人阴蚀,疽痔,恶血,坚筋骨,除头秃。能化金、银、铜、铁奇物。生东海(今江苏北部与山东省临近,属连云港市)牧羊山(在今安徽省明光市东北40公里七里湖,即今所称官满湖的东岸)谷中。”

《别录》谓石硫磺:“大热,有毒。主治心腹积聚,邪气,冷癖在胁,咳逆上气,脚冷疼弱无力,及鼻衄,恶疮,下部䘌疮,止血,杀疥虫。生东海牧羊山,及大山(大山具体地址待考,疑为太山),及河西山,矾石液也。”

晋·张华《博物志》谓:“凡水源有石硫黄,其水则温,或云神人所暖,主疗疾。”

《纲目》李时珍云:“硫黄秉纯阳火石之精气结成,性质流通,色赋中黄,故名硫黄。含其温毒,为七十二石之将,故药品中称将军。外家谓之阳侯,亦曰黄牙,又曰黄硇砂。”又云其:“能补命门真火不足,且其性燥热而治利大肠,又与燥涩者不同,是亦救危妙药也。但炼制久服,则有偏胜之害,况服者又皆假此以纵欲,自迷其咎,与药何责焉?”

《纲目》引王好古云:“如太阴丹、来复丹皆用硫黄伍以硝石,至阳佐以至阴,与仲景白通汤佐以人尿、猪胆汁大意相同。所以治内伤生冷,外感暑热,霍乱诸病,能去格拒之寒,兼有伏阳,不得不尔。如无伏阳,只是阴证,又不必以阴药佐之,何也?硫黄亦号将军,功能破邪归正,返滞还清,挺出阳精,消阴化魄。”

硫黄本是火之精气所结,即其性能收阳热之气,所谓其味酸,当在收聚阳气之功,可治阳气式微之证。其能使泉水温热,而泉水本性阴之物,其通散阳气使阴水温热,非性温而何?收聚阳气而称其酸,为秋肺金所主之味酸,散发阳气使阴水变温,乃辛散之功,而辛为春肝木所主之味,故《辅行诀》称其为金中木药。且此物极易点燃,其焰先蓝后紫,蓝为青类,紫为红属,颇有由木转火色之象,硫之易燃本具木生火之质,燃之先蓝后紫,生火之势强,故其性甚烈,与肝木将军之官之称亦甚相合,其味酸为肝之体味,辛散为肝之用味,一味硫黄兼具肝之体用,称其将军更是名副其实。

将军可拯国难于危急之时,硫黄可救人于阳绝阴结之证,不愧为一良药。然正因其药力之巨,而始见其毒性之大,即有古人以萝卜、豆腐等炼制之法,可参考。不过现代所用之硫多为经提纯者,已不具杂质,笔者曾用豆腐制之,不似从前制作时,豆腐变为黑绿色,而硫黄则变为洁净鲜艳,用现代提纯之硫黄,不必加工处理即可,是否如此,还当在临证时验证。对此问题,当前笔者尚无成熟的结论。

《本经》无硫黄有毒的记载,《别录》则载之,是二书时代不同,对其使用经验有别,不善用者用之而至伤害人命,善用者可救人命于危难,不可不慎。近贤张锡纯氏,颇倡用生硫黄,当代亦不乏用此药治疗的报道,值得深入研究。笔者有单用此药治愈慢性肾炎、过敏性哮喘的病例。

硫黄与草木金中木药芍药,均可治恶血、破心腹坚积,消痈肿恶疮,去邪气。

第五节 肾水苦味门

一、滑石(水中水)

《本经》谓滑石:“味甘,寒。主治身热,泄澼,女子乳难,癃闭,利小便,荡胃中积聚寒热,益精气。久服轻身,耐饥,长年。生赭阳(今河南省南阳)山谷”。

《别录》谓滑石:“大寒,无毒。通九窍六腑津液,去留结,止渴,令人利。一名液石,一名共石,一名脱石,一名番石。生赭阳,及太山之阴,或掖北白山(掖北,指白山),或卷山(今河南省荥阳)。采无时。石韦为之使,恶曾青。”

《神农本草经》陶弘景云:“滑石,正白,又有冷石、小青黄。性并冷利,亦能烫油污衣物,今出湘外始安郡诸处,初取软如泥,久渐坚强,人多作家中明器物,并散热,人用之,不正入方药,赭阳县先属南阳,汉哀帝置,明《本经》所注县郡,必后汉时也。掖县属青州东莱,卷县属司州荥阳。”

《疏证》云:“滑石中洁白如雪,腻滑如脂,初出时柔软如泥,久渐成块,以土地气热故也。荡胃中积聚寒热。”

滑石是热液蚀变矿物,富镁矿物经热液蚀变,常变为滑石。故滑石常呈橄榄石、顽火辉石、角闪石、透闪石等矿藏物假象。滑石是一种常见的硅酸盐矿物,主含硅酸镁,尚含氧化铝、铁、石灰等。非常软而有滑腻的手感,因含杂质不同而有多色,以白者入药佳。

滑石当是以其质滑性荡利而得名。徐之才曰“滑可去著”,滑润之质可减少物质运动的阻力,而使之易于排利而不附着,而呈力半功倍之事,从而增强荡除病邪之积滞。

《内经》谓:“滑者其气清,涩者其气浊。”清者稀薄,浊者浓厚,而稀薄者莫如水,则滑石可如水可使浓厚者变为稀薄而不滞着,易于运动外排,并可润泽其运行通道,使有形之物易于运动而出。

由于人体之清液势在上行,浊液势在下趋,故浊废者归于下焦,肾主二便而排泄之。滑石可治泄癖癃闭积聚留结等。至于乳汁虽系精华之物,但毕竟为浓厚之液,故亦可使之易于通利而出。

另一方面,滑石之气大寒,寒亦冬水之气,而可去热,如其清暑去胃热,其润泽之性又可滋助热火伤阴之治疗。

综上所述,滑石质滑性利而气寒,颇得水之特性,这种特殊性能是其他金石药物不可比拟的,所以陶氏称之为水中水药,情理可通。

滑石与草木水中水药地黄,均可益精气,长气力,利耳目,利大小肠,去胃中积食,除胃中寒热。

二、代赭石(水中木)

《本经》谓代赭:“味苦,寒。主治鬼疰,贼风,蛊毒,杀精物,恶鬼,腹中毒邪气,女子赤沃漏下。一名须丸。生齐国(今山东省泰山以东以北一带)山谷。”

《别录》谓代赭:“味甘,无毒。主带下百病,产难,胞衣不出,堕胎,养气血,除五藏血脉中热,血痹血瘀,大人小儿惊气入腹,及阴痿不起。一名血师。生齐国,赤红青色,如鸡冠有泽,染爪甲不渝者良,采无时。畏天雄。”

《纲目》引《别录》谓:“出代郡(今山西省代县)者名代赭,出姑幕(在今山东省东南部莒县)者名须丸。”又曰:“赤红青色代郡城门下赤土也。江东久绝,俗用乃疏,而为仙方之要,与戎盐、卤碱皆是急须。”又引王好古云:“代赭入手少阴、足厥阴经,怯则气浮,重所以镇之,代赭之重,以镇虚逆。”又时珍曰:“代赭乃肝与心包络二经血分药也,故所主治皆二经血分之病。”

代赭石主含三氧化二铁,正品钉头赭石,含铁60%以上,并含镉、钴、铜、锰等多种微量元素,尚含对人体有害的铅、砷、钛。

《辅行诀》赭石被列为水中木药。其味苦气寒质重下趋,具水之特性,云其属水,本无可厚非,但又以木药称之,则当析之始明。

众所周知,肝属木,主风,主藏血,藏魂,主筋,爪甲为筋之余,其经脉名厥阴,乃风木之经,所谓诸风掉眩皆属肝。代赭色赤似血,染甲则其色不变,质坚似血之内藏,是其与肝有亲和之力;其所主之证,亦多与肝之藏血、舍魂、风动相关,故称其为水中木药是有一定的理论和实用基础的。

代赭石与草木水中木药黄芩,均可治疗血闭血热,除肠胃中热,治疸、女子经产淋带等证。

三、丹砂(水中火)

《本经》谓丹砂:“味甘,微寒。主治身体五藏百病,养精神,安魂魄,益气,明目,杀精魅邪恶鬼。久服通神明,不老。能化为汞。生符陵(隐居云:符陵是涪州。即现代重庆市涪陵)山谷。”

《别录》谓丹砂:“无毒。主通血脉,止烦满,消渴,益精神,悦泽人面,除中恶腹痛,毒气,疥瘘,诸疮。久服轻身神仙。作末名真朱,光色如云母,可析者良。生符陵,采无时。恶磁石,畏咸水。”

《抱朴子》谓:“丹砂烧之成水银,积变又还成丹砂。”

《丹药本草》(张觉人著,学苑出版社,2009)灵砂下引李时珍说:“硫黄,阳精也,水银,阴精也,以之相配,夫妇之道,纯阴纯阳,二体合璧,故能夺造化之妙,而升降阴阳,既济水火,为扶危拯急之神丹。”又出按曰:“水银化合物中,在中国炼丹术中占重要地位的当属硫化汞。属这类的有丹砂、灵砂、银朱三种。丹砂为天然产品,《神农本草经》列为上品,而灵砂和银朱则为人工制造。灵砂初载于《别录》称之:水银硫黄细研,入炉抽之,如束针绞者成就也。”

该书《丹砂·文献探索》引《抱朴子》载:“沅县廖氏家有丹井,饮其水者,世世寿考,后徙去,则子孙多夭折,他人居其故宅,复多寿考,疑其井水赤,乃掘之,得古人埋丹砂数十斛也,饮此水而得寿,况炼服者乎。”其后作者评之曰:“饵炼丹砂是否延寿姑存不论,但以丹砂滤水保洁却深合卫生之道,饮之长年固意中事,古人炼九转灵砂成后,多埋入土中或沉于水底以除火毒,廖氏井旁掘出的丹砂,为古人埋而未掘的灵砂是无疑的。”

该条又引青霞子(隋代著名道士苏玄朗之号,581~600年前后)说:“丹砂自然不死,若以气衰血散,体竭骨枯,八石之功,稍能添益,若欲长生久视,保命安神,须饵丹砂,且八石见火,悉成灰烬,丹砂伏火,化为黄银,能重能轻,能神能灵,能黑能白,能暗能明,一斛人擎,力能升举,万斤遇火,即速上腾,鬼神寻求,莫知所在。”

丹砂主含硫化汞,有天然形成和人工合成两种。天然生成者常夹杂雄黄、磷灰石、沥青质等。是地表水或地下水,在循环过程中,从地壳中带来了汞物质,在浅层低温条件下,与硫氧化而形成。是我国炼丹家用来炼丹的重要原料之一。

古代炼丹家在长期炼丹活动中,对丹砂的性质和作用有了充分的认识,积累了大量的宝贵经验,至晚在葛洪时代,对其为硫汞合成的认识已然成熟。《辅行诀》称其为水中火药,大概出于其本质为汞为阴精当属水,硫为阳精当属火的认识所致。尽管当时不可能有丹砂系水在循环过程中带有的汞质的认识,但其沉重之质,与水的关系至密,有清洁水液而益于长寿的经验,会有认为其含“阴(水)精”则是自然之事。同样,对所含硫的认识也会因其易燃而性热,产生其为“火(阳)中精”的认识。

按照古人炼丹技术理论,阴精和阳精所合成之物,其性质当是非阴非阳之品,即丹砂既不属阴又不属阳的“神”奇之物,而认为其味甘,属五行中土,具有“神”之性(土为五行中之神,详见《伤寒论阴阳图说》),有诸多双向作用,为其可治疗精神魂魄之病的理论根据。但究竟其气“微寒”,而略偏于水寒之性,而以水性药名之。另一方面,其色赤,而赤为火色,则又有称之为水中火药。总之陶氏称丹砂为水中火药,既标示了其形成之本源,又显示了其合化性质及治疗保健作用,符合火土一家的学术理念,切合药用功效,可谓之名副其实。

丹砂与草木药水中火黄连均可治消渴、目不明、五脏冷热、口疮等证。

四、黄土(水中土)

黄土,《本经》与《别录》均未载。据《纲目》所引文献可知首载于《本草拾遗》,其书曰:“张司空(南齐明帝时494~498年,司空张岂,清河郡人,即今之江苏淮安人,曾得葛洪传授)言:三尺以上曰粪,三尺以下曰土,凡用当去恶物,勿令人客水。”主“泻痢冷热赤白,腹内热毒绞结痛,下血,取干土,水煮三、五沸,绞去滓,暖服一、二升,又解诸药毒,中肉毒,合口椒毒,野菌毒。”

《纲目》引《肘后方》谓:“内痔痛肿,朝阳黄土、黄连末、皮硝各一两,用猪胆汁研如泥,每日旋丸枣大,纳入肛内,过夜,随大便去之,内服乌梅黄连二味丸药。”

《纲目·土部》李时珍曰:“土者五行之主,坤之体也。具五色而以黄为正色,具五味而以甘为正味。是以《禹贡》辨九州之土色,《周官》辨十有二壤之土性。盖其为德,至柔而刚,至静而常,兼五行生万物而不与为能,坤之德其至矣哉。在人则脾胃应之,故诸土入药,皆取其裨助戊己之功。”

黄土虽未见于《本经》和《别录》,但陶氏之前确有用此药者,如《纲目》所引《肘后》之方,且仲景亦有“黄土汤”,陈藏器之本草,真是名副其实的“拾遗”之作。故《辅行诀》中有《本经》《别录》未载之品,是正常现象,学者不可一见其中有当时本草书未载之品,不加深入考证,即作为断定《辅行诀》系伪书的根据,是十分不严肃的态度。

黄土在《辅行诀》命名为水中土药。其色黄、味甘之土,称其为属土易于令人理解,而称其属水,且以水为其主味,似与理欠通。究其所以,大概与药用黄土,是指“三尺以下者”有关。因为水之性渗下而趋于下,深层之土当具有趋下之水性而名之。更重要的是古人有“土水合德”的理念,土可渗湿,水包容于土中,乃天地之自然,故特以水中土之名称之。

黄土与草木水中土药术,均有除热、治泄利、助脾胃的作用。

五、白垩(水中金)

《本经》谓白垩:“味苦,温。主治女子寒热,癥瘕,月闭,积聚,阴肿痛,漏下,无子。生邯郸山谷。”

《别录》谓白垩:“味辛,无毒。止洩痢,不可久服,伤五脏,令人羸瘦。一名白善。生邯郸,采无时。”

《纲目》引陶隐居弘景曰:“即今画家用者,甚多而贱,俗方稀用。”引苏颂曰:“胡居士云:始兴小桂县晋阳乡有白善,而今处处有之,人家往往用以浣衣。”时珍曰:“诸土皆能去湿,而白垩土则兼入气分也。”

白垩土是一种微细的碳酸钙沉积物,可含少量的锰和铁。主要是由单核细胞浮游生物珠藻的遗骸构成,古人在饥荒年用以充饥,但不易被人体消化吸收,有腹胀便干的副作用,少量食之可不致死亡,过量则导致胃肠中郁积饱食而死。涉县亦产此物,据云当地在20世纪70年代初,尚多以此物作粉刷墙壁用,饥荒年代确有以此充饥的传统。

白垩味苦属水,色白属金,《辅行诀》据其色味而称为水中金药。味苦则可使水湿收藏而水湿之邪得除,故可治泻痢、阴肿、漏下、寒热;属金则有刚坚削伐之力而可用于浣衣,是可去污浊、破癥结、气血积聚,气血畅通则令人有子,因其久服伤五脏,故可令人消瘦。

白垩土与草木水中金药竹叶,均有祛湿除热的作用。

第六节 从火土同治论心病金石 方例用药简释

一、铁落(木中土,木中水)

《本经》谓铁落:“味辛,平。主治风热,恶疮,疡疽疮痂,疥气在皮肤中。生牧羊平泽。”

《别录》谓铁落:“味甘,无毒。除胸膈中热气,食不下,止烦,去黑子。一名铁液,可以染皂。生牧羊平泽及枋城,或析城,采无时。”

《纲目》引《别录》曰:名“铁汁”,又引苏恭曰:“是煅家烧铁赤沸,砧上煅之,皮甲落者。若以浆为铁落,则钢浸汁更谓何物,落是铁皮,滋汁黑于余铁,故又名铁汁。”

铁落为生铁煅至红赤,外层氧化时被锤落的铁屑,主含四氧化三铁,或名磁性氧化铁。此药的使用历史悠久,生铁落饮为《内经》十三方之一,用于治怒狂病。《辅行诀》拟补从火土论心病补泻方中以木中土、木中水药用之。乃是据其以青属木,《别录》谓其味甘属土,而名木中土;“滋汁黑于余铁”,且治诸火证,有克火之水性,又名木中水。

铁落与从火土论心病方中之草木药通草均主恶疮痈肿,除热止烦。

二、石蜜(土中金,土中火)

《本经》谓石蜜:“味甘,平。主治心腹邪气,诸惊痫,安五脏,诸不足,益气补中,止痛解毒,除众病,和百药。久服强志,轻身,不饥,不老。一名石饴。”

《别录》谓石蜜:“微温,无毒。主养脾气,除心烦,食饮不下,止肠澼,肌中疼痛,口疮,明耳目。久服延年神仙。生武都山谷,河源山(在今广东省东北部)及诸山石中,色白如膏者良。”

《疏证》参《本草崇原》(清·张志聪撰,其弟子高世栻续成,志聪生于1610年,卒于1674年)曰:“蜂居山谷,蜜结石岩者,名曰石蜜;其居丛林,结树木上者,名木蜜,皆以色白如膏者佳。若人家作局收养割取者为家蜜最胜。春分节后,蜂采花心之粉,置之两髀而归,酝酿成蜜,从上下垂,不着边际,其厚若指,故曰蜜脾。若遇牡丹兰蕙之粉,或负于背,或戴于首,归以供王蜂,王所居层垒如台,有君臣之义。寒冬无花,深藏桶内,以蜜为食,春暖花开后,复出采花也。”

《纲目》引弘景曰:“石蜜即崖蜜也,在高山岩石间作之,色青赤,味小碱,食之心烦,其蜂黑色似虻。……”。

又引张华《博物志》云:“南方诸山,幽僻处出蜜蜡,蜜蜡所着,皆绝岩石壁,非攀缘所及,唯以山顶以篮与悬下,遂得采取,蜂去余蜡在石,有鸟如雀,群来啄之殆尽,名曰灵雀。至春蜂归如旧,人亦占护其处,谓之蜜塞,此即石蜜也。”又引弘景曰:“石蜜,道家丸饵莫不须之。仙方亦单炼服食,云至长生不老也。”

石蜜当是古代使用较早的药品,是野生蜜的一种。陶氏对此药的认识比较确切,现代多有家养蜂蜜,石蜜虽仍有但极不易得,故可以家养蜂蜜代之。

蜜味甘是众所周知的,甚至“甜如蜜”已是人们的口头语,以甘属土的理念该之,石蜜属土应是当然的。但又称其有金性和火性,则应从其色味特点进一步分析。

石蜜以色白为佳,生于石上,白为肺金之色,石坚重而为诸金所出,故可属金,特别是陶氏已明言石蜜之味有碱味而色“(青)赤”,碱当与咸同,乃具火之色味,故又称其有火之性。谓石蜜为土中金,又为土中火,是有其理论根据的。

石蜜与火土同治心病方中草木土中金、土中火药升麻,均可止痛解毒、除邪气、轻身长年。

三、理石(土中火)

《纲目》引《本经》谓理石:主“血热,利胃解烦,益精明目,破积聚,去三虫。一名立制石。生汉中山谷。”又引《别录》谓:“理石,味甘,大寒。”“除荣卫中去来大热结热,解烦毒,止消渴,及中风痿痺。一名肌石。如石膏顺理而细。生汉中及庐山。采无时。”滑石为之使,畏麻黄。

理石系石膏中纹理细长如丝而明洁微带青色者。为硫酸盐类矿物石膏中的纤维石膏。《本经》谓其利胃,《别录》谓其味甘,故称谓其属土,但《别录》已明言其性大寒,今却称为土中火药,其火字与寒甚相龃龉,有待进一步解析。

理石以土中火名之,土主长夏,时在夏至到立秋,其气暑。暑为湿热兼挟之气,其中湿为脾土所主,为水湿容纳之所。由于夏至地得太阳照射之热最多,之后则渐减,即所谓“夏至一阴生”,由于热的积蓄作用,地中之热的量仍日趋增加,直至立秋始日趋下降,秋分始降至年平均值。故此,虽然长夏之季得天阳之气渐少,但实际气温却仍趋上升之极点,为一年中温度和湿度最高的季节,并且是夏季的后半阶段。

长夏湿热并重,其湿是地(阴)气脾土纳水之特性而然,乃天(阳)夏火积蓄之热,此湿此热相互兼挟,为天地之气交互合化运动的现象。

从理石之主治“荣卫中之去来大热结热、解烦”来看,其性寒而不当属火。但是此长夏之火,乃是在夏至“一阴生”之后,阴气渐长之时之热,乃阴分之热,在运气学说中,此暑期之主气即为阴中之火——相火,客气即太阴湿土。太阴之经脉络于脾,脾为三阴之长;包络为心之外围,其经脉系于手厥阴心包络,其去来大热和烦心证,又与手厥阴心包络是主脉所生病之心烦、《伤寒论》厥阴证之热厥胜复相关。心包络不但经脉类属阴经,且为代心行气而属火,所以此火当名为阴火,即相火。

此阴火之气亢则为害,一般认为其治法一为厚土以掩火,即甘温除大热,一为敛火归元,即引火归原。二法均是以热治热的从治理法,使“天明则日月不明”之术。理石色白入肺,质重而趋下,具秋收敛降之功,转湿热为凉燥者,故以土中火名之以类暑气之湿热兼挟。

理石与石膏极为类同,而一名土中土,一名土中火,是二者主治有从脾土和从胃土的区别所致。脾为脏,属阴,理石所治多为如前所述之阴火;胃为腑,属阳,石膏所治多为阳燥之火。外感之邪所致者,在腑在经在表之证,如中风寒热,三焦大热,皮肤热,肌热,胃热,头痛等阳燥之证。二者所治有湿热与燥热的区别,故论理的方法,则有石膏重在色(白属金),理石则偏于质(脾湿)的差异。

理石与从火土论心病草木药牡桂,均有止烦、通脉的作用。

四、姜石(水中土,水中金)

《本经》谓:“殷蘖:味辛,温。主治烂伤,瘀血,泄痢,寒热,鼠瘘,结气。一名姜石。生赵国山谷。”

《别录》谓殷蘖:“无毒。主治脚冷疼弱。钟乳根也。生赵国,又梁山及南海,采无时。恶术,防己。”

据《纲目》所载,孔公蘖、殷蘖、钟乳石三物实为一体,根部者为孔公蘖,又名通石,中有孔道故名。较孔公蘖稍小而高耸者为殷蘖,大如牛、羊角,长度一二尺。钟乳则是吊在洞顶上,也有中空者。形如姜者即姜石。孔公蘖条下所载味属甚不一致,引神农为辛,引岐伯为咸,引扁鹊为酸,引《大明》及甄权则为甘。据其形态之不同,又有石床、石花、石脑、石脑油、石髓、土殷蘖、姜石等诸名,所记味属亦各有异同,且石脑油又有苦味的记载。《唐本草》则将姜石另立一项而记为咸味,其主治只记:“热豌豆疮,疗毒等肿”八字而已。此姜石所指非是殷蘖出石洞而形如姜者,乃出于土石之间,《纲目》姜石下引邵伯温曰此石:“天有至戾,地有至幽,石类得之,则为疆砾是也,俗作疆蛎。”

殷蘖类诸药及《唐本草》姜石性味不一的多种记载,应当是在漫长的医疗实践中,对所用药形成过程和产地不同的总结记录,同时也有对同一种药物在不同时代,认识有所不同的问题。但是必定都有一定的临证根据,不应轻易否定和肯定其是非非。

尽管古代文献对此类药品的味属记载已五味俱全,而现代研究却已证明,殷蘖与《唐本草》另立项的姜石,主要成分都是碳酸钙类,而其主治功用大多都可祛湿消肿、解毒疗疮。因此笔者认为以形命名的姜石(殷蘖)和“生土石间”的姜石功用是相近的,二者可以通用,当然也会有其各自的特性,需要进一步研究和发现予以区别。

河北邢台地区为姜石的主要产地之一,因此民间流传着一些用姜石治病的便方,笔者身处此地,用之有效者莫过于治金创出血和宫颈糜烂,均是外敷法。20世纪70年代中,当地用此药浸水服用防治食道癌风行一时,邢台医药情报站曾在《中国中医药》报道。

据现代研究,姜石除主要成分碳酸钙之外,尚含铁、锌、铝、铜、钼、锡、锰、钨、硒、碘、钒、硅、铬、氟等多种微量元素。

《辅行诀》从火土同治拟补心病金石方用姜石,主要是根据它和菜类药薤白功用相仿,皆可治疗金疮,祛湿疗肿毒的功效,且现存世诸传抄本中,多有用此味的记载。故而取用此药,而以薤白的五行互含属性命名。然而因为姜石的文献记载甚是简略,其名实问题亦是模糊不清,加之殷蘖类金石药的五味属性是五味俱备,“生于土石间”之姜石味属咸,又与薤白之主味不同,而且属殷蘖类的石脑油,虽然其味属苦,可适应此处金石药的需要,但是此石脑油,即今之煤油、柴油。《纲目》谓其气味“辛、苦有毒”,主治:“小儿惊风,化涎”时珍曰:“杀虫,治疮”,并引钱乙曰:“治小儿惊热肺实,呕吐痰涎……取其能透经络,走关窍也。”1971年第3期《辽宁医药》报道了第一医院等七个单位……用民间单方煤油治疗182例慢性气管炎取得了良好的效果,治疗方法,用抚顺市石油三厂生产的煤油成人用量4~5毫升,每日是一至数二次十天为一疗程。此方在当时曾经推广,但笔者始终不敢轻信使用。仅用煤油棉球塞小儿肛门治疗蛲虫,尚属有效,笔者认为石脑油外用尚可谨慎试用,内服则需严控。虽其有味苦之说,又能通透经络关窍符合胸痹之需亦不堪用之治疗胸痹。

鉴于上述情况,可以说姜石以水中土、水中金称之的古代文献依据不足,如姜石乃感天地戾、幽之气而生者之说,仍用天地之常理论之,自然难得其解,因毕竟古人的认识有其时代理论和认识的局限性,不可解释的现象被称为天地不正之气,对姜石的生成过程了解的程度不深。我们不妨借助现代知识,仍用古代的认识方法进行探索。

现代已有资料证实,姜石的历史已有十几亿年,至今仍有才开始形成者。它们的形成有一共同特点,即在大气降水或地下水溶解较多的碳酸氢钙,在运转过程中,沿某一质点(如土块、沙粒或水滴)凝聚,由内往外愈长愈大,并胶结有地层中的黏土或沙粒,形成结核,而大小不一,形态各异。主要产于黏土质地层中或黄土中。

可见姜石的形成,水在其中起到了不小的作用,无水姜石即无法形成,水起着媒介作用。姜石与水同类相应的现象,谓其有水之性,是基本问题。水凝聚的碳酸氢钙和其他金属元素,质重而硬,可属金,则可称之为水中金。在漫长的生成过程中,所渐渐附着其上的黏土、黄土等,可谓之属土之物,因之称之为水中土亦不无道理。

姜石与火土同治论心病草木药薤白,皆可去水气、除寒热,治金创、诸疮,散结气。

五、硇砂(金中金,金中火)

《纲目》引《抱朴子》云:“伏硇药甚多,牡蛎、海藻、海螵蛸、晚蚕砂、羊骨、河豚鱼胶、鱼腥草、萝卜、独帚、羊蹄、商陆、冬瓜、羊踯躅、苍耳、乌梅。”引陈藏器曰:“其性大热,服之有暴热损发,云温者误也。”引甄权曰:“酸咸有大毒”,“除冷病,大益阳事”。引《张匡邺行程记》(张匡邺系晋代人)云:“高昌(高昌古城在今新疆吐鲁番东40公里,火焰山南麓,天山北麓)北庭(北庭古城在今吉木萨尔县北12公里,北庭乡)山中,常有烟气涌起而无云雾,至夕光焰若炬火,照见禽鼠皆赤色,谓之火焰山。采硇砂者,乘木屐取之,若皮底即焦矣。北庭即今西城火州(在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柳城西70里,吐鲁番东30里)也。”引时珍曰:“硇砂亦硝石之类,乃卤液所结,出于青海,与月华相射而生,附盐而成质,虏人采取,淋炼而成,状如盐块,以白净者为良。其性至透,用黝罐盛悬火上则常干,或加干姜同收亦良。”引张果(唐初,今邢台市广宗县张果寨村人)《玉洞要诀》云:“北庭砂秉阴石之气,含阳毒之精,能化五金八石(五金:黄金、白银、赤铜、青铅、黑铁,八石:朱砂、雄黄、硫黄、雌黄、云母、空青、戎盐、火硝。都是古代道家炼外丹的材料),去秽益阳,其功甚伟,力并硫黄。”引《唐本草》云:“积聚,破结血,止痛下气,疗咳嗽,宿冷,去恶肉,生肌,烂胎,并入驴马不用。”

硇砂一物,《本经》《别录》未载,但《抱朴子》中竟列出含硇砂药达15种之多,说明在晋代已充分掌握了其性能,主含氯化铵,当是炼丹家常用之品。其产地在西域寒燥之区,出自气候特有火热的火焰山处,其所禀之气化亦自当有其特殊性。

首先其产于我国的西北属乾金之地,与陶弘景约同时的甄权又谓其有肺金之酸味,时珍又云色白者良,其产地色味俱属金无疑。不但如此,它还能化“五金八石”,为金药中能量甚强者,故可称之为金中金药。

又因其产于火焰山近处,有火热之性,其原质本系卤碱,为味咸之品,甄权谓其味有火主之咸味,张果谓其含阳毒之精,力并硫黄,就其质、地、味用而论,以其有火之性,名之为金中火药是比较合适的。

它与从火土论心病草木方中白酨浆都可治痈肿邪毒。

六、海蛤(土中土)

《本经》谓海蛤(蛤粉):“味苦,平。主治咳逆上气,喘息烦满,胸痛,寒热。一名魁蛤。文蛤,治恶疮,蚀五痔。生东海。”

《别录》谓海蛤:“味咸,平,无毒。主治阴痿。生东海。蜀漆为之使,畏狗胆,甘遂,芫花。”谓文蛤:“味咸,平,无毒。主治咳逆胸痺,腰痛胁急,鼠瘘,大孔出血,崩中漏下。生东海。”

《纲目》引弘景曰:“海蛤至滑泽,云从雁屎中得之,二三十过方为良,今人多从相类者磨荡之。”引陈藏器云:“海蛤是海中烂壳,久在泥沙内被淘汰,自然圆净无文,有大有小,以小者为佳,非一一从雁粪中出也。文蛤是未烂时壳犹有文者,二物本同一类,正如蛤蚬、贝壳,所主亦与生者不同也。假如雁食蛤壳,岂择文不文耶。”引吴普曰:“神农:苦,岐伯:甘,扁鹊:咸。”引时珍曰:“海蛤者,海中诸蛤壳之总称,不是指一蛤也。”又云“……文蛤自是一种,……但海中蛤蚌各色虽殊,性味相类,功用亦同,无甚分别也。”

《吕氏春秋》云:“月也者,群阴之本也,月望则蚌蛤实,群阴盈,月亏则蚌蛤虚,群阴亏。”

海蛤生活于浅海泥沙或近海泥沙海底中,海蛤壳是多种蛤类烂壳的总称,主含碳酸钙及壳角质。

蛤出湿土泥沙之中,乃秉湿土之气化而生者,自有湿土之性,且岐伯有其味甘之说,甘为土之用味,故言蛤属土。

月为天象学中与太阳对称者,古人称之为太阴,为阴阳学说中阴气的代表,即群阴之本。与在地之湿土同属阴气之盛大者,故在人之脾土经脉也有太阴之名,二者有同气相感的关系。月有盈缺亏圆,而蛤之虚实变化生理周期与之同步,正是天地之大阴之气相互感应的现象。蛤可谓与天地之至阴之气相通,为诸属阴土类之代表,故可称之为土中土。

海蛤与火土同治论心病方草木药栝蒌,皆可治疗胸痹、润燥祛痰止咳逆。

七、戎盐(火中土)

《本经》谓戎盐:“主明目,目痛,益气,坚肌骨,去毒虫。”

《别录》谓:“味咸,寒,无毒,心腹痛,溺血、吐血、齿舌血出。一名胡盐,生胡盐山及西羌北地酒泉,福禄城东南角。北海青,南海赤,十月采。”

《疏证》参《唐本》《图经》云:“戎盐生河崖山坂之阴土石间,盖海潮浇山石,经久而凝者,石上者形块方棱成垛,明莹而青黑色。”

盐类皆为不流之水凝炼而成,味皆咸。换言之,咸味出于不流之水,为水气所化,故《辅行诀》以咸为水之化味。又因五味中唯咸可软坚,可顺心火之欲而为其用味,故为心火所主之味,而盐乃至咸之物而被称为火性之药。

盐有海盐、井盐、池盐等等诸多不同,不同的盐采炼过程各异。唯独戎盐为“海潮浇山石,经久而成者。”其形成时间之缓慢,可视为性甘缓,其质由液状之海水变化为固态之块状,有水极似土之象,而呈中土甘缓之用,故称之为火中土药。

戎盐之咸有肾气坚闭之德,故可呈作强之用,而使肾气得益而坚肌骨,肾水气化利则可涵养肝木而清泻肝火,润泽其肝阴而愈目明及目痛。

戎盐之咸可助心用而理血脉,更有甘缓之性,即可缓血之急动而止其外出。出血之证,为血流躁动妄行之象,先师张大昌先生尝谓,甘咸同用,《辅行诀》用以除燥,燥除即可止躁,可谓之甘咸亦凝血之法。笔者临床遵之,甚是得心应手。

又戎盐之咸,颇有渗化顽痰之功,此所谓水血同源于中焦水谷之气之故,况咸味本来又是肾水气化之味,与水饮原有不解之缘,如《别录》所以治心腹痛,《本经》所以治毒虫,皆当是顽痰痼饮所致者,戎盐可渗化以劫之而病可除。

戎盐与从火土论心病方草木药元参,均可治心腹痛,有明目,润燥软坚的作用。

第七节 其他用药《本经》录文

《辅行诀》原文中,除明确提出五味五行互含属性的药物及菜、果、谷、畜类外,尚有一些药物在外感天行之六神方、五脏诸补泻方加减及救急开窍方中有所使用。这些药物未涉及五味五行互含属性的问题,故汇为一节,仅将《本经》、《别录》所载的性味主治条文录出,以备参考。

一、外感天行六神方用药

1. 麻黄

《本经》谓麻黄:“味苦,温。主治中风,伤寒头痛,温疟,发表出汗,去邪热气,止咳逆上气,除寒热,破癥坚积聚。一名龙沙。生晋地。”

《别录》谓麻黄:“微温,无毒。主治五藏邪气缓急,风胁痛,字乳余疾,止好唾,通腠理,疏伤寒头痛,解肌,洩邪恶气,消赤黑斑毒。不可多服,令人虚。一名卑相,一名卑盐。生晋地及河东。立秋采茎,阴干令青。厚朴为之使,恶辛夷、石韦。”

2. 黄芪

《本经》谓黄芪:“味甘,微温。主治痈疽,久败疮,排脓止痛,大风癞疾,五痔,鼠瘘,补虚,小儿百病。一名戴糁。生蜀郡山谷。”

《别录》谓黄芪:“无毒。主治妇人子藏风邪气,逐五藏间恶血,补丈夫虚损,五劳羸瘦,止渴,腹痛洩利,益气,利阴气。生白水者冷,补。其茎、叶,治渴及筋挛,痈肿,疽疮。一名戴椹,一名独椹,一名芰草,一名蜀脂,一名百本。生蜀郡、白水、汉中。二月、十月采根,阴干。恶龟甲。”

3. 阿胶

《本经》谓阿胶:“味甘,平。主治心腹内崩,劳极洒洒如疟状,腰腹痛,四肢酸疼,女子下血,安胎。久服轻身,益气。一名传致胶。出东阿。”

《别录》谓阿胶:“微温,无毒。主丈夫少腹痛,虚劳羸瘦,阴气不足,脚酸不能久立,养肝气。生东平郡,主牛皮作之。出东阿。恶大黄,得火良。”

4. 知母

《本经》谓知母:“味苦,寒。主治消渴热中,除邪气,肢体浮肿,下水,补不足,益气。一名蚯母,一名连母,一名野蓼,一名地参,一名水浚,一名货母,一名堤母。生河内川谷。”

《别录》谓知母:“无毒。主治伤寒久疟烦热,胁下邪气,膈中恶,及风汗内疸。多服令人洩。一名女雷,一名女理,一名儿草,一名鹿列,一名韭逢,一名儿踵草,一名东根,一名水须,一名沈燔,一名蓐。生河内。二月、八月采根,暴干。”

二、救急开窍方用药

1. 赤小豆

《本经》谓赤小豆:“主下水,排痈肿脓血。生平泽。”

《别录》谓赤小豆:“味甘,酸,平,温,无毒。主治寒热,热中,消渴,止洩,利小便,吐逆,卒癖,下胀满。又,叶名藿,主治小便数,去烦热。”

2. 瓜蒂

《本经》谓瓜蒂:“味苦,寒。主治大水,身面四肢浮肿,下水,杀蛊毒,咳逆上气,食诸果不消,病在胸腹中,皆吐之下。生嵩高平泽。”

《别录》谓瓜蒂:“有毒,去鼻中息肉,治黄疸。其华,主心痛咳逆。生嵩高。七月七日采,阴干。”

3. 皂荚

《本经》谓皂荚(皂角):“味辛,咸,温。主治风痹,死肌,邪气,风头泪出,下水,利九窍,杀鬼精物。生雍州川谷。”

《别录》皂荚:“有小毒。主治腹胀满,消谷,破咳嗽囊结,妇人胞不落,明目,益精。可为沐药,不入汤。生雍州及鲁邹县。如猪牙者良。九月、十月采荚,阴干。青葙子为之使,恶麦门冬,畏空青、人参、苦参。”

三、诸方加减用药

1. 牡蛎

《本经》谓牡蛎:“味咸,平。主治伤寒,寒热,温疟洒洒,惊恚怒气,除拘缓,鼠瘘,女子带下赤白。久服强骨节,杀邪鬼,延年。一名蛎蛤。生东海池泽。”

《别录》谓牡蛎:“微寒,无毒。主除留热在关节荣卫,虚热去来不定,烦满,止汗,心痛气结,止渴,除老血,涩大小肠,利大小便,治洩精,喉痺,咳嗽,心胁下痞热。一名牡蛤。生东海,采无时。贝母为之使,得甘草、牛膝、远志、蛇床良,恶麻黄、吴茱萸、辛夷。”

2. 橘皮

《本经》谓橘柚(橘皮):“味辛,温。主治胸中瘕热逆气,利水谷。久服去臭,下气,通神。一名橘皮。生南山川谷。”

《别录》谓橘柚:“无毒。主下气,止呕嗽,除膀胱留热,下停水,五淋,利小便,治脾不能消谷,气冲胸中,吐逆,霍乱,止洩,去寸白。久服轻身长年。生南山,生江南。十月采。”

3. 厚朴

《本经》厚朴:“味苦,温。主治中风,伤寒,头痛,寒热,惊悸气,血痹,死肌,去三虫。生交阯。”

《别录》谓厚朴:“大温,无毒。主温中,益气,消痰,下气,治霍乱及腹痛,胀满,胃中逆冷,胸中呕逆不止,洩痢,淋露,除惊,去留热,止烦满,厚肠胃。一名厚皮。一名赤朴。其树名榛,其子名逐杨。治鼠瘘,明目,益气。生交趾,宛朐。三月、九月、十月采皮,阴干。干姜为之使,恶泽泻、寒水石、硝石。”

4. 桔梗

《本经》谓桔梗:“味辛,微温。主治胸胁痛如刀刺,腹满,肠鸣幽幽,惊恐悸气。生嵩高山谷。”

《别录》谓桔梗:“味苦,有小毒。主利五脏肠胃,补血气,除寒热风痺,温中,消谷,治咽喉痛,下虫毒。一名利如,一名房图,一名白药,一名梗草,一名荠苨。生嵩高及宛朐。二、八月采根,暴干。节皮为之使,得牡蛎、远志治恚怒,得硝石、石膏治伤寒。畏白及、龙眼、龙胆”。

5. 射干

《本经》谓射干:“味苦,平,主治咳逆上气,喉痹咽痛,不得消息,散结气,腹中邪逆,食饮大热。一名乌扇,一名乌蒲。生南阳川谷”。

《别录》谓射干:“微温,有毒。主治老血在心肝脾间,咳唾,言语气臭,散胸中气。久服令人虚。一名乌翣,一名乌吹,一名草姜。生南阳田野。三月三日采根,阴干。”

6. 梅实

《本经》谓梅实(乌梅):“味酸,平。主下气,除热烦满,安心,肢体痛,偏枯,不仁死肌,去青黑痣,恶疾。生汉中川谷。”

《别录》谓梅实:“无毒。止下痢,好唾,口干。生汉中,五月采,火干。又,梅根,疗风痺,出土者杀人。梅实,利筋脉,去痺。”

7. 猪苓

《本经》谓猪苓:“味甘,平。主治痎疟,解毒,辟蛊疰不祥,利水道。久服轻身,耐老。一名猳猪屎。生衡山谷。”

《别录》谓猪苓:“味苦,无毒。生衡山及济阴,宛朐,二月、八月采,阴干。”

8. 竹茹

《别录》谓竹茹:“微寒,主治呕啘,温气寒热,吐血,崩中。”

9. 杏核仁

见第二章第二节·五

10. 款冬花

《本经》谓款冬花:“味辛,温。主治咳逆上气,善喘,喉痹,诸惊痫,寒热邪气。一名橐吾,一名颗东,一名虎须,一名菟奚。生常山山谷。”

《别录》款冬花:“味甘,无毒。主消渴,喘息呼吸。一名氐冬。生常山及上党水傍。十一月采花,阴干。杏仁为之使,得紫菀良,恶皂荚、硝石、玄参,畏贝母、辛夷、麻黄、黄芪、黄芩、黄连、青葙。”

11. 茅根

《本经》谓茅根:“味甘,寒。主治劳伤虚羸,补中益气,除瘀血,血闭,寒热,利小便。其苗,主下水,一名兰根,一名茹根。生楚地山谷。”

《别录》谓茅根:“无毒。主下五淋,除客热在肠胃,止渴,坚筋,妇人崩中。久服利人。一名地菅,一名地筋,一名兼杜。生楚地田野。六月采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