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健康管理师 基础知识(卫生健康行业职业技能培训教程)(第2版) ## 第十三章 医学伦理与职业道德 ### 第一节 医学伦理与健康管理伦理的业定义和基本原则 第一节 医学伦理与健康管理伦理的业定义和基本原则 一、医学伦理与健康管理伦理的定义 1.医学伦理学定义 医学伦理学(medical ethics)是研究医学道德及与之密切相关内容的科学。医学伦理学运用一般伦理学的原理和道德原则来研究、解决和调整医疗实践与医学科学中人们的道德关系和行为准则。 医学伦理学作为伦理学的分支,是一般伦理学理论在医疗领域中的具体运用。传统的医学伦理学也称医德学,它的范围局限在医疗职业内。现代的医学伦理学超出了医疗职业范围,扩大到整个卫生保健除了研究医生与患者的关系、医生的行为准则、医生应该怎样对待患者等医关系道德,还随着时代的发展变化增添了许多新的内容。 2.健康管理伦理定义 健康管理伦理(health management ethics)是指个人、团体、国家在健康管理中应该遵守的行为准则和规范,以及个人、团体、国家对公众健康应该承担的道德责任健康管理伦理是医学伦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和丰富发展。 二、医学伦理与健康管理伦理的基本原则 1.医学伦理的基本原则 (1)医学伦理基本原则定义:医学伦理的基本原则是指在医学领域中调整各种医疗人际关系所应遵循的根本指导原则或标准。 (2)医学伦理基本原则内容与作用:医学伦理的基本原则内容是防病治病,救死扶伤,实行医学人道主义,全心全意为人民健康服务。为人民健康服务的内容应该是全方位的,在医学服务中既要给予患者生物学方面的救助,更要给予心理学、社会学方面的照护,不断满足人民大众不断增长的健康需求。医学伦理的基本原则始终在指导和规范着医疗卫生服务实践中医务人员的医德意识和医德行为调节医学与社会的道德关系方面发挥着作用。 2.健康管理伦理的基本原则健康管理伦理的基本原则始终受医学论理基本原则的引导,是我国健康管理的道德关系及要求的集中概括,是处理健康管理领域中复杂利益关系的价值导向,是医学伦理基本原则. 在健康管理中的具体体现。切实可行的健康管理伦理原则是健康管理健康发展的保障。健康管理中的伦理原则是: (1)以人为本、以健康为中心的原则:广大的健康管理提供者要在健康管理中能够真正贯彻上述原则,在日常的工作中就必须切实做到: 1)了解、热爱服务对象。 2)尊重服务对象。 3)面向社区各个层次提供不同服务。 4)正确判断,及时处理服务对象的相关健康问题。 (2)公平、合理的原则 1)服务对象应该平等享有健康保健服务,平等使用卫生资源。健康管理的最终目标是提高全民健康水平,健康管理的对象不应只是“高端”人群。 2)健康管理服务人员与服务对象应该形成服务与被服务的双向互动关系。 3)在健康管理服务中优先考虑服务对象的需要。 4)公开收费标准,让服务对象心中有数,在知情、同意的基础上接受方便、经济、综合、有效的健康管理服务。 (3)保守秘密的原则:保守秘密是医务人员对患者应尽的责任,健康管理工作中也要坚守这一原则。但健康管理的保密不是临床保密的生搬硬套,健康管理提供者要在健康管理实践中结合实际情况,不但要对“有关患者疾病信息保守秘密”,还要正确对待“有关社区居民健康信息”。 1)建立并妥善保管健康档案。 2)不泄露服务对象的健康信息:在健康管理服务过程中对一些特殊的服务对象出于对其保护性医疗的要求,凡是不利于其身心健康的或有可能对其产生不良影响的事情,都应保守秘密。 3)正确对待服务对象的隐私:正确对待性传播疾病等涉及个人性道德、性行为方面隐私的患者。, 4)做好上门服务的保密工作。 (4)有利和主体原则:要激发服务对象对健康管理的热情,增强自我保健意识,关心参与健康管理工作。 1)让健康管理“花钱少,获益大”。 2)维护服务对象利益,并使之利益最大化。 3)健康为主,效果明显。 4)争取服务对象的配合,发挥服务对象的主体作用。 (5)优质服务的原则 1)了解、发现服务对象健康需求。 2)以生活方式疾病为管理重点,加强对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的预防与控制。 3)加强对健康管理人员的培养,使健康管理队伍尽快从以治疗为主。 转变为具有较高健康管理能力和水平的健康管理提供者。 4)顺应社会需求,提高健康管理质量。 ### 第二节 健康管理伦理规范及权利义务 第二节 健康管理伦理规范及权利义务 一、健康管理伦理关系及规范 1.健康管理的伦理关系 (1)健康管理的伦理关系含义:健康管理的伦理关系一般是指在健康管理过程中健康管理提供者与服务对象所建立的各种关系。 (2)健康管理的伦理关系内容:健康管理的伦理关系包括健康管理机构及健康管理提供者与社会人群的关系;健康管理提供者与服务对象的关系;健康管理提供者之间的关系;健康管理提供者、服务对象与社会、环境的关系等。 (3)健康管理的伦理关系性质、作用:健康管理的伦理关系是一种双向的特定的、动态的关系。健康管理的伦理关系是医学伦理关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培育维护良好的伦理关系是健康管理实践中的重要一环,是健康管理取得实效的必要前提。 (4)健康管理的伦理关系特点:健康管理实践中的服务者与服务对象之间的关系不能照搬医院的医患关系,也不能等同于一般人际交往。广大的健康管理提供者要在健康管理服务实践中不断探索,形成并不断完善适合中国国情的健康管理的伦理关系。 2.健康管理的伦理规范 (1)健康管理的伦理规范含义及作用:健康管理的伦理规范是指在健康管理实践中健康管理提供者与服务对象双方应共同遵守的行为准则。健康管理的伦理规范是医学伦理学研究的重要方面,是医学伦理学的丰富和发展。 健康管理的伦理规范旨在规范健康管理提供者与服务对象双方的行为,协调健康管理提供者与服务对象间的关系,实质是为了提高健康管理质量。在健康管理提供者与服务对象关系中,健康管理提供者往往处于主导地位,是主要道德责任方,服务对象处于接受服务地位,是次要道德责任方。因此,健康管理提供者的道德水平决定着社会对健康管理行业的评价,直接影响着健康管理的发展。 (2)健康管理的伦理规范内容 1)健康管理提供者应遵守的规范:以人为本、文明管理;增进责任、积极主动;尊重个性、保护隐私;加强修养提高水平健全机制规范制度有效评价、完善监督;服务社会、保障健康。 2)服务对象应遵守的规范:与时俱进、科学理念重视权利履行义务配合管理、体现主体;彰显责任、实践健康。 3)健康管理提供者与服务对象应共同遵守的规范:双方平等互相尊重遵守法律、实践规范;相互信任、相互依托;良好合作、健康和谐。 二、健康管理中的相关权利、义务 1.健康管理中的权利 (1)健康管理中的权利含义及作用:健康管理中的权利一般是指在健康管理过程中服务对象和健康管理提供者应有的权利和必须保障的利益。它不同于法律上的权利。在健康管理实践中,无论是健康管理提供者还是服务对象,凡是脱离和超出社会现实的权利是不可能得到伦理支持的。 在健康管理中重视服务对象和健康管理提供者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其目的在于使服务对象和健康管理提供者以及广大社会人群更好地恢复健康、维护健康、促进健康。 (2)健康管理中的权利内容:在健康管理的服务过程中,健康管理服务对象与健康管理提供者之间由于掌握的医学知识所处地位职责的不同,在健康管理关系中承担不同的责任并享有相应的权利。 1)服务对象在健康管理中的权利:①合理的、平等的健康保健权享受平等的医疗保健服务,是社会人群的最基本的权利和正当要求。②知晓健康管理相关措施及进程的权利。在健康管理中,服务对象有权要求医务人员告知有关自身的治疗、保健的措施及进程,以便选择、决定。③保护自身正当利益的权利。服务对象在健康管理中一旦发现自己的医疗保健的权利、名誉、身体等受到损害,有权提出批评和意见,终止损害。④要求保护秘密和隐私的权利。健康管理提供者享有为服务对象提供医疗卫生保健服务的特殊职权,可以获得服务对象身休、心理甚至隐私等信息;服务对象为了诊治疾病而信任健康管理提供者,将必要的信息告诉对方,服务对象有权要求健康管理提供者保守秘密。⑤要求赔偿健康损害的权利。健康管理提供者在健康管理中因违反规章制度,治疗、护理等方面出现的过失或过错,造成了服务对象身心损害等不良后果,服务对象有权追究医务人员的责任,得到相应的赔偿。 2)健康管理提供者在健康管理中的权利:维护服务对象健康的权利、为服务对象提供健康服务的权利、恰当地使用干涉权、拒绝权等。 2.健康管理中的义务 健康管理提供者与服务对象的权利是与其须承担的义务相对应的。健康管理提供者和服务对象在享有一定权利的同时,也必须承担相应的义务才能保证健康管理的正常进行。 (1)健康管理提供者在健康管理中的义务:健康管理提供者在健康管理中的义务,由对服务对象的义务和对社会的义务构成。 1)健康管理提供者在健康管理中对服务对象的义务有:①为服务对象提供健康保健服务的义务。健康管理提供者必须运用所掌握的健康知识和技能,尽最大努力为服务对象提供健康保健服务,这是健康管理提供者对服务对象义不容辞的义务和责任。②为服务对象解除痛苦的义务。健康管理提供者要同情、理解服务对象,千方百计为服务对象解除躯体和精神方面的痛苦。③对服务对象进行宣传、教育的义务。健康管理提供者要以服务对象和社会利益为重,对服务对象进行及时、科学的健康宣传、健康教育、健康干预等措施,提高服务对象的健康意识。④为服务对象保守秘密、保护隐私的义务。在健康管理过程中,健康管理提供者应该保守服务对象因为健康原因而提供的隐私、秘密;对特殊服务对象的病情及预后保密。⑤满足服务对象正当需求的义务等。健康管理提供者在健康管理中对服务对象的有关健康的正当要求和建议应该尽量满足。 2)健康管理提供者在健康管理中对社会的义务:①面向全社会、全人类的预防保健义务。健康管理提供者要面向社会,主动宣传普及医药卫生知识,提高人们自我保健和预防疾病的能力。②提高社会人群生命质量的义务。医务人员要为广大社会人群提供医疗保健、健康咨询、计划免疫等服务,关注亚健康管理、临终关怀、安乐死等医学、社会问题提高社会人群的生命质量。③推进健康事业发展的义务。健康管理提供者在健康管理中还要兼顾社会整体健康,在服务对象因个人健康原因而危害社会利益时,健康管理提供者要以社会利益为重,说服服务对象的个人利益服从社会利益。 (2)服务对象在健康管理中的义务:在健康管理中,服务对象的各项权利必须得到保障。但服务对象的权利是与相应的义务对应的服务对象在关注自身权利实现的同时也要明确自身在健康管理中的义务。服务对象在健康管理中的义务有: 1)保持和恢复健康的义务:服务对象首先要明确个人的健康是对家庭社会责任的体现。个人应该努力消除或远离导致疾病发生或影响健康的重要因素。建立科学的生活方式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促进健康。 2)承担相关费用的义务:根据我国国情,每个服务对象在健康管理中都要承担相应的医药、保健费用,以支持健康管理事业的发展,维护自身健康。 3)支持、配合健康管理提供者的健康管理工作的义务:服务对象在健康管理中必须遵守相关的规章制度,尊重健康管理提供者的人格配合健康管理提供者的工作。参与各种卫生防疫和环境治理活动 【案例】 社区的健康管理 小王在社区门诊部当护士。这天早上,一名支气管炎惠者由妻子陪同,来门诊部进行氨茶碱静脉滴注。一般氨茶常用量一天是025g,但是该患者药袋上标明滴注氨茶碱用量为一天两次,每次0.25g,而且他前天已在某大医院静滴两次。在小王的临床经验中,这样的治疗方法是少 见的,小王让患者取出病历和药袋核对,结果病历上医生所开用量是每天一次,每次0.25g,与药袋上不符,小王初步判断,这是医院方面的失误。 小王对患者说,氨茶碱药毒性较大,剂量过大或过可致心肌兴奋过度而致心悸,血压明显下降,惊厥以致死亡。小王劝患者为了慎重,再到原就诊医院查对,患者却毫不介意:“他们是大医院,而且昨天我已经过次了,不碍事的”。小王坚决拒绝,患者妻子也劝他小心为妙,但是患者觉得在门诊部与医院之间奔波太过费事。因此再次要求,以每天两次的用量进行滴注。小王心急如焚,说:“除非有医生的签否则我不愿拿你的生命冒险。而且我观察你气喘的又不十分明显搞不懂该医院为什么你一天两次!”患者跟妻子商量一下,终于返回原就诊院去查对。事实 证明了小王的判断,该医院为自己的失误向患者道歉,并且修改了药袋上的药物用量。 请用健康管理原则、规范及权利的相关原理分析此案。 ### 第三节 健康管理师职业道德 第三节 健康管理师职业道德 一、职业道德基础知识 (一)职业道德的概念 道德是社会学意义上的一个基本概念。不同的社会制度,不同的社会阶层都有不同的道德标准。所谓道德,就是由一定社会的经济基础所决定,以善恶为评价标准,以法律为保障并依靠社会舆论和人们内心信念来维系的调整人与人、人与社会及社会各成员之间关系的行为规范的总和。 职业道德是一般道德在职业行为中的反映,是社会分工的产物。所谓职业道德,就是人们在进行职业活动过程中,一切符合职业要求的心理意识、行为准则和行为规范的总和。它是一种内在的、非强制性的约束机制。是用来调整职业个人、职业主体和社会成员之间关系的行为准则和行为规范。 (二)职业道德的本质 1.职业道德是生产发展和社会分工的产物 自从人类社会出现了农业和畜牧业、手工业的分离,以及商业的独立,社会分工就逐渐成为普遍的社会现象。由于社会分工人类的生产就必须通过各行业的职业劳动来实现。随着生产发展的需要,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进步,社会分工越来越细。 分工不仅没有把人们的活动分成彼此不相联系的独立活动反而使人们的社会联系日益加强,人与人之间的关系越来越紧密,越来越扩大,经过无数次的分化与组合,形成了今天社会生活中的各种各样的职业,并形成了人们之间错综复杂的职业关系。这种与职业相关联的特殊的社会关系,需要有与之相适应的特殊的道德规范来调整,职业道德就是作为适应并调整职业生活和职业关系的行为规范而产生的可见生产的发展和社会分工的出现是职业道德形成、发展的历史条件。 2.职业道德是人们在职业实践活动中形成的规范 人们对自然、社会的认识,依赖于实践,正是由于人们在各种各样的职业活动实践中,逐渐地认识人与人之间、个人与社会之间的道德关系,从而形成了与职业实践活动相联系的特殊的道德心理、道德观念道德标准。由此可见,职业道德是随着职业的出现,以及人们的职业生活实践形成和发展起来的。有了职业,就有了职业道德,出现一种职业就随之有了关于这种职业的道德。 3.职业道德是职业活动的客观要求 职业活动是人们由于特定的社会分工而从事的具有专门业务和特定职责,并以此作为主要生活来源的社会活动。它集中地体现着社会关系的三大要素、权、利。 (1)其一,每种职业都意味着承担一定的社会责任,即职。如完成岗位任务的责任,承担资权范围内的社会后果的责任等。职业者的职业责任的完成,既需要通过具有一定权威的政令或规章制度来维持正常的职业活动和职业程序,强制人们按一定规定办事,也需要通过内在的职业信念、职业道德情感来操作。当人们以什么态度来对待和履行自己的职业责任时,就使职业责任具有道德意义,成为职业道德责任。 (2)其二,每种职业都意味着享有一定的社会权力,即职权。职权不论大小都来自于社会,是社会整体和公共权力的一部分如何承担和行使职业权力,必然联系着社会道德问题。 (3)其三,每种职业都体现和处理着一定的利益关系,职业劳动既是为社会创造经济、文化效益的主渠道,也是个人一个主要的谋生手段。因此,职业是社会整体利益、职业服务对象的公众利益和从业者个人利益等多种利益的交汇点、结合部。如何处理好它们之间的关系,不仅是职业的责任和权力之所在,也是职业内在的道德内容。 总之,没有相应的道德规范,职业就不可能真正担负起它的社会职能。职业道德是职业活动自身的一种必要的生存与发展条件。 4.职业道德是社会经济关系决定的特殊社会意识形态 职业道德虽然是在特定的职业生活中形成的,但它作为一种社会意识形态,则深深根植于社会经济关系之中,决定于社会经济关系的性质,并随着社会经济关系的变化而变化发展着。 在人类历史上,社会的经济关系归根到底只有两种形式:一种是以生产资料私有制为基础的经济结构;一种是以生产资料公有制为基础的经济结构。与这两种经济结构相适应也产生了两种不同类型的职业道德:一种是私有制社会的职业道德包括奴隶社会、封建社会和资本主义社会的职业道德;另一种是公有制社会即社会主义社会的职业道德。以公有制为基础的社会主义的职业道德与私有制条件下的各种职业道德有着根本性的区别。 社会主义社会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不再是剥削与被剥削、雇佣与被的职业关系,从事不同的职业活动只是社会分工不同而没有高低贵贱的区别,每个职业工作者都是平等的劳动者不同职业之间是相互服务的关系。每个职业活动都是社会主义事业的一个组成部分。各种职业的职业利益同整个社会的利益,从根本上说是一致的。因此,各行各业有可能形成共同的职业道德规范,这是以私有制为基础的社会的职业道德难以实现的。 (三)职业道德的基本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中明确指出:“要大力倡导以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办事公道、服务群众、献社会为主要内容的职业道德,鼓励人们在工作中做一个好建设者。”因此,我国现阶段各行各业普遍适用的职业道德的基本内容,即“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办事公道、服务群众奉献社会”。 1.爱岗敬业通俗地说就是“干一行爱一行”,它是人类社会所有职业道德的一条核心规范。它要求从业者既要热爱自己所从事的职业,又要以恭敬的态度对待自己的工作岗位,爱岗敬业是职责,也是成才的内在要求。 所谓爱岗就是热爱自己的本职工作,并为做好本职工作尽心竭力,爱岗是对人们工作态度的一种普遍要求即要求职业工作者以正确的态度。对待各种职业劳动,努力培养热爱自己所从事工作的幸福感、荣誉感。 所谓敬业,就是用一种恭敬严肃的态度来对待自己的职业。任何时候用人单位只会倾向于选择那些既有真才实学,又踏踏实实工作持良好态度工作的人。这就要求从业者只有养成干一行、爱一行、钻一行的职业精神,专心致志搞好工作,才能实现敬业的深层次含义,并在平凡的岗位上创造出奇迹。一个人如果看不起本职岗位,心浮气躁好高骛远,不仅违背了职业道德规范,而且会失去自身发展的机遇虽然社会职业在外部表现上存在差异性,但只要从业者热爱自己的本职工作并能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兢兢业业工作,终会有机会创出一流的业绩。 爱岗敬业是职业道德的基础,是社会主义职业道德所倡导的首要规范。爱岗就是热爱自己的本职工作,忠于职守,对本职工作尽心尽力;敬业是爱岗的升华,就是以恭敬严肃的态度对待自己的职业,对本职工作一丝不苟。爱岗敬业,就是对自己的工作要专心认真、负责任,为实现职业上的奋斗目标而努力。 2.城实守信 诚实就是实事求是地待人做事不弄虚作假。在职业行为中最基本的体现就是诚实劳动。每一名从业者,只有为社会多工作、多创造物质或精神财富,并付出卓有成效的劳动,社会所给予的回报才会越多,即“多劳多得”。 “守信”,要求讲求信誉,重信誉、信守诺言。要求每名从业者在工作中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本职工作的条例、纪律:要求做到秉公办事,坚持原则,不以权谋私;要求做到实事求是、信守诺言对工作精益求精,注重产品质量和服务质量,并同弄虚作假、坑害人民的行为进行坚决的斗争 3.办事公道 所谓办事公道是指从业人员在办事情处理问题时,要站在公正的立场上,按照同一标准和同一原则办事的职业道德规范即处理各种职业事务要公道正派、不偏不倚、客观公正、公平公开。对不同的服务对象一视同仁、乘公办事,不因职位高低、贫富亲疏的差别而区别对待。 如一个服务员接待顾客不以貌取人,无论对于那些衣着华贵的大老板还是对那些衣着平平的乡下人,对不同国籍、不同肤色、不同民族的宾客能一视同仁,同样热情服务,这就是办事公道。无论是对于那些一次购买上万元商品的大主顾,还是对于一次只买几元钱小商品的人同样到接待,这就是办事公道。 4.服务群众 指听取群众意见,了解群众需要,为群众着想端正服务态度,改进服务措施,提高服务质量。做好本职工作是服务人民最直接的体现。要有效地尽职尽责,必须坚持工作的高标准。工作的高标准是单位建设的客观需要,是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的具体体现,也是行岗位责任的必然要求。 5.奉献社会 是社会主义职业道德的最高境界和最终目的。奉献社会是职业道德的出发点和归宿。奉献社会就是要履行对社会、对他人的义务,自觉地、努力地为社会、为他人作出贡献。当社会利益与局部利益、个人利益发生冲突时,要求每一个从业人员把社会利益放在首位。奉献社会是一种对事业忘我的全身心投,这不仅需要有明确的信念,更需要有崇高的行动。当一个人任劳任怨,不计较个人得失,甚至不借献出自己的生命从事于某种事业时,他关注的其实是这一事业对人类、对社会的意义。 二、健康管理基本职业守则 1.健康管理师不得在性别、年龄、职业、民族、国籍、宗教信仰、价值观等方面歧视个体或群体。 2.健康管理师首先应该让个体或群体了解健康管理工作的性质特点以及个体或群体自身的权利和义务。 3.健康管理师在对个体或群体进行健康管理工作时应与个体或群体对工作的重点进行讨论并达成一致意见,必要时(如采用某些干预措施时)应与个体或群体签订书面协议。 4.健康管理师应始终严格遵守保密原则,具体措施如下 (1)健康管理师有责任向个人或群体说明健康管理工作的相关保密原则,以及应用这一原则时的限度。 (2)在健康管理工作中,一旦发现个人或群体有危害自身或他人的情况,必须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意外事件发生(必要时应通知有关部门或家属),应将有关保密的信息暴露限制在最低范围之内。 (3)健康管理工作中的有关信息,包括个案记录、检查资料、信件、录音、录像和其他资料,均属专业信息,应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保存,不得泄露。 (4)健康管理师只有在个体同意的情况下才能对工作或危险因素干预过程进行录音、录像。在因专业需要进行案例讨论或采用案例进行教学、科研、写作等工作时,应隐去可能会据此辨认出个体的有关信息。 参考文献 1.田荣云医学伦理学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2008 2.张福如关于建立公共健康伦理的思考江西社会科学200.2(1):83 3.施卫星生物医学伦理学杭州:浙江教育出版社,2010. 4.杨廷忠健康行为理论与研究,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207